有一个女孩来信问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和喜欢自己的男性朋友在一起,以及和普通的男性朋友在一起,分别应该怎么安排支出。
女孩说,最开始是一分钱都不想欠男生的,严格AA制,后来就比较随意,有时候会让男朋友买礼物给自己。和喜欢自己的男生出去玩,对方花钱送礼物,也接受了。可父母就批评说不能欠人家的,这样容易受制于人。让女孩不要花男人的钱,要还礼物回去。女孩的想法是:男朋友是应该给自己花钱,现在不让他花钱,养成习惯了就不会给自己花了,常常为女朋友花钱,他就会觉得这是应该的。对于喜欢自己的男性朋友和普通的男性朋友,女孩反思说自己可能有点儿自私,认为男生就是应该照顾女生。女孩很疑惑,不知道到底是接受男生花钱,还是接受之后再还礼,还是干脆AA制?真的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吗?到时候真的会因此受制于人吗?
我想,来信的这个女孩应该问出了很多MM的心声。大家心里肯定都有这样一个困惑:和男生一起吃饭、一起玩,是男生请客比较好,还是AA制比较好呢?男生送礼物应该欣然接受吗?是否还要还同等价值的礼物回去呢?
在这里,我首先要和大家讲一个笑话:二十几岁的男人说:当男人真难,下至十几岁上到八十几岁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几岁的女人,我们压力实在太大了。二十几岁的女人说:当女人才难呢,除了我们二十几岁的时候,其他各个年龄段,我们的压力都比男人大。
言归正传,其实我很欣赏来信女孩的父母,他们真是一对很善良的父母。而且他们对女孩提出的意见也是非常有道理的。我在很多年以前,接受的也是这样的教育,不能花别人的钱。但多年以后我才发现: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正常规律,而且显得生冷且不近人情,很容易吓跑对你有意思的男孩。
正常的规律是什么呢?我在《别拿男人不当动物》这本书里有非常详尽的阐述:根据某位女权主义大家的说法,“在人类社会,男人都是发起追求、说服、引诱、利用爱情魔力、赠予礼品以交换性服务、偿付聘金、花钱嫖妓和犯下强暴罪行的那一方。”为什么?因为女性(也包括生物界的其他雌性)需要承担生育的义务,这决定了女性选择性交对象时更挑剔,继而决定了男性应该主动追求女性,他们永远得付出若干代价得到性资源。
也许这样的说法对很多女孩而言有些晦涩,但翻看一些女权主义的书就会知道,从普遍的社会现象来看:女性的薪水比男性低,职位比男性低,家务劳动时间长,晋升机会少;从生理上来说,每个月都要忍受各种不适,还要承受分娩的巨大痛苦,身材走样,人老珠黄被抛弃的可能性不断增大……这些都是女性的短板;那女人最大的优势在哪里?在于她的黄金择偶期,在这个时期,向她献殷勤的人多如牛毛,她拥有选择权。
这就是我一开始讲的那个笑话。虽说是个笑话但也是事实,你要想到,除了二十几岁的女人,其他年龄段的女人压力都挺大的。在女孩二十几岁的时候,应该好好享受异性的殷勤和追求,不要急着抢单。男生们不会去请七老八十的女人吃饭唱歌的,也不会去送毫无姿色的女生玫瑰花。建议有选择权的女孩在“被花钱”的时候坦然一点儿,点头微笑表达你的感激即可。不要在最美好的时候还和男人抢单,等年龄大一些,要自己买单的时候多得是。
当然,异性的殷勤,也是有限度的,在这里,我谨拟出男女恋爱关系中的“三收三不收”原则作为一个参考:
三收:
价值不高的礼物,如巧克力、玫瑰花、衣服鞋子等可以收。
双方一同享受的礼物,如共进美餐、出去唱歌、请你喝酒可以收。
带有感谢性质的礼物,比如感谢你帮他完成功课或者项目的礼物可以收。
三不收:
带有求爱性质的礼物,或者带有明显彩礼性质的礼物,比如恋爱时送宝马,如果没有做好和对方确定关系的打算,不要收。
超出对方经济承受能力的贵重礼物,如白领刚认识不久就送奢侈品包,学生存几个月生活费给你买个高级手机或电脑,不要收。
远远超出自己消费水平的礼物,不要收,如果收了,很容易应验你父母所说的情况。
此外,对于男朋友和追求者之外的普通男性朋友。“三不收”是同样有效的,在“三收”里面,应该乘承双方花销在3:1~4:1的标准,即对方花了300~400元,你要回礼100元左右。毕竟人情往来,有往才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