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必须穿得好的场合

有四个场合,必须穿得好——第一次约会、分手、结婚、离婚。

所谓好,是要低调地好。第一次约会,要给对方留下美好印象,又不能让对方以为你很在乎,那就别穿得太隆重,可也不要太随便。

不爱他了,想和他分手,那一天,要穿得好看些,让对方留下难以忘怀的最后印象。分手时,穿得好看些,也是对恋人的一份尊重。

结婚穿得好,那是理所当然的。万一结婚时穿得不好,离婚时也一定要好。

某才子跟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的当天,特地穿上西装,系上妻子从前送给他的一条领带,深情款款地在离婚书上签上大名,并对前妻说:

“你是我今生最爱的女人,你叫我做什么我都会做,包括离婚。”真情也好,假意也好,在离婚当天穿上对方所送的衣服,必定可以刺痛对方的心,除非她一点良心也没有。

假若你是提出离婚的那一个,那就请不要穿上对方送你的衣服,这是落井下石,也不要穿得花枝招展,对方会以为你在示威。

离婚和分手时尽量穿得低调,是风度,也是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