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晚,人在家里,突然收到一盒巧克力,没想到会是名满天下的巴黎“巧克力之屋”(LaMaisonduChocolat)。“巧克力之屋”的包装很像爱马仕,它是巧克力中的爱马仕。
巧克力是住在我楼上的朋友送我的。她是我的读者,偶然搬到我楼上,我们变成了朋友。她另一个家在法国。她说,她在巴黎看到我在博客提到这个巧克力,所以特地从巴黎带回来给我。
她带给我的是“巧克力之屋”的镇店之宝——黑松露巧克力。一九七七年创立“巧克力之屋”的蓝克斯(RobertLinxe)被喻为当代最了不起的巧克力师,更有人称他为巧克力之神和巧克力巫师。
一九九四年,法国一群爱好巧克力的美食家组织了一个巧克力俱乐部,蓝克斯是唯一获得最高评价的巧克力师。是他把法国巧克力送进巧克力的殿堂,与瑞士和比利时等巧克力大国并驾齐驱,也是他引领了黑巧克力的潮流。有人说,没吃过LaMaisonduChocolat的巧克力,不算吃过巧克力。
LaMaisonduChocolat的黑松露巧克力是最好吃的,每一颗都是诱惑和罪恶,如同禁果之于亚当和夏娃。人们说,吃巧克力会让人快乐。我不知道吃巧克力是快乐还是享乐,就像我有时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爱情是享乐还是快乐。也许都有一点吧。
我总觉得吃巧克力是颓废的,它的卡路里很高,它会让你发胖,让你脸上长疮疮,它总会让你后悔吃太多。但是,人有时偏偏追逐美丽的颓废。
吃巧克力要配什么?还有什么比粉红香槟更适合?一口香槟,配一口巧克力,没有比这更颓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