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一个山岗上,你可以俯瞰整个恩戈罗恩戈罗自然保护区中的凹地草原。直径约20千米、环形壁高约600米的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是地球上第二大火山口。这个火山口成了一个天然动物园,这里生活着东非最珍稀的动物之一。
极目远眺,人们可以看到:在这块大草地中,每隔50米就有一只公角马站在那里,它们高高扬起的头就像矗立在空中的一座座纪念碑。大草地中可能有2000只公角马,它们都在等待着母角马的到来。每只公角马都拥有一块约3000平方米的领地,它得保护这块领地免受别的公角马入侵。
在雄性只有拥有“房地产”才有交配与繁殖机会这点上,角马是与啄木鸟和麻雀等动物一样的。对瞪羚和羚羊中的许多亚种来说,这一点同样如此。
尽管这一事实也许会激怒极端左派政治的支持者们,但事实是:对私有财产的热爱并非人类自己造就的特性,而是从动物祖先那里继承来的。法国哲学家卢梭曾经相信:是文明的退化导致人产生了拥有财产的“不自然”欲望。但事实恰恰相反:我们人类天生就有取得与保护领土的本能。倡导公有制并不一定能消除人们想要拥有私有财产的本能欲望。
角马的生活显示出:一个动物是否具有领土拥有者的身份对它的攻击性、性驱力和它的全部的社会生活会产生怎样的影响。由于领域(领地、领水、领空)行为在动物生活中的至关重要性,我将相当详细地讨论角马的领地行为。
在1~3岁的时候,雄斑纹角马们生活在由50~500只角马组成的单身角马群之中。一些年前,观察者们相信:这种雄性“俱乐部”是天堂般的社会组织,因为在这种群体中,单身角马是在没有任何形式的社会组织或等级秩序的情况下共同生活的,而且,它们几乎从来都不打斗。因而,在这种单身角马群中,从来都不会有弱小动物受强者压迫这样的事情。尽管年少的单身角马生活在一起,但它们间的关系并不真正亲密。如果有土狼来攻击角马群,那么,与斑马不同的是,那些角马并不会团结起来赶走它们共同的敌人。
当一个由50~500只单身角马组成的角马群进入一只成年公角马的领地时,它们全都会低下头来并远远地绕着那个领土所有者而行。如果地主对它们发起攻击,那么,它们就会以略慢一点的奔驰速度逃掉。即使角马群中每只角马都已经近乎与那只成年公角马同样强壮,它们的表现仍然如此。此外,也没有任何一只单身角马会有哪怕只是一星半点儿的与母角马交配的可能性。
将年少的单身公角马群说成一个社会单位是错误的。实际上,这只是由一些彼此间缺乏社会联系因而感情冷淡的动物个体组成的集合体。这种兽群构成了一种“开放的社会”,也就是说,如果有新成员想要加入的话,那么,没有任何一个老成员会拒绝;同样,如果一个老成员消失了或被狮子吃掉了,也没有任何一只别的角马会给它一秒钟的怀念。
1969年,理查德·D.埃斯蒂斯(RichardD.Estes)对将单身公角马群看作“天堂般的社会组织”的观点进行了反驳。他指出:单身公角马群的成员身份使它们没有能力反抗拥有领地的成年公角马的欺压。此外,这些单身汉听任少数暴君将它们从茂盛的鲜嫩草地赶到只长着坚韧到几乎不能消化的劣草的贫瘠区域。这种长而坚韧的草给悄悄地向角马群靠近的狮子提供了很好的掩护。面对敌手,那些意志消沉的单身公角马完全无所作为。它们逆来顺受、无所作为的原因不在体力上而在情绪上。
一旦一只年轻的单身公角马获得一块领地,它马上就不再表现得像个贱民,而会展示出强大的性驱力,并变得非常富于攻击性。它不再谦恭地站在一旁,而是高高地扬着角站在那里,就像是在为一个雕刻家摆姿势似的。有时候,它会以一种大摇大摆的姿势绕着它的领地飞奔,这样,其他的角马从远处就能看得出它现在的身份了:“啊哈,那是个地主!”那只骄傲的公角马会不断地与邻居争吵,将入侵者赶走,并常常接二连三地与几只母角马交配。在几个小时内,一只角马的性格就会发生如此剧烈的变化,让人很难相信在此前后所看到的竟然会是同一只动物。
有时,一只拥有领地的公角马会放弃领地或被赶走。如果发生了这样的事,那么,它的攻击性和性驱力也就会立即消失。那位前地主会重新变得顺服、畏缩,它会以小跑的步态跑向一个单身公马群,并从此以后除了草它就不再表现出对任何其他东西的兴趣。
由此可见,领地的拥有与丧失对角马的情绪及相应的生活状态有着重大影响。一块草地的地主身份会给公角马一种自信心,以及相对无地主身份的别的角马的优越感。当单身公角马取得一块领地时,它的自卑情结就会消失,从而使它自然的攻击本能与性本能得以重新表现出来。如果失去领地,那么,公角马就会陷入一种“心理阉割”的状态。
由此,领地拥有者的身份状态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心理状态。没有领地,公角马就不能繁殖。
许多种动物都只允许少数“当选”成员发生性关系。例如,在动物界,“强牛独占体制”就相当普遍。在野外,在一群牛中,只有最高等级的公牛才能与母牛交配。它会防止任何比它弱势的竞争对手靠近母牛。但它的确会允许几头“在心理上被阉割了的”、等级较低的公牛留在群中。它似乎需要少数劣势者在旁,以便让自己能产生优越感。
在亚洲水牛中,如果一头公牛没有一两头比它弱势的公牛可供自己在妻妾面前加以威吓的话,那么,它就会完全失去性能力。因此,仅仅拥有一个后宫并不能满足它在情感上的需要。为了能正常发挥自己的功能,它需要有几个在情感上被阉割了的“太监”存在于自己身边。然而,这些“太监”并没有丧失性生理能力。因而,一旦“老大”死亡或生病,那么,第二等级的公牛就很有可能承担起它的所有职能。
对攻击性的抑制也会对性欲望产生抑制作用。在牛与角马中,性欲望与攻击性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自身力量的强大感能刺激自身性欲,不过,牛与角马取得这种强大感的方式是不同的。一个牛群中的最高等级的公牛自动地取得对群内母牛们的性交权。但无论有无领地,公角马之间都没有等级系统。每一只拥有领地的角马都享有对其领地的绝对控制权。由此,角马社会在总体上是上下两层制而非(内含多个等级的)等级制的。上层社会成员身份会给一只公角马以一种能刺激其性欲的自身力量的强大感。而下层社会成员的身份则会使公角马处于性抑制状态。
1967年,约12500只角马生活在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其中,3300只是成年公角马。在交配季节,约有1900只成年公角马拥有自己的领地。其余的成年公角马就不得不维持单身汉身份了,因为那里已没有剩余的土地可供它们声称拥有了。不过,那些单身汉总是在那些地主公角马的附近徘徊着,等待着“候补转正”的机会;如果有某个上层社会成员死了,那么,它们就会接管那块领地。
对角马和牛的社会的比较研究向我们揭示出:高社会地位和领地拥有者身份的重要性并不在它们自身,而在于它们所能带来的自身力量的强大感。正是自身力量强大感才使一个动物个体得以释放攻击本能、打破因条件限制及无力感而产生的性压抑。或许,自身力量强弱感在人类中也起着几乎完全一样的作用。
公角马们爱领地甚于爱母角马。当它们互相打斗时,它们是为领地而战,而非为母角马。它们没理由为母角马而战,因为没有一只公角马能真正拥有一只母角马。所有公角马都得在自己领地里安静地等着,直到有一群母角马屈尊来拜访它们。
公角马对母角马来访的反应是难预测的。一只公角马可能热情地接待一群母角马,也可能冷淡待之,甚至会将它们赶走。公角马的反应如何取决于其性情、疲劳状况、母角马的数量、季节、天气,以及一些其他因素。
即使一只公角马允许一群母角马进入它的领地,它还是可能更有兴趣与邻居混战,而不是招待客人。它可能会或前或后地飞奔,用角刺某个邻居的脸,或猛顶另一个邻居的侧面,直到它的“女客们”觉得无趣并排成一列纵队慢慢地走掉,走向另一块领地。如果公角马看到母角马们离开,那么,它就可能会猛冲过去,并试图在母角马们离开其领地边界前挡住其去路,然后,像一只牧羊犬试图聚拢看管的羊一样不断地将母角马们往回赶。尽管它做了努力,但那些母角马还是可能会继续平静地走它们的路,直到进入下一块领地。
公角马在母角马面前都表现得十分笨拙,因为除了交配时的短暂时刻外,公角马与母角马之间从不互相联系。显然,对公角马来说,那些只是安静地与自己交配而不会给自己添乱的母角马是更有吸引力的。
一旦交配完毕,公、母角马就会互相失去所有兴趣,母角马会继续走自己的路。公、母角马都不觉得彼此间有任何形式的亲和关系,因而不可能结成配偶。甚至,母角马们也不会构成一个妻妾群;如果一定要这么说,那么,这个妻妾群持续的时间也不过一个小时。角马是一种缺乏社会性的动物,无法发展出高度结构化的社会秩序。事实上,当母角马们进入一块公角马领地时,公角马可能会表现出高度反社会性的行为,例如,它们会将伴随在其母身旁的幼崽全都赶走。它们会赶走年幼的母角马及公角马。因此,角马是不可能形成复杂的社会单位的。
复杂动物社会有:鱼群、昆虫社会、有蹄动物群、夫与妻妾群、由丰富食物供应或大规模集体繁殖活动所造成的随机群体等等。对这些复杂动物社会的考察告诉我们:所有社会的核心都是家庭。对蚂蚁、蜜蜂与白蚁社会以及狼群、海豚群和猿群来说,这一点同样是正确的。
诚然,随着动物个体长大,对它来说,比家庭更大的社会单位可能会变得比家庭更重要。例如,某些猿的情况就是这样。尽管如此,但在动物界,所有复杂的社会秩序最终都来自家庭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
许多因素会阻碍着一种动物演化出家庭。我已描述过动物两性在能进行即便转瞬即逝的性接触前所必须克服的困难。首先,它们必须以某种方式控制对配偶的攻击性;其次,为父母者还需克服对幼崽及成年子女的攻击性。在我的另一本书(《温暖的巢穴:动物们如何经营家庭》)中,我将会讨论身为父母的动物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
角马是不可能演化出家庭的,因为它们对成年子女的敌意阻碍着它们建立一种复杂的社会结构。
即使在没有母角马的时候,公角马看来也会全身心地投入几平方米的领地上去。如果狮子或人将一只公角马从其领地上赶开,那么,它总是会重新回到那个地方去。在干燥季节,如果母角马们连续几个月不来访问公角马,那么,有些公角马会离开领地并与单身公角马一起漫游。但在交配季节到来时,它们就会回到它们当作家园的那块草地。就像候鸟们每年春天都会回到前一年在其上筑巢的那棵树或那矮树丛一样,公角马也会准确无误地辨认出单调的草原上曾属于自己的那块领地。
在母角马们到来前,公角马只有两件事情可做,即吃草和对自己的邻居发火。它每天都会跟自己的四五个邻居中的每一个至少打上一架,并常常打上两三架。每场小冲突会持续3~15分钟。曾经广泛地研究过角马的行为的理查德·埃斯蒂斯将这种小冲突看作一种挑战仪式。
每当有公角马佯装着它在忙着吃草而偶然越过边界进入了其邻居的领地时,这种挑战仪式就会上演。这时,两个对手就会表演以下的动作:互相绕着对方兜圈子,将嘴唇往后拉从而形成一种气势汹汹的“微笑”的表情,撒尿。而后,两只公角马都会前腿下跪,将头靠在一起并互相用力顶。它们会用角挑起地上的青草,慢吞吞地走着并跺着脚,会以一种会被角马看作接到警告时的姿势僵直地站立着,会像牛仔竞技表演中的公马那样突然跃起,会将后腿猛地踢向空中,然后慢慢地重新平静下来。最终,那个入侵者会退回到自己的领地中去,并以一种悠闲的姿态吃着青草以挽回面子。
在那些小冲突中,保卫自己领地的公角马总是胜利者,也就是说,它总是能在无须进行激烈战斗的情况下成功地将入侵者赶走。
我曾经提到过:在北方野鸭的集体求爱仪式中,公鸭必须以一种固定的先后次序表演所有的舞步。但在角马中,每一次仪式性挑战都是各不相同的。每次仪式都以同样的方式开头与结尾,但每次仪式的中间过程就要留给那两只公角马自己去设计了。它们会以任何一种自己选择的次序并带着任何一种自己想要着重表现的情绪表演前面提到的所有动作或其中几个。由此,与北方野鸭的求爱行为不同的是,角马的挑战行为是随着不同个体而变化的。
经常有人告诉我说:“你所谈论的蜜蜂、老鼠、鸭子的本能行为都很有趣,但它们无助于我们解释人类的行为。因为与动物不同的是,我们人类不是由本能控制的。”
在答复这种言论前,让我们先来问个问题:角马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自己从本能这一刚硬的紧身衣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呢?为什么一只角马的行为的灵活性要比一只北方野鸭的强得多呢?角马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吗?
其实,角马们不能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在进行仪式性的挑战活动期间,两只公角马会在害怕与攻击之间犹豫不定。角马所做的每一个动作都代表着它当下的内心状况:害怕或愤怒的情感的增长,以及相应的想要威胁或讨好对手的愿望的增长。许多因素都在决定哪种情感会暂时占上风。这些因素有:那只角马自己及其对手的性情,它的毅力,那两只角马以前是如何互动的,等等。
因此,在仪式性的挑战活动中,那两个对手不仅没有在任何意义上控制自己的本能,反而投入了两种不同的情感的决斗之中。当它们对彼此的行为做出反应时,它们的情感状态则在害怕与勇敢之间来回振荡着。
康拉德·洛伦茨及其学派用昆虫、鱼和鸟的生活中的简单事例来解释本能。结果,许多人都以为本能行为都遵循着非常死板的模式。但事实并非如此。与角马一样,人类也会深受情感之间的冲突的折磨。同样与角马一样,人类貌似能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行为,但实际上永远都在服从自己的本能。
显然,要维持自己在情感上的平衡,一只公角马就得不断地投入与邻居的争吵中去。仪式性挑战从来都不会取得任何有实际意义的成果。两只公角马并不真正打斗,因而,它们中没有一个受伤或被杀死。此外,入侵者也总是退回自己的领地上去,而不会真的占领邻居的领地。
从来都不会有公角马试图在它可独自平静地生活的地方建立领地。相反,它总是寻求着与同类接近的机会;这样,它就每天都能与几只别的公角马打架了。
根据角马群的大小,每两只公角马之间的距离在30~800米的范围上下变动。也许有人会认为:那些彼此相距较远的公角马会比那些彼此靠得较近的公角马要少打些架。事实并非如此。其实,相距800米的公角马们进行仪式性打斗的频率与相距只有60米的公角马们是一样的。不过,这一点倒是真的:相距不到60米的公角马们打架的频率的确要更高一点。
公角马们用仪式性的挑战来逐渐清除掉它们所淤积的攻击性。如果不以这种无害方式来释放攻击性的话,那么,它们就会将它释放到母角马身上去,即将其赶走,从而也使自己丧失交配机会。由此,为了保持情感或心理上的健康,一只公角马需要有个敌人来作为替罪羊或出气筒。两个彼此需要对方作为出气筒的敌手之间的对子关系就叫相吸相斥对子关系。在了解这一知识后,毫无疑问,读者们自然会想起他们所认识的那些为使自身身心功能正常运作而需要一个出气筒的人来。
那些年轻的角马如何才能从一个富于攻击性的、根基牢固的“当权者”手中夺取领地呢?想要借助蛮力来赢得领地会是一件极为危险的事情。而且,即使这种企图获得了成功,那四五只作为邻居的公角马也会质疑它保有新占领地的正当性。而一只年轻单身公角马又无法在没有邻居的地方建立领地,因为所有公角马都需要与自己的雄性同类靠得近一点。
那么,单身公角马该如何解决这一悖论性的问题呢?首先,它得在那一大片网格状的领地中找到一块居住者少且防守也不严密的区域。这样,当它被地主攻击时,它就能迅速撤退。不过,它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那地方,直到那只较年长的公角马最后已变得习惯于它的存在,且不再那么凶地赶它走了。这样,年轻的公角马就会逐渐变得自信,并开始表现得就像它已拥有那块领地一样。一旦有某个邻居靠近,它就会撤退,而后又从另一边返回。它的表现就像推销员:在推销对象当着面关上自家的前门后,推销员又会笑嘻嘻、毫不害臊地出现在后门口。
当年轻公角马的自信心及与之相伴随的攻击性增长到它敢公开藐视年长公角马时,它就会成为年长公角马的领地权的一个真正的威胁。此后,年轻公角马就会投入无休止的一系列仪式性挑战活动中去。
一个新来者准备宣示与保卫它的领地权,仅仅这一事实就能使它得以避免认真的与别的公角马开战。此后,它就能借助仪式性的挑战来对付别的公角马。在夺取一块领地之前,年轻的公角马还缺乏足够的攻击性,这使得它无法真正与别的公角马作战。在它取得一块领地后,它新获得的攻击性与自信心就可使它以较年长公角马的方式来行事了,而较年长的公角马们几乎从来不会真正与别的公角马开战。只有在那个新来者缺乏足够的耐心来使较年长的公角马逐渐习惯于它的存在的情况下,年长公角马才有可能不得不投入一场真正的战斗。
在一场认真的战斗中,每只公角马都会试图用尖利的双角来刺伤对手的下腹部。不过,为了避免对手这样做,在战斗开始前,每一只公角马都会采取双膝跪地的姿势。两只公角马都将前额顶在地上,将两双角互相扣在一起并不断地扭动与推撞着,直到将彼此的脖子几乎扭脱位。如果一只公角马用尖角刺另一只公角马脖子的话,那么,这种攻击通常都是无害的,因为角马的脖子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角质皮。两只公角马可能会连续打斗上20来分钟。当打斗双方之一已精疲力竭以至于不再能做出足够迅速的反应以免受致命伤害时,它就会放弃战斗逃开去。
除少数不幸的例外之外,被打败的公角马不会丢命而只不过丢了领地和自尊。到这时,除了继续过单身汉生活或费力使自己挤进一块新领地外,就别无选择了。
在打斗过程中,一只公角马双膝跪地,以防止别的公角马将其双角挑入它易受攻击的下腹部。
不同的公角马获得领地的才能各不相同。有些公角马只需几个小时就能获得领地,另一些则需几个星期,还有一些则总是以失败而告终。
在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口之外的地方,斑纹角马并不拥有自己的领地,而只是游走者。在塞伦盖蒂大草原上,斑纹角马的交配季节是在五六月份也即斑纹角马大迁徙时。在这两个月中,公角马们会建立起临时的供交配用的领地。
就像一支舰队一样,公角马群会向一长队正在迁徙的母角马逼近并挡住它们的去路。在约15分钟内,公角马们就会将母角马们分割成每群数量在16只左右的一个个小群,每一小群母角马各归一只公角马所有。接着,那些公角马就会各自建立一块临时性领地,并在各自领地上与母角马交配。在大约两个小时后,公、母角马就会一起汇入迁徙队伍,一支由成千上万只角马组成的犹如奔腾大河的迁徙队伍。
在多种羚羊与瞪羚中,只有拥有领地者才有资格交配。这些动物中的雄性所拥有的领地的大小各不相同。公水羚拥有的领地在12~200公顷,公黑斑羚拥有的领地在20~90公顷,而乌干达水羚则会满足于仅仅100平方米的领地。
雄性拥有的领地大小决定了它会如何对待雌性同类。公水羚与公黑斑羚都拥有着大到让它们几乎看不见自己的邻居的领地。这两种动物中的雄性都是粗暴地对待雌性的,如果母黑斑羚试图逃跑的话,那么,公黑斑羚会将其赶回领地的中心。为了防止被奴役的雌性逃跑,雄性就必须像牧羊犬一样看着它们。实际上,公黑斑羚们所保有的是一种妻妾群。
公乌干达水羚的情况则不同。它们拥有的土地是如此之小,以至于有时两只公水羚的间距只有30米、20米甚至只有10米。在旁边有那么有魅力的雄性的情况下,就没有一只公水羚能保有一个妻妾群或像对待奴隶般地对待雌性了。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和气地对待它们,公乌干达水羚别无选择。因此,在交配前,雄性不会做出会吓到雌性的粗暴举动。
但是,无论绅士还是霸王,公乌干达水羚、公水羚、公黑斑羚及公角马都不能建立起一种婚姻关系。领域行为使得那些雄性与雌性无须演化出一种亲密性对子关系。在交配完了后,雄性与雌性就会立即各走各的路。在这样的动物中,养育幼崽完全是雌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