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在我还比较幼稚的时候,我希望我的旧男友都有着远不如我的新女友,我想大概每个女生都曾有过这种很变态的独占心理,我也不例外。
虽然后来我改变了这种想法,但我想,报应还是来了。我的旧男友和新女友,把我深深雷到了。
说到这里,我有必要讲一下:
1.这个旧男友和我分手已经三四年;
2.旧男友在和我分手之后,交过不下5个女朋友;
3.我对待分手的处理方式,一律都是快刀乱麻的,坚决秉承分手了就是普通朋友的原则。
所谓的普通朋友,我的定义就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哪怕MSN和QQ成天挂着都能看到对方,但却一年365天连招呼都欠奉的人。
但是,两个人曾经走过生命里的那么一段,志趣圈子也大抵相同,很难做到没有半点交集。
我是向来君子坦荡荡的,前段时间有一个数据要核实,于是打了个电话给他,然后很恐怖的事情发生了——他的现任女友威逼他回拨电话来断交。
后来他告诉我,他女朋友吃我的醋吃得要命。
我当时吓了一大跳,心想我们800年才联系一次,还会有人吃醋?
后来和他一起团购买东西,此事又上演了一回,我才真的确信了。
好吧,亲爱的女孩,我想告诉你:我没有预知能力,相信你也没有,我们永远都不知道,自己遇到的会不会是最适合自己的男人。
如果你会吃一个不相干的女人的醋,多半是因为他不够尊重你,老是用其他人来和你比较,试图压你一头的缘故。
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明天会怎样。所以我们要做的,是爱自己,不要爱上试图让你伤心哭泣的男人。
你要知道,他的过去,你没有办法参与,你能把握的只有现在。
如果女人没有自己独立的意识,没有自我,没有得到一个男人全身心的爱的话,那么她只好活在的男人的肯定中,通过他对前女友的否定来得到自我满足。
这是多么可悲、多么可怜的事。
而确实也有一种男人,因为没有自信,所以没有办法建立自己的价值和威严,只好拿旧女友作为吹嘘的资本,用旧女友来刺激另一个女人的尊严,唤起她的好胜心和敌意,以便获得更多的“爱”。
这又是多么可耻,多么可笑。
我是这么告诉我交往过的男朋友的:如果有朝一日,你找得到张柏芝、林青霞或者刘亦菲那样的绝色,我会很平静地让你离开;但如果你要找一个三美鸡(附录:天涯网站上很红的小三)那样的女人,求求你,你对我最好的补偿,就是不要告诉别人你曾认识我。
我宁愿我是我的旧男友所有女人里面更差的一个,我也不愿意一个男人把我作为他一生中最大的成就。
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曾喜欢这么一个品味下乘的男人,自己生命里曾经有过那么一段有眼无珠的日子。
另外,我衷心希望,前男友能够过得比我好,比我好一万倍,让我后悔没有把握好这个男朋友,而不是交错了一个男朋友。
前者是美好的带着淡淡惋惜的追忆,而后者永远是生命里的丢人现眼的烙印。
如果,我旧男友的新女友,你有机会见到这篇小文,请你相信,我对这个男人,真的没有半点想法。
不要说我不爱他,哪怕是爱得发疯,我也放不下身段去和你抢。
因为如果一个男人不够爱我,不把我视作唯一,而是把我与其他任何女人相提并论,在我面前一再提到其他女人,我想,我会很决然地走开。
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你知道我对他没想法,却还是觉得惶恐不安,那大概是因为你觉得自己不够好或者他不够爱你。
倘若你贪图他其他方面的优点胜过他爱你,那么请你继续忍耐下去。
如果你相信自己能找到更好的男人,那么请学我,让他滚蛋。
别人的前尘往事,谁都没有办法参与。
你我都不过是在他生命里合适的时间,出现的一个合适的人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一定要苦苦追寻过往那些已经无力参与的往事,逼迫对方承认自己的位置,对不起,那不是吃醋,那大概是非但赤裸裸,还自以为不会被发现的妒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