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他人的无理要求,你要这样拒绝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总会遇到一些无理的要求。很多时候,这些要求会让我们不知所措。盲目答应当然不行,因为这会导致自己心生委屈而产生消极能量,影响自己的办事效率;严厉地拒绝也非最佳之选,因为这会引起双方的矛盾,阻碍双方之间的沟通。

那么,怎样才能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呢?下面的两种解决方式可以使你既能拒绝对方,又能不惹恼他,是处理这类难题的首选。

◎采取“略地攻心”的方法,让对方主动放弃

一位语文老师的弟弟因为一场纠纷被人告上了法庭,而接案的法官恰恰是她昔日的得意门生。一天晚上,这位老师前往学生家,希望他能念在师生的情面上,帮帮她弟弟。这位学生显然有些为难,既不能枉法裁判,又不能得罪恩师。于是,他说:“老师,我从小学到大学毕业,您一直是我最钦佩的语文老师。”

老师谦虚地说:“哪里哪里,每个老师都有他的长处。”

学生接着说:“您讲课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尤其是上《葫芦僧判断葫芦案》那一堂课,至今想起来仍记忆犹新。”

老师很快就进入了她教师的角色:“我不仅用嘴在讲,也是用心在讲啊。薛蟠犯了人命案却逍遥法外,反映了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狼狈为奸的黑暗现实。”

学生接着感叹道:“记得当年老师您讲完这一课,告诫所有学生,以后不论谁做了法官,都不能做‘糊涂官’,判‘糊涂案’,学生一直以此为座右铭呢。”

本来这位语文老师已设计好了一大套说辞,但听到学生的这番话,再也不好意思开口了,自动放弃了不合理的请求。

这位学生用的就是“略地攻心”的技巧,先用一句恭维的话,给老师戴一个“高帽”,让其心理上获得满足;接下来又顺着老师的话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时,老师为了对自己说过的话负责,为了维护身为教师的尊严,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请求。

◎采用“类比”的方法来反驳对方

A公司的经理在一次业务谈判中受到了B公司的谈判人员的顶撞。为此,他气冲冲地找到B公司的经理,吼道:“如果你不向我保证,撤销上次那个蛮横无理的谈判人员的职务,就是没有诚意和我公司达成协议!”

B公司的经理听了微微一笑,说:“对于谈判人员的态度问题,是批评教育还是撤职处理,完全是我们公司的内部事务,无须向贵公司做什么保证。这就如同我们并不要求你们的董事会一定要撤换与我公司谈判人员有过冲突的经理的职务,才算是你们具有与我公司达成协议的诚意一样。”

怒气冲冲的A公司经理顿时哑口无言。在这里,B公司经理就巧妙地运用了类比的技巧。虽然说这两家公司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有一点却是相似的,即两家公司对发生冲突的经理或谈判人员的处理完全是各公司的内部事务,与有没有诚意合作无关。前者属于过分曲解事实,想要故意混淆视听,搅乱后者的思路。但是,后者保持着头脑的清醒,没有上当。

在与他人沟通的过程中,我们总会遇到提出无理要求的人。这时,我们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对方搅得思路大乱,或者一时心软就答应对方,但日后又后悔不已;要理智地分析事情的重要性,坚持自己的立场。这样,我们就可以条理清晰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从而使自己在交往中处于有利的地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