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对自己的名字最感兴趣,把一个人的名字记住,很自然地叫出口来,是一种最简单、最明显,却又是最能获得他人好感的方法。
记住对方的名字,并在恰当的场合把它说出来,等于给对方一个很巧妙的赞美。若是把对方的名字忘记了,见面时,无法叫出来,往往对双方的交往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人际关系学大师戴尔·卡耐基在他的著作里记述了下面这件事:
弗莱死后留给妻子和三个孩子仅仅几百元的保险金。大儿子吉姆只有十岁。为了家中的生活,吉姆去了一家砖厂做工。他的工作是把沙土倒入模子里压成砖瓦。吉姆没有机会受更多的教育,可是他有达观的性格,使人们自然地喜欢他,愿意跟他接近。他后来参加政治,经过多年磨炼后,逐渐养成了一种善于记忆人们名字的特殊才能。
吉姆虽然没有上过中学,可是到他而立之年已有四个大学赠予他荣誉学位。后来,他当选为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主席,还担任了美国邮务总长。
有一次,我专程去拜访吉姆先生,请他告诉我他成功的秘诀。吉姆只简短地告诉我两个字:“苦干!”
我对他这个回答不甚满意,觉得他是在敷衍我,所以我摇摇头说:“吉姆先生,别开玩笑。您已经很成功了,不怕人和你竞争了。”
他问我:“你认为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呢?”
而我不假思索地回答他说:“吉姆先生,我知道你有一个特异功能,能叫出一万个人的名字来。”
吉姆对我说:“你错了!我大约可以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
他又告诉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做推销员的那些年中,他还兼任了洛克雷村的书记,这使他养成了一种记忆别人姓名的习惯。这套方法很简单。他每遇到一个新朋友时,就问清楚对方的姓名,家有几口人,做什么和对当前政治的见解。
问清楚这些后,他就牢记在心。下次再遇到这人时,即使已相隔了一年多的时间,他还能拍拍对方的肩膀,说出对方的名字,并问候对方家里的情况,甚至于还可以谈谈那人家里后院的花草。
罗斯福开始竞选总统前的几个月中,吉姆一天要写数百封信,分发给美国西部、西北部各州的熟人、朋友。而后,他乘上火车,在十九天的旅途中,走遍美国二十个州,经过一万两千里的行程。每到一个城镇,他都去找熟人做一次极诚恳的谈话,接着再赶往下一段的行程。当他回到东部时,立即给各城镇的朋友每人写一封信,请他们把曾经谈过话的客人名单寄来给他。那些不计其数的名单上的人,都得到吉姆亲密而礼貌的复函。
吉姆早就发现,一般人对自己的姓名最感兴趣。把一个人的姓名记住,很自然地叫出口来,你便对他含有微妙的恭维、赞赏的意味。若反过来讲,把那人的姓名忘记,或是叫错了,不但使对方难堪,而且对你自己也是一种很大的损害。所以,他会千方百计地把每一个接触过的人的名字牢牢记住。
事实上,人们也确实都重视自己的名字,并尽量设法让自己的名字流传下去,甚至愿意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即使牺牲也在所不辞。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记住了他人的名字,并适时叫出来,自然会赢得对方的欢心。
相反,如果连对方的名字都记不住,又何谈要求人家给你笑脸呢?你要记住,每一个名字里都包含着奇迹,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取代,它可以使对方名垂后世,亦可使你成为受人欢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