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顺水推舟法,是指在辩论过程中,当发现论敌的意图后,因势顺从,先巧妙地“顺”论敌逻辑之“水”,引诱其孤军深入,然后再借敌之力,顺势反驳,“推”出己方观点之“舟”,从而达到折服对方目的的一种辩论技法。看这样一个事例:
著名电影演员孙飞虎在多部影片中成功地扮演了蒋介石而荣获“金鸡奖”后,有一个“穴头”想拉他参加一个“草台班子”去捞钱。尽管“穴头”提出了许多优厚的条件,但孙飞虎始终不为所动。“穴头”感到不可思议:“孙老师,为人不可太认真,这年头死心眼不吃香了。您瞧社会上多少有名气的明星都在抢着搭班子赚钱,可是您……再说,这演唱会也是为群众服务嘛!”
孙飞虎接过话头:“那好,既然是为群众服务,我就作为义演出台,不收一文报酬,你也分文不取怎样?”
“这……这……”“穴头”鼻尖冒汗了,他摇了摇头,乘兴而来,扫兴而去。
这时,孙飞虎针对“穴头”“这演唱会也是为群众服务”这冠冕堂皇的辩词,没有急于迎头痛击,而是采取顺势行事、因利乘便的办法,先用一句话表示顺从对方的逻辑,然后在此基础上,话锋一转,顺势推出“我就作为义演出台,不收一文报酬,你也分文不取”这一有力的辩词,一举揭穿了“穴头”挂羊头卖狗肉,借为群众服务之名、行牟取暴利之实的用心。孙飞虎这顺水推舟的有力反击,使那位“穴头”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反而被自己所说的话套住了,欲辩不能,只得灰溜溜地败下阵去。
从上面的事例中不难看出,顺水推舟法往往具有出其不意、逆转词锋的效果。在运用这种技法时要注意把握住两点:
一是要“顺”得自然。“顺”即顺从辩论对手的逻辑。这里的“顺”并非主动放弃自己的立场,而是为达到克敌制胜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顺”,既是对对方攻势的一种缓冲,也是对对手的迷惑与麻痹,同时又是为下一步“推”这一逆转蓄势做准备,从而使“推舟”这一反击具有隐蔽性和突然性,达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目的。这样,当自己的言辞由顺从论敌逻辑而突然逆转的瞬间,才会令对手经历一个从暗自欣喜到大惑不解终至遭受当头棒喝、晕头转向的心理变化过程,陷入欲辩不能的尴尬境地。
二是要“推”得巧妙。可以采取下列几种方法,围绕“推”字做文章:
(1)顺应对方辩词,“推”出一个与对方辩词意思完全相反的观念,使对手“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欲辩不能。
免费公园内,一个年轻人牵着一条凶恶的狗神气活现地闲逛,路过的人无不躲着走,看到公园里的人害怕的样子,年轻人竟然开心得哈哈大笑。一旁锻炼的一个老人看不过去,就上前指责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什么素质?为什么带着狗到公园来扰乱秩序?”
年轻人扮了个鬼脸,嘴里振振有词:“我说老爷子,你说我干扰秩序,那你说说法律上哪一条规定不准带狗到公园里玩?”
针对年轻人的狡辩,老人据理反驳:“不错,法律上确实没有不准带狗到公园玩的规定。不过,法律上难道有哪一条规定可以带狗到公园里来玩吗?年轻人,你豢养大型犬,这是危害公共安全,既没理又涉嫌犯法,还是快快把你的狗牵走吧!否则,警察来了你吃不了要兜着走!”
这里,老人抓住对方“法律上有哪一条规定不准带狗到公园里玩”这一狡辩之词,顺势行事,提出“法律上难道有哪一条规定准许带狗到公园里玩吗”这一命题,及时反驳,终于驳倒了对方近乎耍无赖的狡辩,从而伸张了正义,取得了这场辩论的胜利。
(2)顺应对方辩词,并以此为前提“推”出一个令对方难以接受而又无法反驳的结论,使对手俯首就范。如上面提到的孙飞虎与“穴头”的辩论,孙飞虎正是顺应“这演唱会也是为群众服务”这一前提,“推”出大家分文不取的结论,令对手灰溜溜地败下阵去的。
(3)顺应对方辩词,然后对对方辩词的内涵进行分析,“推”出对方辩词与事实之间的悖谬之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使对方束手就擒。
一次中美作家会议上,美国诗人艾伦·金斯伯格请我国作家蒋子龙解个怪题:“把一只五斤重的鸡,装进一个只能装一斤水的瓶子里,您用什么办法把它拿出来。”蒋子龙略加思索,便回答说:“您怎么放进去,我就怎么拿出来。您显然是凭嘴一说就把鸡装进了瓶子,那么我就用语言这个工具再把鸡拿出来。”金斯伯格说:“您是第一个猜中这个谜语的。”
这里,蒋子龙既顺应了对方的辩词,假设对方“把一只五斤重的鸡‘装进了’一个只能装一斤水的瓶子里”,又从对方的辩词中分析出对方是“凭嘴一说”就把鸡装进去的内涵,从而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用嘴一说就把鸡拿出来,使对方为之折服。
需要指出的是,在运用顺水推舟法时,必须处理好“顺”与“推”之间的转换关键。在这个关键处,可以巧妙地利用对方的攻势,借论敌之力为所用。“顺”论敌说词之“水”,“推”出自己的观点之“舟”,从而收到“四两拨千斤”的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