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是辩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反驳的过程实际上是辩论的过程。在这个思想交锋的过程中充满了技巧性和艺术性。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明知对方所讲的话不对,却不知如何反驳,即使进行反驳,也往往反驳不到点子上,甚至给对方留下反击的把柄。但是,如果我们善于寻找反驳的最有利的突破口,那就能一语中的,轻易地驳倒对方。
所谓选择反驳的突破口,即在反驳过程中,针对对方理论中论题、论据或论证方式上的错误,运用反驳的艺术,达到取胜的目的。反驳的突破口选择得越准确,就越能在论辩活动中迅速地取得重大突破,使对方哑口无言,心服口服。
如何选择最有利的突破口呢?这必须从辩论实际情况出发。在具体进行选择时,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抓住对方论点薄弱环节。只有抓住对方要点的薄弱环节才意味着论辩活动有了重大的实质性的进展,所以反驳的突破口必须选在对方的真正的薄弱环节上。
论点是辩论者对论证的问题提出的看法或主张,是辩论的关键所在。证明论点的真伪,是论辩必须要完成的目的。反驳论点,即用同对方论点相反的判断来直接证明对方论点的虚假性。反驳对方的论点,首先要明确对方论点中的主要概念。如果论点中主要概念含糊不清,那么论点就留下了致命的弱点,抓住这个可趁之机,就可轻松获胜。
某女士坚持认为,凡是流行的都是高尚的。因此,她告诉赫尔岑:“大厅里演奏的是流行乐曲。”
赫尔岑平心静气地反问道:“流行的东西就一定高尚吗?比如说流行性低俗的时尚,流行性害人的感冒,又有什么高尚可言呢?”
这里,女主人信奉的是“流行的就是高尚的”。这一论点经过赫尔岑巧妙而又明白无误的反驳,便显得苍白无力,暴露出其荒谬了。
(2)证明对方论据的虚伪,其要点就会不攻自破。论据是对方为证明自己论点的正确所提出的根据。辩论中如果能够证明对方的论据是虚伪的,其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所以反驳的突破口可选在对方的主要论据上。
“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的林肯是美国的第16任总统,曾是一位颇负盛名的律师,以雄辩而闻名。有一次,林肯亡友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人诬告为谋财害命的凶手。控告人收买的证人(福尔逊)一口咬定说,亲眼看到被告阿姆斯特朗行凶。
林肯来到现场作实地勘察,很快掌握了重要的事实。他胸有成竹地要求开庭复审。按照美国法庭的惯例,被告的辩护律师与原告的证人进行了对质。
林肯:你发誓说认清了小阿姆斯特朗。
福尔逊:是的。
林肯:你在草堆后,小阿姆斯特朗在大树下,两处相距二三十米,能认清吗?
福尔逊:看得清楚,因为月光很亮。
林肯:你肯定不是从衣着方面认清的吗。
福尔逊;不是的。我肯定认清了他的脸庞,因为月光正照在脸上。
林肯:你能肯定时间在半夜11点吗?
福尔逊:我肯定。因为我回屋看了时钟,那时正是11点15分。
林肯听后说:“证人发誓说他于10月18日晚11点钟在月光下认清了被告小阿姆斯特朗的脸,但是,那天晚上是上弦,11点钟时月亮已经下山了,哪来的月光呢?退一步说,就算记不清时间,假定稍有提前,月亮还在西天,月光从西边照过来,被告如果脸朝大树,即向西,月光可以照在脸上,可是由于证人的位置在树的东南的草堆后面,所以他根本就看不到被告的脸。如果被告脸朝草堆,即向东,那么即使有月光,也只能照在他的后脑勺,证人又哪能看到月光照在被告脸上呢?又怎么能从二三十米的草堆处看清被告的脸呢?”
林肯的推断和分析,充分证明了证人的证言是虚假的,驳得证人张口结舌,无言以对。最后,小阿姆斯特朗被判无罪释放。
这里,林肯就是抓住证人论据的漏洞而驳倒了对方,维护了被告人的清白。
(3)如果对方的论证方法有错误,对方论点也难成立。一个真实的论点,除了需要有充分而又真实的论据外,还必须有合乎逻辑规则的论证方式。如果对方在论证方法上存在着论据与论点脱节的错误,那么,对方的论点也就难以成立,所以,反驳的突破口还可以选择在对方的论证方法上。
在辩论中,对方的论点、论据、论证方式都可以成为我们选择的最有利的突破口,同时还必须记住:
选择最有利的突破口时,必须做到有理、有利、善于组织合理的进攻。在反驳中,根据需要与可能,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驳倒对方的论据或论证,并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点。事实上,在论据虚假或未经验证的情况下,论点却有可能是真的。因为,要注意反驳的严密性、科学性。只有站在进可攻、退可守的地位,才能更有效地制服对方。
反驳是通过推理来实现的,所以,反驳必须遵守推理的规则。严格遵守逻辑推理原则,一是被反驳的论点、论据和论证,必须确定是对方的思想;二是在反驳的过程中,反驳的对象必须确定,不得偷换,否则,会抓不住关键贻误战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