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为情分,更应当拒则拒

在很多人看来,拒绝别人是一件十分难办的事情。毕竟,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低声下气地求人呢?既然求到自己这里,就要想方设法帮助对方,否则两人情分何在?

相信有如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因为这个原因而无法拒绝的人亦大有人在。顾及情分并没有错,但倘若明明做不到的事情,也要因为情分而勉强应承下来,那么对双方都有百害而无一利。

求人者既然开口相求,自然是遇到了仅凭一己之力难以做到的事情。这些事情或困难,或紧急,总之都有一定的挑战性。除非被求者有远超求人者的能力,否则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解决的办法。

被求者应承下这种事情,难免令自己平添压力,如果能够解决尚且好说,如果无法如预料中那样顺利,那么对自己的生活将会产生消极的影响。更有甚者,当此类事情不断增多,乃至于超出被求者的承受能力时,被求者恐将陷入恶性循环之中。

被求者面对的这一切,求人者往往并不知晓。毕竟愿意勉力应承下来的人,往往不愿让人看到自己无能为力的一面。于是,求人者看到的只有未能兑现的承诺或是未能完成的事情。一旦如此,求人者自然会对被求者发出质疑甚至责难,而被求者心中难免充满委屈。当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情分便没有存在的空间了。

所以说,因情分而应承过多,有时不仅无法让双方情分更浓,反而可能让双方从此走向陌路。

如果是自己做不到的事,倒不如一开始就果断拒绝,只要被求者阐明立场,给出理由,相信求人者能够理解,而且对双方的情分不会有太大损伤。所以说,该拒绝时必须果断拒绝,这是为了延续情分,而非不顾彼此的情分。

责任编辑: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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