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隐私”

你问我关于情人间的隐私,我想情人或伴侣之间对待“隐私”的看法未必相同,但有些基本共识可能是互通的,比如都知道不该在未经允许的状况下察看对方的“手机”——内容包括微信、短信、Facebook和微博私信,“日记”——无论是纸本或电子文件,“信件”——无论是明信片、电子邮件或书信。

有些恋人会忍不住想察看情人的Facebook或微博上给谁按了赞,跟谁加了朋友,关注了谁,一开始可能是基于关心,慢慢地就生出猜想,现在各种通讯方式的便利,使得人们“变心”或“暧昧”的可能性增加了,但在我来说,我想要维护情人的隐私的前提,是因为知道人必须拥有自己私密的空间,那些透过言语、文字、图像甚至是回忆的方式构筑的世界,可以丰富、护卫并且容纳你所爱的人的心灵世界,人的生活无法只单纯透过两人的互动就得到全部的支持,我们应该支持并且乐见情人拥有她的朋友、她赞赏的对象,她抒发情绪的空间,这些可以丰富她的生活,支持她的情感(对我们自己来说也是如此,只陷溺在两人世界的爱情,无法得到充分的发展),如果因为自己的脆弱或私心还无法做到,也要体认到这点,并且努力去改善,并且至少要先知道自己无权干涉。爱使两人结合,不意味着两人所有都属于对方。

许多的窥探起因于好奇、缺乏安全感,而一旦开始窥探,想象力又会开始作怪,使得这窥探变成无法遏止的“追踪”,这些事看起来似乎是在给自己保障,以免“受骗”,担心自己成为“最后一个知道的”,但我总觉得,要理解一个人,要衡量彼此的关系,无须透过这些“探查”,实际上这些探查是一种误导,只会引导我们进入怀疑的迷宫,越陷越深。如果这个人真的无法使你信任,你该做的是去检讨无法信任的原因,不管是基于自己,或是因为对方,你们能做的,是如何重拾信任,而不是调查个“水落石出”。

你会问:“如果没什么不可告人,为什么不能给我看?”但我甚至觉得,连这样的问句,都是无理的,一个人无论在何种感情状况,都应该拥有她的隐私,而那私密的盒子里可以存放任何事物,即便是她过去的恋情、耿耿于怀的心事,甚至是暗地爱慕、敬佩、赞叹的对象,因为那是属于人最隐秘的世界,像是一个梦,那是无须告人的,如果连在梦里都不自由,如何能懂得自由地去爱。

在关系里,人应该学习的是自我控制,而不是控制别人。

人们总以为爱情该是“情不自禁”,是“无法自拔”,但实际上爱情经常就是被我们种种“情不自禁”与无法自拔的作为破坏的,比如“嫉妒”“占有”,与因此而来的“追踪”“侦察”“窥探”“查问”,人们以为那是因为“爱”,但我认为那是因为缺乏自信与安全感,而这两样,恰都是别人无法给你的。

无论是我的情人或伴侣,我都尊重他/她的隐私,这是我的基本原则。我可以接受他的“心”有任何我无法理解或接受的想法,因为那是他的“心”,我不能也不想控制,我无从也介入不了。心是人的圣地。心是自由的。

但我也可以理解有人会拿“这是我的隐私”来作为挡箭牌,作为行踪鬼祟、交往复杂,或行事神秘的借口,然而,很抱歉,他说的是事实,“这是他的隐私”,他的手机、信箱、皮包、皮夹、行事历都是他的隐私,这是即使作为情人、太太、伴侣都无法改变的事,我们进入关系,不是为了“稽查”,作为恋人,不是训练来当“私家侦探”,该问的是,为何我与这样的人交往?我有没有其他选择?我这些侦察动作到底是为了查出什么?为了证明他“确实”没有与人乱来吗?或者为了“杜绝”他与其他人的可能暧昧?为了“喝止”?“宣示主权”?或者仅仅是为了让自己安心——如果对方愿意让我每天检查手机、短信、Facebook讯息,甚至追查手机通讯、GPS定位,我就可以安心地,确定他不会乱搞?然而这一切是为了什么?如果是谍对谍的关系,很抱歉,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心要骗你,你抓不胜抓,只会让自己陷入并不想要的“恐慌”情绪之中,贬低了作为情人的意义。如果只是为了让自己安心,表示自己在这件事情上还有掌控权,这样做的后果也只是让彼此的关系陷入“互相操控”的局面,对爱情并不好。但倘若两人可以就此沟通,隐私的部分是可以协调的,如果对方愿意让你看某些东西,基于双方意愿,那叫做“分享”。

我知道放手很难,因为我或人们总是不相信自己选择的对象,或者不相信基于自由意愿,人可以对他人诚实,人有能力为自己负责,但我仍相信,人有能力选择,爱情是基于自由意愿底下两人的结合,凡事都要以自由为前提,所有以爱的名义行之的“操纵”“监视”“控制”,带来的都是爱情的毁灭。即使,你因此得到了“安全感”,得到了暂时的平静,得到了“管教”的成果,最终,这些事物会反过来伤害这份爱,至少也会伤害你对爱的信念。

我必须重申,对于无法信任的情人,对于一再欺瞒,没有能力对他人诚实的人,除了伸手进入他的口袋检查,除了真的启动“全面侦察”机制,我们还有其他选择,我们可以不在“罪证确凿”的情况底下,主动放弃这段关系。也可以选择知道无法取得告白,在这样的前提下两人一起协调下一步该怎么走,能不能不走到最难堪的那一步,关系能否有进展?能否渡过难关,或者要坦然地分离。

当我们陷入爱情里,最可怕的部分莫过于它会显露出所有我们隐藏的价值,会逼出我们还不愿面对的自我,会看见自己都没见识过的“黑暗”,包含“嫉妒”“猜疑”“占有”“控制”,包含所有你原本不会去做的,但基于爱的理由,你却改变了自己,比如变得疯狂,误以为对方一旦与我们相爱,就变成“我的”什么什么,这个“我的”,使得我可以将手伸进他的口袋、皮包、公文包、抽屉,甚至伸进他的脑袋里,试图控制一切。有时,使人悲伤的,就是爱情这种翻转一切的力量,一旦开始启动,人生整个走样。

最终,恋人们想要的,或许也就是个安心而已吧,想要平安无虞地,知道自己拥有的,不会有人来抢,来分享,然而,这却是即使你动用一切侦察也无法保障的。

爱不是保障,爱是两个人基于自由意愿的交往,相爱时付出,尽力,到了必须分开那天,我们只需确认,自己已经尽了力,且没有违背自己的原则,没有为爱走样,扭曲自己,至于获得的,失去的,开心的,痛苦的,那都是爱的过程里必经的,是爱的风险,在爱开始时(甚至之前)就该理解的,到最后但愿也能无怨无悔地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