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相怜”

早期的恋爱,我爱上的都是有着“痛苦遭遇”的人,不幸的童年、悲伤的过往、精神上的创伤、难以启齿的身世,贫穷、失意、忧郁,甚至躁郁,无论是精神上、肉体上、人生际遇、感情经历,不但复杂,而且饱含痛苦。我总是吸引这样的人,也为这样的人着迷,我根深蒂固认定自己有着与他人不同的过往,一般人无法理解我。(但何谓一般人?)我甚至会在听闻一个人悲伤的过往时,忍不住地爱上了他/她,我以为那样的人才能感同身受。但实际的经验却是,我们因痛苦而相互吸引,最终却都是想要得到对方的疼惜、理解与帮助,甚至可以说,我们的爱是建立在“渴望被爱”“期盼被拯救”之上,而彼此却都还没有具备能够爱人的能力。一开始可以很快理解对方的痛苦(也未必是真的理解),进入关系后,却因为彼此尚未痊愈的伤,容易怀疑、不安、悲观、愤怒、忧愁,甚至,因为自己还太过脆弱,无法好好展现理解他人的能力,更遑论有力量去付出爱。一段看似相互契合的恋爱开始了,接下来面对的却是彼此的伤痛带来的后遗症,“痛苦的人往往也是危险的”,我与对方皆然,我们尚未从经验里解脱,我们还带着那些旧习,我是习惯被感情勒索,对方若不是习惯进行勒索与控制,就是恐惧亲密、无法承担关系。我们向彼此揭开自己的伤,却责怪对方没有因此“更了解我”、“没有能力帮助我”,我们因为痛苦而亲近,因承受不了痛苦而分离,最后却导致了彼此另一次的创伤。

爱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同理”,然而光有同理心不够,这份同情理解若造成的只是勒索、控制,甚至是自己无法自制的退让、扭曲,会使这个产生爱的人再一次对爱感到恐惧;而习惯以爱进行勒索的人,也会因为无法顺遂,若不是看见自己的软弱而感觉挫折,就是对爱失去信心而逃避,或者变本加厉再一次去寻找“可以控制”的对象。

很长时间里,我对自己这样的感情观觉得困惑与痛苦,我不懂为何当初信誓旦旦爱我的人,最后却成了我必须逃离,或对方逃离我的状态。我渴望平静,却不自主为强烈的爱欲吸引,我来到痛苦的人身边,最后却忍受不了他们的自私与自我中心(我自己又何尝不是)。当时的我还不明白爱是需要能力的,我以为对方不爱我,也以为自己的爱消失了,把爱当作是一种无可避免的“天然灾害”,因为自己的性格与过往,将我带到危险的人身旁,而我自己的存在,对他人也是一种危险。

从来没人告诉我、甚至教导我,爱是何物,当我们对一个人产生强烈认同、受到吸引,忍不住想帮他、救他,这是不是就叫作爱?当一个痛苦的人认定了我,当他表明只有我可以给予他爱,只有我是他想要的,我误以为这是一种“爱的表达”。某些时刻,需要与被需要都变成爱的同义词,而当需要成为爱的化身,关系里就充满“索取”,一开始的付出是因为心疼,后来的付出,就像是不可自制的“盲目”,充满了身不由己的感受,慢慢掏空自己,最后心神力气都耗尽,爱也走到尽头。

而反过来说,对他人而言,我或许也扮演了这样的角色。别人对我,起先是怜惜、心疼,后来就感到压力,甚至觉得我与他想象的根本不同,这份爱似乎成了“压力”来源,那种“我们握有解开对方心灵的钥匙”的灵犀相通,却变成了“我觉得我还没有准备好与人朝夕相处”的亲密障碍。

我们不只是过往伤害的产物,然而那些伤害确实还在我们身上,带来影响,没有几个人有能力在恋爱之前就把自己都治愈好,然而,我们确实应该在恋爱前,对自己有较深的认识,并且从过往经验里,汲取出模型、模式或者教训。我慢慢发现自己对痛苦的人没有抵抗力,而这代表的就是我创伤的一种模型,我不自觉把“爱情”当作解决人生问题的方式,仿佛是如果我有能力与一个痛苦的人相爱相处,甚至,如果有能力治愈、帮助那个人痛苦,就转移了我必须处理自己痛苦的压力,我就是一个有能力去爱的人。然而,多少次失败、痛苦、一再重复的经验告诉我,自己的问题还得自己去面对,带着“拯救”或“求救”的前提去爱,往往只是种下了“埋怨”、“失望”、“责怪”,甚至演变成“新的伤口”。

当意识到所有人都必须对自己负责,我慢慢比较有能力去抗拒“所爱的人”倾注给我的要求,但这还是我的罩门,我依然是容易被控制、被勒索,甚至自己会去招致勒索、招致付出透支的性格。我见不得所爱的人痛苦,我无法分辨在爱情中人我的界线,我还不知道怎样的付出是正确、足够、合适的,在此之前,我要懂得分辨“爱的心意无限”但“爱的能力有限”,并且要深切体悟,“溺爱”、“纵容”甚至是一厢情愿的“帮助”,所有看似无条件的付出,尽可能想满足对方、只希望他好起来的念头,必须做理性的调整。我们爱一个人,不能只是因为“心疼”“在乎”,不能专门去做那些“不做我会难过的事”,而是要懂得分辨如何去做“对他是好的”,这个好不是让他满足或快乐,而是在帮助彼此都成为独立、自主、成熟、自由的人,能够帮助彼此都朝这个方向去,才是对爱、对关系、对彼此都好的事。

但这好困难啊,当我们爱一个人时,多希望把所有最美好的都给他,我们多盼望自己可以在他还没经历伤害前就认识他,多么渴望自己有能力为他挡下所有一切苦难,然而,这并不可能。可能的是,因为都经历过痛苦,更懂得辨认痛苦的原貌,痛苦会使人惺惺相惜,但不该让人彼此纵容、姑息,变成互相拖累、指责,甚至依赖、软弱,甚至变成感情勒索。我期许自己能够辨认爱的出现,不再只是用“心疼指数”衡量,甚至误以为那样的人才能理解我。后来我渐渐知道,有时太多痛苦的经历,会扭曲人,甚至使人失去同情理解他人、分辨是非的能力,甚至失去爱的能力,我自己就是最好的例子。

花费很长的时间,我逐渐不再受到痛苦的人吸引,或许因为我也懂得了如何与自己的痛苦共处,我也从漫长的时光里,学习了如何带着痛苦、却不为痛苦扭曲(尽可能地辨认出扭曲,慢慢地扭转回来)。同病相怜不再是我爱的标记,更重要的是,我会在生活里反复提醒自己,“勒索”与“控制”无所不在,甚至就来自于我习惯于替人着想、习惯以对他人好来躲避罪恶感(这又是我人生另一个巨大的议题)。想要有一份成熟的爱与关系,竟必须首先斩断自己习惯的“恶习”,每一个新的对象,都不该只用习惯方式去爱,每一次的过往,都该成为镜子,而不是复制的方案。那些因同病相怜产生的恋爱,我都牢牢记得,因为那些让我一次一次深刻发现我的问题根深蒂固,不能倚靠一份爱情的来到而“迅速得救”,甚至,有时我必须拒绝某些爱情,才能让自己避开一次可以预见的“重蹈覆辙”。但已经发生过的经验,是生命最好的提醒,爱不是救星、不是解药,而是让我们认识自己、认识他人最深刻的方式,但有些路是不一定要走的,某些恋爱,也可以在开始之前就辨认出,那更像是我们或对方伸出来的求救绳索。人们总以为只有爱你的人才可能对你无条件地好,所以拼命寻求爱情的帮助,殊不知,有时力量是反过来的,你渴望无条件对你好的人,内心也正渴求你的救援,渴望你无条件地付出。

整理自己、修复自己,并且学着在爱情里一点一点探索彼此,不要一泄如注地倾倒自己的爱,要让自己在爱的过程渐渐壮大,也帮助对方壮大起来。有能力去爱的人,不一定要找到同病相怜的人;有能力去爱,有能力理解自己,就不会饥渴于被理解与被满足,而更有能力选择、有余裕分辨。爱情更理想的状态并非相互取暖,而是为对方带来新的世界,是互相充实,而不是彼此消耗。

那时,爱不再是一种身不由己的状态,而是全身心的敞开,为的不是得救,而是在付出的过程里,看到自己与对方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