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最好的一个朋友是个叫杰森的家伙,我们足球队里的队友之一。

对待爱好我都相当严肃,每周我至少有五天会在球场上,基本上都跟同一拨人踢。对待娱乐我也很上心,在比赛或训练之后我们差不多总会聚餐小酌——事后想想,还真说不上哪一部分才是我参与其中真正的动力。

在和杰森认识大概一年后,我跟他讲一个秘密,除了他谁都没告诉。那时我们的友谊看起来已经是板上钉钉、水到渠成的事了。

第一次见他时我简直烦透了这厮。

而且还不仅仅是轻微的嫌隙,细小的芥蒂,连硌脚的石子都要比他可爱。

说不上来具体的原因,他给我的印象极其糟糕。我们对于一切事物的观点都有分歧,而他总有办法将它戳破。对于跟他看不对眼的人来说,他似乎太过聒噪,轻佻,不为他人着想。

我至今记得某晚散场时,我一字一顿地说:“那家伙烂透了。”

对日后的帕特里克和杰森来说,幸亏我对足球热忱,两人不得不保持交流。不管是团体活动,还是小组演练,都逃不掉。在连续的几个月间,我沦落到每周至少要见杰森两次的境地,只得尽量无视他。

但我非常尊重球队的队友们,加上我又十分好奇他们到底喜欢杰森那一点,所以一度我也决定试着跟他搞好关系。

若是把所有的社交礼仪、繁文缛节都放在一边,其实我们有一个相同的爱好——梦幻篮球,而此前我们从未讨论过这个话题。但它却成了扭转我对杰森看法的契机,促使我放下对他的成见,而专注于我们共同的话题。

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约好晚上讨论各种策略和数据。一段友情就此开始萌芽。

然而这些又和一拍即合、获得青睐、广结良缘有什么关系呢?

其实,我们没有丝毫一见如故的感觉……然而经历了数月的不以为然和嗤之以鼻后,居然还是成为了朋友。

这确是个例外,不符合结识新朋友的社交通则:如果你给人的第一印象不够正面,你们就会擦肩而过。你就此错失了交友良机,因为没人愿意在这样的人身上多费力气,甚至不愿对其敞开心扉。

研究表明,第一次接触时,大多数人的“生死”都悬于他人的一念之间。这一念大概要花多久?60秒?其实20秒或者10秒就差不多了。

通常人们会非常快速地评出你的“好感指数”,然后决定要不要在你身上投资更多时间。这非常不公平……但却是生活的真实模样。

正面或负面的印象一旦定型,人们就会戴着有色眼镜观察你的一举一动。如果你给人的印象积极,你就将获得无罪推定,所有的负面行为都将被看作意外之举。相反,若不幸被划入负面形象阵营,那么任何差池都将是你阴险人格的进一步佐证。

如果印象不佳,就不用费劲再跟这些人打交道了。有什么意义呢?根本没什么可图的。

这意味着,你向他人展现的第一形象必须要是富有魅力的一面,至少不能负面消极。这就是这本书想给你支招的地方。

杰森和我有幸得到了世间难得的东西——重来的机遇。由于情势所迫,我们不得不三番五次屡次三番地交流,因而有机会冲破既有的负面第一印象。

这就是人与人交往时头60秒的重要性。我差点就此错过了我的此生挚友、错过了将来我婚礼上的伴郎。

试想,他所有的优点都被一个小小的污点所掩盖。推己及人,若自己同临其境,想来必定十分可怕。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失而复得的机会不多,推倒重来的机会更少,若是不掌握一拍即合的艺术,你会错过怎样的知己,又会错过怎样的机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