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素或华丽,性选择在折腾谁?

伦敦动物园里一只孔雀张开美丽的大尾巴,昂头挺胸地在一个郁闷的长胡子老男人面前走来走去,无聊地炫耀着自己光鲜无比的羽毛。

老男人很生气。在他看来,孔雀这一套漂亮的行头实在是没有道理,如此鲜艳,异常夺目。虽然在文明人的眼里是一种美丽的象征,但在饥肠辘辘的丛林野兽们看来,孔雀什么都不是,只不过是一盘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美味鸟肉而已。

肉也要打扮得这么好看,真是有毛病。

特别是在进化论支持者的眼里看来,更是有毛病!

而在进化论开山鼻祖的眼里看来,简直就是有毛病至极!

这个看着孔雀生气的老男人当然就是达尔文。他曾经亲口说过:我一看到雄孔雀华丽的大尾巴心里就烦!

动物的眼睛虽然结构复杂,但那东西有用,有用的东西当然有资格搞得复杂一点,可是孔雀的大尾巴不然。这玩艺儿豪华、夸张、鲜艳无比,再加上雄孔雀趾高气扬有恃无恐地在那里唯恐天下不乱地张扬着、炫耀着,而且这东西它不是衣服,不是披在身上保暖用的,它就只不过是一个无聊的尾巴!

至于么?

达尔文越看越生气!

这是公然在与他的自然选择原理对抗!根据他的理论,动物身上的某一特征必定要对个体生存有好处,但这么长的尾巴能有什么好处呢?这种不理性的生长方式早该被淘汰掉,可是人家孔雀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所以必须对此加以解释,如果解释不通,自然选择理论就完蛋了。

这是一个比眼睛的复杂结构还要让达尔文头疼的问题。毕竟,眼睛的复杂结构虽然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毕竟根据当时的知识已经可以作出一些解释了。原生动物简单的视细胞和感光神经都在为达尔文小声地辩护着,可孔雀的大尾巴却让达尔文完全想不通。他不得不听神创论者用简单而且可爱的话语在那里不停地唠叨着:孔雀的尾巴之所以那么好看,因为那就是上帝造给人类看的。

与雄孔雀的豪华艳丽相比,雌孔雀却长得灰不溜秋的,其间的反差与公鸡和母鸡对比差不多。

昆虫、鸟类、鱼类、爬行动物直到哺乳动物,只要是两性生殖者,几乎都按照这样的一个模式在发展自己的装备。雄性华丽夺目,而雌性低调朴素。这其间大概只有女人是一个奇怪且显眼的例外,到时专门讨论。

为了解决雌雄之间的这种差别,达尔文经过反复观察与思考,最后把目光投在了雄性身上。如果能搞定雄性身上花里胡哨的问题,这一切问题基本就可以理解了。

而从表面上看来,自然选择确实又无法解释这一现象。为此,在1871年出版的《人类起源和性选择》中,他正式提出了“性选择”理论。

简而言之,性选择理论认为,虽然孔雀的大尾巴对生存可能不利,甚至有害,但是雌孔雀喜欢这一套玩艺儿。她喜欢和打扮得最豪华最夸张的雄孔雀交配,而对于雄孔雀来说,这是“莫须有”的事情,就是最大的道理,它必须把自己搞得华丽,然后炫耀,才有机会繁殖。性选择中的失败者不会立即致命,但会无后!

雄性与雄性大打出手,获胜的英雄自然可以抱得美人归,这是性别内选择;如果雄性动物全部文质彬彬,没有谁愿意冲冠一怒为红颜,那只好大家一同接受雌性选美。有幸被挑中者,当然就可以直奔洞房而去了。这是性别间选择。

也可能有例外,如果雄性稀缺而成为抢手货,雌性也会大发雌威,成为蛮横的竞争者。雌蝾螈甚至会偷走雄蝾螈的精囊袋;雌产婆蟾蜍则更加残暴,如果发现丈夫出轨和其他异性交配,它会愤怒地将这对苟合男女撕成碎片。有本事的雄麻雀常常会娶两个老婆,这两个老婆就会争风吃醋,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偷偷把对方下的蛋啄碎。

但性选择仍然主要是针对雄性进行的,并逼迫雄性去努力发展某些性状:性别内选择的动物,雄性就会越来越猛,因为往往需要直接开打,比如狮子、老虎和海豹等,都是个中悍将。此外还有一些奇特的战斗方式:雄锹形虫的巨颚不但可以直接下嘴咬,而且兼具恐吓和装饰效果;鳄鱼因为杀伤力太强,不适宜大嘴互咬,所以改为快速转圈同时嘶声大叫;公鹿则采取比嗓子的办法,相对大吼,看谁吼的时间长和声音高。性别间选择相对比较温和,雄性动物们不一定非要一见面就摆出一副分外眼红的架势来,它们满可以在雌性动物面前排好队展开公平竞争,看谁长得更漂亮,谁的歌更好听,或者谁的舞蹈更性感,再或者,更实际些的,比谁拿来的彩礼更有诱惑力。这样软性竞争的结果是,一大批美轮美奂歌喉婉转的鸟儿在争奇斗艳,每一种鸟儿都会有自己的一手绝活儿,世代相传,历久不衰。比较夸张的有美洲松鸡,它们会毫不含糊地翅起尾巴,脖子上的气囊不停地鼓气,同时噼啪有声。而另一些昆虫则早已准备好一只大礼包以孝敬被相中的甜蜜爱人。当然这里面也有一些可耻的骗子。有一种苍蝇已经学会给女友送上一只空的礼包。澳大利亚红背蜘蛛在送礼包的时候则需要提心吊胆,因为它那位野蛮女友在交配过后往往就会毫不嘴软地把它吞入腹中,片刻的露水之欢并不能带来永久的相亲相爱。

问题是,为什么呢?为什么雄性朋友们非得要如此低三下四不顾人格地在雌性面前竭尽显摆之能事呢?有的甚至要冒着性命之忧前去追求短暂的鱼水之乐,有道理吗?而且,雌性有选择的意识吗?难道它们懂得审美?

在很多人的头脑里,审美与道德及伦理一样,是人类才有的能力。

所以,这个理论提出来以后,大部分男性的生物学家们对于性别内选择没有意见,因为性别内选择可以纳入自然选择中去。而性别间选择,通常是雌性选择,是达尔文性选择理论的核心所在,则受到了强烈的抵制。他们对动物也有审美观这一说法非常不满,以华莱士为代表的纯自然选择派对性选择理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猛烈批评,并直接导致这一理论被压制了一百多年的时间。最近,性选择理论虽有死灰复燃的迹象,但两派仍在互相批评不已,一时看不到住嘴的时候。

但达尔文相信动物照样有审美情趣,这一想法与他把人类和动物连续起来的想法是一致的。他不认为人类有某一种能力是独到的。几乎每一特征都应该是从动物那里继承过来并发扬光大的,审美也不例外。

所以达尔文对自己的理论信心满满。他在活着的时候就不断地回应华莱士等人的批评,在临死前的几个小时,他还在坚持说:“我竭尽所能,仔细衡量过各种反对性选择原理的论调后,依然坚决相信性选择理论的准确。”

那就先来看看达尔文及其支持者的观点吧。为了便于阅读,不妨把性选择约等于雌性选择,这样就可以放开达尔文那眼花缭乱的论述而直奔他的主题思想。

达尔文首先要解释一个根本问题,那就是雌性为什么有权选择?是什么造成了这一不公平现象?为什么雄性都这么贱,要心甘情愿搔首弄姿地接受雌性挑选?

冤枉也哉,并不是这些哥们儿不要脸,而实在是情非得已。在动物界往往是雄性偏多,连人类都是如此,处于性活跃期的雌性数量更是有限;而且,雄性动物产生的精子多得数不清,可雌性的排卵量却很小。拿女人来说,一个月只排卵一枚,而正值盛年的骚情猛男却可以毫无顾忌滔滔不绝地机枪扫射,每次任意挥洒的精子数量都达到一亿以上。精子就是这样被贬值成了大路货。在这种资源不对等的情况下,如果雄性朋友仍要大耍君子风度,其结果可想而知。所以,为情所困也就是深值同情的现象了。同志们不得不放下架子全力泡妞以争夺那一枚潜在的看不见的卵子。

但雄性动物也不必因此而仰天长叹悲号不已,因为片刻欢愉之后,这些坏蛋们基本上都是撒手不管了。孵蛋怀孕生儿育女之类的繁重任务往往会落在雌性动物头上,更严重的是,在养育儿女的过程中还要面临着严酷的生存危机。所以,雌性有权对雄性挑挑捡捡。这就是贝特曼(AngusBateman)在1948年提出的“生育投资不对等”逻辑。

结论是,在两性的世界里,绝大部分雌性都有摆谱的本钱。因为它们有珍贵的卵子并要付出艰辛的劳作来养育子女,所以它们有资格成为挑剔的选择者,而身上装满了便宜货的雄性只能拼命折腾以接受选择了。

达尔文遇到的第一个挑战就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动物,这种动物似乎没有性选择的必要。理论上来说,不管怎样,大家似乎都能找到伴侣。这样雄性就不需费力把自己打扮得很扎眼。

可是,像英国野鸭及我们熟知的鸳鸯鸟等在当时看来是典型“一夫一妻”制的鸟类,雄鸟仍然长得光彩照人。根据性选择理论,这就属于没有道理的现象了。为此,达尔文给出的解释是:先下手为强!

也就是说,达尔文假定先成熟的雌鸟最健康,它们当然需要寻找先成熟的雄鸟,而长得漂亮则是成熟的重要标志。在这里,“一夫一妻”也没有逃脱性选择。

不仅是漂亮,凡是可以用来炫耀的东西,都可以被纳入性选择中来,比如枝枝杈杈的鹿角,本来是很让人费解的东西,因为有的鹿角长得太长了,到了离谱的地步,一看上去就觉得头上顶这一大东西简直是太累了,浪费资源不说,逃跑起来也不麻利。如果不用达尔文的炫耀理论来解释,简直一无是处。

达尔文走得更远,他不但把鹿角和羽毛纳入性选择中去,而且把男人的思想、勇敢和坚毅的品质与发达的肌肉一道,列为可供女性选择的项目。在知识时代,肌肉男渐渐式微,似乎在验证着达尔文的这一想法。

此时的达尔文,充分暴露了他性别歧视的一面。他认为更为发达的大脑决定了男人在任何领域做任何事情都会超越女性,甚至是女性所望尘莫及的。无论是思想、理智、想象力还是动手能力,女人都只能等而下之;而男人之所以拥有这些能力,是因为他们要打败对手。

有人把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思想家名单拿出来看了看,似乎也能证明达尔文是正确的——里面很难找到女性的名字。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下,科学家的研究也是有倾向性的,大多数男性学者们对雌性选择兴趣不大,而女研究者则不然。牛津大学动物学教授克罗宁(HelenaCronin)在《蚂蚁与孔雀》一书中对达尔文关于女人的态度避而不谈,却大谈性选择,反复强调雌性选择的重要性和科学,并声称达尔文已取得了彻底胜利。

其实,这场争论学远没有停止的迹象。

华莱士是反对达尔文性选择理论的旗帜。他率领一大批进化论者坚定地认为,性选择理论根本没有必要。这是达尔文主义中一项严重的歪理邪说,无形中削弱了自然选择的权威地位。

华莱士有一个简单事实基础。他说,有一些体色鲜艳的漂亮小鱼们是体外受精的。雌鱼将卵排在水中,这些卵和谁的精子结合,雌鱼几乎没有发言权,有时这些雌鱼连雄鱼的面都见不上。也就是说,根本谈不上什么性选择。

更有甚者,有些雌性昆虫与很多雄性交配,往往来者不拒,然后把精子贮存在受精囊中,以便慢慢享用。在这里,似乎需要展开竞争的是精子,而非雄性个体。推导的结果是相同的,雌性无法选择。

为了系统的攻击性选择,华莱士提出了三项反驳意见:一,雌性没有健全的审美情趣。二,雄性装饰不应该成为交配的决定因素。就是说,如果雌性仅仅是因为喜欢雄性身上的某种装扮就同意交配,那也太风骚和随意了些,自然选择是不会同意的。雌性应该有更成熟的考虑。三,就算雌性真的有所谓审美品味,那每只鸟的品味不同。一只城市鸟和乡下鸟之间肯定会有审美差别,这样会把雄鸟搞得无所适从。并且,品味是变化的,说不定今天雌鸟喜欢红色,明天就会喜欢绿色。人类不同时间的不同流行时尚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没有一个固定的审美模式,也就无法产生现在看到的固定体色和花纹。

华莱士相信自然选择一家独大一手遮天,所有华丽的装扮和嘹亮的歌声及让人眼花缭乱的舞蹈,都只不过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与性选择毫无干系。雄性的所有古怪行为并不是为了讨好雌性,而是另有他用。

华莱士在生物体色方面有独到的研究和贡献,正是他解释了大多数动物和植物的色彩问题。他把所有体色归纳为两类:一类起到保护作用,一类起到吸引作用,比如毛毛虫的鲜艳体色起到了警告捕食者的作用;长颈鹿身上的迷彩是另一个很好的实例;斑马精美的花纹也是为了更好地隐入黄昏斑驳的光线中去。这就是保护色。而鲜艳的花朵更容易吸引蜜蜂和蝴蝶之类的采花大盗,便于顺利开展传粉工作。这是吸引作用的重要表现。

与达尔文眼盯着雄性的华丽色彩不同,华莱士另走他路,他盯上了雌性灰朴朴的装扮。根据保护色理论,雌性的暗淡色彩很好解释,因为它们往往需要呆坐着抱窝孵蛋,所以色彩不能亮丽,否则就是坐着等死。那么雄性的华丽行头也不是问题了。因为在华莱士看来,自然界天然就有五彩缤纷的倾向。在撤去自然选择力量的人工条件下,人们培育出了色彩斑斓的金鱼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据。也就是说,长出一身艳丽的羽毛来并不难,难的是不让它们长出来。

对于那些两性长得都漂亮的鸟儿,华莱士认为是因为是它们的窝做得比较隐秘,比如做在树洞里,所以雌性略漂亮点也不至于会死。而另一种现象也在支持华莱士的观点,就是那些雌鸟长得比雄鸟还要漂亮的种类,恰是因为雄鸟承担起了抱窝孵蛋的艰巨任务。

然后华莱士又补充了体色的识别作用,比如特定的体色可以为动物提供识别标记。这样大家才能很容易地互相认出对方是不是自己人。否则一有不慎,交配时搞错了种,那丑可就大了。明明是一条狗,却天天去追求一只猫,这算是怎么一回事呢?无法互相识别的物种当然会被自然所淘汰。

也就是说,华莱士认为雌性的朴素体色是为了自我保护,而雄性的亮丽体色则纯是自然本色表现,最多是生理活动时合成出来的色素副产品,有时具有一点物种识别作用,不需要过多解释。

如果说华莱士已经搞定了雄性的亮丽体色问题,但他还得解决雄性动物的显摆举动,又是唱又是跳又是展现自己的华丽羽毛,具有明显的炫耀的性质,那又是怎么回事呢?

华莱士不承认雄性的这些行为是在供雌性选择,因为有一些羽毛颜色很难看的鸟儿也照样有炫耀行为。他认为,这些无聊动作只有一种用处,就是消耗发情期积累的过多能量。青春期的少年喜欢惹是生非是基于同样的原理。还有一种现象特别支持华莱士的这一说法。如果一种鸟会唱歌,那么它的跳舞水平就很一般,反之亦然,因为只要有一种方法来消耗能量就已足够了——唱歌也是很累人的。特别是叫天子,边飞边唱。

至于雌性,就算它们在欣赏雄性的炫耀行为,但那也只是纯粹的欣赏而已,就好比是在看一场免费表演。它们并不因此而作出某种选择。跳舞好看或者打扮华丽并不能当饭吃。华莱士并以人为例,女人可能会喜欢某个男人的小胡子,但不会只因为这撮小胡子而以身相许。就算女人会因为小伙子个子高长得帅而芳心大开,那是因为在个子高长得帅的表象下隐藏着营养充足和精力充沛的实际好处;但在达尔文那里就不这么看,他坚持女人就是为了欣赏美!

但问题又来了,如果雄性不是为了炫耀的话,为什么它非要跑到雌性的面前去又跳又唱呢?华莱士的追随者们给出的解释是,因为处于发情时的雄性看到雌性时,受性激素的影响,此时心情最为摇荡。

进一步地说,华莱士还提出了“累赘理论”对鸟类的长羽毛作出解释,而这一理论是如此地有吸引力,后来被进一步阐述,并用于成功解释许多现象,特别是对利他行为的解释极具说服力。

累赘理论认为,雄性身上拖这么多啰里啰唆的东西,其实是一种暗示。它在向别人证明:就算我拖了这么累赘的大尾巴,我仍然能到处飞到处跑,而且不被天敌吃掉,这说明我本事大能力高,我强!

总而言之,华莱士认为,雌性对雄性的选择,就好比是对一个筑巢地点的选择,或者是吃哪条毛毛虫的选择一样,并无特别之处。把所谓性选择单列出来与自然选择并行,纯粹是多此一举。

也就是说,关于雌性选择的标准,华莱士看重实用性,达尔文则看重美感;华莱士坚持性选择顺应自然选择,达尔文则认为性选择与自然选择平行,同等重要。

两人谁也不能说服得了谁时,只能求助于实验观察来做裁决,不过这种实验的要求很高。因为人为的设计往往会破坏自然条件,说不定也会影响到鸟的心情,实验结果就殊不可靠。达尔文想要动物园管理员拔掉几只孔雀的尾巴都是不容易的事情。他后来又设计了几个实验,都没有得到很好的结果。华莱士也同样以失败而告终。而在自然条件下观察到的结果往往又是差落不一,有的甚至互相矛盾,很难用一种单一的理论来解释所有的交配现象。

剩下的路只有一条,继续争论。

时光飞逝,在不断的争吵中,很多进化论的大师级人物都卷了进来。一百多年过去,仍然没有定论,但趋势是明显的,达尔文的性选择理论受到主要成员是男性的生物学家们的不同程度的抵制,他们很不愿意接受雌性选择这一概念。他们坚持:在各种形式的竞赛中获胜的雄性自然获得与雌性交配的权力。雌性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作出选择。达尔文的支持者们在这场争吵中是处于下风的,但华莱士的追随者们也没有笑到最后。

期间有一个反对性选择理论的重量级人物、现代遗传学的创始人摩尔根(ThomasMorgan)。这位大师用果蝇研究遗传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得过诺贝尔奖,但他对遗传的依赖性有点过分,曾经一度不承认任何选择,无论是自然选择还是性选择。从他在果蝇中得出的结果来看,生物就只是突变、遗传,然后个体刷新,所以他认为遗传学应该取代自然选择在物种进化中的核心地位。不过他在1925年出版《进化论与遗传学》时,对进化论已经有了新的认识。

摩尔根之所以坚决反对性选择,是基于部分生物学的性逆转现象。既然生物的性别都能转来转去的,那说谁选择谁,又能有多大意义呢?并且,他觉得达尔文根本不能解释清楚,为什么雌性会有审美能力。在这位实验大师眼里,“好品味”这种说法远没有“好理性”的说法站得住脚。

再往后,当代进化论大师迈尔也对性选择理论持否定态度。

似乎确实有大男子主义在作怪,一直到了1988年,才有一位男性生物学家穆勒(AndersMuller)用欧洲仓燕做了一个实验来详细研究性选择,并把结果发表在《自然》杂志上。这个实验被认为是性选择理论重振雄风的转折点。

欧洲仓燕冬天在非洲度过,春天飞回欧洲,一群大约有八十只左右。到达目的地以后,雄鸟们就立马下手抢地盘然后勾引雌鸟。一旦人员凑齐,小夫妇就可以建房生孩子了。

强调一下,这种鸟看起来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雌鸟抱窝,但双方共同哺育子女。

穆勒为了观察雌鸟到底有没有对雄鸟进行选择,他做了这么一件事情。

一眼看上去,雄鸟的尾巴比雌鸟的长。穆勒认为,如果存在性选择的话,尾巴应该是标准之一。所以,他抓住四十四只雄鸟,并把部分可怜的家伙的尾羽剪短,剪下来的羽毛粘在另一些幸运鸟尾巴上。经过处理后,这些鸟的尾巴有长有短,有的对称,有的则被剪得乱七八糟,然后放手让它们去追女朋友。

结果是有趣的,那些尾巴又长又对称的帅哥们果然受到了雌鸟的青睐。它们迅速找到了老婆并很快结婚下蛋然后还有时间再来第二窝。

在雌鸟眼里,这些尾巴长而对称的雄鸟无疑就是它们世界里的周润发。令人同情的是,这些雌鸟们在享受帅哥的同时,不得不忍受这些坏蛋们在外面拈花惹草搞婚外情,周围的美女鸟们几乎都被这些帅鸟们搞遍了;而戴绿帽子的,基本就是那些短尾巴的菜鸟。

那么,这种受雌鸟青睐的长而对称的尾巴能有什么好处呢?解释多种多样。主流的解释是,尾巴长而对称,表明雄鸟越健康;颜色越是鲜亮,可能羽毛中的寄生虫就越少。而这种解释,似乎正落入了华莱士的理论中,仍属于自然选择的范围,即:因为健康,所以入选;而不是因为漂亮而入选。

严重的是,就算有些雌性真的在做选择,但雄性也有强力的反击措施。比如,雌鼠受精后,如果误入其他雄鼠的地盘,就会被雄鼠释放的体外激素刺激而流产;然后这些雄鼠才有机会霸王硬上弓,使雌鼠再怀上自己的孩子。雌性的选择权在这里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其实,关于性选择理论,就算是达尔文和华莱士这两位各持己见者,也往往把握不住自己理论的要点。他们有时在争论中不自觉地倒向了对方却难以自知。后来的各种争论也一再出现这种情况:明明是为了捍卫自己的理论,却给出了有利于对手的论述。并不是这些智者们头脑糊涂,而实在是因为这是一个背景非常模糊的主题。

一个总的倾向是,性选择理论得到了主流科学界的认可。这也是一种简单的研究方法,把性选择和自然选择分开来研究,然后再把相关的研究成果做一些理论上的联系,这两种选择既没有自成一家,又不会相隔千里,总是给人一种有机的整体的感觉。

如果细心一点,似乎可以在人类身上到处看到性选择的影子。年轻的小伙子们整天游手好闲,就算他们不关心所有的天下大事和哲学问题,他们也会极度关心自己的外表:头发尽量梳理得油光可鉴,衣服最好全是名牌;目光轻浮,但竭力表现深沉;面对女生,更是要努力做到举止得体、潇洒大方。如果可能,最好能在结婚前就骗到一大批女生。

由于一夫一妻制的实行,女人似乎失去了自然界里无处不在的雌性优势。如果想要抢到一个优秀郎君,她们也不得不放下身架,想方设法地把自己折腾得光鲜可人一点,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清新亮丽。所以化妆用的胭脂铺天盖地而来,那样会让女人们红光满面,对于自然选择而言,那似乎是健康的标志;胸部当然也要大,那才会给后代供应充足的奶水,这都是在争取男性青睐过程中的重要指标。

这本都无可厚非,也没有必要对此大惊小怪。

生命的主要任务是生存和生殖,当把生殖列为第一要务时,性选择与自然选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达到统一:自然选择从属于性选择,生物必先通过自然选择这一关,才有资格经受性选择考验。性选择利用自然选择寻找更优秀的伴侣。

可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生存都成问题,又何谈生殖?所以,另一些人把生存当做第一要务,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性选择似乎又从属于自然选择,这正是华莱士的观点。生物不应用性爱小事而耽误了生存大业。

生存与生殖,何者更具强势地位呢?

这似乎又是另一个鸡与蛋的问题。

类似复杂难解的问题,在进化论中还多的是。比如,利他行为也足以把人吵得死去活来。

如果自然选择是正确的,到处都充满了竞争,那么生物应该是极度自私才能最好的生存,可是生物界为什么会存在那么多的利他行为呢?

克鲁泡特金:生存竞争理论是错误的,互利互助才是生物界的本质。

爱德华兹:利他行为很好解释,那是一种基于群体利益的行为,只有群体生存质量提高,个体生存质量才会提高。

汉密尔顿:不是吧,只有亲缘关系之间才会存在利他行为吧。

艾克斯罗德:不仅仅是亲缘利他,而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是一种复杂的博弈。

道金斯:你们都错了,所有生物都是自私的,因为基因是自私的。之所以有些行为看起来是利他的,那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

古尔德:我反对。基因是不是自私并不重要,因为自然界看不见基因。

达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