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利他行为,你被感动了吗?

2008年5月12日,中国汶川的一场巨大震动给当地带来了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在政府紧急救援的同时,普通人的互助精神也空前高涨,涌现了大量感人的事迹。无论多少,各方都在纷纷捐款,血库里也挤满前来无偿献血的人。大批的志愿者从四面八方赶来,在鲜血与瓦砾混杂的场所,他们挖掘出了更多令人震撼的场景:有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以给他人带来一线生存的希望。

这并不是本章的主题,人类的利他行为及其解释将另行阐述,因为这涉及道德与伦理的因素,以及一些人类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和心理活动。在此之前,本章首先关注动物利他行为,这最终将有助于我们对人类利他行为以及道德层面的生物学理解。

互帮互助在动物界及至整个生物界都不是单独现象,从简单到复杂,似乎都存在一定的利他行为。

质粒是一种环状脱氧核糖核酸(DNA)分子,有极少为核糖核酸(RNA),主要生活在细菌中,并可以在细菌之间转移,与细菌大体上形成一种类似共生的关系:它们利用细菌提供的一些设备用于自我复制,并为细菌提供某种程度的保护。这种小小的环状DNA竟然也可以表现出利他行为,当环境不利时,部分质粒就指导它们所在的细菌合成出一种毒素。这种毒素会把这个细菌杀死;如果认为质粒有生命的话,那么质粒自己也同时被杀死了。

质粒的死亡带来什么效果呢?它所居住的细菌被杀死后破裂,毒素被释放出来,继而杀死附近没有质粒的细菌,而含有这种质粒的细菌则可以免遭毒手。通过这种奇特的方式,这个质粒被认为是通过自己的死亡而帮助了那些与它序列相同的质粒,那些质粒所在的细菌因为竞争得到缓解而可以生活得更好,当然也就意味着住在它们体内质粒的日子也会更好过些。

质粒这种牺牲自己而帮助同类的行为,正是典型的利他行为。

大致可以把利他行为简单分为亲缘利他行为、互惠利他行为和纯粹利他行为。亲缘利他行为一般出现在亲族之间。下面的蜜罐蚁和蜜蜂的故事即属于此种类型。

在蜜罐蚁蚁群中,各类蚂蚁有严格的分工。其中有些工蚁的生活极为奇特,它什么事都不做,一辈子都被吊在蚁巢顶部,腹部极度膨大而透明。相比之下,它的头部竟然变成了一个淡淡的小点,而它的脖子里面却塞满了食物,纯粹是作为其他工蚁食物的仓库而存在的,并且有一定的保质期。这个大肚子的家伙明显地是在做一件利他的工作,因为这件事实在是没有什么意趣可言,连女朋友都找不着。

而在蜜蜂群中则有更出格的事情发生,蜂后的女儿自己不生育儿女,却一生勤勤恳恳全力以赴地喂养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干起活儿来任劳任怨,可是它们却并不期望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它们根本不产生后代!

高等动物也是如此,鲸鱼会背着行动不便的同伴到处游动以帮助它们恢复健康;不可一世的雄狮可以为了共同利益而结成终身战斗小组;狒狒的举止更是感人,遇到险情时,狒狒群中的带头大哥往往会大吼一声,一边让同伴们躲开,一边奋不顾身地向敌人冲去,死力掩护同伴撤离险境。此种壮举,就算是萧峰在世,也得要抱拳相向。

汤姆森瞪羚是研究利他行为的一个著名样本。这种动物在发现敌人后,会不断高高跳起,以此提醒伙伴注意危险来临,而跳跃者本身却会因为这种过于招摇的动作而暴露在捕食者的血盆大口之下。然而大批生物不顾此种危险,仍然存在明显的报警行为,特别是鸟类的报警行为最为著名,因为它们的叫声往往也会被人类听到。

另一种利他行为称互惠利他行为。在互惠利他行为中,个体之间不一定存在亲缘关系,甚至是在不同种之间互帮互惠。比如海葵与寄居蟹,海葵的刺细胞可以起到保护寄居蟹的作用,而寄居蟹可以背着海葵到处跑寻找食物,两者离了对方日子都不好过。白蚁之所以能够大啃木材,是因为肠道寄居着一种鞭毛虫。这种鞭毛虫有效地帮助白蚁消化木材纤维,当然,鞭毛虫在白蚁的肚子里日子过得也很温暖舒适。

在鹰捉兔子的游戏中也存在这种互惠关系。几只鹰会临时组成战斗小组,有一只鹰先在地上乱走,把草丛中的兔子吓出来,然后在空中盘旋的鹰就会飞速攻击。通过这种合作,捉兔子的成功率就会大幅度提高。

有一种吸血蝙蝠,只能靠吸食其他动物的鲜血为生,三夜吸不到血就会饿死。但是吸血这个事情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工作,并非每只吸血蝙蝠每夜都能吸到血,这时,那些吸到血的蝙蝠就会很大方地把自己吸来的血吐给身边快饿晕了头的笨蛋,大家得以共渡难关。这种行为听起来是如此高尚,根本不会因为吸血蝙蝠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名字而受到半点削弱。

如果说前面两种行为听起来还可以理解的话,那第三种利他行为,也就是纯粹利他行为,则有点不可思议了。因为这些个体看上去简直就是在不求任何回报地在牺牲自己造福别人。用人类那充满煽情效果的话来说,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种行为大多发生在人类身上,当然,动物也有,比如螳螂,这种冷峻的动物在举手投足之间看上去是那么的具有高贵气质,但是其婚姻形式却让人大跌眼镜。交配之后,雌螳螂就会毫不心疼地将雄螳螂吞入腹中,而此种惨无人道的暴行绝非雌螳螂所特有。悲壮的雄螳螂似乎就是在从事纯粹的利他工作。

蜜蜂不但是勤奋的,也是勇敢的。它们总是毫不犹豫地将尾刺扎向敌人,并把刺留了下来,同时拉出毒腺和内脏。它的生命虽然因此而断送,但它的使命却没有就此结束,尾刺在敌人身上仍然不断散发出报警物质,以招集其他战士继续参战,直到把敌人蛰到浑身肿胖逃之夭夭方才罢兵。

非洲白蚂蚁群中有一种战斗蚁,其行为更是激烈。在与敌人作战时,它们会从嘴里喷出黄色液体,把自己与敌人黏在一起然后进行厮打;有时由于用力过猛,导致腹部炸裂,黄色液体便四处喷射,杀伤力极强;当然,它自己也壮烈牺牲。

只要认真去寻找,还可以发现很多种出人意料的利他行为,比如放弃食物也是利他行为。母亲饿着肚子却要把唯一的一块饼塞进孩子嘴里始终是文学作品中最感人的场景之一。对敌手的容忍也是利他行为,明明有实力也有机会把对手置于死地,却有意地高抬贵手放他一马,是兵法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

随着对利他行为认识的深入,现在倾向于不承认纯粹利他行为。除了人类以外,其他动物的壮举完全可以列入前两种行为。

利他行为是对达尔文理论的一个严重挑战。他对此大惑不解,承认这对自然选择理论是一些特别困难的反例。生存竞争和利他行为,是不容易在同一个体系中同时得到完美解释的。虽然达尔文不承认大自然的每一个爪牙都沾满了血腥,但也还不至于宽容到允许生物界到处都充满了利他行为。而事实上,这种行为几乎遍地皆是。撇开人类报纸上的充满了正义与深情的报道以外,从单细胞生物到与人相近的大猩猩,似乎都懂得利他行为,并且也都做得像模像样!

从自然选择的角度看,生物个体完全应该理直气壮地自私自利。他们为了争夺资源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是没有理由帮助他人。对于这种明显没有理由的行为,达尔文没有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华莱士对此也是一筹莫展。

第一个对生物互助现象进行系统考察和研究的是过去的俄罗斯贵族克鲁泡特金(PyotrKropotkin)。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并在西方引起热议后,这个克鲁泡特金正深入中国满洲进行考察,并一直深入到黑龙江和松花江流域,后因政治原因而辗转流亡,1886年移居伦敦。安居以后的克鲁泡特金撰写了大量著作,并于1902年出版《互助论,一种进化的因素》。与达尔文的生存竞争观点不同,他主张动物界还存有另一种重要的法则,那就是互助合作。组成群体的动物更适于生存,而那些不懂得互助合作的动物种类更容易走向灭亡。

基于这种认识,克鲁泡特金提出了著名的无政府主义理论。他认为人类社会应该是松散结合的团体,以简单的互助与合作来组成社会,而不需要政治、宗教和军队的强力干预。然后他走得更远,提出取消私人财产,实行按需分配。所以,克鲁泡特金死前受到了苏维埃政府的优待。

毕竟不是一个严格的生物学家,充满理想主义的描述本身就是一个缺陷。克鲁泡特金对合作进化的概念表达得过于模糊和简单,加上生物学家本身对于利他行为也缺少足够的认识,仅仅认为这是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现象,所以一直没有开展系统性研究。一直到1964年汉密尔顿(WilliamHamilton)提出亲缘选择理论,才开启了对利他行为的系统研究序幕。自此以后,大批相关理论出台。这些人都很聪明,表达起来都很流畅,听起来也都很有道理,可以给人一次完美的智力洗礼。

英国生物学家爱德华兹(WynneEdwards)于1962年出版《群体选择理论》,开始对利他主义作出了初步探讨。群体选择理论认为遗传进化是在生物种群层次上进行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生物个体的利他行为有利于种群的整体利益。种群生活得好,个体当然也就生活得好了。这是对利他行为最基本的理解,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紧接着,汉密尔顿就提出了亲缘选择理论,又称汉密尔顿法则。该理论认为,利他行为主要出现在亲族之间,亲缘关系越近,利他行为越是明显。因为亲缘关系越近,表明它们体内的相同基因就越多。帮助他人的同时,其实是在间接地帮助自己。

比如,在与人类似的二倍体物种中,父母各有一半的信息遗传给子女,所以父母与子女之间有一半的基因大致是相同的,而兄弟和姐妹之间也同样拥有一半的相同基因,同卵双胞胎的基因则完全相同。以此类推,祖父母与孙辈之间就只有四分之一的相同基因了。经过不同的婚姻链条,它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是可以计算的。亲缘选择理论最漂亮和最直接的陈述就是,在特殊条件下,如果可以牺牲自己去换取两位兄弟的性命或是八个表兄弟的性命,也是一个不亏本的买卖。

蜜蜂的社会分工是各种理论都关注的典型,也是运用亲缘选择理论加以解释的漂亮案例。如果把它们的情况介绍清楚,后面谈起来就方便了。

蜜蜂虽然也有雌雄两性,但与人类生殖方式略有不同。蜂后产下的卵子不经受精也可以发育成个体,这就是孤雌生殖,长出来的是雄蜂。在一个蜂巢中,所有雄蜂的基因都是其母亲的一半;受精卵会发育成二倍体的工蜂或蜂后,它们有一半基因与母亲相同,一半与父亲相同。

所以,一个蜂巢中会有三类蜂:蜂后、雄蜂和工蜂。这里面当然属蜂后的日子过得最爽了,每个蜂巢只有一个蜂后,如果有两只蜂后出现,就意味着要分家了。蜂后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最优质的营养保证,而且整天啥事不做,主要工作就是交配和产卵。

雄蜂的任务非常简单,只负责与蜂后交配,但这个工作也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在激情四溢的飞行交配过后,生殖器就拉不回来了,雄蜂也因此而命丧石榴裙下,平均寿命只有几个月。雄蜂忍痛舍命留下它们的小JJ是为了防止蜂后再与其他雄蜂交配,但事实上收效甚微。因为蜂后在每次交配后会飞回蜂巢由工蜂取出前夫的小JJ,然后飞出来继续大战其他雄蜂。蜂后收集到的精液会贮存在体内,以后的几年中,就靠这些精子来和卵子配对了。虽然蜂后的老情人们早已命丧黄泉,但蜂后并不会怀念它们,在精子数量不够时,蜂后会再次出行,另行采集其他雄蜂的精液。雄蜂因为没有手艺,一旦蜂巢中营养不足,就首先会被工蜂处理掉,人老珠黄并不只是美女的悲剧。

工蜂,顾名思义,就是要不停地工作的蜂子,一切脏活累活全是它们的。工蜂也有内部分工,有的负责采蜜,有的负责当饲养员,甚至有些工蜂专门负责处理生病和死亡的蜜蜂。所有的工蜂本来都有机会发育成蜂后,但因为受到蜂后的激素控制,加上营养不足,所以只能做苦力了。

在这种结构的蜜蜂社会中,有一个明显不符合达尔文理论的现象,那就是工蜂虽然整天忙忙碌碌,但却不生育后代。现在知道,此种现象在生物界里并非独一无二,有些鸟类也与此类似。它们自己不生育,只是在兄弟姐妹的巢里帮忙照看小鸟而已。

汉密尔顿用亲缘理论来解释这一现象,工蜂忙忙碌碌,是有其生物学原因的。因为每一只工蜂和它们的姐妹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基因共性,它们都从父亲那里继承得到完全相同的基因,然后从母亲那里得到一半的基因。所以,工蜂姐妹们之间的亲缘关系比较近,是3/4;而蜂后和工蜂之间的亲缘关系只是1/2.也就是说,工蜂姐妹之间的关系要比母女之间的关系还要亲密。

如此一来就好理解了,假如一只工蜂自己生育的话,它与子女的亲缘关系也不过是1/2而已。这样反而不如好好照顾蜂后得到的结果来得划算,因为蜂后生下来的孩子和这只工蜂的亲缘关系是3/4.

可是,在雄蜂与工蜂之间,也就是兄妹之间,情况又有不同。它们之间的关系远不如人类的兄妹关系来得亲密,只有区区1/4罢了。既然如此,工蜂当然对雄蜂的照顾就远不那么热心了。

可见,亲缘关系理论漂亮地解释了蜜蜂群中不可思议的利他行为。

如果连蜜蜂如此极端的利他行为都可以得到很好解释的话,那么其他亲缘利他行为就更不在话下了。有一种鸟是实行“二夫一妻”制的,后来研究表明,这两只雄鸟原本是兄弟,这种机制仍然是亲缘选择在起作用。

著名生物学家威尔逊(EdwardWilson)认为,亲缘选择是人类文明的敌人。如果人类偏袒自己的亲人和部落,那么这世界就永无宁日了。大家都在为了各自团体的利益而前赴后继地战斗不已时,整个人类的悲剧也就随之而来。

如果说亲缘选择理论可以让人理解的话,那么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之间也会有利他行为,则多少令人迷惑。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就明确指出:“没有任何一种本能是专门为了他人谋利而形成的,相反,所有的动物都在欺骗和利用对方。”但到了1981年,汉密尔顿和美国密执安大学教授艾克斯罗德(RobertAxelord)提出的合作进化理论却对此论断提出了挑战,并很好地解释了互惠利他现象。

该理论认为,在特定情况下,非亲缘个体之间的利益部分冲突时,它们往往会进行合作而不是极度自私,合作的过程必然是互惠利他的。动物通过这种行为以期待得到对方更好的回报。佛家宣传“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因果报应理论,其实是合作进化理论的一种宗教表述。

既然期待对方的回报,这些动物就必须经常见面才行,这样山不转水转,大家才有相逢报恩以及收取回报的机会。所以,能够相逢和识别,是合作进化的基础。这种合作机制一旦形成,就会稳定地传播开来,因为大家都能从中获利。比如,大猩猩普遍会有为别人梳理毛发的举动,一眼看上去,确实可以让人浮出一种温馨的感想,甚至会产生举案齐眉的错觉。

为什么在一个没有强权政府控制的团体中,竟会有这种感人的利他行为呢?它是如何演化并得到推广的呢?艾克斯罗德用“囚徒困境”理论来解释此类行为。

“囚徒困境”说的是有两个合伙犯罪的坏蛋,已经被警察抓了起来,为了便于审问,警察把他们分别关押在两个地方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面临着两种选择:一,供出同伙。这个简单,既然供出来了,那就直接定罪好了。谁先背叛谁得利。二,保持沉默。这样做也有好处,因为警察对他们两人都无法定罪,最后就只有全部释放。不过,情况往往不是那么简单,警察也不是笨蛋,他们会设法拿出一点诱惑,让其中一人背叛另一人。因为根据第一条,首先认罪的可以被无条件释放,甚至可以得到一笔奖赏。罪犯们当然也都希望能够早日回到家乡,在自家里住着总比在监狱里要舒服一点。而被供出来的那个笨蛋就惨了,肯定会被加重处罚。

既然敢出来犯罪,总得有点脑子。这两个囚徒的头脑也转得飞快,他们到底应该保密,还是背叛呢?理论上来看,按照第二条办,保持沉默是最好的选择。似乎这样一来,你好我也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可是!当一个坏蛋在沉默无言的时候,他的头脑并没有停止运转,他不得不盘算他的朋友会怎么做:他会不会把我供出来,然后带着一笔奖赏回家过快活日子呢?与其让他这样搞我,不如我先搞他了。如果两人都这么盘算,就会出现最差的结局,两个人都会背叛对方,并因此而双双被重判,没有一人从中获利,除警察以外。

不过,毕竟大家在一起打天下这么多年了,起码的信任还是有的,他不相信朋友会在关键时刻出卖自己。可惜的是,刚刚有了一点自我安慰,他又在想,那个朋友会不会担心我会先做叛徒呢?如果他不放心我,岂不是也还会先下手为强吗?

这样盘算来盘算去的,最后这个家伙得出了一个结论,最保险的方法还是背叛朋友,把一切告诉警察再说。因为,如果他的朋友选择沉默,那么,自己完全可以得到一笔奖赏先回家过好日子。而万一那个朋友跟自己想的一样,也向警察告密了,那么自己更不能选择沉默,那样只会得到最重的惩罚。

就这样,两个聪明的笨蛋最终做出了同样的选择,背叛对方。他们本都想得到最大的利益,但却携手收获了很惨的结果。他们共同怀着内疚之情,被扔到监狱里去玩躲猫猫游戏去了。

艾克斯罗德对这个研究进行了改造,他组织了一场计算机比赛:参加比赛的选手扮演“囚徒困境”中的一方,让他们把自己的应对策略编制成程序,然后随机配对开玩“囚徒困境”游戏。任务很明确,结合对手的情况,在合作与背叛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以博取自己最大的利益,然后看哪一种程序会最终胜出。

与真正的“囚徒困境”不同,这只是电脑游戏,可以反复PK。发展到后来,对局双方还可以查看对手的档案资料,了解他有没有可耻的背叛行为。这样一来,各人都可以把对方的脾性摸得很透。这种情形非常类似平常的人际关系,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是老中医,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做法没什么大用场了。

研究结果很有趣,如果是一锤子买卖,只玩一个回合,那么,做个叛徒是首选技巧。可是一旦玩的次数多了,各人对对手的了解也多了,应对技巧就会有所不同。当你面对一个坚贞不屈的好同志,在此前的游戏中从没有背叛记录,那么,为了获得最大利益,你也可能会对他忠诚一把,这样双方获利,皆大欢喜。但如果对方是一个软骨小人,遇见谁背叛谁,那好,哥们们同归于尽吧!

在这种情境下,编制的程序也就相当的复杂了。有的人不论对手如何,一律背叛;也有人采取全部合作的态度。结果获得第一名的是所谓“一报还一报”策略:我不率先背叛别人,可一旦遭别人背叛,那我也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牙还牙,针锋相对。

经过反复PK,生存下来的总是这个策略,其他人的策略都输得最惨。这个策略之所以胜出,是因为具有以下特点:一,首先,我不害别人,这是善意。二,如果对手犯过错误害过别人,我可以原谅,只要他跟我合作就行,这是宽容。三,如果对手不可理喻,悍然加害于我,那我也会害他,这是强硬。四、我的原则很简单,大家都知道,这是透明。

明白了这一原则以后,再来看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或者团体与团体的关系,大致也不过如此而已。就算是被认为是最为严肃的国与国的关系,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也把“囚徒困境”表达得淋漓尽致。也就是说,这个原则,不仅仅是生物之间的合作进化的关系。

这种策略具有自我调节机制,并具有自我推广能力,对于违反策略者会给以重击,使得叛徒不能安享晚年。在现实生活中,奸细和叛徒是被人们最为不齿的一种行为,这是有着深刻的生物学基础的。

上面几种理论有时可以混合使用,以便更好地解释更多现象。比如在吸血蝙蝠吐血喂食其他蝙蝠的例子中,就存在亲缘利他和互惠利他两种行为,且这两种行为是有所区别的。当一只蝙蝠吐血给自己的亲戚时,吐出的血量就比较多,而给一个素不相识的蝙蝠,血量就少了些。而且,它们是严格按照“囚徒困境”玩法出牌的。你给我的血多,我下次给你的也多,你不给我,我也不给你。在这种情境下,耍小聪明的蝙蝠虽然可能会一时得逞,但最终将面临着悲惨的被饿死的结局,那时大家都不喂它了。

在亲缘利他和互惠利他两种解释之外,还有一种怪异的理论,就是由华莱士提出,经扎哈维(AmotzZahavi)再诠释的“累赘理论”。这个理论本是用来解释性选择的,但在解释利他行为方面也同样有效,虽然它听起来是那么的让人不舒服,不过却有着不同寻常的说服力。

与其他动物一样,很多鸟儿都有放哨和报警行为。这些鸟儿立在高高的树枝上,一旦发现天空有老鹰来袭,马上就会大声鸣叫,提醒正在地面寻找食物的同伙们紧急疏散。这只鸟儿的大声报警被看成是很危险的行为,正在空中盘旋的老鹰极有可能因此而发现了它,并向它飞扑而下。

所以,这只鸟儿的自我牺牲精神被理所当然地看成是利他行为。

但在扎哈维眼里,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的。他说,这只鸟儿并不是要警告它的同伙,恰相反,它是在告诉同伙们:看,这里多危险,但我仍然不怕,我仍然会为你们报警,因为我足够强!

也就是说,累赘理论认为,累赘越多,说明个体越强,因为它有这个能力负担得起这些累赘。所以,敢于放哨并勇于报警的鸟儿会被同伴们看做是老大。基于这种考虑,很多鸟儿都愿意充当这个角色,纷纷争做哨兵,一时间士气高扬。

有人把这个理论应用于人类的一些装饰和打扮上,比如刺青,一个年轻人身上的刺青越多,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体够强壮,被刺得乱七八糟也在所不惜。很少有人见过一个软弱巴叽的糟老头儿还去搞刺青的,因为没人会信他这个虚假广告。

而另一个著名的案例,瞪羚的跳跃报警问题,也已被成功解决。看到狮子到来时,放哨的瞪羚会高高跳起以向正在专心吃草的伙伴们报警,但同时也把自己暴露在了狮子的视野下。这只瞪羚的举动太花哨了,简直就是不把狮子放在眼里,在这种极端情况下还敢于做出这种高危动作,如果真是为了利他,简直可以把人感动至死。所以,瞪羚一直被当做群体选择理论的样板来加以宣传。但扎哈维认为,瞪羚并不是愚蠢得活得不耐烦的家伙,恰相反,它是在用自己高高的跳跃向狮子证明:你看我跳得多高!拜托你还是不要费力来追我了,你不如去追那些跳得不高的伙伴吧。

虽然瞪羚的跳跃客观上起到了向同伴报警的效果,但那实在不是它所关心的。报警作用只是一种附带效果而已。

此类的理论还有很多,大多能方便地解释一两类现象。也有人认为,鸟儿的报警可以使所有鸟群一同惊飞起来,这样,老鹰就有点无从下口了。

而对利他行为提供系统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是1976年英国剑桥大学著名动物学家道金斯提出的“自私的基因”理论。他对利他行为作出了集大成般的解释,并一举占领了该领域的主导地位。

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者个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也就是基因。因为群体或者种群都随时处在动态的变化中:老子生下儿子来,但那儿子已完全不是原来的老子了,其中的变化,特别是基因水平的变化是相当的巨大,因为儿子的体内掺进了一半的母亲基因。而群体更是如此,因为个体的变动,所以群体也一直处于变动之中。梁山泊的那帮好汉是一个有趣但却恰当的例子,宋江上山前和上山后的人员组成明显是不一样的,但那帮土匪作为一个群体却一直存在着。也就是说,他们在受降招安以前,作为一个群体,是经受住了自然选择的考验的。不过在道金斯看来,梁山泊的旗号虽然不变,但人员却一直在变,被选择下来的,严格意义上来说,已不能说是原来的梁山泊了。

那么,在自然选择过程中,只有什么是不变的呢?当然是基因了。基因作为一个基本的复制和功能单位,它们的序列一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并与其他基因一道,通过精子与卵子的结合,从一个身体遗传到另一个身体,大致不会受到什么损失。在时间的长河中,前赴后继的英雄们早已长眠地下,只有永远不死的基因不假思索地跨过这些英雄的躯体,一代代地接力传递直到如今。无论是乞丐小偷,还是帝王将相,甚或才子佳人,都只不过是基因借以跨过时间长河的工具而已。在那些或勇武,或娇俏的身体之内,细小的基因静静地躺在细胞核内,以复杂的方式操纵着机体的一举一动与一言一行,没有任何感情,也没有任何计划,但所有这些操纵却有一个明确的目的:把基因继续向下传递。

要达到这一目的,注定了基因只能是自私的。所有生命的繁衍和进化都是基因寻求自身的生存和传递的结果。然而,自私也是需要技巧的。基因在漫长的岁月磨砺中已培养出了一套极其精明的自私技巧。这些技巧之高超,甚至会被误认为是在利他。道金斯用他那英俊的双眼洞察了基因的种种自私骗局,并用流畅的文笔把这一切记录在案,向世人揭示了基因的把戏。这就是《自私的基因》一书的主要任务。

道金斯在与神创论者论战的时候用语是刻薄的,但对自私的基因的阐述却是冷静的。在处理雄螳螂壮烈的交配案件时,并没有为雄螳螂的悲惨结局而扼腕叹息。因为螳螂的群体不像蚂蚁那样密集,孤独的雄螳螂要历经千辛万苦才可能找到一只雌螳螂,眉目传情之后,机会就不容错过,否则将会抱恨终生。而且,因为家境贫穷,雄螳螂无力为新婚夫人提供什么好的生活环境,无奈之下,也只能惭愧地把自己的肉体奉上了。这个案件中唯一让人感觉不安的是雌螳螂的冷血无情。它们甚至在交配过程中就一点点吃掉雄螳螂的头部,以确保雄螳螂不会在交配结束后溜之大吉。可怜的雄螳螂,虽然头都没了,但生殖器仍在奋力工作,交配工作就在这种惨不忍睹的情形下得以顺利完成。雄螳螂死也可以瞑目了,因为它的基因已经在痛苦的交配过后传了下去。

在自私的基因理论考察之下,所有利他行为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这些解释贯穿着一根主线:利他行为只是表象,根本的出发点仍是自私。所有的利他行为都可以用最终的自私来解释。

尼加拉瓜的基洛亚湖中有一种雀鱼,它们会把别人的孩子圈到自己身边进行喂养。这似乎是奇怪的举止,因为这要浪费很多资源,但经过考察以后人们发现,原来这个雀鱼妈妈不是一般的聪明。在这个湖中,小雀鱼被捕食的几率是一定的,鱼群越大,它自己的孩子被捕食的概率就越小。虽然喂养别人的孩子带来了一定的物质损失,但总比自己的孩子被吃光以后血本无归要好得多吧。

小鸡刚一出壳的时候是非常天真的,它们找到食物时,无论自己是否饥饿,都会主动唤来同伴一道进食。这种策略和吸血蝙蝠相互喂血的策略是相同的,万一自己找不着食物时,也不至于因为过于弱小而被很快饿死。但是,小鸡长大以后,策略就随之发生了改变。那时它们已经足够强壮,可以四处奔跑,寻找食物的能力大为提高。再找到食物的时候,它们就绝不再去召唤同伴了,相反,在它们共同进食时,还会毫不客气地加快进食速度,同伴数量越多,吃食越快,甚至为了抢饭而发生打架斗殴现象。原因有两条:一,成年鸡的基因已经传下去了,不必再像小时候那样怕死。二,好死不如赖活着,我活着总比你活着强,所以开抢。

读过大学的知识分子都听过这样的话题,而且会发出大致类似的感叹。对于男生来说,女大学生宿舍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不单是因为激素的需要,也似乎是因为女大学生宿舍代表的是一种和平、宁静,和与世无争的人际关系。所有的女孩在一起友好相处、互相帮助,情谊胜似姐妹。无数人在诉说着同样的故事,说一个宿舍的女生们在毕业分手时会哭得昏天黑地。

请记住,结婚前的女大学生们之间的友谊,只不过是类似小鸡用温柔的语调淳朴喂食的行为罢了。一旦面临着结婚和生活的实际压力,所有的友谊都会随风而散,好友变为仇敌也只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这世间本没有童话故事,只是因为人内心的需要,才创造出了童话。

有理由相信,生物的种内竞争其实比种间竞争更为激烈,因为同一物种往往需要相同的资源,更严重的是,它们还需要相同的性伙伴。这些东西都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只能自己去争取,所以,种内的残酷斗争是不可避免的。

可是退一步想,毕竟大家是自己人,如果一旦开打就把对方往死里整的话,代价未免太过惨重,其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最后成为其他物种的盘中美味。所以,种内竞争需要采取一些更聪明的策略,比如说,用各种形式的虚张声势来显摆自己,吓唬对方,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自然是兵家上计。

基于这种考虑,物种之内的打斗基本都是仪仗式的,并不需要刺刀见红式的决斗。除了人类以外,似乎各种动物几乎都深谙此道。最常见的是狗与狗之间的战争,它们在打斗时的叫声是恐怖的,露出闪着白光的利齿也足以让人心寒,但是,很少有人看到一条狗把另一条狗咬死然后吃掉。它们最多打出一点血,然后见好就收。失败一方会夹着尾巴表示认输,胜利者也绝不会拿出宜将剩勇追穷寇的决心。胜负一分,斗争就此结束。

有些战争是不需要表现出来的。女性的外激素至今仍是一种有效的武器,暗香浮动,不只是为了获取男人的芳心,还有一种重要的作用。住校的女大学生都有这样的经历,她们的经期往往是同步的。这是一场脉脉温情之下的一场悄无声息的较量,同步的经期能使得排卵同步,相同的排卵期在竞争男性精子的过程中将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原始时代,一群女人得到合适的男人宠爱的机会并不如现在这般唾手可得。

很多人都知道妇女妊娠时的呕吐反应,这本是令生物学家们非常不解的一种现象,因为此时孕妇正需要大量营养,而呕吐却是在任由营养物质白白地流失,对母子皆不利。这种反应本应受到自然选择的淘汰的,为什么会保存至今呢?除非,这种现象有其应有的好处。

妊娠呕吐也会有什么好处吗?

通过进一步的研究得出了让人惊讶的结论,同时也揭示了一场悄悄发生在母子之间的战争。原来胎儿在子宫里的发育过程中,有一段非常容易受到伤害的时期,如果在这一时期接触哪怕一点点有毒物质,都会给胎儿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仍在子宫中的胎儿已经发展出了一种能力,也就是让母体呕吐的能力。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从食物中摄入有毒物质的可能,从而对自己起到一种保护作用。此时期的胎儿个头还很小,不会因此而面临营养问题。

一件意外的药物事件证实了这种理论。有一种药物叫“反应停”,可以制止妊娠呕吐,但服用了“反应停”的孕妇产下了大量畸形儿,结果药厂因此而被提起诉讼。事实上,这种药物本身是冤枉的,并不致畸,导致畸形的原因,恰恰是因为孕妇不呕吐了,结果吃得太多,这才对胎儿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过了这一危险时期以后,胎儿会设法让母亲胃口大开,以给子宫里的小家伙提供足够营养。很多孕妇就这样失去了少女时期的苗条身姿。在此过程中,胎儿仍与母体进行着不断地竞争。小家伙无不想通过脐带血从母体中夺取更多的营养。母体也不甘就此认输,她们也在设法减少向胎儿的营养输出。在这场拉锯战中,总有一方是胜利者。如果胎儿占得上风,生下来就将是一个大胖孩子,母亲因为失利而瘦成了一把骨头;如果母体取得优势,那妈妈就会变成一个肥婆,生下的孩子反而块头不足。好在这一矛盾在当今文明社会已得到缓解,孕妇的营养供应对大多数家庭而言,已不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由此看来,就算是在天下最纯真的母子亲情之间,也隐伏着自私的黑手。

综上所述,无论是动物哪种利他行为,几乎都可以从中看到以下动机:动物的中心工作是把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只要遗传成功,哪怕生命再短暂也无所谓。有一种螨虫,在刚出生以后就不吃不喝,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兴趣,不久就一命呜呼了。经过研究才知道,这家伙在母亲的肚子里时就已经和姐妹们交配过了,它的任务已经完成。

遗传基因的最重要手段当然是繁殖后代。大多数动物亲自完成繁殖的重任,但有些动物却可以借他人之手繁殖自己的基因,比如工蜂就是这样的。无论如何,它们的基因得以传了下去,这就足够了。

所有个体的利他行为只是表面现象,所有活动的最终结果必须有利于自己更好地生存和生殖。那种全心全意为别人服务而丝毫不考虑自己利益的个体只能瞬间存在,因为它们很难留下后代。

合作当然不是动物行为的主流,竞争无时不在,竞争和合作有时可以达成一种微妙的平衡。何时竞争,何时合作,取决于基因和环境因素。但所有合作都是以确保个体更好地竞争为前提的。

比如老虎和狮子,是两类引人注目的大型肉食动物,但他们的捕食行为是不一样的。老虎是独行侠,自己打埋伏,然后自己享用猎物。当年武松如果不是酒壮了胆,肯定会被那只虎全数报销,其他老虎想吃武松的一只手只怕都难。就算是在母虎怀孕和生孩子期间,公虎也不会前来帮一点忙,它们依然自个儿吃自个儿的,毫无怜香惜玉之情。

而狮子则不然,这家伙虽然个儿大力猛,但却很懂得互相配合。它们一般是采取会攻合围的策略来捕杀食物的,母狮子也会受到很好的照顾。

并不能据此指责老虎的品质比狮子差多少,它们在自私层次上的水平是一致的。之所以表现不同,是因为它们所处的环境不同,所以生存策略不同。

老虎之所以单打独斗,是因为它们有单打独斗的本钱。它们往往生活在丛林中,身上的花纹与丛林中斑驳的树影非常一致,所以可以很好地埋伏下来。既然这样,它们很少需要长途奔袭追杀猎物,只需要等谁过来了,猛扑上去,张开大口,问题就得到解决了。如此一来,何必合作?搞不好还会闹矛盾,它们又不是没听过人类的兄弟之间反目成仇的传奇故事。

与老虎相辉映的是,鲨鱼也是一种孤独的杀手。

而狮子则是另一种情形。它们生活在一望无际的稀树草原上,树少草低,不容易藏身。埋伏的效果不好,所以身上也不需要什么花纹。无奈之下,只有下死力气撒开四脚奋力追杀猎物了,只是草原上的猎物们也都不是俗手,比如野牛、斑马和羚羊之类的,身架粗大跑步也快,轻易不能得手。在这种情况下,狮子们除了相互合作,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草原上就这样反复上演着壮怀激烈的围猎大戏。屏幕上荡气回肠令人热泪盈眶热血飞扬的强者之间的伟大友谊,背后隐藏的则是发自内心深处的绝对自私。这种自私的根源可以一直追溯到它们每一个细胞中默默无语的基因。狮群围猎成功以后,并不会论功行赏。狮王可以不劳而获,母狮子则夫贵妻荣,也跟上享受一顿大餐。那些在沙场上奋力拼杀的战士只能分享最后的残羹冷饭,抢不到肉的可怜虫并有可能被悲惨地活活饿死。

也就是说,如果老虎到了狮子的环境,它们也会互相合作,这并不是什么道德问题,而是生存的需要。换句话说,因为自私,所以合作。

美丽可爱的鸟儿在华丽的外衣下也怀藏着一颗自私的心。它们之间的冲突无处不在,看似和谐的表面,实则是自私行为妥协的结果。山雀是夫唱妇随的一个典型代表,它们共同喂养子女,一家子看起来充满了动人的亲情。但仔细考察之下,则会看出潜在的问题:雄山雀在喂食中是很偏心的,它们对子女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看哪个孩子强壮就喂谁。一旦等到这些强壮的孩子身体长齐以后,雄山雀就不负责任地扔下所有未成年的孩子,断然离家出走,自己五湖四海地闯江湖玩去了。它在这个家里的任务也就此结束,雌鸟对此也只能洒两滴清泪、相忘于江湖而已。剩下来没长好的可怜的小鸟也就只能靠妈妈一人喂养了。

但雌鸟是不甘心总做一个怨妇的,它必须设法尽量留住身边这个花心大少。因为总是一个人喂养剩下来的小鸟,危险实在是太大,倒不是怕西门庆前来骚扰,而是对蛇和夜枭之类的杀手放心不下。为此,雌鸟采取的策略是,它们总是等着把所有的蛋产完以后再一道孵化。这样,所有的鸟儿基本上可以同时出生,它的那个坏蛋老公就不好轻易离去了。因为雄鸟必须确认自己的部分孩子可以独立,所以只能留下来多住一段时间,与雌鸟共同哺育子女。

雌鸟的这种心机,绝不比人类的半老徐娘们涂脂抹粉以苦苦留住良人的心机逊色半点。

这种聪明的心机并不是动物的专利,那个众所周知的根瘤菌给人的印象似乎是永远老老实实地待在植物的根尖组织中和植物相依为命。可是,只要根瘤菌怠工,固氮能力有所下降,植物就会停止对其供氧,严重影响根瘤菌的生活质量。

前面提到的蜜蜂社会,实际上也处处存在摩擦。工蜂也会偷偷试着自己产卵,虽然它们的卵都没有受精而且只能长成瘦小的雄蜂,但那毕竟是自己的孩子啊,所以他们会借工作的机会假公济私,在蜂巢中用自己的孩子替换蜂后的孩子并加以精心照看。蜂后对此也没有不闻不问,它常常巡视蜂巢,一旦发现此种情况,会立即把工蜂的卵吃掉。蜂后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它无法洞察一切破坏行为。但蜂后自有对策,它尽量与不同的雄蜂交配,产下不同基因型的后代,让它们彼此监视对方,它们会无情地吃掉彼此的卵,这样蜂后不费吹灰之力就有力地控制了全局。经过这样折腾,工蜂产下的卵的成活率只有区区不到百分之一。

但是,在故意制造事端的同时,蜂后也面临着和工蜂之间的摩擦会升级和失控的危险。为此,它会采取一切手段,以激素抑制工蜂的卵巢发育,或者把工蜂搞成残疾,甚至让它染病致死。其独裁的手段花样之多手法之狠毒,并不比人类的大独裁者们有丝毫逊色。

蚂蚁社会里钩心斗角的竞争则更是复杂。如果要加以详细叙述,几乎可以写成一部昆虫版的《水浒传》。不过在表面上看起来,蚂蚁与蜜蜂的社会仍然是和谐的楷模,它们分工明确,等级森严,大家都在尽心尽力地忙碌着,共同营造着自己理想的天堂。

其实,这种一边合作一边竞争是自然界的普遍法则。达尔文的不足之处在于过度强调竞争,所以他对合作现象非常担心。不过那不是达尔文的错误,在当时的科学条件下,遗传的机制和复杂性都没有被很好地认识,自然难以从科学的角度去加以解释。

我们在为生物界普遍存在的利他行为欢欣鼓舞的同时,也不必为无处不在的自私目的而绝望。威尔逊认为,自人类文明发生以来,虽然人类社会的文化进化速度和作用远远超过基因进化的速度和作用。但基因进化对人类行为的进化有着重要影响,基因的差异导致社会行为的差异。基因进化与文化进化之间存在着协同关系,这就是所谓的“基因与文化协同进化”理论,正是这种协同关系决定着人类利他行为的进化与传承。基因虽然在试图控制人类的文化,但道金斯相信,人类是唯一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摆脱基因的控制的物种,我们之所以成为“人”,可能正是因为我们在不断拥有这种能力。

如果说达尔文对利他现象采取了回避态度的话,那他对物种大爆发和大灭绝现象,则简直是有点手足无措了。而寒武纪物种大爆发也一直作为神创论者手中永恒的利器,对进化论发起连番攻击。

如果说生物进化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可是化石记录却表明存在物种大爆发和大灭绝现象,这个如何理解?

达尔文:不会吧,是化石资料不全而造成的假象吧。生物进化的过程肯定是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如果真有物种大爆发现象,我就承认我的理论错了。

赫胥黎:不要把话说得这么绝对吧,化石表明确实存在物种大爆发现象,这个可能需要新的解释。

古尔德:我用间断平衡理论来解释,物种大爆发现象很好理解,而且和达尔文的理论不冲突。

斯坦利:其实应该用收割理论来解释。

众多科学家:算了吧,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套理论来解释这个事情。

达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