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进化论是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进化论研究得以舒服地、理直气壮地向前迈进。但与此同时,进化论内部仍然因为自然选择的适用范围和作用对象等问题而发起一轮又一轮新的争论。这些争论排除了神学的干扰,常常是发生在进化论大师之间的较量,充满了理性与智慧,因而也显得分外迷人。其中的群体选择理论、个体选择理论和基因选择理论的斗争,正是一个经典的例子。
有学者指出,群体选择问题是过去进化论争论的引擎,经过这一场争论,进化论大大向前发展了。
真理越辩越明,似乎正是如此。
群体选择就是以群体为单位的自然选择。在这里,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不是稀稀落落毫无组织的个体,而是一个个群体。这个群体一般指由某一种生物构成的一群,比如狮子。群体选择往往也就是集体性生存竞争。非洲草原上一群群的狮子之间存在的领地竞争是赤裸裸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一个群体如果被外来者击破,这个群体内的几乎所有个体都要面临灭顶之灾。当某一个不知名群体中的最后一只小狮子被咬死以后,尽管还可能保留几头苟活于世的徐娘半老的母狮子,但作为群体,这是一群被淘汰的失败者。
前文已经提到过,爱德华兹于1962年为了解释利他行为而率先提出了群体选择理论。爱德华兹认为,自然选择的对象是群体而不是个体。为了群体的延续和发展壮大,其中的个体往往会放弃自身的利益,特别是生殖的欲望,从而为所在的群体谋取最大福利。狮群里的每一头狮子都应该为了群体的利益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甚至克制住生殖的欲望。我们也曾听过这样一种广泛传播的说法,草原上的狼群在个体数量锐减的时候,母狼会毫不犹豫地提高自己的生殖能力,以确保群体数量保持在一定的水平线上。这些行为,似乎都是为群体的利益考虑的。
个体为了群体而奋斗甚至牺牲,这种说法对于人类社会相当有吸引力,特别是对于那些富有煽动力的政治家来说,更是意义非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热血男儿会在保家卫国的号召下勇敢地奔向前线,他们似乎都在为国家这个群体付出自己的一份鲜血。文学作品中的英雄形象也总能让人热血沸腾神情激扬,叛徒卖国贼永远是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
有些民族有一些特殊的习俗,北极的爱斯基摩人在更换居住点的时候,老人们为了不拖累部落的迁移,往往会主动留在原居住点静等着死亡来临。这些老人在用自己的牺牲来保全部落的利益。
群体选择理论似乎首先在人类社会得到验证。
然而这只是一种假象,一种真实而动人的假象。此前群体选择论者们手里还有一个类似的动人故事。据说成年的雄狒狒在遇见豹子进攻的时候会挺身而出以保护自己的群体。但更精确的观察表明,其实这个故事并不可靠。一旦豹子出现,成年雄狒狒总是第一个溜之大吉。从个体和基因两个层次所展开的选择理论已经把群体选择理论驳得体无完肤,现在只剩一个空壳概念被人文学家们死死抱住不放;而在生物学界,则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光辉。
首先,作为一种科学理论,“群体”的概念就是不合格的。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它的个体可多可少,所占的地盘也可大可小,竞争的范围有时也超出了很多界限。一群斑马为了生存会不停地奔波,群体也时聚时散,个体成员在不断地变换。面对危险时,仍然会一如既往地精诚团结,与围攻的狮子大战一场。而在另一个战场,则有可能换了一批成员面对另一些敌人比如猎豹的威胁,甚至在丑陋的鬣狗面前也不敢掉以轻心。这样,我们就很难给出一个斑马群体的准确信息。建立在模糊概念之上的群体选择理论就不得不面对许多责难。
大部分进化论者仍然追随达尔文的经典认识,认为自然选择作用的对象应该是个体,而不是群体。如果个体为了集体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自私自利者就会坐享其成。久而久之,那些品行优秀的个体就会被淘汰掉,或者蜕变为自私者。在这种逻辑上说,群体选择理论是行不通的。
在爱德华兹提出群体选择理论仅四年后,美国生物学家威廉斯(GeorgeWilliams)于1966年出版《适应性与自然选择》一书,对群体选择理论予以全面驳斥,并综合此前对基因的研究成果,提出了基因选择理论。这本书于1996年再版时,已经加进了很多新的研究进展,对群体选择理论的反击显得更为强劲。
威廉斯指出,当运用物理学原理和自然选择原理可以解释生物学现象时,就不必再引用更复杂的机制加以解释。所以,以群体选择为目的的生物学解释虽然听起来迷人,但却是根本不必要的。苹果树开花结果,为的只是自己的繁殖,而根本不是为了人类的营养状况和经济利益着想。偶尔一只苹果落到了牛顿的头上,那也纯粹是物理原理在起作用,于苹果自身而言,根本对牛顿不感兴趣。威廉斯嘲笑群体选择论者正是没有搞清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有些生物学机制产生的结果只不过是偶然的结果,不是必定的结果。而所谓为了群体的利益的机制,基本上都属于那种偶然的结果,并不是出于生物本身的目的。一只羚羊跑得快,那是它自己逃避敌害的需要;所有的羚羊都跑得快,那是每一只羚羊跑得快的总和,并不需要在群体层面上解释说羚羊是为了群体的生存而跑快些,它只是为了个体的生存才跑得更快。在这种意义上说,群体选择理论是多余的。
威廉斯强调,解释同一事物所涉及的理论层次越低就越有效,能用简单的基因选择解释的事情,就不必借助复杂的群体选择。然后他通过详尽的论证表明,与群体有关的选择,其实是不存在的。
为了彻底驳倒动物的群体选择学说,英国生物学家史密斯(JohnSmith)于1973年提出了“进化稳定策略”理论。该理论提出这样一种模式:在一个动物群体中,可能存在两种行为类型:一类是相对温和的鸽派,它们天性和平不好争斗,遇事先是虚张声势地吓唬对手一番,实在不行则走为上策;另一类为好勇斗狠的鹰派,它们嘴尖爪利,好胜心强,决斗时敢于死追烂打,定欲将对手置于死地而后快。
如果一个群体的所有个体全是鸽派,那么,只要经过突变出现一只鹰派好斗分子,则所有的鸽派都将面临灭顶之灾,鹰派数量将会急剧上升,最后统治整个群体。但是,当群体全由鹰派组成时,也是不稳定的。因为每只好斗的家伙都将与对方捉对厮杀,因而出现大量伤亡。这种内战使鹰派元气大伤,反而为避战不出的鸽派腾出了生存空间。经过反复的拉锯,最后群体中将达成一种平衡,鹰派和鸽派的数量各占一定比例,这才形成所谓稳定状态。这就是进化稳定策略的要义。动物的几乎所有行为,都会有一种稳定策略,比如交配习惯、采集习惯,甚至休闲的方式,都有某种稳定的策略。
一旦一个群体中绝大多数的个体选择了某种稳定策略,那么偏离这种策略的小的突变者群体就不可能侵入到这个群体中来。突变者要么改变策略顺应大众潮流,要么退出生态系统,最终这种突变了的行为模式会在进化过程中消失。这很好理解,所有的士兵都服从将军的命令在齐步前进的时候,一个偏离行进队伍的有个性的士兵会很快被将军处理掉。明白地说,一个群体内一旦形成了某种稳定策略,大家就最好不要随便做出格的事情从而偏离这种策略。举止独特的个体将面临被淘汰的危险。
比如,有一种雄蝇,喜欢在牛粪上等待与雌蝇的约会。某一只雄蝇在牛粪上等待时间的长短,不能只按自己的行为喜好来决定,而取决于其他雄蝇等待时间的长短。如果一只独特的雄蝇生活很有规律,每次在牛粪上等待的时间总是半个小时,那么,其他众多等待了一个小时的雄蝇将会额外获得与晚到的雌蝇交配的机会;同理,如果另一只雄蝇看出了其中的门道,每次在牛粪上等待的时间达到了两个小时,他的战友们则极有可能提前离开而飞到另一堆新鲜的牛粪上去寻找更多的机会。所以,固定等待的时间过长或过短,都是不合适的,只有随机地采取与大家差不多的时间才是最聪明的选择。其他行为与此类似,特立独行的个体得到的绝不是赞赏和表扬,而极有可能是一种孤独寂寞的悲惨生活。
很多现象都可以用这种理论加以解释,狮子不是去追捕另一只狮子,而是追捕弱小得多的羚羊,是因为狮群已形成了这种稳定策略;同样的道理,羚羊看到狮子就撒腿飞逃,而见到别的羚羊时却毫不惊恐,因为这是羚羊群的稳定策略。一只见了羚羊也要乱跑一气的突变了的羚羊,很快就会耗尽能量而死;而在狮群中大打出手的任性的狮子也会成为稳定策略的牺牲品,最终被其他狮子共同消灭。循规蹈矩者才是优秀的群体成员。
这一理论很好地解释了种群内的仪式性的争斗现象。所谓仪式性争斗,就是群体之内的战争往往不是你死我活的战争。在人类看来,那似乎只是一种装模作样的仪式性质的,你张张嘴,我呲呲牙,或者大叫几声,比比谁的嗓门大;有的鸟儿们则抖抖羽毛,战争往往就可因此而搞定;像人类那样大规模的互相屠杀在动物界还是一种极度罕见的丑事。并不是动物的道德高于人类,而是稳定进化策略在作怪。人类在火力装备势均力敌的情况下,往往也是采取这种策略的,这就是我们企盼的伟大的和平。
此前群体选择理论对于仪式性争斗的解释是,虽然在争斗中杀死对手是一件比较有利的事情,因为这样胜利者可以独霸更多的资源和配偶,但为什么它们没有陷入无休止的生死搏杀的泥潭中去呢?因为仪式性争斗可以避免无谓的伤害,而这对整个群体的繁衍是有好处的。换句话说,大家为了群体的利益收敛了自己好战的天性。
这种解释,对于初涉进化论知识的读者来说,极具诱惑力,表面上看来似乎确实如此。一个村里的村民们也都知道和睦相处的道理,这样一来,你好我好大家都好,难道群体选择理论有什么错误吗?
进化稳定策略理论不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仪式性争斗并不被看作是为了群体的利益而作出谦虚的让步,那只是久经沙场而形成的稳定策略。这里根本没有什么谦虚的问题,当然更不是为了群体的利益,而只是因为采取这种策略才有可能更好地生存。不遵守此种仪式性争斗规范的个性张扬的家伙早已青山埋骨、冢生蒿苔了。
有时面临严重的威胁时,稳定策略也会被随之打破。一群狮子如果要抢夺另一群狮子的地盘,则必将展开一场生死对决,斯文地相处和温和的谈判是解决不了任何此类事关存亡的重大问题的。
这本是一个自然科学的理论,后来被扩展到了经济和政治领域,而且运用得相当成功,由此而导致博弈论的兴旺发达。股市炒家不得不挖空心思地与其他炒家展开博弈并希望最终形成一种稳定策略以求最低风险。各个主权国家也都一再强调领土完整不容侵犯,无端挑起事端的行为已相当罕见。国与国之间,也相应地形成了一种稳定策略。
道金斯在威廉斯等人工作的基础上,经过整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于1976年系统地提出了“自私的基因”这一说法,基因选择理论就这样变得尽人皆知起来。
在道金斯看来,进化的过程不再是个体之间的恩怨情仇,而是基因之间的战斗故事。基因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地、更多地复制自己。而那些闪动着肌肤光泽的个体只不过是基因的啸聚之所,是基因临时的、安全的和可移动的藏身之地。一旦基因复制任务完成,这个身体就会被当成一副臭皮囊而无情地扔进历史的垃圾篓中。基因自己则义无反顾地在下一代身体中继续传递,从不回头。
个体的作用与意义被基因选择理论毫不客气地降到了最低点,每一个身体,无论长相是否英俊,个性是否张扬,举止是否儒雅,都只不过是为了保护好基因并竭尽一切努力把基因传给下一代,身体的一切活动皆为此目的而设。
换句话说,身体只不过是基因盲目制造出来的奴隶。
所以,道金斯明确指出:“选择的基本单位,即自私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不是种群,严格地说,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的基本单位——基因。”“身体不是合适的选择单位,身体只不过是基因识别自己拷贝的地方,身体的作用仅仅是保存基因的拷贝和制造更多的拷贝。基因并不在意哪个身体碰巧是它暂时的家。”
基因选择论的成功并不只是因为《自私的基因》一书的通俗易懂,而是因为这一理论受到了大量生物学新成果的支持,人们可以直接在基因水平上发现很多自私现象。198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奖奖给了玉米转座子的发现者。这种转座子,其实是一段可移动的基因,它可以在染色体上来回乱跑,也可以从一条染色体跳到另一条染色体上,从而改变了玉米的某些性状。转座子每到一个新的位置,都会对当地的基因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当它离开的时候,又会把附近的一些基因一同带走。这是典型的唯我独尊的自私行为。还有一种转座子的行为更为恶劣,它本身并不移动,但是却利用逆转录的手法复制大量相同序列插入到其他部位去,从而在染色体上增加自身的拷贝数量。
病毒也被看成是一种自私的基因分子。它们侵入细胞以后,会利用细胞中的一切可利用手段来为自己服务,然后大量复制自己。当宿主条件还不错的时候,病毒一般不会发作,它们会舒服地生活在宿主的细胞里,过着衣食无忧的天堂般的生活,这就是潜伏期。一旦宿主的身体状况发生改变,比如营养跟不上,或者健康状况下降,或者年老体衰,不能为病毒提供足够的能量和优越的环境,病毒就会设法离开而寻找新的居住地,这就是病毒发作了。所以,感染了乙肝病毒或艾滋病毒的患者,如果要推迟恶性发作期,首先一条是要保证患者的营养跟得上。患者吃得好,病毒也就吃得好,吃得好脾气当然就好,也就不好意思随意发作了。
分子生物学的研究使基因选择论的风头压倒了个体选择论。自私的基因这种说法得到迅速传播,成为个体选择理论最有力的对手。而且,个体选择论本身也有一个严重的内伤,那就是,一些有利于生殖的性状,往往是不利于生存的性状。这已被实验所证实。且不说人类的纵欲伤身的传统说教,在小鼠身上也清楚地证明交配次数和寿命是成反比的。
当然,这并不表明禁欲者可以长生不老。
这个内伤其实是达尔文自己早年提出来的一对矛盾,那就是性选择和自然选择是矛盾的。
但这并不是说个体选择论者就可以束手就擒了。
哈佛大学古尔德在美国是一位大众耳熟能详的杰出的进化生物学家,更是一位著名的科普大师。特别是他的科普写作,总能深入浅出地用轻松的文笔讲解复杂的科学道理,涉及面极为博杂,旁征博引且文笔优美,是科学散文写作的经典代表,他被美国国会图书馆列为“在世传奇人物”。他浩大的学术专著《进化理论的结构》则是对进化理论进行的一次集大成式的梳理和总结。在该书中,他对社会生物学和群体选择理论及自私的基因都进行了详细分析和反驳,从而坚持了经典的个体选择学说。2002年,古尔德因患癌症去世,此前他已与癌症战斗了几十年,此间从没有停止研究和写作,这是另一种传奇。
古尔德是个体选择理论的强力支持者,他对群体选择理论和基因选择理论都进行了严厉抨击。此外他还写下大量科普作品,对这两种理论进行了无情的嘲笑。
古尔德是犹太人,这一民族性质决定了他不能像道金斯那样彻底摆脱宗教信仰的影响。道金斯是一位决绝的无神论者,不惜利用一切场合与有神论进行激烈地辩论,所以被看作是一位好战的学者,甚至被比作达尔文的新斗犬。而古尔德相信科学与宗教是能够共存的,两者所在领域不同,原本可以互不干涉和谐共存。两者之所以经常发生冲突,是因为一方总想证明另一方是错误的。其实,科学本不需宗教承认,而宗教又无法被科学所证明。相互吵下去,只会永无安静之日。
很少有人知道,古尔德还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特别推崇恩格斯和他的《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古尔德批评西方不应因苏联的错误而否定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他支持哈佛大学的反对越战的示威活动,并多次参加游行示威,甚至与警察发生冲突。而那时,他已经是哈佛大学的助理教授了。古尔德是“科学为人民”组织的成员,这是一个由反战组织演变而来的激进团体,坚决反对种族隔离和性别歧视,也正因为这一立场,导致了古尔德与另一进化论大师威尔逊的激烈争论。这是下一章内容。
因为群体选择理论已是江河日下,所以古尔德坚持的个体选择理论面对的挑战主要来自基因选择论。特别是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出版以后,这一理论传播很快,也很得人心,从而成为古尔德的头号敌人。
古尔德指出,基因选择理论把鸡看成是一只鸡蛋造成另一只鸡蛋的通道,那只鸡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工具。基因就是这样的鸡蛋,而动物体或植物体,甚至是人,都只不过是基因制造更多基因的工具。个体是速朽的,而基因是永生的。这种说法虽然简洁通俗,但是不能让人满意。
古尔德认为,他找到了自私的基因理论最致命的缺陷:因为自然无法对基因直接施加影响,用一句比喻来说,就是自然无法“看见”基因,所有的基因都戴着厚厚的面纱深藏在身体之中,而自然接触的只是身体。所以,选择的也只能是身体。如果自然要决定某一基因的去留,也只能以身体作为中介来进行。
古尔德进一步指出,无论基因的功能多么强大,自私的意愿是多么的裸露,但那仍只是存在于细胞中的一小段DNA而已。自然选择的对象只能是身体。因为身体更强壮,或外貌对异性更有吸引力,以及诸如此类的因素综合起来,才使得身体被自然选择所保存下来。然而,身体的这些特征,比如英俊的相貌,并不是某个基因单独的产物,身体特征和基因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某一特征很可能是由成百上千个基因合作的成果,你让自然选谁不选谁好呢?并且,有的基因的影响是要通过外界环境的作用才能表现出来的。同样一套基因,在一个环境中会长成一副模样,在另一个环境中可能又是另外一副模样。比如鳝鱼,甚至连性别都受到环境的影响,随着水温的不同,可能会长成雄性,也可能会长成雌性。这些都表明,基因对身体的控制力在某些方面是相当有限的。不同环境下长成的身体会接受不同的自然选择,结果自然也不同;而根据基因选择论,它们被选择的结果应该是相同的,因为它们的基因相同。
另外,自然选择应该是一个身体的整体,而不是身体的各个部分。一个人如果有两条擅长奔跑的腿,但脑部的运动神经却发育不良,那么,控制优秀的腿的基因就不会受到自然选择的青睐,它会随着这个身体的其他基因一道而被淘汰掉。所以单个的基因是无法谈及适应与否的,只能把所有的基因放到一起,让它们相互作用,然后产生一个总体的效果——身体以后,对自然的适应才有意义。
所以,古尔德得出结论,单独地看每个基因的自私性是没有道理的,基因必须与其他基因合作,并协调一致,这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的目的。然而,所有基因协调一致的通力合作的结果,那就是一个身体。因此,自然选择只能发生在个体水平上,而不是基因水平上。
现在已发现,真核细胞内存在大量不表达成蛋白质的所谓假基因,也有大量不断重复的序列,有的基因根本看不出有任何功能,但它们也随着其他基因一代代地向下传递。如果自然会在基因之间作出选择的话,那么,这些无用基因何以得到保存呢?如果只把它们看作是基因水平的寄生虫,则未免太过拟人化。
细胞内的基因成分的复杂程度与生物进化速度呈负相关,基因越多的生物似乎进化得越慢,其中大量不表达蛋白的基因到底起到了什么作用,仍有待进一步研究,就此给它们戴上一个自私的和寄生的帽子,显得有些唐突和失之公允。
当然,个体选择理论也有自己的困难。当“优胜劣汰”和“适者生存”这样熟悉的经典词汇被一再提起时,其实是在清楚地表达一种信念:自然选择是发生在个体水平上的。个体是适应的,它就会生存下去,并且繁殖;否则就是不适应的,就会被自然所淘汰。这种经典的表述正是达尔文自己的意思。
这种表述也要面对好几个非难,其中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是适者?有标准吗?个体成功的标志到底是什么?让刘翔、乔丹和布勃卡这三个飞人在一起比优劣,很难说哪个飞人更优秀些。标准不同,将会得出不同的结果。那么谁才是真正的适者?
从逻辑上来说,同类的东西才有可比性,狮子和老虎就不适合拿到一起比较。同理,内蒙古草原上的兔子和山东庄稼地里的兔子也不能硬被扔在一起强行比较。这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无论如何处理,总会有大大小小的漏洞出现。因此,也造成了几乎所有人给出的答案都会受到其他人的白眼这一难堪的局面。
有人认为,生活得越好的个体就越优秀,这种说法用人为例来进行论证是再适合不过了。白领阶层大致是生活得比民工要好,似乎人们也认为白领要比民工优秀。如果再追问一句,吃得好住得好穿得好用得好就是优秀吗?为什么?这似乎就很难再给出更好的答案了。你吃山珍海味,我整天吃糠咽菜;你绫罗绸缎,我粗布麻衣;你高楼大厦,我陋室一间,这又怎么样?我们都活下来了,谁比谁次了?
有两类兔子,也是解答这个问题的好例子。一类兔子注重生活质量,比较贪嘴,看到有鲜嫩的草就埋头死吃,根本不理会周围的动静,这种没出息的兔子无疑吃得是比较爽的那一种,只可惜很容易在正吃得心满意足的时候被捕食者猎杀。另一类兔子比较机警,会一边吃草一边竖起耳朵保持高度警惕,不时地还会抬起头来四处张望。这类兔子在单位时间内抢到嘴里的草料当然比不上第一类兔子,但是在危机四伏的原野,警惕的兔子活下去的机会肯定会大一些。
所以生活质量不能拿来作为评判优劣的标准,不穿裤子的山沟里的穷小子见到比尔·盖茨也不必就低头自卑。
还有人觉得可以拿生殖能力来衡量个体优劣,比如说谁留下更多的后代谁就成功。这里面也有问题,如果以后代多少论,则人不如鼠。如果以块头大小论,人又不如大象。然则何以论优劣?人与人个体之间也存在类似问题。但总的来说,现在已形成了一个以生殖水平论个体成功的基本概念。玄奘法师在佛学理论上很成功,但就个体成败而言,他是失败的,因为没有留下后代。而没有任何思想的碌碌小民,一般来说,生七八个孩子是没问题的。
总之,个体选择理论在与基因选择论争论的时候,往往是处于下风的。
其实,基因选择论者在面对个体选择理论的时候,态度有时是矛盾的。基因选择论的提出者之一威廉斯其实并没有把基因选择论和个体选择论对立起来,因为那似乎有反对达尔文的嫌疑。但后来的基因选择论渐渐倾向于和个体选择论划清界限,但一时又难以彻底断绝与个体选择论的联系。比如,经常可以听见这样一种表达方式:基因以无所不用其极的自私手法来大量复制自己,从个体水平来看,就表现为最大限度地生产后代。这种表达方式其实是一种折中,也存在着一种希望,希望将来会有一种理论,把个体选择论和基因选择论统一起来,那将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随着动物行为学的研究的不断深入,加上分子生物学的新成果的不断出现,基因选择论因其内在的逻辑性和预见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生物学家的拥护。而个体选择论和群体选择论一样,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后来还是古尔德主动提出了一种折中方案,并且这一折中方案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认可,得到了包括前文述及的威廉斯和史密斯在内的两位重要学者的支持。古尔德认为不应该在个体水平或基因水平上争吵不已,应该接受“分级选择”的概念,也就是说,自然选择既不是仅仅发生在个体水平,也不是仅仅发生在基因水平,自然选择应该发生在多个层次上,从个体、基因,到物种,甚至在更高的层次进行选择。比如最近在西方流行颇广的“盖亚理论”,是以整个生物圈为考察对象,认为生物与环境一道,正在使地球变得越来越适合生物的生存,如果有不和谐因素,将会被生物圈设法清除。该理论已得到大量实验数据的证实,正在科学界站稳脚跟。这一漂亮的理论最近衍生了一个可怕的结论:地球正变得越来越热,越来越不适合生物的生存。而造成这一不和谐现象的原因,则主要来自人类的活动。根据该理论的数学模型,地球在最近五十年内将设法大幅降低人口数量,温度升高和疾病流行是减少人口的主要措施。近年来接连发生的“SARS”“禽流感”“甲型流感”等疾病大面积流行,似乎正是对这一理论的某种反馈。
争论仍然在继续,因为如果“盖亚理论”得到某种认可的话,那将是整体论取得的重大胜利。那么群体选择理论就没有必要乖乖地寿终正寝。此外也有学者研究认为,只要把群体作为个体的环境,那么,群体选择的主张就可能用个体选择来解释,这是两个可以合并的理论。而2002年,两位研究者进一步证明,只要提出一个合适的模型,那么无论群体选择还是个体选择,都可以得出相同的描述。也就是说,群体选择和个体选择是等价的理论,追问自然选择发生在哪个层次上,本身就是一个伪问题。
如果我们放开暂时自然科学的原则,偷眼去看一下人类发展的有文字记录的历史,其实那是对人类行为的一个最冗长而且是全面的观察与记录,尽管带有某种感情倾向,但拿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含义就足够了。可惜的只有一点,所有的历史都是一场不可重复的试验。
中国明朝的最后一个皇帝崇祯在煤山上吊自杀以前就做了一件让人感叹不已的事情,他杀了几个心爱的妃子,免得她们的身体再被其他人占有然后为别人传宗接代;但崇祯没有杀自己的儿子,他宁愿自己死了,也要设法把儿子托付他人,好为他再传一代血脉。在生物学家眼里,崇祯的一部分基因就这样传了下去。他虽然为了大明江山也做出了不少努力,似乎是群体选择的一个例子,但归根结底,仍是为了基因的传承。个体如枯木,朽且可去矣;家国亦云烟,闭目两不见。只有自己的基因,才是一切的意义所在。
自然选择的层次问题仍将继续,几乎与这场论战开始的同时,另一场战争也已经打响,那就是自然选择到底威力有多大,是不是存在不受自然选择影响的中性选择?这又是一个争论相当火爆的话题。
木村资生:让我来说几句吧,咳咳,我觉得自然选择是中性的,很多性状都可以生存下去,无所谓最适者生存,咳咳。
支持者:看来确实是这样,我们支持你!这是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提出的最科学的挑战。中性突变才是进化的主要动力。
中庸者:这个,这个,大概,可能,只是对达尔文主义的进一步丰富和补充吧。
反对者:否定达尔文主义?得了吧,基因水平的突变是不是真正的中性,你大概没有实验证据支持吧。
华莱士:其实我早就说过,如果我们难以理解某些生物性状的适应性意义,是因为我们的知识还无法认识到这一点。
达尔文:但愿如你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