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新的争吵

威尔逊是古尔德在哈佛大学的同事,也是一绝代牛人,少年时盲了一只眼睛,耳朵听力也有问题,但这并不妨碍他在学术和科普写作方面成绩斐然。为了避开自己的身体缺陷对研究的影响,威尔逊决定重点研究自小就喜欢玩的蚂蚁。蚂蚁不像鸟类那样会飞得又高又远,只用一只眼睛就可以看清楚;而且蚂蚁不会叫,不需要用耳朵去听,只需要耐心地观察与分析。更重要的是,蚂蚁是一种社会性昆虫,某些行为与人类的社会性行为非常相似,这是蚂蚁值得研究的意义所在。

对蚂蚁数十年如一日的研究,使威尔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成为了一位世界级的科学大师。他大力宣扬“生物多样性”的概念,是“社会生物学”的奠基人,还是美国总统的长期顾问,1996年被《时代》杂志评为25位最具影响力的美国人之一。评论称他“不只是一位世界级的科学大师,还是一位伟大的作家”。读他的《生命的未来》和《生命的多样性》等著作时,你会搞不清是在读一本文学作品还是科学作品,那是科学与文学结合的完美典范。而他的《论人的天性》和《蚂蚁》曾两度获得普利策奖,这不是科学奖项,而是报道性文学的最高奖。

身体上的困难并不是威尔逊需要克服的最大障碍,他到哈佛大学工作时恰巧是DNA双螺旋的发现者之一沃森(JamesWatson)在哈佛最辉煌的时期。当时分子生物学独霸天下,甚至有人扬言说:只有一种生物学,那就是分子生物学。新锐的生物学研究者们对威尔逊这类博物学家们非常不尊重,他们以不屑的口气宣称:让集邮者回到博物馆去吧!在年轻人眼里,博物学家的工作只不过是类似集邮者在收集无数的动植物标本而已。为了争夺研究资源和资金,各领域的专家掀起了一场“分子大战”,这是新与旧的较量,分子学家们抢尽了风头,分子生物学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整体生物学研究渐渐成了让人遗忘的科学。

经典的博物学家们当然不愿屈服,他们也非常看不起那些连基本的动物名称都叫不出来的试管操作者。威尔逊后来把自己的自传就定为Naturalist,直译出来应该是《博物学家》,以此来向分子生物学家们示威。后来的中文译名改为《大自然的猎人》,已失去了原有的风味。

作为科学家的威尔逊是受人尊敬的,但在1975年,当他出版了轰动一时的《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以后,情况开始有所改变。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科学作品,而是一本建立在严肃科学研究基础上,特别是蚂蚁等社会性昆虫研究的基础上,最终涉及人类行为研究的进化论作品。他把动物的社会性行为的进化机制外推到人类社会,也就是说,把研究蚂蚁和黑猩猩的模式应用于对人类行为的解释上,并探讨人类行为的起源与进化。从“新的综合”这几个字里可以看出威尔逊的雄心,是要用社会生物学来取代赫胥黎的综合进化论。

在出版之前,这本书就受到了《科学》杂志的跟踪报道。1975年5月15日,刚一面市的《社会生物学》就上了《纽约时报》头版,自此也开创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有人把社会生物学的开创称为继达尔文以来最重要的理论创新。

本书共二十七章,英文出版时有七百多页,引用参考文献近三千条,是一本从三楼上扔下来都可以砸死人的大部头,内容非常博杂,充满了科学的细节和思想的光辉,主要内容是关于动物的身体结构、社会等级和交流方式,以及生理方面的适应现象,这部分内容占了全书的95%以上,而且没有在学术界引起任何不同意见。1989年,国际性动物行为学会推选《社会生物学》一书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动物行为学专著,其成就超过了达尔文的同类作品。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萨谬尔森(PaulSamuelson)也对威尔逊的研究方法赞赏有加。毫无疑问,威尔逊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是凭空开创的。遗传学诞生之日起,人们就开始产生一种疑问,生物的外部性状是受遗传物质控制的,比如一个人长得是高是矮,鼻子是大是小,眼睛是正是斜等,都受到不同基因的控制,这个没问题。但是,人的行为也受基因控制吗?你喜欢打牌,我喜欢下棋,另一个人却喜欢吸毒,这些行为上的差别也是受基因控制的吗?

之前的答案很简单,甚至分子遗传学的权威都断言:动物的行为如此复杂,怎么可能是受基因控制的!

到了1936年,奥地利有一位动物行为学家洛伦兹(KonradLorenz)发现了一种有趣的动物行为,使这一问题开始明朗起来。洛伦兹让一只家鹅来孵育雁鹅的蛋,有一天他正在仔细观察孵化结果,正巧刚孵出壳来的小雁鹅从家鹅身下钻了出来,看见洛伦兹就张口叫了一声,洛伦兹想也没想就回应了一声,不料这一声回应后,小雁鹅就整天跟着洛伦兹,它把第一个回应它叫声的洛伦兹当做了自己的母亲!

这种做法不是雁鹅所特有的,很多动物在刚出生的几个特定小时内,都存在这一现象,即所谓铭印现象。这是一种典型的动物行为,并且是受到基因控制的动物行为!

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大量受到基因控制的动物行为,这些行为可以遗传,甚至具有种的特异性,可以拿来作为动物分类的一种依据,比如家狗可以兴高采烈地摇动着尾巴讨好主人,而一只狼就很难做出这种举动,它只会死死地把尾巴夹在后腿之间以保护易受攻击的生殖器。

从洛伦兹以后,研究动物的行为就可以像研究动物的身体结构一样,已成为一门内容明确的科学。洛伦兹也因此获得1973年的诺贝尔生理学奖,一只家鹅为他孵出了一个金蛋。

而对于人类至关重要的学习能力,也被实验证明是受到基因控制的。

英国遗传学家贝特曼(AngusBateman)于1948年做的另一个重要实验,则揭示了动物行为与自然选择之间的关联。

贝特曼把5只雄果蝇和5只雌果蝇放到一起,让它们随意交配,结果分析表明,雌性果蝇无论和几只雄性交配,都会得到相同数量的后代。而雄性不然,它们交配的对象越多,所得后代也就越多。换句话说,雌性没有滥交的必要,因为结果相同;雄性则倾向于无节制的乱搞,那样他们会得到更多的回报。

为此,贝特曼得出了一个让保守者听起来非常不舒服的结论:雄性具有不分对象的冲动欲望,而雌性具有天生的顺从行为。

这种观点使女性很不舒服,不过还好,现在已有相反的研究足以让女权主义者开心了。美国心理学博士布朗(GillianBrown)说,他们考察了当前人类有关性行为和生育的数据,比较其中男性和女性的差异。放开特殊人群不谈,在一夫一妻制社会中,男性生育数量和女性生育数量很相似。动物性行为在人类这里已悄悄地发生了改变,这是一种重要的改变,涉及很多其他现象也随之改变。

这一说法顺便解决了生物学家的一个困惑,在文明社会,女人注重外表的程度超过了男性,她们浓妆艳抹,打扮得花枝招展、艳丽迷人。根据社会生物学,这是令人费解的现象。相反,应该是男人打扮得鲜艳亮丽光彩照人才对,而女人,则应该如母鸡的外表一样,灰朴朴的就得了。因为母鸡有选择公鸡的权力,而不是被公鸡选择,所以不需要靠外表来吸引谁。人类的女性每月只产一只卵子,难道也需要靠外表来吸引男性吗?这里出了什么逻辑问题?

问题出在文明化,男性对子女的投入已不比女性少多少了,特别是在一夫一妻社会,男性并没有很多机会到处乱搞,他们把自己的基因传下去的主要途径只能是自己的孩子。因此,文明社会的男人们已很大程度上收起了他们内心深处的花心,转而对家庭投入了更多的精力。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在物质繁荣的社会,女性的任务不只是产卵生孩子,她们还得为日后更好的家庭生活而奋斗。找一个合适的男人无疑是最方便的途径,如果精心打扮一番就可以获得更好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回到我们的原始社会,物质并不丰富,大家全处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困水平,女人肯定仍是灰朴朴的,一如那没有心思勾引公鸡注意的母鸡的外表。

威廉斯在他的《适应与自然选择》一书中进一步发挥了雄性滥交倾向的话题:对雄性来说,交配意味着极少的体力支出和片刻的欢愉;而雌性则明显地要为交配的后果负更多的责任。这种不平等现象决定了雌雄性行为的显著不同。雄性有很强的交配欲望,而雌性则更为克制和谨慎。这是被自然选择所决定了的,而不是被个体品行所决定的。这就好比是做投资生意,投入资产越多的一方将不得不比付出较少的一方谨慎一点,雌性在这场生意中明显比雄性付出得多。

这些实验和理论探讨如果只是在果蝇之类的动物身上说一说也就罢了,可现在的问题是,威尔逊要把从中得出的结论运用到人类行为上,其所带来的指责是必然的。因此,《社会生物学:新的综合》在给威尔逊带来了巨大声誉的同时,又惹下了极大的麻烦。

问题出在最后一章《人类:从社会生物学到社会学》,本章专门把相互协作、日常交往、文化、艺术、宗教、伦理及审美等几乎所有人类社会现象都拿来从生物学的角度加以分析和解释,明确提出了社会生物学揭示的原理不仅仅适用于动物,同样也适用于人类,并认为这样可以解决包括经济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和文化等方面的所有问题。人类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就像其他动物的社会行为一样,是由基因决定的,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达尔文证明了人和动物在肉体上是连续的,而社会生物学则要证明,人与动物在行为上也是连续的。威尔逊毫不含糊地下结论道:针对动物甚至包括人类的利他主义行为,根本的解释机制就在于基因与自然选择的相互作用。正是这句话,大大地触犯了人类的自尊心。想当年达尔文提出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曾引起了多大的反响,就完全可以理解威尔逊将要面临的指责了。

结论中还有一句话:从战争到利他主义的许多人类行为,皆有其生物基础。这句看似平凡的话,背后却包含着复杂的内涵。因为这句话明确坚持了人类的基因决定了人类的本性。这是很危险的理论,它将基因与人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等都对应了起来。

一个人的长相是英俊还是普通,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基因的控制,这一点科学家已达成了共识,大众也容易理解和接受。但是,若说一个人是儒雅还是粗鲁,是好学还是懒散,将要成为一个物理学家或者文学家,诸如此类都受到了基因的控制。换句话说,一个人以后如何发展、成为什么样的人,早在受精卵刚一形成时就已经被决定了。这就有点让人难以理解。

“命中注定”四个字,似乎是对社会生物学的最通俗阐述。

这并不是一个可怕的推理,可怕的是由此得出的另一个推理:既然基因决定一切,那么,人类种族之间的差异也是基因决定的,白种人优于有色人种的观点就此有了科学的基础。既然如此,希特勒的大屠杀就完全有可能再来一次。

一如自然选择理论刚刚诞生时遭遇的争论一样,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社会生物学注定刚出现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论,除了得到部分学者的支持以外,很多著名学者都投入到了批评者的行列中去。激烈的批评把社会生物学看成和早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优生学是一脉相承的“坏科学”,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新变种,其目的是为不平等的社会现状提供所谓科学依据。好的科学应具有客观性,并且不带有个人政治立场和社会偏见,为了某种利益的科学不是好科学。而社会生物学明显隐含着一种阴险的政治目的,即试图让民众相信,社会中的所有现象,包括不公平现象,都是由基因决定的,因此也是无法改变的。政府对此无能为力。

在人权活动家看来,威尔逊是一个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者、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在女权解放主义者看来,威尔逊则是性别歧视的支持者;在宗教界人士眼里,他又变成了一个异端邪说的倡导者。哲学界评论说:威尔逊的错误在于不该从科学知识中推导出社会的价值,那本来是两码事,现在威尔逊把它们混在了一起。

古尔德是社会生物学的坚决反对者之一,他与“科学为人民”组织的同志们相信,该书宣扬了生物决定论。为此,他们向民众写了一封公开信,对生物决定论给以猛烈抨击,严厉指责威尔逊的工作不仅缺乏足够的实验证据支持,同时还具有政治上的危险性。无论威尔逊个人意愿如何,这一研究极有可能为维持某些阶级、某些种族和某一性别的现有特权而提供基因层次的辩解。这里面提到的某些阶级,当然就是以富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某些种族,则主要是白种人,而某一性别,明显就是男性了。古尔德认为威尔逊是在为阶级压迫、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提供科学依据。他旗帜鲜明地指出,科学是解放的工具,而不是压迫的工具。科学不只是要认识世界,而且应该将世界变得更美好,使这个地球更和谐。

“科学为人民”问威尔逊,你到底是哪个星球的人?

“科学为人民”团体还表示,他们不否认人类行为有遗传的成分,但是人类的生物普遍性只能在吃饭、排泄和睡眠等普遍性活动中被发现;但在高级的行为中,比如战争、对女人的态度、对自由的追求和经济活动等,则不宜一律以基因决定来加以解释。

社会生物学的激烈批评者、著名遗传学家列万廷(RichardLeewontin)是杜布赞斯基的学生,也是“科学为人民”组织的成员,曾经为了抗议越南战争而放弃美国科学院院士头衔。列万廷本是威尔逊的好朋友,是经过威尔逊的介绍才来到哈佛大学工作的。两人在同一层楼里工作,都是各自领域的佼佼者,后来因为社会生物学话题而反目成仇,在电梯里相见都不说话。列万廷毫不客气地指责威尔逊是一个空想家,在向普通读者介绍动物行为和人类行为之间的联系时,使用了一些诡计和策略,没有说明哪些是事实哪些是思辨。这对于科学研究而言,是一种严重的错误,社会生物学自然也算不上是严格意义上的科学。

列万廷的态度是,人的生物性不足以解释人的社会性。在等级社会里,必然存在机会不平等现象及人才浪费现象,科学的研究应该使这些损失及个人的不幸降到最小化,从而提高个人对变化了的环境的适应能力。如果只是告诉他们说他们的一切都是由基因决定了的,明显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所以,列万廷曾专门写了一本书,名为《不在我们的基因中》,用以一一反驳威尔逊。

人类学家萨哈林(MarshallSahlins)则说得更为直接,他提出了一个最为简单但同时也是最为激烈的批评,而且极具讽刺意味。萨哈林认为社会生物学揭示的,其实都是一些生活中的常识,比如男人更有攻击性和喜欢拈花惹草,而女人相对温顺与羞怯,这都是人所共知的事情。而社会生物学却把这些东西拿出来当成科学到处说道,并且弄一大堆理论来加以论证和研究,显得纯属多此一举。为此萨哈林专门写下一本《生物学的使用和滥用》来驳斥威尔逊的理论,把社会生物学贬为神秘的废话,是伪科学。

社会生物学支持者们则对这种批评不能接受,他们回击说,常识不一定就是科学,只有经过系统的科学研究的常识才可以被当作是科学。科学的标准是是否正确,而不是是否常见。社会生物学确实揭示了常识下面掩藏的规律性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可验证的,同时具有预见性,当然就是科学。

甚至有人从该书的结构入手批评威尔逊别有用心,此书的中间二十五章内容全是关于动物行为研究的严谨的科学内容,而在第一章和最后一章却是涉及人类社会行为的大量思辨性结果。这种安排是有意识的,这样可以误导普通读者,因为相信科学家的权威从而一并相信社会生物学的原则,这与一位科学家应有的真诚与严谨形象不相符合。

对此威尔逊亦有自辩之词。他虽然身为美国政府的科学顾问,但极力否认自己的研究是出于任何政治目的。威尔逊委屈地说自己在该书出版时基本是个政治白痴,对意识形态一点都不感兴趣。他与道金斯等人都重申了这样的科学原则,即科学是客观知识,只要具有可检验性即可,而与政治及意识形态无关。所以,纯粹科学的研究不应该顾虑是否存在某种政治上的危险性。

威尔逊还认为,真正的科学有权自由地追求知识,并且可以创造人们所需要的知识,有助于更好地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在这方面,社会生物学研究没有错误,也不应该停止。道金斯也支持威尔逊说,我们只关心什么东西是真实的,而不是有意要为什么事情提供辩护。

古尔德和列万廷则针锋相对地表示,科学必然包含政治和意义形态,回避这一点是自欺欺人的行为。虽说不是为了辩护而研究,但事实上确实提供了辩护。

生物学家蒙塔古(AshleyMontagu)也反驳了威尔逊的这一说法。他指出,所谓“客观”与“冷静”是不可能达到的境界,科学家也是人,是必然带有某种情感和偏见的人。比如现代的生物学界分为两大派,一派相对保守,相信基因的力量对人的影响大于环境的力量;思想比较自由的人则倾向于环境的力量超过基因的力量。每个人都会身陷这两派之中不可自拔。威尔逊就明显相信基因的力量,虽然他自己不承认有偏见,那只是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罢了。蒙塔古还说,试图将社会科学纳入到自然科学中去的做法和想法都是不现实的,是本末倒置。教育的作用在很多方面大于遗传,这是生物学家所认识不到的一面。

法国学者费伊(MichelVeuille)为了全面反驳威尔逊的理论,专门写了一本小册子,并于1986年由法国大学出版社出版。费伊在书中明确指责“社会生物学”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是一个空洞的口号。

批评如潮水般涌来,文风又如此辛辣,以至于威尔逊有点招架不住了。他自问道:我在社会生物学这个主题中扯上人类行为,是否犯了致命的错误?他甚至担心自己会被当成一个差劲的科学家以及社会上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他还曾用复杂的心情回忆说:我在写《社会生物学》的时候,或许写到黑猩猩的地方时就应该结束,许多生物学家都希望我真的那么做。好几位评论者甚至说:如果我没有添上最后一章有关人类的章节,《社会生物学》将会是一本伟大的著作。

威尔逊的一些支持者也作出了强硬的回应,他们回击反对者受到了过多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影响,所以对其他科学家也妄加猜测,以为别人的研究也都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连威尔逊本人都指出反对者的很多批评都是基于捍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目的。

看来,声明科学应远离政治的威尔逊其实具有很强的政治洞察力。

尽管社会生物学研究者们一再强调不为政治服务,但其谈论的主题已被另一些人毫无顾忌地拿出来当做科学依据了。美国媒体上出现了大量由个人或团体创作的文章,提出很多激进和有争议的观点,比如为“男性统治现象”提出强力辩护,提倡“有优越基因的人应该成为社会的领袖”。“男性至上主义”则强调“男性的支配欲望是出于天生的攻击性”。这些道貌岸然的理论无不以社会生物学为科学后盾,不断提及人的“本性”和“决定”之类的字眼。这已引起社会生物学批判者的极大忧虑。社会生物学正在不断远离学术本身,成为意识形态之争的有力武器。或许威尔逊本不愿看到这一点,但此时他对此已是无能为力了。

英俊而又易怒和好斗的道金斯对英国政府的某些颇具社会生物学色彩的政策也只能表示“十分的愤慨和遗憾”。他又为社会生物学研究辩护说。我们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我们讨论的只是事物如何进化,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么做才符合道德规范和准则。我们不希望人们误解我们的研究。

面对形形色色的对社会生物学的批评、误解或是有目的的利用,威尔逊也不得不无奈地承认:确实存在用社会生物学来为社会现实辩护的危险,这么做就是坏的生物学,和所有坏的生物学一样,它将会带来灾难。

经过这些批评之后,威尔逊了解到自己在人文科学方面的缺乏,因此痛下决心埋头苦读社会著作,以期用另一种角度进一步分析人类的天性。1977年出版的《论人的天性》其实就是他的读书心得。

但媒体对他的批评并没有减少,大众对他也仍有误解。就在同一年,他在科学进步联合会进行演讲时,游行人群举着带有纳粹标志的牌子堵在门口向他示威。第二年,在华盛顿召开的一次美国科学促进会年度会议上,正在准备发表演讲的威尔逊遭到了反种族主义示威者的冲击。有一位年轻妇女把一罐冰水倒在了他头上,其他示威者则齐声高喊:威尔逊,你湿透了!这句美国俚语的本意是:“你非常不受欢迎!”威尔逊自己后来不失风度地把这次事件称为“冰水事件”。

重击之下,威尔逊的雄心并没有停止。他在《知识的整体》一书中,提出要把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加以整合的观点。因为这两类科学都在追问同一个主题,那就是人从何而来,又要向何而去。在这一点上,人文和自然是完全相通的。如果自然科学是河的一岸,人文科学是河的另一岸,那么社会生物学就是这河上的一座桥。威尔逊就是要构建这座桥的人。虽然有人对他要建的这座桥非常不满。

把各种科学统一起来,是每一个雄心勃勃的智者的最终目标。著名物理学家普朗克曾说过,科学本身是一个内部统一的整体,我们把科学分为独立的部分,并不是自然的本质,而是由于人类的认识能力不够造成的。实际上,从物理学和化学开始,经过生物学和人类学的发展,再到各种社会科学,都应该是连成一体的。所以,把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统一起来并不是天方夜谭。

不过对于威尔逊来说,虽勇气可嘉,但这一雄心显得过于超前了,起码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到把人文和科学统一的希望。自然科学界对人文科学抱着不屑的态度,而人文科学界则宣称自然科学不过是人文科学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科学统一的梦想还需要时间的酝酿。

这个话题是哲学家的事情,教育学家们则关心社会生物学引出的另一个话题,那就是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以及引人向善的教育是不是还有必要。

所谓自由意志,通俗而言,就是想作恶就作恶,想行善就行善,做出不受外力强迫的行为的意愿。在某种意义上说,自由意志就是道德,是发自于内心深处的一种呼唤。

但如果行为受基因控制的话,那么,还存在所谓自由意志吗?达尔文曾经在笔记中写道:自由意志就是进化带给我们的一种幻觉。现代进化论者则把这种幻觉看成是具有适应性的自我欺骗,可以从中寻找到一种心理上的安慰,并帮助人们更好地生存。阿Q是把这种幻觉运用得极为成功的中国人之一。

也就是说,没有真正的自由意志。

这是一个可怕的设想,如果否认自由意志存在,那么人间的许多价值观念,包括法律条文,都必须重新加以审视。而且,如果没有自由意志,那么面对众多机会,个体有没有可能作出随意的选择?

社会生物学作出的回答是:没有选择的自由,一切选择,皆有出处。甚至一个人所处的环境,也都是由个体自己造成的。当一个人面对众红酒、白酒和啤酒时,他的选择是有倾向性的。这与他当时激素的分泌情况、体内乙醇酶的水平等综合因素密切相关,没有无缘无故的选择。当然,这与普通人的一般印象是不一致的,很多人觉得生活中存在大量的随机选择机会,这极有可能是一种假象。稍作仔细思考,每个人都会发现,这世界虽然无穷大,但自己的选择余地却并不多,有的人甚至要面对死路一条!

由此产生的问题更为敏感,如果人的行为早已注定,而且没有选择的自由,那么,教育还有用吗?累死累活地上学求知,意义何在?政治宣传、宗教布道、文学和艺术略图的弘扬爱与正义、有责任感的人士一直在追求良性的社会秩序,难道这些都是白费力气?

根据社会生物学的观点,当然是白费力气,否则还谈什么基因决定论。

教育只是代表了一种利益,也就是群体利益,而并非个体利益。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群体利益强加在个体利益之上。教育的过程与手段,与追求自由意志的教育原则是一对永远的矛盾,因为教育在表面上一再大声宣扬要发展个人自由意志,其实却是对自由意志的有步骤剥夺。

听起来很讽刺吧。

这也进一步引出了后续的话题。在社会管理中,道德说教的作用永远不如制度建设来得更有效。道德是一种劝导,而制度是一种震慑。劝导是可听可不听的事情,人们往往选择不听。而震慑不需要个人意愿的因素,那是必须服从的铁的规则,否则就会遭到处罚,死刑当是其中最严厉的手段。法律正在用某种形式代替自然选择的力量,从而强力塑造理想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中,每个人都必须收敛起自己最原始的欲望,代之以另一种外衣,我们称之为文明。

人人生来如此,天性难移,教育的效果甚微,道德也只是胡扯,是不是这个社会对个体行为就束手无策了?

当然不是,对于个体而言,社会就是环境,就是自然。现代文明社会之所以走到现在,自有其内在的科学基础。每个人的基因都有对外界环境作出反应的能力。外界环境不同,个体作出的反应也不同。在一个文明的环境里,就不得不有更多文明的举止。如果生于野蛮社会,当然也就要学会野蛮的做法,否则将会遭到社会的淘汰。

我们还有文化这个东西,据说文化是人类理性的产物,可以制约人类自私的冲动。人类就这样在文化的制约和本能的冲动中来回摆动,并不断向前发展。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自从艾滋病被证明与同性恋密切相关以来,那些同性恋者明显地改变了自己的行为习惯。人类的有意识的行动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进化的速度。

所以,改变社会环境与文化,要比改变人的个性要有效得多。

而改变社会环境最有效的手段,如上所述,仍然是制度建设。

有不遵守社会制度的个体存在时,就把他们关起来;或者,枪毙!

一切就这么简单。

对社会生物学在政治和教育方面的担忧和愤怒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这一学说还体现了一种科学观念上的对抗,即整体主义和还原主义的对抗。还原主义认为,对任何事物的理解,都可以在更低的层次上进行。当把一件事物分解成更小的单位以后,了解各个小单位的性质和其间的相互作用就可以了解整体的性质。所以,对生命现象的理解也应在更低的层次上进行,最后一直将生命分解为物理和化学的反应,只不过这种物理和化学反应需要经过自然选择的淘汰。

社会生物学坚持的是正统的还原主义,认为人类的所有行为,包括文学、艺术、哲学、科技等貌似高深的东西,都可以还原到生物学原理中去理解和分析。威尔逊和道金斯等人都是还原论的支持者,他们相信社会现象可以用生物现象来解释,而生物现象又可以用基因功能来表述,这就变成了生物决定论,或称基因决定论。

整体主义者倾向于在整体水平上理解事物本质,因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各个小的部分有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整体时,将会出现新的性质。比如众多的细胞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人时,就有了很多单个细胞所没有的能力。物理世界同样如此,单个的零件是没有重要意义的,但组合在一起就可能变成一架翱翔蓝天的飞机。

古尔德就是整体主义者,他坚信生物并不是基因的堆积物。生物的各个部分以复杂的方式相互作用,是基因的协调作用产生的。这种作用受环境的影响,并转化成看不见和看得见的部分。所以,只从基因水平上理解生物是不全面的。他很自信地对读者说:我对于整体的直觉可能是一种生物学的真理。

元老级人物迈尔也指出,还原主义并不完善,高层次会出现新的不能被低层次预测的特征。因此,对复杂系统的研究必须在每个层次上进行。

然而在整体论和还原论的较量中,特别是在分子生物学大行其道的年代,还原论一次次地宣称他们取得了胜利。这种情况,可能还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直到对低层次的,如基因水平的研究已经非常完备的时候,还原论者或许会发现有很多现象在基因水平得不到应有的解释,那时整体论可能会卷土重来。

1999年12月,威尔逊在《社会生物学》再版时,写下一篇《世纪之交的社会生物学》,对还原论问题作出了一种解释,他拒绝承认《社会生物学》中采用了严格的还原论,其实应该是相互作用论。威尔逊表示他自己很重视整体论,并且从来没有认为控制人类行为的方式和控制动物本能的方式一样,其间应该存在文化的影响。

这或许是他作出某种退让的意思吧。

平心而论,威尔逊并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科学家。我们应该承认,随着生物学的发展,特别是分子生物学的迅速进步,有越来越多的基因学研究和神经生物学的证据都表明社会生物学是正确的。而且,现在的政治空气与七十年代已大为不同了,社会主义带来的意识形态之争已经退潮,愤怒的批评少了很多。他受到的肯定已大大超过否定。1999年他获得了美国人道主义者协会颁发的“人道主义奖”。这也是对社会生物学的某种肯定。

对此,威尔逊曾不无感慨地说过:有学者曾对我抱怨道,如果你想让论文能够通过,那么就往你的人类学里加点生物学吧。但是在二十年前,如果你不想让你的论文通过,就往里面加点生物学。

果然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但这并不表明社会生物学的理念就是完全正确的,以古尔德为代表的反对者对社会生物学把动物行为运用到人类行为方面缺乏足够的实验证据的指责仍然成立。现在比较能拿得出手的过硬的证据就是关于人类乱伦禁忌的研究。

直系亲属之间发生性关系被视为乱伦,也容易产生畸形儿。长期以来,研究者发现,无论民族和宗教信仰如何,各地人群基本都存在乱伦禁忌现象,也就是直系亲属之间不会发生性关系。这种禁忌似乎是自发的,而不是受到外界力量强迫才形成的。弗洛伊德认为这是一种文化现象,是道德观念抑制了家庭成员中自然产生的性欲望。这是普通人比较容易接受的一种解释。

但另一些学者不这么看,芬兰学者威斯特马克(EdwardWestermarck)认为,乱伦禁忌是一种遗传现象,是因为熟悉而消灭了性欲望。在儿童发育的早期,母子之间、父女之间以及兄妹之间的亲密关系导致他们非常熟悉,结果性吸引力消失。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没有乱伦禁忌的个体因为产下大批畸形后代,早已为自然所淘汰。

进一步的研究表明,生物学的解释是正确的,而文化方面的说教虽然感人,却是错误的。不只是人,所有灵长类动物都存在乱伦禁忌现象;所有人类社会,无论是多么落后野蛮,也都有乱伦禁忌现象。而最有力的证据来自以色列的一个社会调查。

在以色列的集体农庄,很多儿童被聚集在一起集体抚养。后来的结果很有趣,那些自小在同一小组里长大的孩子,彼此之间虽有深厚的感情,但互相却没有性吸引力。一位斯坦福大学的人类学家在台湾作的一次调查也表明,童养媳的婚姻与正常婚姻相比,离婚率更高,生育率更低。因为小时候在一起的生活破坏了性吸引力,婚姻自然没有幸福可言。反是那些由媒妁之言撮合的陌生男女的婚姻质量更好一些。

这就是社会生物学,其科学原理随处皆在。

如果社会生物学关于人类行为的思辨和研究想要在更广的范围内得到认可,他们需要更多的如乱伦禁忌这样的研究成果。但现在看来,把人类行为作为直接研究对象,要面临很多难以想象的困难。一位研究男性强奸自然史的学者试图用客观的研究为社会生物学添砖加瓦,他想强调男性的强奸行为是正常的生理反应,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这说法虽然有点道理,但事实上,这家伙差点被唾沫淹死。

因为这涉及人类道德底线的问题。

道德从何而来?社会生物学也作了尝试性回答。

人类的道德与社会性昆虫的利他行为最大的区别在于意识性。人类是有意识地在学习雷锋做好事,而昆虫只是接受基因和激素的控制而已。

人为什么会产生远比昆虫利他行为复杂得多的道德行为和道德意识?可能在人类从原始的采集生活走向狩猎生活开始,人类的奔跑速度和搏击能力在原始丛林中远算不上是高手,所以需要集体性的狩猎才能取得最大的成功。为此,出现了大量的分工与合作行为,抓来的猎物也要大家好商量着一起分了。投桃报李成为家常便饭,最初的道德意识就这样渐渐萌芽。不讲道德的个体慢慢会失去合作者,反而更多遭到的是以牙还牙的报复。如果不具有高来高去的一流身手,就很难在困境中生存下来,所以。不讲道德的个体会被自然选择所淘汰。道德社会就这样出现了。

在分工合作的过程中有很多事务需要处理,这是一个远比吃了睡、睡了吃为复杂的阶段。复杂的人际关系也需要更高的智力水平,这可能是道德过程的一个副产品。因为,毕竟没有谁只愿天天帮着人家却收不到任何回报,内心深处的小算盘还是要不断地拨打拨打的。没有智力,怎能算清这笔账?人类的道德水平与智力水平是一对互相助长的平行线。

而同时,威尔逊又反驳了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人类已经摆脱了基因的控制,达到了完全受文化控制的程度。他的态度仍然很清晰,没有理由把人类排除在生物之外另眼相看。人类的大脑虽然强大,但那不是为了文化而存在的,而是为了更好地自私而存在的,和心脏及肝脏等一样,不过是为生存和繁殖服务的器官之一罢了。

威尔逊进一步指出,人的精神,也是要为生存和繁殖服务的,其具体的技巧则表现为理智。智力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得到提高的,所以智力的目的也是为了人类的生存服务。至于文化,是人类心智的产物,当然就逃不出智力所能及的范围。所以,归根结底,文化也是基因的工具之一。文化的进化,类似于生物的进化,自有其科学规律可以探寻,并不是一种神秘现象,也不是只有社会人文科学才能加以研究的现象。

从人类的社会行为中,威尔逊提取出了“人性”的普遍特征,即两性分工、亲子关系、亲缘利他、乱伦禁忌、对陌生人持警备态度、对本部落的人有亲切感、在团体中的地位认同感、雄性统治及争夺领土的本性等,这些行为对于不同种族的人都是相同的,是完全可以用生物学原理来加以解释的。所以,文化现象没有超越生物规律。

人文领域的学者对这种解释非常不满。有哲学家指出,人类与动物的行为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明显不同,重点表现在行为的组织性和计划性,这是其他动物所缺少的。只有人类才有基于道德因素的真正的利他行为,而动物的利他行为则停留在表面上。生物学家眼里的利他行为和人文学者眼里的利他行为有着根本的不同。

社会学家还认为,人类的行为受到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更大,如果想真正了解他们的行为,应该首先了解他们的文化环境,那是一个前提。这一点在东西方文化差别中有很好的体现,被西方认为是真诚的求爱行为,在东方可能会被视作放荡和无耻的表现。这一切是无法从基因水平上去解释的,是纯粹的文化现象。所以,社会学家们相信,真正对人类行为起指导作用的是文化与道德,生物学对社会行为几乎不起什么作用。威尔逊的学说有夸张的嫌疑。

社会学家们还拒绝接受社会生物学在人类行为方面作出的诸多解释,声称这些解释并没有推翻社会科学此前已经确立的解释模式。至多,只能算是众多假说中的一种而已。

他们努力在社会学领域排斥自然科学的插足,声称科学与道德无关,科学并不关心道德为何物。因为科学只告诉我们世界“是”什么样子,而道德则试图告诉我们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它们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不同。而威尔逊在努力把科学与道德联姻时,他忽视了科学与道德的价值是不同的,他想抹掉科学与道德之间的分界线。在哲学家们看来,这犯了一个著名的学术错误,是博物学家特有的错误。从“是”中推导出了“应该”,这只能是一厢情愿的研究。

有人从更高层次来看待社会生物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关于文化与道德的争论。他们指出,这两者的思想根源是不同的,社会生物学家侧重于人的生物学的性质,他们并不太把人当回事;社会学家们则重视人的社会性质,他们有着强烈的以人类为中心的思维习惯,否定人类的地位,就是否定社会学家的研究传统。说得更难听一点,就是表明此前的所有社会学研究都是扯淡。

纵观美国的科学发展现状,特别是1990年以来,各种学科之间常爆发所谓的“科学大战”,围绕社会生物学展开的战争只是其中的一个分战场而已。这样的战争常常超出了科学的范畴,引入了很多不必要的概念和观点,结果使得争论变得一团糟,甚至有学者指责现代科学的发展带有“高级迷信”的性质。这不但让民众对科学的理解发生了误会,也对各学科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冷静的学者或许不愿这样无休止地吵下去。

有意思的是,在反复争论之后,不知是不是威尔逊自己也被搞晕头了,他主动承认了道德的存在及其对人类的意义。可能是为了有意识地洗脱大众对自己的误解,他在自传中谈到人类令人感动不已的英雄行为时,明确指出那是真正的美德,而不是为了博得旁人的赞赏或肯定才存在的,确实是不谋私利的真正的利他行为。从为了完成任务而捐躯的士兵身上,我看到了一群勇于付出却不求报偿的人。

看了他的这一段话,谁还能对威尔逊再生怨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