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不如偷

外遇,是爱?还是刺激?别人手上的报纸好看,别桌的菜好吃,本来就是人性的惯性真理。小江以前与我在大学时同社团,是个科技新贵,不只口袋饱满,而且还风趣浪漫,属于科技界里少见的“奇才”。两个月前,他打电话给我,对我说:“我终于离婚成功了。”离婚,会用到“成功”两个字,表示原本的婚姻带给他相当大的痛苦。其实小江和他的妻子,也是在轰轰烈烈的恋爱之后才结婚的。如胶似漆的时候,不少朋友都认为他们是一对神仙眷属。不过,没几年他就开始感叹:“唉,人真是想不开才结婚的。”自此,绯闻不断,把昔日爱他爱进骨子里的老婆当成他爱情路上的最大敌人,老婆管也管不了,索性冷漠以待,两人在有了第一个孩子后,就像同住一屋檐下的两个陌生人。虽然管不了他,老婆为了赌一口气,就是不跟他离婚。本来,他也不打算离婚,在他的算盘里,有个老婆,在外面玩时还有挡箭牌,可以告诉那些飞蛾扑火的女人说:“你本来就知道我有老婆的啊。”但三年前,他碰到了生命中的克星——因工作认识的阿秀。阿秀本也是有夫之妇,为了他,舍了孩子的监护权,铁了心先离婚,一心等他离婚。三年的等待,小江终于付出了千万赡养费给元配,把别墅、孩子的监护权也给老婆,和阿秀公证结婚,“合法”地住进了甜蜜的爱巢。不过共同生活了两个月,我又接到小江的诉苦电话:“唉,人真是想不开才离婚的。”他说:“其实,和任何女人住在一起,都是一样的,如果她的身分叫做‘老婆’。”我陪他苦笑:“怎样?你是不是要告诉我,你终于觉得那句老话很有道理: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对啊,我到现在才悟到。以前我们还在‘不伦’的时候,会把握下班后的短暂时光在一起,我载她回家,如果碰到堵车,我就会很高兴,觉得自己好像偷到了时间相处一样。有一次我们都对自己的另一半说了谎,到南部住在一家破破的汽车旅馆,可是感觉好像在天堂里一样,到半夜还起来牵手看月亮。现在,所有的感觉都没啦。”外遇,是爱还是刺激,有时还真是分不清楚。“份外”的本来就比“份内”的让人惊喜,在高速公路开车当然比搭有轨道的火车刺激。别人手上的报纸好看,别桌的菜好吃,本来就是人性的惯性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