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言一语
爱情不可买卖,无偿转赠也不行。无偿转赠爱情的行为不叫慷慨大方,叫懦弱,而在一段真挚的爱情面前,没有什么是比懦弱更可耻的事情了!
——by一帆
502.【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503.《白马啸西风》看了七八遍,最后给我留下的印象也就是这个犀利的结尾。如同不悔妹妹和她的那个小糖人,即便以后有了更大、更好的糖人,不悔也不喜欢了。这两段使我第一次意识到,世界上有种感觉叫做“人生若只如初见”。
这也为天下痴男怨女相信爱情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茫茫人海中,确实存在比你更好、更优秀、更适合他(她)的人,但是不必担心他们碰见更好的就离你远去。若他留下,说明你未曾失去,若他离去,说明你也未曾拥有。所谓爱情,就是“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
504.好话说完,喜欢李文秀的童鞋们做好心理准备,我要辣手摧花鸟……
505.《白马啸西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我爱的人不爱我,咋整?这本书剧情梗概是这样的:马家辉喜欢李文秀,李文秀喜欢苏普,苏普喜欢阿曼,华辉喜欢阿曼的妈,阿曼的妈喜欢车儿库……天啊,金叔,您是琼瑶阿姨附体了吗?
506.一直不喜欢《白马啸西风》,也不喜欢李文秀,就是因为人和书都特别拧巴,所以印象不深。这或许是这个系列里,我唯一要再次仔细看两遍原文才能写的人和书。这两遍看下来,我对李文秀的恶感越发强烈和清晰。
507.从全书结尾可以看出,李文秀对于苏普存在着美好的初恋回忆与近乎偏执的喜欢。但这不同于灵素的深情和郭襄的大气,她对于苏普的感情中掺杂着深深的悔恨。为啥子悔恨?因为苏普爱上阿曼,就是李文秀童鞋一手造成的!
508.话说在苏普和文秀都是十四岁这个非花非雨的年纪时,两人因天铃鸟而相遇,从相遇到相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从相爱到相惜。他们红尘做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啊——啊——啊——(不要怪我,因为剧情实在太狗血了,很难让人不想起琼瑶阿姨啊)。木有竹马骑大白马,木有青梅弄雪莲花,反正两人就这么懵懵懂懂地好上了。苏普赶巧杀了一头狼,把皮剥了送给了李文秀(真猛,哥到了十八还以为女生会喜欢变形金刚和俄罗斯科教片,这小子十四岁就知道给女生送皮草!)。
509.苏普他爹苏鲁克有强烈的种族歧视,发现此事后,猛削苏普一顿。李文秀看见苏普被削,就把狼皮偷偷塞给了全村最漂亮的姑娘阿曼,并且不再见苏普……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结果就是,苏普和阿曼好上了,李文秀成了路人甲。
510.有人看见这段,以及李文秀之后的煎熬,大发感慨,说她爱得深沉,勇于牺牲自我,爱他就要放手神马的。扯淡!人家冒死杀的狼,又顶着巨大家庭压力送你狼皮,按照哈萨克族的习惯,这是定情信物耶!你可以不接受,甚至可以转手扔进垃圾箱,但是,你,李文秀,有什么资格和权力把它转给阿曼?然后无解释、无道歉,玩消失,自绝于人民!你就是你感情的刽子手啊,后面你伤感毛、痴情毛、怀念毛啊!爱情是可以送的吗?你以为这是个东西,想怎么倒腾就怎么倒腾啊?任何企图赠送、转让、购买甚至出售爱情的人都去死吧。不要侮辱如此美好的词语,谈爱情,就李文秀你也配!就感情混账指数而言,我认为李文秀甚至超越了田伯光、云中鹤、段二、韦小宝等人,除了《书剑》中的天字第一号混账陈家洛之外再无人能敌了。
511.有人为了金钱出卖爱情,比如李甲出卖杜十娘,这个为千夫所指肯定是没有问题的。But,打着爱情的旗号出卖爱情就可以原谅了吗?现在诸多偶像剧总有这种狗血桥段,男猪脚因为事业失败/身患重病/遭遇危险,把女猪脚赶到男二号身边,或者女猪脚因为自惭形秽、家庭压力、身患重病等原因,把男猪脚赶到女二号身边,酱紫居然还有人会被感动得掉眼泪。
512.我爱你,无关风月,其心所系,欷歔华年;我爱你,无关尘世,情之所至,何期明日;我爱你,与香车宝剑无关,与璀璨容颜无关,与良辰美景无关,与你也无关。
513.可以被无视,可以被拒绝,可以被嘲讽,但不可以被放弃,哪怕是以爱之名。
514.如果你爱的人爱上别人怎么办?最聪明的哈普拉姆在《可兰经》上也找不到答案。但是不聪明的一帆可以告诉你,怎样能够不为此遗憾终生:用力爱,哪怕之后洪水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