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莎白·贝内特在《傲慢与偏见》中有一个闺中密友,即是住在离朗伯恩不远的一户人家的女儿,名叫夏洛特·卢卡斯。这位女性非常有意思,在简·奥斯汀悉心编制的那么多条婚姻故事之中,她的婚姻是唯一一桩既不以爱情,也不以激情,更不以肉欲为基础的婚姻,而是出于并仅仅出于冷静务实的生存考虑。这样的婚姻当然并不稀奇,但有趣之处在于,这位卢卡斯小姐既不贪图富贵,也不愚蠢迟钝,也并非听天由命,相反,她是整本书里唯一一名称得上聪明的女人,远超过性格倔强的伊丽莎白和温柔和顺的简。
奥斯汀这样介绍夏洛特·卢卡斯:“这对夫妇有好几个孩子,老大是位聪明伶俐的小姐,年纪大约二十七岁,是伊丽莎白的密友。”伊丽莎白和姐姐简的感情很难说不是基于血亲关系,但她和夏洛特的友情倒是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二者有基本相同的见识,甚至在夏洛特嫁给了曾向伊丽莎白求过婚的柯林斯之后,这种友情都没有中断。
关于达西先生的傲慢,每个人都做出了自己的分析:贝内特太太认为他“是个最讨厌、最可恶的人”“叫人无法忍受”,究其原因,无非伤害了她的自尊心;伊丽莎白对“但是还没有漂亮到能够打动我的心”“受到别人冷落的小姐”这样的评价虽然一笑而过,但她对浪荡子威尔姆的轻信,以及对达西态度的突然转变,这其中的原因她自己倒也是不讳言:“假使他没有伤害我的自尊心,我会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达西的傲慢伤害了不少人,舞会上大家因为他的不苟言笑、不事交际感到愤慨,贝内特太太厌恶,朗太太愤慨,伊丽莎白赌气,简通过“他并不傲慢”这样的自欺欺人为之辩白,独独夏洛特的态度真实的令人叫绝:“他骄傲,不像一般人骄傲得让我气不过,因为他骄傲得情有可原。这么出色的一个小伙子,门第好,又有钱,具备种种优越条件,也难怪会自己以为了不起。依我说呀,他有权利骄傲。”
《傲慢与偏见》中不但充满了对“傲慢无礼”的批判,也充满了对“趋炎附势”的嘲弄,虽然二者指向不同的群体,但其目标却完全一致,那就是呼吁一种无差别的互相尊重,但吊诡的是,它一开始就将读者的代入感锁定在以伊丽莎白为代表的阶层:岌岌可危的小中产阶层。他们厌恶的不是“傲慢”,而是“对我傲慢”,他们要求的不是“尊重”,而是“尊重我”。贝内特太太甚至得不到自己先生的尊重,伊丽莎白在得到达西先生的喜爱之后迅速原谅了他的傲慢。他们对“傲慢”的批评在自尊心得到满足,即被这种“傲慢”接纳和承认之后迅速摆脱了对它的“偏见”,其速度之快令人瞠目结舌。托尔斯泰在《复活》当中塑造的聂赫留朵夫这个人物恰恰相反,贵为公爵的他越是被这个体系接纳和宠爱,越是感觉到这套体系的荒谬和凶残,因此也就越迫切的批判、摆脱并鄙视这种“傲慢”。
夏洛特是唯一不用自欺欺人来维护自尊的人,她的自尊心来源于诚实。她完全没被达西的傲慢所伤害,而且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不仅如此,贝内特太太虚情假意奉承她第一个得到宾利先生的跳舞邀请,后者既然看穿了前者的虚荣心,也就坦然作答:“可他似乎更喜欢他的第二个舞伴”,也就是前者的大女儿简。在“是否受男人青睐”这件事上,她似乎没有什么好胜心,也不像书中几乎所有女性把自尊心捆绑在此事上。夏洛特以一种奇特的方式没有参赛,你说不清是缺乏参赛资格,还是对此完全没有兴趣。
在奥斯汀的小说里,女人是被两把尺子衡量的:财产(出身)和相貌——这和今天毫无二致。奥斯汀虽然写夏洛特“聪明伶俐”,但夏洛特在这两个标尺之下的事实却通过一种奇特的方式被呈现出来。
伊丽莎白的母亲一心巴望有钱的宾利能娶走大女儿简,然而在全书第一场亮相舞会上,宾利先生第一个邀请的女伴是夏洛特,贝内特太太愤愤不平,对她的丈夫做了如下评论:“我见他跟卢卡斯小姐跳舞,心里真不是滋味!不过宾利先生对她丝毫没有意思,其实,你也知道,谁也不会对她有意思。”鉴于夏洛特的母亲和贝内特太太也是朋友,这话说得就尤其恶毒。
但贝内特太太显然可以更加恶毒,简路遇大雨病倒在宾利府上,贝内特太太上门探望女儿,伊丽莎白、贝内特太太和宾利曾经有这么一段谈话:
“夏洛特在我们家里吃饭的吗?”
“没有,她硬要回家去。我猜想,她家里要她回去做馅饼。就我来说,宾利先生,我总是雇些能干的佣人。我的女儿就不是像他们那样养大……卢卡斯家的姑娘全是好姑娘。只可惜长得不漂亮!倒不是我认为夏洛特很难看,她毕竟是我们特别要好的朋友。”
“她看来是位很可爱的姑娘。”宾利说。
“是呀,可是你得承认,她的确长得很难看。卢卡斯太太本人也常这么说,羡慕我的简长得俊俏。”
贝内特太太对夏洛特的看法总结起来有三:一、夏洛特很难看;二、出于友情她不得不掩饰夏洛特的难看;三、夏洛特的亲妈卢卡斯太太认为夏洛特很难看;四、夏洛特在家被贱养。无论如何,夏洛特不算美貌这是肯定的。关于第四点,贝内特太太总会不失时机地多次强调。贝内特先生通知家里会有客来访,她这样回答:“你指的是谁,亲爱的?我真不知道有谁要来,除非夏洛特·卢卡斯碰巧会来看看我们,我想我拿平常的饭菜招待她就够好的了。我不相信她在家里经常吃得这么好”。由此可知,夏洛特·卢卡斯出身并不好,父母拿不出多少钱给她陪嫁,这一点在柯林斯先生向她求婚后,得到了直接的描写:“俩人迅即去找威廉爵士夫妇,请求他们应允,老两口乐滋滋地爽然答应了。他们这个女儿本来就没什么财产”。
夏洛特长相普通,家里没有什么财产,而且二十七岁了,在婚恋市场上——原谅我直接用这个词——她是没有竞争力的,但在《傲慢与偏见》中她完全不是用力过猛的丑女(如伊丽莎白的妹妹玛丽)或阴阳怪气的老处女,恰恰相反,她是一位聪慧的女性,她很早就看懂了婚恋这套把戏,也就缺乏热烈参与的兴趣,于是花最小的精力,最低的内耗,最少的戏份,解决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和伊丽莎白与简相比,夏洛特对男女之情更加敏锐,心态也因此更加平实。
伊丽莎白惊异于达西先生突然对她产生的关注,向夏洛特倾诉,夏洛特虽然只讳莫如深的回答“这个问题只有达西先生能够回答”,但却怂恿伊丽莎白和达西主动谈天,并主动创造机会让伊丽莎白在达西先生面前展现她的才华和魅力。当伊丽莎白遭遇威克姆,被他的谣言所蛊惑,加深了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时,夏洛特倒是有种置身之外的明智和冷静,她说:“你将来一定会发现他很讨人喜欢的”,当伊丽莎白固执于偏见,打算拒绝达西的跳舞邀请时,“夏洛特禁不住跟她咬了咬耳朵,告诫她别做傻瓜,别光顾迷恋威克姆,而得罪一个身价比他高十倍的人”。夏洛特显然已经先于伊丽莎白捕捉到达西先生的爱意,这种聪慧当然可以归因于旁观者清,或者归因于奥斯汀推动剧情的需要,然而在简和宾利先生的一对情缘之中,夏洛特不参与二者的钟情、互动、冲突或者结局,但在小说开头,伊丽莎白向她谈到简钟情于宾利,但又竭力隐瞒这种情感以保持自尊时,夏洛特有一番很真实的论断:
“这件事要能瞒过众人也许挺有意思,但是,这样遮遮掩掩的有时也划不来。要是一个女人采用这样的技巧向心上人隐瞒了自己的爱慕之情,那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这样一来,即使她自以为同样瞒过了所有人,也没什么好欣慰了。男女恋爱大都含有感恩图报和爱慕虚荣的成分,因此听其自然是不保险的。开头可能都很随便——略有点好感本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很少有人能在没有受到对方鼓励的情况下,而敢于倾心相爱。十有八九,女人流露出来的情意,还得比心理感受的多一些。毫无疑问,宾利喜欢你姐姐,可是你姐姐不帮他一把,他也许充其量只是喜欢喜欢他而已……别忘了,他可不像你那样了解简的性情。”
这一段论述,真是把男女恋爱那点套路提纲挈领地概括尽了。人人都爱当戏精,“真爱”之“真”既不可检测、不能防伪,索性就将以折腾为主要体现形式的戏剧性等同于“刻骨铭心”,再把这自导自演的“刻骨铭心”四舍五入约等于“真爱”来满足那颗大张血口的欲念之心——女人之所以爱“作”也不外如是。可夏洛特早看清楚了,男女之爱的所谓缘分和美感大多数不过是技术操作而已,你们太爱演内心戏,恐怕只会坏事。
这一套说辞固然直接的令人难堪,但也诚实的让人服气:宾利果然因为没有得到简明确的鼓励而半路作罢(达西先生的阻挠也是基于这一原因),二者的破镜重圆也是人为操作的结果,奥斯汀甚至不厌其烦地详细描写了贝内特太太为了促成求婚而无所不用其极——这使得有情人终成眷属无限类似猎物落网。这让我非常疑心简·奥斯汀把自己藏在夏洛特背后摆弄着这些世间男女,乐趣可能也有,但肯定谈不上热爱,因为奥斯汀一转头就把夏洛特打发给全书最猥琐的柯林斯先生了。
夏洛特嫁给柯林斯先生,和薛宝钗嫁给贾宝玉是同一个思路。夏洛特知道柯林斯并不爱她,正如薛宝钗知道贾宝玉不爱自己,夏洛特不喜欢柯林斯,贾宝玉不求仕途经济是个无用之人,薛宝钗又何曾看得上贾宝玉。夏洛特和薛宝钗一样都有天性里的那点冷,对人世没有热烈的情感,对世人也没强烈的排异反应,二人都知道“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可遇不可求,对于自己的命运都绝不做多余的奢想,“她并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但是嫁人确是她的一贯目标:对已受过良好教育但却没有多少财产的青年女子来说,嫁人是唯一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出嫁不一定使人幸福,但总归是女人最适宜的保险箱,能确保她们不致挨冻受饥。”夏洛特有着恰当的理解力和洞察力,很容易理解自己的处境,万幸还有很好的情感力将生活的重心放在过好自己的日子上。
夏洛特的婚姻里是不包括爱情的,在伊丽莎白的婚姻观中,这不但难以理解,而且不道德,以至于在得知夏洛特同柯林斯结婚的消息时,她的反应非常激烈:“她一向觉得,夏洛特的婚姻观与她的不尽一致,但却不曾料到,一旦事到临头,她居然会摒弃美好的情感,而去追求世俗的利益。夏洛特当上柯林斯太太,这岂不是天下的奇耻大辱,她不仅为朋友的自取其辱、自贬身价而感到沉痛,而且还忧伤的断定,她的朋友做出的这个决定,决不会给她带来多大的幸福。”
但事实证明夏洛特居然过得相当不错,她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几乎能够完全不受他人的影响来安排自己的生活:遇到丈夫说了什么蠢话“夏洛特一般总是明智地装作没听见”,她成功的培养丈夫在园艺上多花时间以便少来打搅自己,她动手安排颇大的住宅,既能使家人都感到舒适惬意,又能避免不必要的共处。这种不受人干扰,不把喜乐交于他人的能力,使得伊丽莎白“真不明白她和这样一个伴侣相处,居然还会这么高兴”,“伊丽莎白见夏洛特那样得意洋洋,便心想她一定经常不把柯林斯先生放在心上。”
但夏洛特早在遇到柯林斯求婚之前就有明确的认识:“婚姻幸福完全是个运气问题。双方的脾气即使彼此非常熟悉,或者非常类似,也不会给双方增添丝毫的幸福。他们的脾气总是越来越不对劲,后来就引起了烦恼。你既然要和一个人过一辈子,最好尽量少了解他的缺点。”夏洛特的口气更像是经历了几十年婚姻生活而得到的智慧,她更加看重的是自己的节奏和生活:娘家因为她攀了高枝喜形于色,她自己倒冷静的很;贝内特太太因为她抢了自己女儿的求婚者对她指天骂地,她并不放在心上;伊丽莎白因为她并非因爱情而结婚而指责她“不懂爱情”“毫无见识”“头脑不健全”,并决意与她疏远,她也能以不变应万变,始终以友相待,不但在婚前为之排忧解难、出谋划策、结婚后更不避嫌疑邀请伊丽莎白来家小住,并在伊丽莎白和达西成婚后感到由衷的快乐,即使面对丈夫唯马首是瞻的那位蛮横的凯瑟琳夫人,她也能够应对自如——总之,这是一个相当冷静“干燥”但却不乏情义的女性。
说实话,《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过分热闹的小说:五个女儿的婚嫁,友人阻挠,情敌作梗,兄弟龃龉,拐带幼女,恶人挑拨,长辈阻挠,门第隔阂,财产算计,姑嫂冲突,闺蜜反目,傲慢的求婚,过于刻意的偶然,过于讥诮的对话——影视剧喜欢改编奥斯汀的小说不是没道理的,它们确实具备了相当的戏剧性。在整本书里,人人都是戏精,太傲慢的,有偏见的,受人摆布的,被人蒙蔽的,背后助人的,面前斗嘴的,拼命求嫁的,暗中使坏的,明里逞强的,邻居女人间你压我一头我踩你一脚,男人一出场就自带资产负债表,颜控的,钱控的,被侮辱的,要报复的,搅屎棍,老好人,闹哄哄的你方唱罢我登场——只有这个夏洛特拒绝了任何戏剧性的情绪,早早认清了婚姻和男女的本质,衡量了自己的现实条件,秉承一种“干燥”的态度,经营一段舒适的人生,温度很低,起伏很小,恒定地以一种朴素到干燥的姿态过日子。这样的人出现在奥斯汀的小说里特别扎眼,也特别有现代感。如果她生活在现代,大概就是身边一位相貌普通、事业有成、不爱八卦、颇有几位知己的女性不婚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