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爱的信与不信

书写得挺好,但我不喜欢,是口味问题也是价值观问题。不喜欢主要是因为故事太“传奇”:一个男人,不离不弃痴心等待,并不因为女神的婚嫁、衰老而放弃,最终在生命的终点如愿以偿,痴情人终获女神。

时间是个奇妙的东西,它能赋予平常之物意外的魅力。一个普通人等待女神的垂青,等三五个月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等三五年是痴情种子,等十三十五年人格就开始高大起来,而本文的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等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于是,他就成了传奇。

本书前三分之一的故事取材自马尔克斯亲爸爸的经历:一个年轻的报务员,喜欢写诗,会拉小提琴,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认识了一个姑娘,私订终身,遭到女方父母的反对,为了阻断二人来往不惜举家搬迁,但报务员利用电报一路追踪女孩的足迹,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故事却并未到此结束,后面三分之二风云突变:女孩旅行回来长了见识拒绝了男孩的求婚,不久嫁给名门之子,享受了长达五十一年幸福的婚姻生活。男孩则暗下决心终身不娶等待女神,在五十一年中睡了六百余名各样女性之后,女神的丈夫终于死了,男孩在葬礼上表达了半世纪的爱慕之情,二人踏上航船之旅,共度余生。

我不喜欢这篇小说(但不完全讨厌)主要是不信:我不信被语言构造出来的现实有如此强悍的支撑力,不信男女主人公不付任何代价居然能度过甘蔗两头甜的人生,不信个人的意志能阻挡命运的洪流——但这些都是旁枝末节,说到底,我是不信爱情可以被当做人生的意义,不论男女我都不信。

语言构造现实

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个富豪的私生子,虽然没有名分,但暗中得到父亲的抚养费,小伙子天性聪慧,摩斯密码一学就懂,小提琴上手就会,性格内向,身材瘦削,会拉伤感的小夜曲,也会朗诵各种伤感的诗歌,喜爱阅读到什么程度呢,“转向诗歌对他来说是一种心灵上的舒缓。青春期伊始,他就按到手顺序读完了人民图书馆的所有诗集……他唯一清楚的,便是在散文和诗歌中,他更喜欢诗歌,而在诗歌中,他又更喜欢爱情诗。凡是爱情诗他每读到第二遍,就能不知不觉地背诵下来,越是讲究格律和用韵,越让人撕心裂肺的诗,他背得越容易。”他会一边落泪一边朗诵当地诗人的作品,会整段照搬西班牙浪漫主义诗人的作品给女主人公费尔敏娜·达萨写信,而一封信就长达七十页,还是正反面。相思时他是怎么样呢?“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晕厥。”他母亲吓得不浅,因为这状况不像是相思,“倒像是染上了霍乱”——这就是本书书名的来源和真义,爱情使人处在一种非正常的状态之中。

青春期是生理过程,也就是说,青春少年的伤感、反抗、爱欲冲动都是基于生理变化,阿里萨的爱情表现尤为直观,它全部以身体病态呈现出来:是急遽、夸张、冲动、不计后果、有破坏力。很难分清楚是他的性格使得他必然有这样激烈的表达方式,还是这份爱情确实如此强烈使得他无法不如此表达,但有一点文中是很清楚的,所谓炽烈的爱情,大部分只是单方面的燃烧。在向费尔敏娜表白之前,他已经自顾自写了六十页的情书,全是从阅读当中背诵下来的甜言蜜语,他吃栀子花,喝香水,用大头针在山茶花的花瓣上为她刻下微型的诗句,给她寄自己的头发,大半夜去给她拉小夜曲。拉丁美洲的男人恋爱起来是不是都这个高温易燃易爆状态,不得而知,但费尔敏娜和他显然不在一个频道上,她不知道他这狂热从何而来,对那烫手的情书也不知如何回复,最终回复时,也不过半页纸,绝口不提感情,讲得无非也是日常琐事,“事实上,这些信对她而言只是一种消遣,用来维持炭火不灭,但不必把手伸到火中,而弗洛伦提诺·阿里萨却在信中的每一行里把自己燃烧殆尽”。

这样的男孩不难理解,荷尔蒙超量分泌时表现都差不多:为女生打群架,为女生写情诗,为女生自残,把女生名字刻得到处都是。大多数情况下,对方是谁并不要紧,要紧的是正好有这么个人或者找这么一个人作为青春欲望的泄闸口。阿里萨那七十页的情书,为了得到爱情去寻求沉船宝藏,身处妓院却守身如玉,流不完的热泪,不愿停止的自虐,都是生命欲力的表现,按今天的话说叫“戏多”,虽然浮夸但情真意切,所谓“少年哀乐过于人,歌哭无端字字真”。

一对少年男女,连私下单独相处都没有,基本的了解也谈不上,唯一的动力是男方的狂热而女方只要享受这狂热就好,于是在来往的信件中谈到婚嫁,彼此确认对方为未婚夫妻。事情败露,女方父亲阻挠,谈判未果,毅然带着费尔敏娜做长途旅行。旅行中双方利用电报依然保持联系,女方甚至去参加舞会,都会打电报向男方确认许可,她认认真真的认为自己就是在恋爱。但到此为止,所有的爱意都是靠语言搭建的:连绵不绝的情书,一路跟随的电报。这有点像人分两地的网友,彼此换过最好看的自拍照,然后就日思夜想,沉溺到一段热度不低但不接地气的爱意当中去了,直到有一天,满怀信心的彼此见了面……

但与那时不同,此刻她没有感到爱情的震撼,而是坠入了失望的深渊。在那一瞬间,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地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她只想出了一句话:“我的上帝啊!这个可怜的人!”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冲她笑了笑,试图对她说点什么,想跟她一起走,但她挥了挥手,把他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

这样的幻灭人生总会经历几次,感情是相处出来的,不是写信写出来的,语言的魔力和虚妄恰在于此。费尔敏娜强健、务实的性格,旅行中的见闻,生活的充实,眼界的开阔使得她迅速意识到这段被语言构建出来的感情的本质有多虚弱:它来源于对爱的描述和定义,而不是对爱的感知,至少对她来说是这样的。但马尔克斯却非常坚定地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以这样的一段情感为基点,整整支撑起他半个世纪的人生——这才是最典型的魔幻现实主义,还好马尔克斯让他从此沉浮欲海,至少在六百二十二名女性身体上打滚,既有寡妇,也有少妇,既有文艺女青年,也有交际花,有十四岁的小女孩,有同年龄的老朋友,直接因他而死的就有两人,一个是被丈夫割喉,一个是自杀。抛开道德感不提(确实很难),可以反过来想一想,假如设定为他一生禁欲等待女神,就会更好吗?当然不!那我简直更加不相信了。即便在小说的结尾,马尔克斯也暗示嫁入高门大户的花冠女神费尔敏娜,既为丈夫仅有的出轨而愤怒而她本人在忠诚方面也绝不清白,她既为阿里萨等待自己一生感到惊异,也不无试探地询问他的性生活——他当然满口谎言,原文是这样说的:“那是因为我为你保留了童贞”。

谁都不会当真。重要的不是事实,而是勇气。但我始终把它当童话看,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谁的一辈子也是一辈子,我也许能理解这其中的美感,但这无论如何也太悲剧。即便二人最终聚首,但年少时费尔敏娜在市场上转头看到他那一刻的失望、愤懑和厌恶是真实的,拒绝他也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嫁给乌尔比诺所得到的安稳、幸福、平静哪怕是坎坷也是真实的,两个人的婚姻不会因为第三个人五十年的等待就变得毫无价值,这一点我始终不相信。说费尔敏娜出于软弱、犹豫、虚荣才选择了乌尔比诺,这是谎言,说她最终投入阿里萨的怀抱是人性的失落与复回也纯属胡说八道——这恰恰是我不喜欢“传奇”的原因,它使得一切真实都黯淡无光,仿佛那成了罪过和不堪,好比看惯修图的眼睛再也不肯面对拥有真实色彩和线条的世界。

旅行的意义

男女主人公在私自通信不久,就被女方父亲发觉,而后父亲带着女孩做了一次长途旅行。这次旅行非常艰苦,在内华达山的悬崖峭壁前行,在烈日、雨水、雾气中,艰辛的骡马之旅坠亡时有发生,她跟父亲在印第安人的营地里过夜,在热闹的集市中忍受山羊、斗鸡和野狗的臭气,他们穿过战场,见过吊死在树上的同行者,然后抵达平原,迎接她们的是快乐的手风琴、焰火、钟声和甘蔗酒。

在这之前她是深居简出,身处父亲和姨妈的严厉看管下,行动范围大不过学校、家和教堂连接的一小片区域,生活内容除了功课、女红和敬神更无其他。阿里萨的出现对她是新奇的,也是唯一的调剂。但这趟旅行可就大不相同了,世界突然展开在她面前,哪怕它更多是艰苦和恐惧的,但它依然给费尔敏娜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上路伊始她还因为情伤但求一死,但到目的地时,因为旅途艰辛,连累带怕,“此刻,她再也没有心思去爱这世上的其他什么人”,丰富繁杂的家族生活使她的自我开始觉醒,生性浪漫的表姐伊尔德布兰达·桑切斯也教会了她男女情事,她去参加舞会,学会了成熟稳重的举止,当她回到家中,“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在这次旅行中她竟成熟了那么多……费尔敏娜已经不再是那个既受父亲宠爱又受他严加管束的独生女了”,她安排仆人打扫房间,重整生活,父亲则把管理家务的财权交给她:“我把生活的钥匙交给你”。第二天,她穿过大教堂广场时已经不是那个矜持的少女了,而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女人,“只要有点东西卖的门廊,她都要走进去看看,而每到一处,她都能找出点什么来增添她对生活的渴望”,呢料、印花丝绸、压发梳、花扇、鲱鱼、血肠、红醋栗、鼠尾草、牛至叶、丁香、大料、刺柏、胡椒、安息香液、法国香水、避孕套、春宫图、药油、磷光墨水、红糖糕、发丝饼、奶油卷、夹心酥、菠萝块——她的世界突然无与伦比的丰富,她当然误以为是阿里萨的婚约使她幸福,但当阿里萨出现在她面前时,令人震惊的失望她自己也没有料到,他不过是她单调生活中的一场玩笑——“不,请别这样。”她对他说,“忘了吧。”

这一点是典型见光死的故事,当然,费尔敏娜之前见过阿里萨,但旅行归来她找到了自己的节奏,她对阿里萨的狂热有了自己的认识。这些变化并非来源于犹豫、虚弱和虚荣,相反,经过长途旅行她更加强健了,她坚决拒绝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另外一门亲事,即便对方英俊出众且家资不菲,她在旅途中坚守了和阿里萨的承诺,甚至出门参加舞会,也要不厌其烦拍电报获得他的允许,因为她认为这是一名妻子应该做的——但事实很“干燥”,她不爱他,不是那个流热泪、写情诗的阿里萨,而是真真实实站在她身后、眼睛冰冷、面庞青紫、双唇僵硬的阿里萨。这不是她想要与之共度余生的人。

“费尔敏娜·达萨当初在某种乍现的成熟之光中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而很快,她就因遗憾与内疚感到了痛苦,但她从未怀疑过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那时,她也无法解释究竟是什么深藏不露的理智让她做出了那样高瞻远瞩的决定,但多年后,当她即将步入老年的时候,不知怎的……她发现了潜意识中阻碍她爱他的原因,她说,他就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影子。”

不是父亲或是别的什么外因改变了她的想法,她是如此明确自己的感受,以至于一夜之间归还并索回两人之间所有的信件物品,坚决回绝了阿里萨的母亲的恳求,并很快在后半生将他忘掉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多次提到旅行:为了摆脱被费尔敏娜的拒绝的伤痛,阿里萨踏上了由母亲安排的一次长途旅行,马尔克斯细致描绘了这次航程的景色,短吻鳄和大蝴蝶,草鹭和秃鹫,岸上的海牛与河上的浮尸,都震人心魄,而且旅途中他失去处子之身,从此开始长达五十一年的猎艳之旅。费尔敏娜的新婚旅行则长达两年之久,塞纳河、杜伊勒里宫、圣马可大教堂、贡多拉,甚至还偶遇了雨果和王尔德,“说不清究竟是欧洲之行改变了他们,还是爱情改变了他们,因为这两者是同时发生的,他们带着一种新的生活观念回来了,满载着世界的新鲜事物”。费尔敏娜在丈夫出轨后再次踏上旅程,回到自己的故乡,一走就是两年,她看到的是日光下暴晒的尸体,妓女们在门廊睡午觉,曾经年轻的表姐身形失控,昔日的密友也已经满头银发,故乡虽非旧日风貌但依旧给予了她抚慰,毕竟孙儿辈已能穿着整齐在牛车上齐声歌唱。等到乌尔比诺医生亡故,阿里萨邀请费尔敏娜再次踏上旅行,两个人在漫长的旅行当中旧梦重温,沿途的风景大为不同,半个世纪以来那些动人心魄的场景早就消失无踪,留下的是干涸的马格达莱纳河,森林被滥砍滥伐,航船太密集雨林几近消失,鳄鱼被捕杀去做了皮鞋,鹦鹉和长尾猴销声匿迹,海牛也被人用穿甲弹射杀了,仅仅是为了寻开心。而这趟旅行的起因,是因为阿里萨和费尔敏娜的情事被人诟病,倔强的费尔敏娜在孀居之后,厌倦了等待死亡,她说:“我真想离开这个家,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永远不再回来。”

费尔敏娜是一个从旅行开始觉醒、成长、疗伤、逃离的人,旅行给她带来了世界的多彩和纷繁,使她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得到滋养,而这滋养的本质叫遗忘。漫长的旅途、扑面而来的新鲜事物让她忘记了少女的狂热,忘记了对阿里萨的内疚,忘记了新婚的犹疑和恐惧,忘记了丈夫的背叛带来的伤痛,也忘记了新时代到来时对亡夫的攻击给她带来的冲击,忘记了衰老和死亡。一次次地离开和回来,作为别人的花冠女神她度过了显赫、丰富、安定又嘈杂的一生。她拒绝阿里萨是明智的选择,嫁给乌尔比诺也非常明智(虽然曾有负于她,但他给她带来的幸福同样无可否认),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费尔敏娜都不曾犹疑,这种果敢、坚决、善良又丰富的女性,会让人忘记了她是这个城里最漂亮的女人。马尔克斯将地位显赫、才学过人的乌尔比诺医生给她当丈夫,度过了半个世界富足、安定、幸福的婚姻生活,又将痴情执着的阿里萨在人生的首尾——一个人最纯情的年华——安排给她不离不弃,不知道文学史上是否还有其他女主人公得到这样的厚爱。

爱的圆满:婚姻与不婚

当初被这本书吸引,一方面是因为马尔克斯的大名,另一方面是据说它“写尽了爱情的形态”,这个说法很吸引人。在一定程度上,马尔克斯确实完成了这样的任务,他分头写了两种最典型的关系模式:一种是婚姻,一种是自由。

女主人公费尔敏娜得到了婚姻,丈夫门第高贵,心怀大志,是能够被载入史册的人物。她经历了婚姻能够提供的一切:稳定、安宁、富裕、甜蜜和共同成长,同时也伴随着怨怼、琐屑、乏味和伤害。马尔克斯花费大量笔墨描写乌尔比诺医生和费尔敏娜的婚姻生活,两人共同解锁了几乎全部人生经历:冤家路窄的恋爱,互相试探的初夜,盛大的婚礼,自在的蜜月,共同参与各种政商要务,一起抚养先后到来的孩子,为一场外遇痛心,为一块香皂分居,为家务吵架,为婆媳关系苦恼,即使在乌尔比诺死后,他生前的声望依然在带给她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负累。这是不是爱情呢?当然是。费尔敏娜曾经在迷惘之中拜访了一位料事如神的女巫,后者对她说:“未来没有任何障碍阻挡她享有一段长久而幸福的婚姻”;在这一对新婚夫妇踏上游轮远赴欧洲度蜜月时,马尔克斯写道:“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他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事实也确实如此,马尔克斯给了乌尔比诺医生一次怪异的、漫长的、详细的死亡,他的临终遗言是:“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爱情的发生方式有千百种样貌,小说和电影里最爱表现也最广为称道的,是像阿里萨初遇费尔敏娜时电光火石般狂热的,一见钟情,因为直接来源于感官,简单迅速,强度很高,被赋予了最大的合理性:爱情就是不问来由、不计成本,所谓“心动的感觉”,尤其它又和“年轻”和“单纯”捆绑在一起,被拥有话语权且不那么青春单纯的人一再美化、放大、宣讲,产生了一种类似追忆,但气质却不免猥琐的叙事方式,猥琐的来源,是单方面强势设定青春之爱必然是无邪的两情相悦。事实上,阿里萨对费尔敏娜始终是单方面的狂热,费尔敏娜被如此明显地带入节奏,以至于真正面对面的瞬间,她立刻清醒了——被爱不是爱情发生的要素,她不爱这个狂热地爱着自己的人。即便是五十年后丈夫死去,她再次回忆起这段经历,也非常清醒,“对过去的回忆更加坚定了费尔敏娜·达萨的信念,那就是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她也没有勇气告诉他……他信中那些伤感主义的言语听上去有多么虚伪,那些抒情诗似的谎言又会多么贬损他的事业(赢得女神)”。

费尔敏娜和乌尔比诺的爱情方式,按照今天的说法,就是在婚姻的沼泽里一粥一饭相爱相杀。他们性格不合,费尔敏娜果敢热情,敢于跳过街道去要王尔德的签名,乌尔比诺却觉得太丢人;费尔敏娜和陌生人打起交道来得心应手,乌尔比诺却庄重自矜;他们习惯不合,费尔敏娜睡觉轻,乌尔比诺早起且声响巨大;费尔敏娜热爱花卉和家养动物,乌尔比诺连狗和猫都痛恨,费尔敏娜视一日三餐为永久的酷刑,乌尔比诺从来不会捡起地上的任何东西;他俩价值观也不同,仅仅是面对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的死亡,夫妻俩就无法达成共识;两个人之间的怨怼和误会直到一方死去都还没有完结,费尔敏娜无法接受婆婆的刁难和小姑子的愚昧,乌尔比诺一生的异性好友在他死后仍然会给费尔敏娜带来名誉伤害——即便名门望族、郎才女貌、衣食无忧,婚姻生活依然是它本来的模样,依然是琐琐屑屑,磕磕碰碰,但这是不是爱情呢?“他们终于彻底了解了对方,在结婚将近三十年时,他们变得好似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他们一起克服日常生活的误解,顷刻结下的冤仇,相互间的无理取闹,以及夫唱妇随的那种神话般的荣耀之光……那是他们相爱的最美好的时期。”

另外一种方式则是阿里萨的方式,他得到了自由。在青春之爱受挫之后,他下决心过上了灵肉分离的生活:一生中短短长长共与至少六百位女性有过皮肉之欢,简直堪称另一个传奇,对于男性来说,这数字肯定有种万国来朝的气派,无论最初动机如何,也有集邮之趣。她们几乎囊括了你能想到的各种女性:孤独的寡妇、寂寞的少妇、发疯的少女、才情满腹的女诗人、干练的女商人、未成年的女学生、能干的女秘书、放浪的交际花,痴情的、绝情的、艳情的,黑人、白人,长期的、短期的,主动离开的、纠缠被踹的,回归家庭的,意外被杀的、自杀的,被关进疯人院的,简直无所不包。为了避免动真情,马尔克斯居然生花妙笔,让轮渡上一个幻影般、根本无从确定和指认的女人收留了阿里萨的童贞,从而避免了“初夜最难忘”这种尴尬。更有意思的是这些女人出场的先后顺序:阿里萨年轻时出场的都是经验丰富的少妇,给予他无限柔情和教导,到了老年却给他安排了一个孙女辈的未成年少女,这名少女和阿里萨年轻时一样有着偏执和疯癫的气质,因为对他狂热的爱而自杀了——这简直是一个男人所能享有的最完美的人生。更完美的是,这六百多名女性并没有使他背上浪子和渣男的骂名,反而显得他更加痴情和专一。有那么几次,他和她们已经产生了爱情,可对费尔敏娜的爱战胜了一切犹疑;在听到乌尔比诺医生死讯的同时,他就拒绝了豆蔻少女的求欢毅然开始追求年逾七旬的老妪费尔敏娜。事实确实如此,假如他这一生只睡了五十人难免成为渣男,然而,六百这个史诗般的数字却成功使他成为一个痴情汉——数学真是奇妙。“我睡了多少女人来试图忘掉你!”这是情话,“心房比婊子旅店里的房间更多”这是实话。

一个人选择婚姻,在一个男人身上演绎爱情,一个选择不婚,在众多女人身上归纳爱情,费尔敏娜和阿里萨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生活形态。在经历了一个女人可能有的最安定幸福的婚姻之后,费尔敏娜居然还有机会体验放纵的、任性的、包含性的另一种爱情方式,她不顾子女的反对,不顾孀居的身份,不顾可能面临的名誉风险,踏上了一趟爱情之旅;阿里萨一生纵欲纵情、身上摊着几个无辜女人的性命,居然有机会在生命的尽头鸳梦重温,在一个女人身上体验灵与肉的统一。两人都没有任何遗憾,都没有错失任何人生乐趣,这圆满让人措手不及,好比看法国文艺片却来了个好莱坞式的大结局,能不能不闹,你可是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说,再年轻几岁他写不出这本书来。我很能理解。年轻时是不信的,年轻时写决绝,写分离,写负气,写残酷,写遗忘,写现实,最不爱写的就是童话。我不信阿里萨那伤感的抒情主义在失去荷尔蒙的支撑之后能够在五十载岁月之中不干涸,我不信六百名女人的积累不会在他身上引起某种本质性的变化,我不信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我更不信他归来仍是少年——说到底是我不年轻了但又不够老。纯情最是少年时,而老了更像小孩,否则哪来“老房子着火没得救”这种说法。年少与年老时,生命都只属于自己,不管是因为天真,还是因为阅遍风尘返璞归真,他们都信。

爱情对抗死亡

创作《霍乱时期的爱情》时马尔克斯已经58岁了,这是一部以爱情为名但却无处不在书写死亡的作品。小说以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离奇的自杀为开端,他隐秘的情人帮助他完成了这次自杀,原因是这位传奇、神秘的象棋高手恐惧衰老,于是选择在尚未衰老到羞惭的时候结束生命。接下来是乌尔比诺的诗,马尔克斯给了他一个冗长的、可感可见的衰老过程作为死亡的先声。这个过程可能比死亡本身来得更为隐秘而惊悚:焦虑,失禁,失忆,失聪,困倦,失眠,生命的活力加速从他身上褪去,死亡的脚步渐渐到来,马尔克斯宅心仁厚,给了他一个滑稽的死亡方式保存了乌尔比诺医生的尊严和荣耀:抓鹦鹉时摔死了。还有更好的方式吗?难道要他死在插满管子的重症监护室里吗?

阿里萨的爱情充满死亡的味道,狂热的爱情在他身上激发的反应正如霍乱,得不到回应的爱情让他吐绿水,发高烧,神志不清。他可以为爱而死,然而他的爱情最大的敌人也恰是死亡。“朝我开枪吧!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事情了!”面对费尔敏娜父亲的阻挠和威胁,强化爱情的方式居然是借助自愿赴死的决心和勇气。但他的爱情面临最大的威胁也恰恰是死:费尔敏娜去旅行时阿里萨最大的担忧就是她是否会染病而死,而他自己也无法与秃顶、衰老、迟缓等各种死亡前兆做斗争,他必须保证自己活着,在坚定了自己爱的信念之后,世间没有谁是它的敌手:费尔敏娜的拒绝、结婚、怀孕、生子、幸福的婚姻、婚姻的痛苦等等都不能成为这段爱情的阻碍,只有死亡才能构成实质性威胁。而最终帮助了他的,又恰恰是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他的丧钟敲开了阿里萨通往幸福的大门——阿里萨时隔五十年后第一次表白居然就在葬礼当场。

费尔敏娜从年轻时期就清晰地知道阿里萨狂热的伤感和矫情的诗意,并不能打动自己,甚至令自己厌恶,但乌尔比诺的死亡给她带来了无可比拟的影响,她眼睁睁看时间溜走了,丈夫衰老死亡,孩子们长大后满腹偏见,亲爱的表姐胖大臃肿,故乡已经不是她记忆中的模样了,只有她自己赤手空拳等待死亡。而唯一不变的是阿里萨的狂热:他追求她甚至还沿用五十年前写信的方式。与其说她在五十年后又爱上了阿里萨,倒不如说是爱上了那重现的年轻时光,一种怀旧,阿里萨的偏执使这种本应沉淀于记忆深处的倾诉豁然可见,阿里萨就代表着她的青春往昔,而阻挡时光的唯一手段就是对往昔的回忆。她意外地从时间的铁律里脱身,获得了一份馈赠:那就是在耄耋之年仍旧能享受的热情、自由和活力。

马尔克斯用死亡来描摹爱情,又用爱情来消解死亡。死亡的强烈和毁灭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几乎等同于爱情的力量,这种极致的情感导致了很多胡言乱语,比如为爱而死,不爱毋宁死,也导致了很多疯狂行为,比如失恋真的会自杀,会致郁,会造成严重的生理心理后遗症。这我都相信,虽然不一定赞同,但相信确实有人抱持着这样的爱情观和生死观。我不信的仅仅是后一种,那就是单靠爱情就能填补生命的意义空洞。

阿里萨聪明勤勉,博览群书,多才多艺,没人会怀疑他将会度过辉煌、多彩和成功的一生,但在遇到费尔敏娜之后,他人生的目标和内容迅速压缩到极简:得到她的爱情。为此他耗费了他的一生,当然了,这期间他成为航船公司的管理层,但那仅仅是因为他是公司所有者的私生子,而他又认为自己应当在身份、地位和财富上与赫尔敏娜相匹配,他的身份没有让他做出什么超乎常人的努力就坐享其成。除此之外,他只是漫无目的在各个女人之间漫游,从一个到下一个。这种人生当然具备了一种观赏美感,我们可以把无数褒奖之词附着其上:有毅力、痴情、锲而不舍、坚持不懈、坚定不移,但这一切都不能解决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仍旧是充满悲剧感的人生,他本可以是另外的模样,不一定更幸福,但一定更丰富。

王菲有首歌叫《天使》,里头有句歌词叫“我不相信一瞬间的勇气我只接受一辈子的约定”。阿里萨有能力将“一瞬间的勇气”拓展成“一辈子的约定”,这个能力是马尔克斯赋予他的强设定,这种设定带着强烈的童话色彩,因为它执行起来如此之难,这么说并非基于乡愿式的鸡贼,而是恰巧是对自身限度的了解和坦诚。与《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阿里萨交相辉映的痴情女主人公,应该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那个连姓名都没留下,但真真实实没有敌过死神的女人。她的一生除了完全忘记了她的男主人公之外,一无所有。在她仅有的生命中,就是一次接一次与连她姓名带样貌悉数忘记的男作家的相遇和分离,她奉献的不仅仅是她的生活还有孩子的性命。生活确实就在不为人知的地方展开又消亡了,对男作家的影响,仅仅是一个花瓶空空如也,因为女主人公和他们的骨肉已经死了,她不会再像往年那样送来鲜花而已,最令人疼痛的是她最终也仅仅被称为“一个陌生女人”。

每个人对自己都有些狠心思,比如发誓永远爱一个人,或者恨一个人,但最终的结果,都是你会忘了这个人。人到中年我觉得这真算生命的馈赠,在尽头它设立了“死亡”,在路上它就给你“遗忘”。我不爱看传奇,大概人人都希望别人活成传奇,去经历艰难坎坷的一生,以供后人或抖着脚或流着泪来咀嚼这传奇——这个姿势我多少觉得有点可疑,当然,也并非质疑他人拥有我没有的长情和毅力,而是总体来看,我更看重在遗忘中获得的新生。

人生无意义,这让人十分痛苦。所以我们要构造出来一个意义来安抚自己,否则日常生活的焦虑和痛苦会无法缓解。有些人依靠名利,有些人依靠权势,有些人走遍名山大川,有些人扶助弱小,有些人经营家庭,有些人开创事业,但所有这些之中,没有哪一件比追求爱情更虚妄。这么说太冒险了,毕竟现代化以来爱情是人唯一能够充分发挥自由意志的场所,它只和一个人的内心有关,而不需要任何客观条件的加持和辅助。爱情不需要配合,不需要妥协,不需要仰人鼻息,它甚至不需要什么成本——阿里萨的爱情自己默默保有了五十年而新鲜依旧。马尔克斯是信的,他认为除了爱情没有什么能对抗死亡,而我不信,我为这不信感到不安,但我不能撒谎。

即便相信也得有个结局吧。阿里萨和费尔敏娜的航船无法回到港口:费尔敏娜厌倦了等死的生活,阿里萨也在逃避因他而死的少女的处理事宜。马尔克斯给了他们童话般的结局,他们的爱之船挂起了标志霍乱的黄旗,在马格达莱纳河上来来回回的游走并打算永不靠港——但事实上到来的会是什么?当然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