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走在大街上,看似是一个人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想干吗就干吗,我行我素,其实,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催眠场之中。比如走到某些地方,我们不知不觉地会被吸引进某个店里,稀里糊涂地买了很多东西,回家一看有很多是自己不需要的,后悔莫及。相信很多人都有同样的经历。走在美国城市的大街上,我的一位朋友和我说:“每次在逛街的时候我都觉得不买难受,但是回到家里又觉得买了难受。”为什么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去买那些自己并不需要的东西呢?其实,我们生活之中到处都是催眠场。那些商店放着歌曲,做出宣传,营造出一种视觉、听觉和感觉的综合效果,即你的生活需要我们的产品,你购买我们的产品后会非常幸福,你的生活中如果没有我们的这个产品,你的生活将是多么的荒芜可怜啊。许多并没有购买意向的过路人在潜意识里接受了这样的信息,像一个被催眠控制的人一样不由自主地将自己的钱包掏出来,购买这个感觉此生非要不可的商品。在“十一”大购物期间,我的一位女友向我抱怨:“唉,样样都半价,可是又没有我真喜欢的,但是因为是半价,总觉得想要买点什么。纠结啊。”这就是广告对人的催眠作用。把一个你并不需要的东西变成一个你迫切需要的东西,这是多么大的催眠力量啊。每个人小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我们看电视广告上吃的什么好吃的,都会觉得馋,想一起跟着吃。这就是我们被电视催眠的结果,不知不觉地模仿他们的行为。因此广告才有它的意义,广告的催眠作用了不得,今年热播的节目《中国好声音》,有多少人看了之后奔向小店去买其中做了广告的“加多宝”凉茶。这种无意识的信息会让你做出顺应这种信息的选择和行动。
看《白蛇传》,看《渴望》,就会更认可里面的人物。于是白娘子这个形象就印象深刻,于是很多女孩子会爱上许仙式的人物。这就是偶像图式的作用。另外,人们常常沉溺于小说、电影中的场景,如果某些场景在脑海中反复出现,人们就会认为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增大。于是这种反复出现的场景对我们产生了催眠般的作用。在我们的潜意识里,深深地印上了这些场景。因此社会上效仿电视剧、电影作品中一见钟情的青少年比比皆是。电影里总是不乏一见钟情的例子,因为电影里没有那么多的时间让主人公日久生情。而现实生活中却往往是一见钟情,再而衰,三而竭。
很多对一见钟情持反对意见的人是有理论依据的。一见钟情的最极致的表现是闪婚。英文:flashmarriage,全称闪电结婚,是指情侣在恋爱后不久,甚至认识很短时间内就迅速结婚的婚姻,有些人戏称闪婚是“情感快餐”。在维基百科中称:闪电结婚的对应词是闪电离婚。对于闪婚者,幸运的适合者会幸福相守一生;糟糕的不合者往往可能导致离婚,即闪离,最快的速度是认识一天之内闪婚闪离。据调查,闪婚的离婚率很高。美国著名舞蹈家邓肯与俄国著名诗人叶赛宁不顾家室、年龄而一见钟情,闪婚不久之后,因为各自性格等原因,相互厌倦,叶赛宁离家出走,不幸死亡,邓肯神志恍惚,在大街上围巾被卷进车轮,发生车祸而死。
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是暴风雨般的疯狂,火一般的热烈,但不是日常化的,是身体和精神都处于高度催眠下的状态。如果人天天经历暴风雨,那么就会身心受损,天天起火,未免酿成火灾。因此很多一见钟情的男女无法经受平淡生活的考验,在日常琐碎中让爱情衰竭了,并不是彼此不相爱了,而是从那种高度集中的催眠状态中退却出来,当年一见面所钟之情不再是那般猛烈。我们被一个人所吸引,我们把从儿时就开始理想化的交融的关系投射到他的身上:看到的不是这个人本来的样子,而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一个人的样貌。一旦清醒过来,那些自以为和仙女同床的男人会发现身边躺着一个琐碎的悍妇,女人则会在她的白马王子身后看见一个不知廉耻的男人,这个时候就会开始披上受害者的外衣。梁咏琪在《康熙来了》节目中爆料自己的异国闪婚,说:“到了我们这个年纪,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一见钟情闪婚是合理的。但是要是回到二十几岁的时候,要是闪婚的话,不要说是家人,就连自己都要提醒自己要慎重才是。”
因此,一见“钟”情并不一定是一见“定”情。人的内心世界复杂多变,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成长环境和境遇不同,因此不管是受到丘比特之箭祝福的,还是遭受箭伤的,抑或是敞开心扉等待着丘比特之箭射中的人们,都要抱着理解的态度,从各式各样的催眠场中醒来,找到自己的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