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殉情来自文化传统的催眠,在古代、在落后地区时有发生。
丈夫死了,她骑上马,打扮得像参加婚礼一样,面露喜色,用她的话来说是前去和丈夫同床共枕。她左手拿着一面镜子,右手拿着一支箭,在亲朋好友和喜庆的人群簇拥下,浩浩荡荡,一直往前走到举行仪式的场所。
这是一个小广场,中间有一个堆满木柴的火坑,坑的旁边是一个稍稍高出五六级台阶的平台。人们把她带过来,为她送上丰盛的饭菜。然后,她开始唱歌跳舞,在她觉得合适的时候,示意人们点火,接着她搀着一位至亲的手往下走。她们一直走到附近的河里,女人脱下衣服,全身裸露,把身上的珠宝和衣服分送给她的朋友。然后沉入水中,犹如用水洗刷干净身上的罪恶。她从水里出来,用一条长达20米的黄色布单裹住身体,继续由那位至亲搀扶着走回平台上。她和乡亲们道别,如果有孩子的话还要叮嘱一番。土坑和土堆通常用一块布相隔,不让人们看见熊熊燃烧的木柴,不过也有人不愿意这么做,以显示她们的勇气。她说完话,一位妇女献上一满罐油,让她从头到脚涂抹全身,然后她把罐子扔进火堆,与此同时自己也纵身跳了进去。
这时,人们把大量的木柴推到坑里,以免她死得过于痛苦,他们的欢乐也变成了哀悼和悲伤。
很多妇女并不见得是多么爱自己的丈夫,在封建传统社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生活没有了依托,没有了经济来源,只有死路一条。古代女子丧夫后失去了生活的依傍、快乐的理由、行动的自由。因此,女人的殉节是男人自以为是的误读。
中国古代的殉葬制度,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女人,尤其是做过逝者妻妾的女人。为什么要她们去死?说白了就是因为怕这些女人再嫁人或与别的男人发生性关系,以使自己对这个女人的独占性受到侵犯,进而形成一种文化。旧时代受儒家文化观念影响的中国女性,为保存名节,随某人而死,立贞节牌坊。在15世纪至18世纪的古代中国,殉夫或守节而死的行为是受到政府鼓励和赞扬的。
据我们猜测,这些殉节的女人中,有些是不想死,但被环境、舆论逼得没办法,只好去死。也有一些中毒太深的女性,去慷慨赴死,后一种人就是进入深度催眠状态的人。我们在文献中看过这样的资料:“当已故的国王被焚烧的时候,国王的后妃、小妾、侍从都高高兴兴地跑向火堆,纵身一跳,似乎陪着主人共赴黄泉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荣耀。”这种人,死得更为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