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倪喜红和林楚君。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在茫茫人海里嗅到了与自己相同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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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林楚君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1994年4月16日,是我们十四岁的生日。
我至今还保留着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我曾经以为那张照片早就丢失了,直到2006年的夏天,在清理老房子时,我在曾经睡过的那张床底下捡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那三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倪喜红当时扎着马尾,嘴巴紧抿,表情严肃。林楚君笑得很灿烂,她的嘴是那种樱桃小嘴,上薄下厚,色泽红润,非常漂亮。她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珍珠似的牙齿。站在中间的我,戴着一顶小方格的男式鸭舌帽,眼睛又黑又亮,嘴唇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照片背面写着:楚君、隐墨十四岁生日。我们永不分开。1994年4月16日。
倪喜红比我和林楚君大半岁,她是个性格有点古怪孤僻的女孩。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她总说她个子不高,腿有点粗,臀部肥大,穿裙子像个矮冬瓜。
倪喜红是我们三人中间最贤淑、最文静、最内敛的女孩,会绘画,会做精美的女红。她有一块自绣的手帕,常常系在手腕上,图案是一朵玫瑰,那朵红色玫瑰宛若初生,娇艳欲滴。我和林楚君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们俩都属于头脑精细、四肢迟笨的女孩。
我们无数次央求她为我们也绣一块,好不容易才求到一块,到今天早已褪色。那时我去市场买了一米紫色的棉布,满心期待,没想到这家伙只是应付了一下,只绣了边,那边我想我也会绣,是那种小波浪形的,用剪刀细细剪好,然后沿着边一针一针地绣过去。再加几个暗紫黄的心形荷包,就算完成。
林楚君可不如我这么细心,我曾问林楚君,那些女红去哪儿了,她抽着爱喜,妩媚一笑,淡淡地说去爪哇国了。
她是个努力遗忘过去的女人,过去像荆棘一样刺痛过她。
十三四岁的女孩,不是瘦得像个豆芽就是胖得像个水桶,林楚君是个例外。她是我们三个人中,个子最高、身材最正的一个,十四岁时已发育得很好了。不像我,瘦不拉叽的,没胸没臀,只有一张貌似天使的脸蛋。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头发太黄,进田径队后,剪了头发,天天穿着运动服,活动量又大,像个假小子似的。我和倪喜红喊她黄毛丫头。
三个人中,最沉默的是我。一个孩子的沉默除了跟性格有关之外,应该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来自家庭。爸爸自从有了狐狸精以后,跟变了个人似的,总和妈妈吵闹打架,我无数次见过他的拳头如雨滴一样落在妈妈的身上。那个男人,在我十二岁以后,我便不再叫他爸爸。而我对于男人的认识就是粗暴、低劣、虚伪、残酷、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