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冷冷地推开琴姨,走到崔西晨面前,咬着牙,恨恨地说:"以后,我不希望在我的家里见到你。"
爸爸第二个巴掌抡过来时,被崔西晨挡住了,那一巴掌结结实实地落在崔西晨的手臂上,那一声很响,崔西晨的身子晃了晃。我一把推开他,恨恨地看了爸爸一眼,就冲了出去。
2
表姐和陈龙去深圳玩了一个月,回来后CALL我,要我去他们的新居坐坐。
表姐和陈龙已经同居了。他们在江东路租了一套两居室。我从不知道表姐可以把房间布置得如此简洁温馨,连沙发的靠背垫都是自己用毛线织的,又漂亮又柔软,让人坐下去就不想起来。
我有些不敢相信。遇到陈龙前那个飞扬跋扈不可一世的女孩,和眼前这个弯在沙发里给陈龙织毛衣的温婉女子,一定不是同一个人!
爱情,有这样的魔力吗?可以把魔鬼变成天使。
这几年,陈龙在赌场上放高利贷,身后跟着一群小喽啰,为他收账讨账,跟在他后面左一声大哥右一声大哥地叫,过的算是风生水起。他喜欢做大哥的感觉,整天呼风唤雨的。男人,天生膜拜权力。
也许他不算个好人,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放高利贷,卖摇头丸,当地头蛇收保护费,什么坏事都做,但他对表姐一往情深。所以,表姐从不认为陈龙是个坏男人。是啊,女人对男人的定义就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只要自己爱的男人对自己好,他就是个好人,反之,他就是个坏人。在爱情面前,女人是头脑最简单的动物,总是那么容易为爱感动,被爱融化。
表姐开始时并不喜欢陈龙,仅仅因为陈龙为了她而剁掉了一根手指,她便觉得他很男人。现在,他在她的眼里就是她的保护神,她的避风港,他随便一伸手就能为她撑起一片天。
陈龙告诉我罗唯已经在深圳开了自己的酒吧,自己当老板,组织了一支摇滚乐队,买了一辆二手越野吉普。
"对了,罗唯还问起你哩!"陈龙边换衣服边说。
"是吗?说什么?"
"怕你跟我们这些混混还混在一起。"陈龙说。
进入高中后,我收敛了很多。人大一些,想法就成熟一些。十五六岁是幼稚走向成熟的一个过渡期,而且罗唯离开冷水时的那番告诫,我觉得也很有道理。我不是个很容易听进旁人话的人,但我听了他的话。因为那一瞬间他那么像我的亲人。而且我立志做个淑女,我已经学会了把锋芒与骄傲藏进骨子里。
自从那次家庭风暴后,我就住在学校了,周末也不愿回家,没事就到表姐家蹭饭吃。表姐的厨艺近段时间突飞猛进,真不敢相信这个曾经粗枝大叶不识葱蒜的女人,有朝一日也可以成为家庭主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