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为了“真爱”就一定要委屈自己?

走走:

你好!

我现在是一个迷惘的女孩,请您帮我指点一下迷津,好吗?

有一个男生很爱我,他对我非常好,我由于感动,就和他走到了一起。我对他确实也有那么一点感觉,但后来我觉得那只是一种对美好的向往,一种生命对生命的渴望,那并不是真爱。我就试着用时间去寻找我对他的爱,来弥补他对我的爱。现在,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也有很长了,他仍然很爱我,而我却没有爱他更多一些,甚至连当初我对他的那点感觉也失去了。我受不了他的大男人主义,不过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

面对他对我的爱,我无法说出我的心里话,我怕伤害他。如果我离开,将会给他带来很大的痛苦,我也会过得很不安。

这种爱情与良心的矛盾,使我很痛苦,但我又不想让他去承受另一种痛苦,我不想伤害他。

走走,我应该怎么办,你可以帮帮我吗?

融化的冰:

像你这样,因为感动于对方的爱而被动接受,但最终因为无法得到真正幸福而感到痛苦的女孩,在给我来信的读者中不算少数。

接受爱的原因因人而异,但从本质上来说,大抵有两个共同点,其一是都认为“被爱”值得珍惜,无形中却忽视了自己是否有能力爱的问题;其二是觉得爱情的萌生本身十分简单,似乎只要假以时日,爱情自然而然就会产生。这在无形中剥夺了爱的对象的唯一性,因为如果对方只是施以温情体贴,那么换一个男佣很可能会做得更好。在这个问题上,我个人认为很多影视剧都在严重地误导观众,比如那部曾经轰动一时的日剧《101次求婚》,原本应该建立在两个人自愿基础之上的爱情却仅仅因为对方单方面需要就成立了。

为什么不想一想,爱是属于你自己的,是对快乐的需要而不是对义务的承担?

我个人主张,在爱情面前,尊重自己的感受高于一切,所谓的良心或者因为无法爱上对方而产生的内疚感其实都是在限制真正的爱情。

很久以来,人们都默许,主动说出“我爱你”三个字的那一方是可以得到某些补偿的,最起码,也可以得到被动那一方的无限歉意和长久想念。这样强势的“爱情”难道不显得相当自私么,凭什么一句“我爱你”就一定高于一切,甚至在道德上都可以对拒绝的那一方居高临下?我相信理解高于一切,然而事实上,很多人恰恰只是以“爱”为最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束缚对方。

道理很简单,如果他真心爱你,就不会做让你不高兴的事,不会留住你、不放你走,相反还会为你祝福,如果他不愿意,一面口口声声说爱你,一面却又让你感到压抑,那么,他至少是自私的。既然他可以自私,你为什么不能自私?

有这样一个故事,甲乙两个人去餐馆吃饭,点了一份牛排,端上来一看,一大一小两块。甲就先叉走了那块大的,乙很生气,质问甲,你怎么能这样自私?甲问他,那你会怎么做?乙回答,如果我是你,我就要那块小的。甲说,那现在这样不是正好符合你的愿望吗?

说这个故事是想告诉你,人类行为的一切动机其实都是为了追求快乐、避免痛苦。如果从这个观点来看,人在本质上都是自私的,至少在面对爱情的时候。爱情,它只是人与人之间感情的一种,不是必然性,而是选择;不是责任;不是义务;当然更与道德高下无关。

当然,如果你仍然觉得,因为害怕伤害对方或害怕自己因为内疚而受到伤害,“不忍”分手,那只能表明一点,在爱情上得不到满足对你的伤害程度不及前者,同样出于自私,只是自私的内容不同而已。

不过,仍想在最后唠叨上一句的就是,决定幸福的,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

走走

需要寻求答案的感情,真的还是感情本身吗?希望感情,它像其他一切事情一样,处理得很顺畅,在自己的管理之下,这样的情感,我可不可以说它是扭曲的?哪个更值得爱,哪个更经不起比较,这和真爱,难道竟是一样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