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去火星,即使在殉情途中,也不会有不暧昧的男女关系

在酒馆里,我遇见一位正与丈夫分居的女性。

她个子很高,长得也很漂亮。

她是和那位分居中的丈夫一起来喝酒的。

这种情况多得出奇。

这样的时候,绝大多数是女性显得神采奕奕,男性反而是一副垂头丧气的熊样。

我照例大谈特谈女性顽强、男性悲惨之类的观点。这位女性回答说:“也许你说得没错啊。”

她甚至还说了这样的话:

“还没分居、经常吵来吵去那会儿,有一天我想到他的事我全都知道,可以说是全看穿了吧,便突然醒悟了。现在我非常快乐。”

她还不忘记补充一句:“说到底,男人和女人之间也许还是暧昧些好。”分居中的丈夫对我始终一言不发。

当然,男女之间的关系,外人是绝对看不明白的。

有的妻子在外人的眼里没什么不满的,不料竟破罐子破摔出去卖淫了;也有的女人受着几近迫害的苛待,却打心眼里感到幸福。

“全看穿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从文学和心理的角度上来说,人们看不明白的首先就是自己。

“我和别人不一样”,要确认这一点,只有依靠别人。

说一对有名的双胞胎姐妹的事。

这对同卵双胞胎姐妹某天想出一个有趣的淘气事来。

两人都在读小学,在相邻的两个班级里上课。

于是,两人分别去了另一个班级里,姐姐装作妹妹的模样去妹妹的班级里上课,妹妹装作姐姐的模样去姐姐的班级里上课。

两人脸庞长得一模一样,体态大致相同,学习成绩也差不多,因此各自在对方班里上了一年多课,也没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当然,两人没有产生精神错乱。

因为一到家里,她们就恢复了原来的姐妹地位。

不过,最重要的是两人相互确认对方。

如果两人之间产生裂痕,也就是只要姐姐对妹妹说“我难道不是妹妹吗”,就会产生混乱。

在这里还有一个重要之处,就是决定“调换”的一方(即前面说的姐姐一方)没有发生错觉。

比如,姐姐失去了精神上的统一性,开始主张“我是妹妹”。

两人的长相、体态、学习成绩都是一样的。

姐姐会拼命地模仿妹妹的性格。

她对父母、学校都宣称自己“是妹妹”,举止、形态都学妹妹的样。

当然,发疯的是姐姐这一方。

“姐姐变得古怪了。”妹妹这样判断。

但是,假如没有明显的黑痣、青斑、牙齿形状等可供区分二人特征,妹妹要证明“我是妹妹”是很困难的。

妹妹和姐姐当然是不一样的人,但几乎没有办法可以证明这种不同。

“人格”是社会性的。

基于这一点,回过头来再听她说“对丈夫全看穿了”,就带着另外一种色彩了。

“全看穿”之类的事本来就不可能,所以这恐怕该解释为“变成另一个人”吧。

“统一的人格”原本就不可能有,所以人暴露其另一侧面是家常便饭的事。

比如,那个丈夫在妻子面前,和在上司面前、在喜欢的俱乐部女招待面前,就微妙地有着不同的人格。这是合情合理的。

那个丈夫是怎样让“另一个我”暴露出来的呢?

大概是为保住“家庭中的我”而累垮了吧?

我想,累垮他的恐怕是他夫人。

那位夫人选择了累垮丈夫。

可能是她希望他即使累垮了也要坚持做“和平时一样的丈夫”,以此来证明爱情。也可能是她想累垮他,使他暴露“另一面”,对他产生厌恶。

总之,这是一种心理上的防御本能。

人人都希望自己喜欢的人在自己的面前始终如一。

孩子最害怕醉醺醺的父母。

孩子害怕父母酒后动粗,但更害怕父母酒后会成为“另一个人”。

彼得·方达谈起他的幼年时说:“看到父亲亨利·方达在银幕里变成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人,我就要发疯。”

爱他和被他爱的那个人,在自己的面前表现出不同的人格,这是一种恐怖。

从中还会派生出另一种恐怖。

一种由人的想象力创造出来的恐怖。

人会想象:“他在别人面前,也会表现出和在我面前一样的德性吧。”

这称为“嫉妒”。

然而,我们无法消除“嫉妒”。

“男人和女人之间也许还是暧昧些好。”那位女性说。

即使两个人一起去一座无人的岛屿,即使拉勾、文身,发誓永不变心,即使两人一起从大楼上跳下去,也不会有任何一个明晰的保证。

两个人手搀着手从大楼上往下跳时,也无法挥去“对方兴许在想着另一个人”的疑心。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才好呢?

我认为,只有拿出勇气来接受暧昧。

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就难了。

尤其是无精打采的时候,失去自信的时候,暧昧这玩意儿就会变得难以忍受。

把消除这种暧昧误解为是追求真爱的傻瓜格外多。

这并不是允许人们说谎。

是要相信自己。

(呀!变得像《PHP》杂志了。)

做不到这一点的人,没有恋爱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