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使对方接受的说法

刘伶爱酒如命。某次,已饮了很多酒,仍不想止,让妻子再拿些酒来,妻子气得把盛酒器具摔破,边哭边劝道:“你饮酒太厉害,已影响到身体,一定不能再喝了。”

刘伶说:“很好,我一定戒酒。但是这戒酒并非容易之事,须借助于神力,你给我准备些好酒菜,让我在神面前戒酒。”妻子转哭为笑,供酒菜在神前,让刘伶发誓。

刘伶严肃地跪下,祷告说:“天生刘伶,因酒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瘾,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罢便以肉下酒,不多时又是酩酊大醉了。

这则笑话道出了使反对者能接受的技巧。

曾经有两位法官,接受一名高尔夫球场经营者的贿赂。原因是经营者欲重建倒闭了的高尔夫球场,而给了法官许多金钱。

本来这一类事件在社会上是司空见惯不值一提的,但它却具有不同常态之处,因为这位高尔夫球场的经营者是一名律师,所以引起世人的注目。

由此看来,事件的主角是法律专家,但为什么会如此轻易触犯了法律呢?

虽然偶尔也会发生法官不知自爱而遭致人们非议的情形。但这件事,恐怕是有什么令人难以防备的陷阱。原来这位贿赂法官的律师,是利用一般人心理上的弱点,以巧妙的方式进行贿赂的。当他要赠送他们高尔夫球杆时,便说:“这一支球杆我不需要了,因为最近又买了支新的,所以这一支就送给你,虽是用过的,但还请笑纳。”

这样一来,对方就很轻易地接受了,并不会认为是在接受贿赂。

打了一趟高尔夫球回来,法官正想结账时,他便说:“这只是我们经营者的调查费用而已,算不了什么。”便不收法官的钱,并且每次都如此,而这也不算是贿赂。他每次都在强调“这是微不足道的事”,其实他每次都是在进行贿赂。

如果是用过的物品,即使是新买的或价格高的,在一般情况下,还是会让人接受,此乃人之常情;在开始时接受的是一些较廉价或毫无价值的东西,到后来纵使是送极具贿赂性的高价物品,也不会让人难以接受,而这也是一般人的心理。法官其实对于犯法比一般人敏感,然而因为被人抓住了心理的弱点,也就轻易地触犯了法律。

本来是不想让对方贿赂的,但是像这样的方式,对于平时标榜正义的人来说。倒还十分有效。若一开始就给对方很大的电流的话,谁也会感觉到触电,但是如果能慢慢地以加压的方式让电流由小而大,则不会使人感受到很大的刺激。

同样,从小小的贿赂开始而逐渐演变成大贿赂,即使到最后接受极大的贿赂,也不会有感觉。比如一个主任的地位,忽然降调至一般的小职员,任何人都会感到难堪。但是如果由主任而科长而职员的话,虽是受到刺激,但也较能让人承受。最好的方式,就是电梯的方式——一个阶段一步一步地来。

※要由主任降到一般职员,最好是一级一级地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