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承诺就要诚信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言必信,行必果”不仅是道德格言,更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根本。它流传至今,被奉为人际关系的最高准则,彰显出特定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它时刻提醒着人们,诺言是严肃的、庄重的,一旦做出了承诺,就一定要履行。实现诺言的过程,是对一个人道德水平的检验,是一个人信用度的直接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着承诺的影响和约束,每一个人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经受着诚信的考验。

孔子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意思是做人如果不讲信用,不知道他怎么可以立身处世。诚信,是中华民族优秀的道德文化传统,是社会人际关系的精神纽带,是人们立德、修身、处世的根本。

古往今来,因为信守承诺,才出现了一诺千金、一言九鼎的美谈。

有人把自己的承诺看得很重、很重,其实,承诺有时候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可他们却为了一句承诺委屈自己、成就他人,甚至于毁掉了自己的一生……有时候,尽管他们的做法不被人理解,被人看作傻子、疯子,但他们并不理会,依然我行我素。对他们而言,兑现承诺就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既然承诺过,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受到多少屈辱和误解也要说到做到,因为这是立世做人的标尺和基本。

《三国演义》里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他们之间的情谊令多少天下英雄崇拜敬仰,他们的侠肝义胆令多少后人折服。“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为了这一句承诺,他们出生入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这就是真正的豪情仗义。

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把承诺看得那么重。不同的人对承诺的理解不同,有的人就把承诺看得很轻,嘴上说了,耳朵就冒了,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时间久了,也就有了众人所指的“不靠谱”。

当今的时代,确实有一些人以利益为重,亲情、友情在利益面前统统变得无足轻重。丘吉尔的一句“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成了他们必须恪守的至理名言。因此,利益面前出尔反尔成了常性,似乎谁兑现了承诺谁就是傻子。

“诚信”这个词在20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很少被提及,甚至在当时的《辞海》中都没有收录,即使是在八十年代后修订的词典中,“诚信”这个词也更多是针对经商者及其交易行为而言。从字面上看,“诚”代表“诚实”,“信”代表“守信用”,完整的涵意就是“诚实与守信”。不管是“诚实”也好、“守信”也好,或者是将它们合二为一叫“诚信”,都是对人的道德准则提出的概念。为什么“诚实”与“守信”两个词被过去很少提及的“诚信”所取代并广泛地使用?道理很简单,就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既不诚实又不讲信用似乎成了某些人的“时尚”,这种情况已不仅仅突出地表现在商界,而是扩大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反映在每时每刻的各种人际交往中。

虽然大多数人依然将“诚实”与“守信”作为自己做人的原则,但也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已经把“不诚实”、“不守信”当作自己换取私利的“捷径”,并得到了实惠。社会中出现了说老实话“遭殃”、办老实事“倒霉”、做老实人“吃亏”的怪现象,因此也搞乱了人们对社会诚信公德意识的认知。不诚实和不讲信用的人,不仅在亵渎社会公德,坑害国家和老百姓,也在一步步把自己推向罪恶的深渊,伤害甚至毁灭自己的家庭及亲友。

我们知道,诚实与守信属于道德范畴,靠的是培养、教育、自律和社会监督。就个人而言,诚信是品行,也是责任;是道义,也是准则;是声誉,也是资源;是自觉的境界,也是高尚的人格力量。一个人的诚实与信誉是他获得良好人际关系、走向成功的基础,而能否兑现其承诺则是一个人是否讲信用的标志。

拿破仑也说过这样一句名言:“我从不轻易承诺,因为承诺会变成不可自拔的错误。”

“你的承诺和欠别人的一样重要。”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当你要答应别人一件事情时,你一定要三思而行。因为当对方没有得到你的承诺时,他不会心存希望,更不会毫无价值地焦急等待,自然也不会有失望的惨痛。相反,如果你承诺了,就是在他的心里播种下了希望。此时,他可能会拒绝外界的其他诱惑,一心等待着你承诺的兑现,结果很可能是你毁灭他已经制订的美好计划,或者延误他寻求其他外援的时机,你的承诺造成了他的希望落空,那就是扼杀了他的希望。

而且,你的形象也会自此大跌,别人因你不能信守承诺而不相信你了,也不愿再与你共事,不愿再同你打交道。那么,你只能孤军奋战。所以,你不要不负责地许下各种承诺,而又不去兑现承诺。如果承诺某种事,就必须办到,如果你办不到或不愿办,就不要答应别人。

成功的人很会注意承诺这个细节。他不会轻易去承诺某一件事,即使很有把握,也不会轻易承诺。而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把握不了承诺的分寸,他们的承诺很轻率,不给自己留下任何的余地,结果使许下的诺言不能实现。

一位学生受老师之命去完成一件事。本来这件事是相当有难度的,可是,当老师问他有没有问题时,这位学生不假思索地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包您满意!”

过了几天,老师见没有任何动静,便追问他事件进展如何。这时,他才老老实实地说:“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

虽然当时老师没有再说什么,可是已经对他产生了做事草率的印象,而且开始对他有些反感。由于他草率的承诺,导致工作的延误,致使整个班级的工作都无法按时完成。后来,老师再也不交给他重要的事情了。

这就是轻率承诺的结果,如果他当初仔细分析一下事件的难度,找出解决困难的方案,提出比较好的措施,即使晚几天,老师也会理解。可他没有那么做,而是轻率地答应下来,才落得工作没做好又被冷落的下场。

在生活中,明智的人在接受某个任务、某个工作安排或者答应帮别人做事时,总是回答对方说:“这事儿,我先考虑一下。”

因此,我们不要轻率许诺,许诺时不要斩钉截铁地拍胸脯,应留有一定的余地。当然,这种留有余地不是给自己不作努力做铺垫。自己必须竭尽全力去实现诺言。还要注意,即便是自己能办的事,也不要马上答应。

给人承诺时,不要把话说得太满,自以为天下没有办不成的事,那很容易给人留下虚伪的印象。那么该怎样承诺才算掌握好分寸呢?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承诺方式。可以借鉴以下三种方法:第一,对把握性不大的事情,可采取弹性的承诺的方式。

第二,对于时间跨度较大的事情,可采取延缓性承诺的方式。

第三,对于自己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应采取隐含前提条件的承诺。

为人处事,应当言而有信,行而有果。因此,不可以随意承诺,信口开河。事先应充分地估计客观条件,尽可能不要承诺那些没有把握的事情。

人一旦做了承诺,就应该努力做到,千万不要乱开“空头支票”,不然不仅伤害了对方,还会毁坏自己的声誉,使自己在社会上难有立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