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与宗教

人们常常把社会群体对性的压抑和贬低归咎于宗教的教义。然而,宗教的教义反映的仅仅是当初设立这些教义时的社会环境。我们必须认识到,宗教本身并不反对性的放纵。不同的宗教对性行为的态度天差地别,从强行要求性行为到坚决杜绝性行为,各不相同。我们看到,在古希腊的一些社会群体中要求的是为宗教献出肉体,可是在另一些宗教中,却要求独身和守贞。基督教是在人类首次产生人权平等观念的时候创立的,但是由于当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方面的因素,人人平等的理想未能成为现实。当时的社会条件还不足以实现平等,女性仍处于被剥削压迫的地位。但是,这种男女平等理想的首次确立,却要求男人像他们强迫女性那样谨守贞洁。只不过,基督教从未能彻底阻止男人充分利用男权社会所赋予他们的特权。

因此,目前在道德约束上从严苛到放纵的转变,并不是对宗教的反抗,而是对男权至上的反抗。与恋爱、结婚、试婚、离婚相关的更为自由的男女观念,既不是反社会的,也不是反宗教的,而是追求女性解放的一种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