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科学

作为一个研究课题,合作似乎与宗教伦理的价值观关联更大,跟科学的关联似乎不大。自然科学很容易忽略价值观。然而,心理学研究却不能这样,因为它的研究主体就是所评估的人。心理学必须有意识地尝试将具有不同价值观的个人作为研究对象,甚至在研究过程中接受偏见的存在,并找到一些克服其不良影响的方法。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必须尽可能地摆脱主观性,必须避免个人价值观的影响,但又必须对个人价值观进行分析。

然而,我们在界定何为合作时,可以不考虑道德和伦理因素,不必界定某个具体行为是“好”还是“坏”,进而避免做出不相干和不必要的评估。不过,在指出某一具体行为会带来的结果时,我们仍然要保持客观,这样才能对合作做出准确的描述。

凡是破坏人际关系的行为,我们都可将其视为与合作规则相违背的;凡是有助于消除人际关系中摩擦和对抗的行为,都是与合作规则相适应的。合作是一种有序的互动,是人们为了共同的目标、相同的意愿,互帮互助而和谐地一起努力。凡是能激发或增加这种和谐状态的行为,都可以被视作符合合作规则;凡是制造分歧、摩擦和对抗的行为,都可以被视作违反合作规则。清楚地了解这些规则,可以非常有效地增进一些至关重要的合作,避免灾难性的错误。目前,针对所有相关因素的调查与研究尚未结束。我们相信,通过心理学、社会学,也许再加上人类学的综合研究,将来定可获得更清晰而全面的了解。如今,我们已经了解了合作需要基于一些基本原理,既然如此,为了婚姻的幸福,双方遵守合作规则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婚姻正是最亲密的共同生活,是两个人之间最亲密的联结。

人的天性本质上是社会性的,人的品性是社会交往的结果。一个与世隔绝多年的人,比如流落荒岛的水手,会失去所有典型的人类品性。人际交往时的相互回应,是以我们与生俱来的社会感为基础的。这是数十万年的社会群体生活的结果,是一种遗传下来的潜能,每个孩子都必须激发出这种能力并充分发展,达到我们当代文化和复杂社会秩序所需的高度。一个人有多大的合作能力,主要取决于他从童年期就开始成长的社会感的发展程度。

社会感意味着对社会群体的兴趣,表达的是一种归属感。没有足够的社会感就不会有充分的合作意愿,只会觉得我们周围的人看上去更像是用心险恶的、需要防范的敌人。由此产生的敌意会阻碍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而社会归属感却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合作。

归属感的前提是信任。信任他人,就能把对方视为自己的同伴;信任自己,便是相信自己有足够能力应对可能发生的一切。恐惧是阻碍合作的主要因素。人类天生就有追求社会归属感、愿意与他人合作的倾向,但是恐惧会打消这样的意愿。人的自卑感不但会降低与对方合作的意愿,而且会产生自卫的冲动。人们常常面对想象中的危险,也就是认为自己的脸面受到威胁的时候,不必要地摆出防御姿态。其实,每个人都更愿意合作,如果不能合作就会痛苦。

既然恐惧是合作的主要障碍,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呢?显然,建立安全感是一种手段。但安全感本身是不存在的。死亡、疾病、灾难都会不断地威胁我们,而且永无止境。我们无法制造安全感,因为我们无法完全消除这些威胁。但是,我们可以培养对自己、对他人的信心。我们可以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容易为他人所接受,并尽可能多地接纳对方呈现给我们的一切。唯有自信才有助于我们面对各种无法控制的可能性。在压力下表现出的自信就是勇气。勇气和自信是让我们构筑安全感的唯一基础,无论面前发生了什么,我们都能坦然接受并积极地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