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决比需求更有力量

许多人相信武力有用。即使他们不能朝对方的身体使用暴力的方式,就像他们对孩子做的那样,也会采用精神凌虐和道德绑架的方式。这里我们必须认识到,采取暴力时的侵略性,与非暴力抵抗时的被动性截然相反。以暴力强迫意味着对对方不尊重。与之相反,抵抗很少具有强迫对方的意味,无非是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古罗马人要求他们的两位执政官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行动,这体现了他们对合作规则的完美理解。一方的否决总是比另一方的强迫更有力量。一个人想要做的事,如果另一个人不同意,那就一定做不成。这也应该成为家庭生活的一条规则。在上述案例中,妻子想出去,而丈夫更喜欢留在家里,妻子想做某事而丈夫不喜欢,丈夫的否决比妻子的要求更有分量。要丈夫做他不喜欢的事情,与要妻子不做她喜欢做的事情相比,前者难度更大,当然,除非妻子能赢得丈夫的意愿。

不幸的是,人们很少运用这条古老的否决规则,因为大多数人发现很难分清何为强加于人,何为单纯的不屈服。只要没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就会觉得对方欺负自己、胁迫自己。(这种心态是被宠坏了的孩子的典型特征,这样的行为在成年人中也很普遍,说明很多成年人实际上并没有长大)如果双方的兴趣发生冲突,让每个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似乎更为明智:不要强迫对方,但也不可让对方强迫自己。问题是,我们常常意识不到两者的区别,也不知道该怎么运用否决规则。藏在这一问题背后的原因,是最亲密的人之间往往最缺乏相互间的尊重。哪怕他们的爱和奉献都无比真诚,可他们就是不懂得尊重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