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赏比自己更成功的人

人总有一种要求成功的愿望,有一种超过别人的冲动,这正是社会所希望的。但是,有些人在成功不了和超过不了别人的时候,产生了一种由羞愧、愤怒、怨恨等组成的复杂情感,这就是嫉妒。嫉妒一经产生,便成了纷扰的源泉:看到别人成功了,就生气、难过、闹别扭;听说别人强于自己,就四处散布谣言,诋毁别人的成绩;发现几个人亲如家人,就想方设法去施“离间计”,等等。这样的嫉妒不仅妨碍了他人的生活,而且将自食其果,给自己带来极大的心理痛苦。

一家法院曾经审理过一桩民事案件。一所大学心理学系的女研究生将同宿舍的一位同学推上了被告席。原告与被告以前关系不错,两人的成绩不相上下,彼此在暗中较劲。快毕业的时候,两人都参加了托福和GRE考试。原告成绩较优秀,遂向美国一所著名大学提出申请,不久被告知每年可获得全额硕士奖学金。原告十分高兴,便一天天等着对方的正式录取通知。被告考砸了,心情本不快,又看到原告的模样,心中更加嫉恨,决心治一治对方。原告左等右等,迟迟不见正式通知的到来,就托在美国的同学去该校打听。校方说曾经收到原告发来的一份电子邮件表示拒绝来该校,因此校方只好将名额转给别人。原告闻此消息,一下子便懵了,冥思苦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后来,她多方调查,才发现是被告盗用了她的名义向美国发了一封拒绝函。原告怀着愤怒的心情,将此事诉诸法庭。在法庭上,尽管被告声泪俱下地向原告道歉,说自己是一时嫉妒昏了头,法院最终还是判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由于此事影响颇大,被告遭学校开除学籍的处分。

是什么害了上述案件中的两位同学?答案就是:嫉妒!

“人除了希望自己幸福之外,还喜欢看到别人不幸”,这句话不仅道出人类容易嫉妒的心理,对人类幸灾乐祸的想法更是一针见血。荀子说:“君子以公理克服私欲。”孔子说:“君子明于道义,小人明于势利。”义,是天理所应实行的;利,是人情所应思索的。君子根据天理行事,便没有人欲的私心,所以能泛爱人;小人放纵私欲,不明天理,所以嫉恶别人。

对于那些嫉妒他人才能的人来说,这嫉妒其实大可不必。“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也有自己的短处,为何非拿自己的短处与他人的长处相比较,自添一份悲愤?

有一个画家,他的作品有一定的影响,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不菲的收入。但他从来不看重这些,也不嫉妒他人。他的座右铭是“我永远是个小学徒”,他追求艺术的理想还像童年那样执著单纯,他追求成功但绝不嫉妒比他更成功的人。也许他成功的奥秘正在于此。

如果本人无意加以比较,或认为自己无法达到那么一个高度,或两者生活在不同环境,或嫉妒的对象不在自己身边,又或者是通过艰苦努力得到的结果,嫉妒将不再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