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武汉过年的记忆,与鲁迅先生对鲁镇过年的记叙完全一致:“杀鸡,宰鹅,买猪肉,用心细细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里浸得通红。”而武汉,虽然纬度比绍兴南上一度,但作为千湖之省的百湖之市,我打赌它比绍兴冷。
要解释武汉之冷,先得从我前几天的北极圈之游说起。在那里,我平生第一次住了冰屋:房屋、床铺、四壁全用冰筑成,室温零下5摄氏度,冰榻上铺张兽皮,一人发个睡袋,OK,可以入住了。如果能坚持到天亮,他们会送杯热热的浆果汁来。
冰屋内没有卫浴设施,一想到会起夜,我就大为紧张,就寝前频频入厕。结果可能紧张过度,半夜两点多就被憋醒了,忍到四点,我绝望地发现,只有两个出路:一是就在床边做一座蓝色的小冰山;二是抱着大无畏的决心,穿着内衣跑到冰屋外五米处有暖气的酒店解决。我选了后者。
就这样,跑过寂无一人的冰屋长廊,推开覆着厚厚兽皮的大门,穿过一小段露天庭院——夜色一深到底,无星无月,透出异样的黝冰蓝——冲进大堂。完事后,再这样咚咚咚跑回来,爬上冰榻,钻进睡袋,拉上拉链。
我一边重又睡下,一边想:咦,还好呀,这不就跟我小时候在武汉起夜是一样的吗?而且很明显,武汉比这冷得多,要这么折腾一趟,会一路哆哆嗦嗦,满身的鸡皮疙瘩,进被窝后半天都消不了。难道说,武汉比冰屋更冷?
过一小时我又去了趟卫生间。这一次,明知不算冷,从容多了,还站在院中看了会儿夜色,又起意要拍照,折回去拿了趟手机——可惜我手机太烂,只拍出一片漆黑。嗯,我确定了,武汉之冬,往往风雨交加,确实比冰屋还要冷得多。
绝无虚言。因为同去十余人,抗不住的是两个北京人,一个两点多就起来了,穿得密密实实,在有暖气的酒店大堂坐到天亮;另一个倒是睡到天亮,但随即患上重感冒,吃掉了所有人随身携带的所有感冒药。而久经考验的武汉人,全部若无其事,证实武汉天气真是:才上油锅,又下冰川。
过年,总是在最冷的三九,还有那么多食物要在冷水里洗了又洗。
我记得,那时我还小,年货主要靠单位发放。每年寒假,一定有个大日子,爸妈单位发鱼发肉。肉好说,剁肉馅、灌香肠、做腊肉,最后只剩下一小部分放冰箱。劳碌不假,但好歹在室内或者阳台上,风不打头雨不打脸。
鱼就麻烦了,必须立刻开腹、去内脏、去鳃、刮鳞……不管怎么吃,这一道程序必须履行,还得彻底,否则,必腐无疑。
年复一年都是相似的,家家户户都在楼下,就着公用的水龙头,老小一起出动,分工协作,那热火朝天的场面就像建设四个现代化。我从小爱吃鱼,爱吃还不想做?哪里有这个道理,又不是大小姐。所以再满心不愿,也只能二话不说,挽袖管,换套鞋,系围裙,提刀上阵。
数九寒天,自来水哗哗地冲下来,水里几乎带着冰棱。青鱼、草鱼、鲢鱼、胖头,都要用刀从背后把它剖开,再把手伸进去掏出内脏,一不留心,就被鱼鳍或者鱼刺割破了手指,“啊”一声惨叫,大人会说:“让你小心你不小心。”不知道为什么,没戴现在常用的橡胶手套——也许当时没有这玩意儿?双手在冷水里冻得发木,小破口越来越痛,像有什么东西在拼命压榨,又像有什么东西死命要钻出来。大家都忙着干活,撒娇也不会有人理,只能时不时,把手伸到嘴里,稍稍用力地咬咬伤口,止血也止痛,再继续干下去。
一字以蔽之:冷。
伸手去盆里捉鱼时,有些大鱼会剧烈挣扎,尾巴拍打在我脸上,溅我一身水,冷;提鱼清洗时,冷水冲在双手双臂上,冷;满手都是小伤口,鱼腮旁有骨,腹内有突如其来的大刺,冻得快僵掉的手一偏,刮鳞刀嗖地刮上手指背,到最后却不觉得痛,就是冷;全部弄完,才发现连裤脚都是水——家家杀鱼,水到处泼,彼此祸害的后果。一边上楼,一边觉得湿透了的袜子正在一点点结冰;手好痒,痒得必须在裤子上擦来擦去,还不解痒,一看,红肿得半透明,是冻疮正在啪啪地生成开放。
那鱼的味道怎么样?还不就是鱼。不见得亲手杀的,就比鱼贩子杀的更好吃。
我有一次过年的记忆,也跟食物有关。
忘了是腊月二十几了,总之,年货差不多备齐了。我爸在楼下高高兴兴喊我们,一听就是打了年货回来。我们跑下去一看,他手里不知道拎了个什么黑东西。“什么?”“八戒。”我爸答得真无厘头。
原来,菜场来了一批没处理过的猪头,年关近了便宜卖卖,两元一个。我爸这么节俭会过日子的人,哪里肯放过,马上冲锋陷阵抢了一个回来。然后,大工程就开始了。全家围在脚盆旁,夹了一下午猪头上的毛。我现在唯一的疑惑就是:我爸到哪儿,弄到了那么多镊子?难道把左邻右壁的都借来了吗?
那时没有热水器没有小厨宝没有浴霸,我爸用水壶把水先烧开,哗哗地浇在猪头身上,让我们趁热立刻拔。滚烫的水,怎么下手,拔几下就赶紧缩手,再迅速拔几下再缩手。这大冷天的,祖孙三代、上下六人齐动员,也赶不上水凉的速度,水几乎很快就冷下去了。我爸立刻心疼起来:加上水费、加上烧水的煤气费,这猪头可就不止两元了。他一边亲力亲为狠命拔,一边教导我们:“看我看我。”他真能把猪毛一撮一撮揪下来。到连他自己都拔不动了,再去烧一壶水来。
大面上还好处理,看着已经是个白白嫩嫩的猪头了,结果一翻过来:哇,耳朵缝里、眼睛下面、脖梗子里——就是你小时候洗澡时从来不记得洗、要被妈妈反复提醒的那些位置——全是细细的毛。而天,看着就黑了下去。还得开灯。猪头的价格里又要加上电费。这下,我爸更心疼了。
后来那猪头的滋味怎么样?我都不记得它在餐桌上出现过。
《醒世姻缘传》里面有个财主人家,家里也有几百亩地,但说起日常伙食来:“咱这小人家儿勾当,待逐日吃肉哩?”读到这一段,我只觉得我妈可以与狄员外引为忘年知己:我家也是,从不曾每天吃肉。而且,从来没有大块肉完整上桌的场面,总会以菜蔬或者豆制品为主,肉成为一种作料,少少放一点,提味而已。像最珍惜的盐,或者贫窘日子里的爱情。
想来,猪头也一样,被千刀万剐,切成无数片片丝丝,进入了年夜饭以及正月每一天的菜谱。今儿一口,明儿一口,这猪头真是物有所值。
另一个我老记得的过年之吃,则几近笑话。
还是单位发年货的年头,我爸妈单位来了一个东北领导,那一年年货里面就多了一种谁也不认识的东西,塑料袋封面上写着“肉皮冻”。当时没有网络,我们也没想到要打听一下吃法,反正热热总不错。
午饭时间,开了一袋,往锅里一放,小火咕嘟了几分钟,揭开盖一看:咦,它不见了,锅底只剩了一碗水。
这是怎么回事儿?一定是打开方式不对。
于是下一袋就没拆,连袋放到了微波炉里,中火热了一分钟后,剪开袋口,“哗”,流出来的,还是一碗汤。
我们面面相觑,才不得不接受现实:难道,这玩意儿是不能加热的?那怎么办?从小到大,除了盛夏的西瓜和汽水,南方家庭从来不知道有食物是可以从冰箱里拿出来直接吃的。更何况,这是耳朵正在刺痒、快要生疮的深冬。
东北领导,可能完全不知道武汉的冷,从来没想到室内会比室外冷:在户外穿大棉袄,进家改羽绒服。连橘子都最好在火盆上烤烤再吃,年轻孩子逞强从结霜的阳台上拿进水果就吃,能感觉到一条冰线从喉咙口笔直通到胃肠。
剩下的皮冻怎么解决的?以我对我妈的了解,它不是在包子馅里用来冒充灌汤包子,就是在烩菜里面成为浓厚的汤汁。人家吃鱼头烩大白菜,我家吃鱼头皮冻烩大白菜。
所以,为什么以前的年,会让人觉得“年味”浓厚呢?大概就来源于,当时物资匮乏,购买运输储藏都困难,难得吃个好的,非得打着逢年过节的旗号。千辛万苦买回来,大浪淘沙般洗干净,在厨房里一站几下午,劳动成果当然甘甜。久而久之,我们都像巴甫洛夫的狗一样,牢牢地树立了条件反射:过年,就是好吃的,就是与平常日子完全不一样的新鲜、热闹、吃饱喝足。
到了现在,随随便便就能下馆子。《创业史》里有个老农民,平生大志就是想过年时候做一件里外三新的棉袄,三十年不能实现。而我们,上淘宝一晚上能买十件。不把所有心愿都堆积到过年解决,当然也就不会一次性享受心愿得偿的HIGH感。
我还是喜欢现在的生活,哪怕年味淡薄。因为薄味远比高糖高盐健康,永远微笑也好过痛哭终年只有一次欢笑。年味越浓,越意味着日常生活的贫瘠,越珍贵,越说明它的罕有。就好像,我在冰屋耗到天亮,最后服务生送来一杯热热的浆果汁真是暖人心脾——味道像加热了的酸梅汤——这是难忘的经历。但老实说,坐在暖烘烘的小木屋里,看窗外大雪盈膝、小径两旁跳动的烛火、圣诞树上的灯光,一书在手,喝一杯热可可,顺带浮想联翩,还是惬意得多。
其他人爱怀旧让他们去,我不爱雪中送炭,只想锦上添花,甚至刻意地,绕开太过浓烈的事物,因为不想承受那之前之后的旷漠。说“最爱”,往往只意味着一生缺爱。说“刻骨铭心”说“空前绝后”,多半不过是见识浅陋——除非你是阿姆斯特朗,曾经上过月球。
当然了,说穿了不过是我懒。反正,要在比北极圈还寒冷的地方,洗手作羹汤,哪怕是过年,哪怕是年夜饭,我都不太愿意。
有朋友对我嗤之以鼻,说:“女人一生的幸福,就是为心爱的人亲手做饭,再看着他一口一口吃下去。”
我看着他,微微一笑,答:“其实,我是直男。”
你的锅巴粉,我的豆丝
地是湿的,以为下过雨。原来是洒水车,早早来过,为了给小城一份湿意。来贵州一周,一次雨天也没遇见,看来“天无三日晴”的古话已经失效了。
在镇远,清晨略有凉意,我约上女伴,去街边小店吃昨天已经看好的枞树菌子粉。一呼一吸间有水的味道,想是不远处的舞阳河。日头还早,大部分门面都关着门,只有门两旁的红对联,红红火火着。
坐定等人家上粉,我忽然看到隔壁桌的男人,面前的大海碗里,是一碗绿绿的、宽面条一样的东西。我直觉:豆丝。
——豆丝是武汉小吃,用绿豆与大米制成的绿豆米粉,跟我现在看着的,几乎一模一样。但我从小就知道,面窝、豆皮、豆丝,是武汉独有,怎么会在边陲小城的镇远遇见?
男人碗里的“豆丝”,有一两厘米宽,说是绿更接近灰,像树阴下深深的水潭,幽沉的绿,加了多多的辣椒酱,更是碧波上落满桃花瓣。男人没觉得这画意,筷子搅搅,胡噜噜吃起来。
老板端碗过来,我向她指指男人的桌子:“那是什么?”
老板回头一看:“锅巴粉。”
锅巴能做粉?那一壳金焦只怕下锅就散了。要不然是指用锅巴当配料,相当于牛肉粉、鸡杂粉的意思?伸长脖子也没看出碗里有锅巴。
“怎么是绿的?”
老板已经走开,没听见我。同行女伴看一眼:“菠菜面吧,用菠菜汁,要么其他菜汁也行。”
不,那表面上海绵一般疏疏的印子,是我从小看熟的,米粉蒸制过程中留下的气孔。
菌子粉很美味,但我的胃似乎还有一点儿空位,我像个贪婪的男人,才下了原配的床就幻想小三的身体。我蠢蠢欲动,想再点一碗锅巴粉。但当着朋友面,这么早暴露我大肚汉的本质,以后还能愉快地玩耍吗?
犹豫再三,最后毅然决然,跟女伴……回酒店了。拒绝近在眼前的诱惑,真需要勇气。
中午饭桌上,我特意问陪同的宣传部长:“锅巴粉是用什么做的?”
她的答案证实了我的推想:“绿豆和大米。”
回汉后在电脑上一查:绿豆锅巴粉……首先将大米、绿豆根据需要按一定比例用清水淘净,除去杂质、泥砂、糠皮等,用约30℃的温水浸泡24小时,待完全泡胀后,磨成稀稠适度的绿豆米浆,斟入铁锅内烙成……因制作过程跟用饭蒸锅巴相似,故名之曰“锅巴粉”。
是的,这就是豆丝。异名同质,就像BruceLee和李小龙,或者凤梨与菠萝,顶多配方略有区别。
豆丝是个几乎无厘头的名字,很难想象它其实是指绿豆米粉。武汉之外的人,都会毫无疑问地当作豆腐丝。和朋友说“我爱吃豆丝”,他们就会好心好意地给我叫一盘凉拌豆腐丝或者大煮干丝。只有唐鲁孙几次提到:“武昌的牛肉豆丝,远近知名。”
还有一次,他在1930年代的旧上海,想吃武昌谦记牛肉和汤糊豆丝。朋友便打电话为他安排了一家湖北家常菜馆。“这家饭馆没有门面,是一栋三楼三底石库门住宅。门口虽然挂着漆有‘小圃’两个字的门灯,要不是熟人引领,谁也不会注意……我们那天吃的是珍珠丸子、粉蒸子鸡、鱼杂豆腐、糊汤豆丝……汤糊豆丝的豆丝,更是湖北省的特产。有人说山东龙口的粉丝,江苏扬州的干丝,湖北武昌的豆丝,这三丝都具有地方性的特点,别处人仿制也仿不来的。”
除了在唐老书中,在哪里我都没听说过汤糊豆丝。但想来就和糊汤粉一样——用两三寸长的小鲫鱼,小火彻夜熬制,熬到骨肉鳞鳍尽化,整锅浓汤如羹如糊,能鲜掉眉毛,回味还带点清甜。用这浓汤下米粉,端出来一碗素白,热气缭绕。不必其他佐料,加一勺胡椒、撒一把葱花,是银白群山上露出一点两点雪松的苍绿。有的店,还会放红红的辣萝卜,便是《红楼梦》了:白皑皑一片大地真干净,贾宝玉一身大红袈裟倒身下拜。糊汤粉是下米粉,汤糊豆丝当然就是下豆丝。
馋虫早被勾起,几天后我上街,专程找个粉面馆要了一碗牛杂豆丝。拈起筷子,热气腾腾,我突然想对豆丝说:“知道吗?我在镇远,遇见了你的同胞双生兄弟。万里迢迢,山长水远,你们是如何失散的?谁是你们共同的那个母亲?”
忽然心念一动,想起离开镇远前的一天,我随众人参观镇远万寿宫:倚山而建,本是道观却供有观音,是对俗世的将就;建筑全曲曲折折、忽高忽低,是对山势的迁就;岩石上飘然而立一枚三角型小亭,是对地势的俯就。内有中元洞,传说张三丰曾经在洞中炼丹传拳。石缝间一线平坦的石床,便是他老人家当年坐关处——我一听吓一跳:张三丰不是武当派开山祖师吗?再不熟他身世,《倚天屠龙记》还是看过的,怎么会到镇远处?元明两朝又没高铁,难道他靠道家神功御风而行?
女伴笑我太唯物主义:“世外高人有什么做不到的?”
我反正不信,就像我不信张三丰活了两百多岁一样。但此刻,狠狠吃一口豆丝——好喜欢它韧厚的口感,在齿间似断非断;也爱它淡淡的绿豆香,像把五月初夏压缩保存,随着一咀嚼,解压释放——说不定,女伴说对了呢?
不仅镇远有锅巴粉,铜仁、湖南新晃也有,而且都当作本地独一无二。也许是人民群众同时心有灵犀,在不同机缘下发明了类似食物;也许是在那浩渺的时间长河里,有人曾一袭蓑衣、一把雨伞走天涯,除了口传心授的几部经卷在脑海、喜爱的食谱在肚囊以外,不带一物。他所到之处,脚印里都开出花来,是他留下的文化,一如蜜蜂授粉,或者大雁报着春的信息,也许就是张三丰呢?更可能是成群结队的移民。在中国几千年来的动荡里,总有人,为了求一线生机,扶老携幼,带上所有家当,正在下蛋的老母鸡便揣在怀里。可能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他们把说惯的语言、视为理所当然的风俗、从小吃到大的口味……也随身带上了。
我幅员广阔的故国呀,曾有多少甘愿不甘愿的旅人。他们来自哪里,最后埋骨于何处,到底“豆丝”是最开始的小名,还是“锅巴粉”是?再没法知道。
而作为吃货,我还有一件念念不忘的小心事:在镇远街头,我还看到了“黄锅巴”的字样,难道是指黄豆米粉?不亲口尝上一回,不甘心呀。
我想,我还会再去镇远,哪怕只为了锅巴粉与黄锅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