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简单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寡妇米尔卧病在床已经好些年了。上帝看她活在世上遭罪,就把她从这个世界带走了。剩下了布露姆一个人,没爹没娘的。”
布露姆只能去投奔富裕的表舅。好在贫病之家令她很会服侍人,同时“因为她是自家人,也没有必要付工钱”。她顺理成章地成为免费女佣。
表舅看到她干活时,眼里会流露出喜悦之情。当然,表妹之女应该过一种更好的生活,但如果她命中注定成为女佣人,至少上帝为她找到了像自己这么好的主人。阔亲戚对孤女的照顾不过如此。
顺带说一声,也许布露姆曾有机会成为表舅的女儿。多年前,表舅与布露姆的母亲订过婚,后来他被富裕的商店老板招了女婿,就抛弃了米尔。但这不算什么,毕竟,每个人都有权利挑选最美丽最富有的新娘。
表舅家里,还有表哥海尔士,与她年纪相仿,是个正在成长中的懵懂少年。“上帝知道布露姆很不幸,所以鼓励海尔士来接近她。”这是爱吗?毋宁说是青春期的潮涌吧。海尔士非常渴望有个女人坐在身旁,她飘逸的秀发轻拂她的脸孔……这种感觉一次就足矣。总之,对布露姆,“海尔士有说不完的话,而布露姆也愿意倾听。虽然海尔士说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布露姆还是很开心”。
表舅妈不讨厌布露姆,甚至也不反对儿子跟布露姆玩玩儿——考虑得很现实,有个要好的玩伴也不错,至少不会让他学坏。但说到婚姻,门当户对、般配、嫁妆……也许更重要。她与丈夫都是爱护孩子、人情练达的人,没必要大动干戈上演《孔雀东南飞》,她只是提醒儿子:“布露姆可是身无分文呀。”点到为止。转头跟镇上的媒人,轻描淡写,提及邻村一家富裕人家的小姐蜜娜。不知不觉间,蜜娜开始频频到镇上来,还经常到海尔士家做客。
人生不是九流言情偶像剧。并不是在善良纯真的灰姑娘之外,就会树立一个刁蛮泼辣的富家千金成为大反派。蜜娜也是一个举止端庄、年轻漂亮的女孩。至于贫家女们最可自矜的真诚专一,在某个年龄段之前,几乎是女孩子们的标配,实在算不得美德。
这边厢,双方长辈谈妥了嫁妆的数目;那边厢,海尔士真的与蜜娜越来越熟稔,糊里糊涂,主动握住她的手。一桩上好良缘自此缔就,既是父母之命又郎情妾意,再没有更完美更简单的幸福了。
布露姆呢?她一言不发,不曾与命运抗争——又该如何抗争呢?在这个简单的故事里面,没有恶势力出现——她只是辞职,去别家当女佣了。
海尔士呢?他怀念布露姆,更多的是怨怪之情:“布露姆应该明白,在爱情上女人必须要主动。要是她还不尽快主动一点,那可就晚了。”他结了婚,还是大孩子,在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人家做主,连爱情,他也不觉得该由自己负责。该怎么办?
尽管海尔士很想逃离这个地方,但是每次当他把头靠在枕头上、身上盖着毯子时,他知道自己哪儿也不会去。懦弱的人顶多抱怨,但实在没有扭转乾坤的伟力。
新婚的喜悦像面包上的果酱,很快就蘸着手指舔了个干净,两口子闹点儿小别扭,海尔士开始失眠。医生让他多散步,他不由自主,走到布露姆新东家那条街,对着人家的窗口默默伫立,“他祈求布露姆会从窗口往外看,然后就能看到他”。
其实,并非他对布露姆真这么难舍难分,只是,在一个寂静的夏日里独自待在外面,感觉真好。不用操心店里的纸箱木箱,不用反感那些把口气喷在他身上的顾客,不用去想坐在店门口招呼客人的母亲,不用面对正等他回家的妻子。现世生活烦琐无聊,这就是他的逃离。也许在他的幻想里,一旦躺进布露姆的怀抱,这些事就不会再来烦他。布露姆是伊甸园、是仙境、是衣橱里的纳尼亚王国,自成一体。他从来没想过布露姆的安危或者饥饱,童话人物是不会面临真实困难的。他心心念着布露姆的逃离,责备她的绝情……他忘了先结婚的人是他,而他的妻子,肚腹正在胀大。
有一度,海尔士被自己逼疯了,家人赶紧送他去疗养院——正好塞翁失马,让他逃掉了兵役。那清清净净的生活,是绝佳的休息,没几个月,他恢复了元气,离开疗养院。蜜娜抱着孩子来迎接他,看到孩子的小脸,父性在他身上萌芽。
他从此是体贴的好丈夫,对孩子万般疼爱的好父亲,对店里生意无比上心的好老板,“他以前盯着每一个女人,仿佛在完成寻找另一半的人生使命;现在他认识他是一个完整的人,失去的另一半是找不到的”。果然死心才能塌地,才能令人踏实生活。
而在朝夕相处、共同生儿育女的过程中,他与妻子真诚地相爱了。他说:“当没有人横亘在我们中间或爱情之间的时候,爱情才会来到我们中间。”是的,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人”,布露姆从他的生命里彻底消失了,或许,就没存在过。
爱没那么矜贵,并不只有特定的某个人才能唤起我们的柔情。相依相偎,永远比精神契合有力量;你的一颦一笑,或者令人销魂,但会在日日夜夜的柴米油盐里被磨没;不在身边的人,迟早会被淡忘。
他的父亲如此,他也如此——其实,你也一样。
不要再意淫那离弃你的男子会生生世世想念你,不要再为他痛苦悲泣放不下。你是他生命中转瞬即逝的风景,在视网膜上只停留了几秒种。
你是否要问,到底有没有相爱过?一朵花凋败成尘,它确曾是朵花;一枚苹果吃得只剩下核,唇齿还记得它的芳香。只有爱情,当它荡然无存后,我们会怀疑:这真的曾经存在过吗?不是虚影不是幻像不是海市蜃楼?
金庸的《白马啸西风》里面,李文秀遇到一直念念不忘的恋人苏普,对方已经完全记不起她,她却忍不住要问:“你还记得她吗?”“如果那小姑娘很是想念你,日日夜夜地盼望你去陪她,因此坟上真的裂开了一条大缝,你肯跳进坟去,永远陪她吗?”苏普叹了口气道:“不。那个小姑娘只是我小时的好朋友。这一生一世,我是要陪阿曼的。”说着伸出手去,和阿曼双手相握。
这几句话,李文秀本来不想问,却忍不住还是要问。现下听到答案,徒然增添了伤心。
布露姆够沉默也够聪明,她不会问,你,也不必问了。
每一段不成正果的爱情,都无非是一些简之又简的故事。
脚背上的朱砂痣
他突然说:“我有一个故事,贡献给你。”
我说:“好。”压下要打的哈欠。
我听惯了“成功人士”的各种故事,对方是年轻持重的女厅长、风韵犹存的酒吧大班、精明老辣偶尔脆弱的银行放贷员——说未谙世事学生妹的,倒真很少,许是怕我们骂变态,也可能自己有点儿心虚,多少有坑蒙拐骗之嫌。
不料他说的,是他年轻时候的一次相亲。
他是苦出身,一切是自己打拼出来的。没看过《红玫瑰与白玫瑰》,否则一定与佟振保有知己之感,一样有条有理、有始有终。同龄人还在“感觉”“缘分”的扯不清楚,他已看穿婚姻等价交换的本质。笑容再亲切,下唇也总像搁了一柄匕首,冷冷的,沉甸甸的。
那女孩是谁介绍给他的,不记得了,一听条件就知道不合适,见面大概是为了给介绍人面子。果然是个黄毛丫头,来相亲都一蹦三跳,一抬袖子,哗一声,果碟全扫地上了。女孩“哎唷”惊叫,他忙着收拾,她插不上手,半晌不好意思地咬咬手指。
他笑。她不是个贤惠能干的女子,出局。这方面,他比最铁面无情的HR更立判生死——却止不住心动。像春日,忙人正打算午睡,忽然来了只花羽毛的鸟儿,就停在床边的窗台上,隔窗“啾啾”,又歪头看窗里人。明明被吵了瞌睡,你能开窗赶逐吗?
喝了茶又吃饭,饭后又坐聊了很久,女孩爱吃爱说也爱笑,嘴就没停过。而他一直苦苦挣扎着,是现在起身,还是再喝一杯茶,抑或……豁出去,直接问她电话,又会怎么样?
他始终没问。
夜深了,他送女孩回家,最后一班轮渡过江。江风好大,劈头盖脸像这无情的社会,逼得人非要抱团取暖。女孩一径欢欢喜喜,看到有人卖烧烤,立刻冲过去买两串,兴头头举在手里。他想问她:“手冷不冷?”他笨拙的,想像电视中人一样,脱下外套披给她。都没有。他被大风吹了个透,风干腊肉般僵着。
女孩吃得专心,无意一低头,“呀”,脚背上,沾了一滴烤串上落下的红油。女孩足尖半立,向他示意要纸巾。江影倒映上来,夜色是沉沉流动的黑,女孩的脚像只雪白的春日兔,侧耳聆听,蓄势待发,她脚背上的朱砂痣,是兔儿眼,灼灼红。
刹那间,全身血液都涌上他的嘴唇,那里变得滚烫,一颗小炮弹即将弹射,落上她的脚背,轻触那一枚朱砂痣。那将是他的初吻,是新研印章第一次墨酣笔饱压上去,是窖藏好酒一朝开封、香气四溢,是收到快递包裹,还在楼下就急不可待撕开……
……茶凉了。他定一下神招呼服务员。等待的片刻,茶室正式黑下来,橱柜桌椅都像头角峥嵘的怪兽,体谅沉默。服务员沏上热水,啪开了灯。我们又回到这现实伧俗的现世间。
他突然问我:“如果那一刻,我吻下去,会怎么样?”热热的、带着少年稚气的嘴唇,贴近她冰凉的、少女馨香的脚背,一定像抓娃娃机的小爪子,会抓出一大串笑声。
我笑起来:“不会怎么样吧。一吻定终生不是你的风格。”
他微一沉吟:“也是。结婚嘛,不就是过日子。可是……跟喜欢的人过日子,比较舒服吧?”又忙忙摆手,“当然了,我肯定是喜欢我老婆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嘛,但是……”像立意养生的人,一落地就弃绝荤腥,拒绝咸辣,不沾油炸,“真”了一辈子,却明明白白地知道,那不平淡的,也不是假。
不必说遗憾或者惆怅。好多年前,他已经给出了选择。
只是,这一生,多少次与异性肌肤相亲,妻子、情人、性伴侣,多少疲倦与满足。那个没有盛开就已消散的吻,始终是他不可逾越的高度,唯一的、不可再来的高潮。
多少中国人,从不曾年轻,就已经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