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呼唤你,黛莱丝

“黛莱丝,众人都说,像你这样的人是子虚乌有的。但我知道,你确实存在,我窥探了多年,时常拦住你的去路,揭去你的假面。”这个夜晚,我在阅读莫里亚克的《黛莱丝·戴克茹》,而我就这样,爱上了这个坏女人。

黛莱丝,他们说已经没人知晓你了。莫里亚克是被遗忘的作家,连百度百科上都不曾提到,他曾经是1952年诺奖获得者。我们说到法国文学,开口就是杜拉斯、萨冈、阿兰·罗布-格里耶……虽然新小说流派已经远去,但莫里亚克是更古老的旧小说作家,笔下所写,是中年阶级精致的痛苦,像描金碟子上的血迹,历历在目而不动声色,连写到你,黛莱丝,一个杀夫的女人,他的笔也不曾手软,不肯委婉行事。

黛莱丝,我来问你:不是奸夫淫妇、情浓似火,你为何杀夫?你很富也很穷,几千棵松树属于你,你嫁给丈夫,是模糊地看中了他的几千顷地。可是没有丈夫允准,你一个子儿也取不到。你“长得不能说丑,也不能说俊,只觉得很媚”,媚态之花最盛放的时节,你在荒原上生活,丈夫就是唯一的邻居,是说着土话、关注自己身心超过一切的俗鄙之人。你不爱他,也到不了恨的程度,你只是嫌恶他——像他后来嫌恶你一样。你是同性恋吗?你在婚前,对邻女安娜,有过朦胧的爱慕,一起待在废弃的猎鸭棚里聊天、静坐,一起穿过铺满银色月光的小径。连“发之以情止之以礼”都算不上,你嫁给了安娜的哥哥,成为他的嫂子。安娜爱上约翰,你怀着莫名怨气,把约翰照片撕碎扔进马桶;家人要拆散这对情人,你以娘家人身份去与约翰谈判,鸿门宴却变成聊天,回家后,你买下了约翰喜欢的一本书。

大概只能说,你就是最典型的那种女人,不够美到倾城倾国,也没丑到甘苦自知;没穷到为了生存努力,也没富到视一切如浮云为粪土。你位于平庸的阶层上,有着平庸的情怀。你有小女子的一点儿才情——到此为止,这才情远不足让你成为才女,更何况你也没有下苦工夫的毅力。你渴望爱,非常非常渴望,如果天给你一个罗密欧,你不介意成为朱丽叶。你的罗密欧,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可以,只要他肯成全你,炽热的、滚烫的,恋爱一场。但其实,你做不到。

你是鸟,没有樊笼桎梏你,看着远远的蓝天飞不过去,只是因为力有不逮。每种鸟都有自己的极限,有的飞不过沧海,有的越不过高山。你被自己的羽翼限制在小小的乡间。而你,认不清自己的局限。你莫名怨恨,总觉得有人要为你的无尽牢笼负责。到最后,这个替罪羊找到了:你的丈夫。

到底为什么你要杀掉他?只能怪某一天太炎热,你心里无以名状的烦乱到了极限。你读过太多的书,你渴望外面的世界,却困在这平庸的穷乡僻壤。你切盼自由像金鱼想离开缸,你没想过鱼不能在陆地上生活。你不知道什么叫生活。你希望他死吗?不,你只是想除掉阻碍你的事物。整整一个冬天,砒霜一滴滴,进入他的生命。

你失败了。一次未遂的谋杀。娘家婆家都一样惶惶,为了保全体面,丈夫作伪证替你开脱。你被全家族视为不可靠近的怪物,要永远避免绞刑架的命运,你必须接受丈夫的安排:“一日三餐,由人给你送到房里,别的房间,不许去……星期天,我们一起去望弥撒,让人家看到你挽我胳膊。下个月初,我们乘车去看你父亲,跟以前一样。”这是当然的。越狱未遂的囚犯要接受惩罚,会被关小黑屋,会戴重枷重锁,会失去每天的放风时间。

这时你已经有了新生女儿玛丽,“玛丽明天就跟着保姆上城去……你还不至于要人家把孩子交给你管吧”——你的一切都被剥夺了。作为人的,作为妻子的,作为母亲的。你得花一生,为这蠢行买单,受惩罚受折磨。日子从此就是炼狱。

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吗?抑或是你太想逃脱?你病了,病得很厉害,保外就医对杀夫犯也是有效的,大家赶紧送你去巴黎,也许是盼着你死在异域他乡,这件事就一了百了。

但是你没有。中年之后,你在心理医生的客厅,向他倾诉几次恋爱几个男人。你要男人的爱,男人要你的钱。这太正常了。你已经是一个国外版的曹七巧。命中注定,你得不到爱情,命中注定,你只是很惶惑:何以至此?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年轻的时候,你说:“我想干什么,连自己都不知道。我身上这股横暴的力,非我自己所能左右,也不知会在什么地方发作:所过之处,摧决一切,连我自己都怕……”

你的故事,是四部曲,你最后出现之年,是四十五岁,《黑夜的终止》。嗯,差不多了,再一生情海翻波逐浪,总有游不动的时刻。游泳池会拒绝七十岁以上的人下水,你那个时代的情场,大概四十五岁就是极限了。你终于明白,年轻的你,曾经面对命运作了最绝望的反抗,最蛮暴的拒不妥协。而你一生所有的痛楚,都来源于:“我渴望得到男人的爱。”你死在你曾努力想逃离的家中。

你是堂吉诃德,你是包法利夫人,你是安娜·卡列尼娜,你是查太莱夫人,你……冲向风车,你完败了吗?不,“那情欲之烈火还没有在我身上完全熄灭”,我在呼唤你,而你在应答我,黛莱丝永远都活着。

无鸟之夏,终将过去

大部分作家都是要被遗忘的:名字不再提起,书在图书馆的陈年书库里,等待某个写博士论文的学生。据说年深日久的旧物都会成精,无数老书一定在深深书库发出凄凉的请求声:“来看我吧,来看我吧……”

这是应该的。超市里有货品下架,才能给新出的品牌让出位置来。下架品去了哪里?重要吗?

韩素音大概已经是被遗忘的作家吧。我在旧书摊上遇到她的《无鸟的夏天》,翻一翻,问价。摊主袖手蹲着,甚至不过来看一眼我挑中了哪本:“那一堆,都一本一块。”我就买了。这不是一个需要精选细选的价位。

据说,韩素音的名字,曾经在中国家喻户晓。那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事,我还未出生。她和周总理私交甚笃,并为他和毛主席写过传记。她是向世界介绍中国的“著名国际友人”——她不是姓韩吗?为什么是国际友人?我没想过。

而答案,就在我手里这本《无鸟的夏天》里。

她的父亲周映彤是中国第一代庚子赔款留学生,留学比利时期间,邂逅了贵族家庭出身的玛格丽特。后者作为大家闺秀,生活拘谨,深居简出,内心却充满对未知的憧憬,对他一见钟情,认为他是一位来自亚洲的王子——话说,当时的她,可能没弄清,《一千零一夜》的浪漫东方情调,并非发生在中国。中国和阿拉伯的文化距离,其实和到欧洲差不多远。

东西方文化,一次碰撞,十分惊艳。但,当她不顾家人反对,与夫婿来到中国之后,现状很快将爱情消耗殆尽:没有熟悉的奢华生活,没有亲友,有的是惊异的眼光,小朋友们看到她会被吓哭,老一辈大声招呼彼此:“来看,红头发绿眼睛的洋鬼子女呀。”

“她(玛格丽特)囚身在麻木不仁肮脏的环境里面,在一个无边无际的大耗子笼里面来回踱步。这只耗子笼是她当初被爱情牵着走进来的,如今这爱情已成了号哭不停的孩子,已成了肚子里的另外一个孽女种……”1917年,韩素音出世,是他们的长女。

玛格丽特每天被人当猴子看,难免手足失措,有时甚至情绪失控。她心爱的丈夫参加比利时修建的铁路工程,与白人同事们同工而不同酬,薪水只有人家的四分之一,同事的太太们有的是理由看不起玛格丽特。生活极端不便,四周的敌意,同胞的讥嘲,夫妻整日口角,孩子却一个一个生出来。玛格丽特每天都说要离开,但很快,中国爆发了战争——不,要这么说,中国的战争就没停过。战争将她困在原地。梦碎了,人生的残酷谁来买单。

作为混血儿,韩素音和她的兄妹一出生就面临着血缘和文化的双重矛盾:他们在家讲中文,出外学英语;吃欧式早餐,中式午餐,混合式晚餐;上午穿着中式服装、带着毛笔和铜墨盒上中国学校,下午又去法国修道院学校……混搭,在开放的环境也许不是什么大事。但在那个年代,她从小就尝尽歧视的滋味,在中国,她是“二毛子”,在欧洲,“人们认为,我们这些欧亚混血儿就是和别人上床用的”。

而在她之后几十年,香港作家亦舒的笔下,写到“杂种”,依然是不遗余力的轻蔑。母亲发现女儿和混血儿恋爱,态度是:“炎黄子孙都死光了,我小囡要同杂种夹在一道。”混血女孩子一定是放荡的,开口就是:“我们杂种,都是这个样子,无忧无虑,兵来将挡。”那么,在韩素音的时代,她得到过什么,可想而知。

那是一个风大雨大的时代,个人的命运无可选择地被绑在国家的大船上。1935年,十八岁,正读燕京大学医学系预科的韩素音,获得奖学金赴母国深造,在校期间,她与一位年轻有为的律师男友恋爱,好事相近。然而,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1938年,她决定只身归国。

许多平时叫嚷着爱国的中国学生都在驻足观望,她所有的外国朋友都劝阻她,但她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我得回去。”于是,在根本不知道进不进得了中国的情况下,她登上了从马赛开往香港的轮船。“我至少要到中国的大门口去观察,去看看,我不能袖手旁观,不闻不问。”为之,放弃了奖学金、做医生的美好前途以及男友。这一切,都只为了中国,或者——年少的愚蠢,我们都曾有过,为祖国为人民愿效犬马的意气。

同样的愚蠢,令她在归国轮船上,结识了一个欧洲军校的毕业生唐保黄,听了人家的慷慨激昂之后,她血脉贲张,嫁给了他。不得不说,嫁爱国志士,确实是很多女性唯一的报国之道。

“事情就这样开始了,它后来带给我的不幸,远胜我的意料。”

《无鸟的夏天》记录的就是这一段时光:烽火苍生里,两个人儿相遇相爱,在乱象丛生的武汉,他们结合,随即离散——男人对自己的短暂失踪,始终没给出交待来。唐保黄是旧式男人,活得自私自我。一方面他对妻子进行“洗脑”教育,把当时的革命理念强行灌输给她,强令她记日记,在日记里写满雷锋语录式豪言壮语;另一方面,他没觉得有尊重妻子的必要,不顺心还拳脚交加。妻子去救护伤兵,他的态度是:“你疯了吗?你那么喜欢男人吗?你不去摸摸他们不甘心吗?”

在绝望的婚姻中,她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去当助产士,天天面对儿奔生娘奔死,格外懂得女人是天生的奴隶,受奴役就是女人的命运。她记录了“一位乡村产妇的死”“一心要生男孩的产妇”,其内容,我认为至今没有过时。

婚姻生活有如苦海,幸好有文字,给了韩素音另一种生活的可能性。韩素音在家务之余,靠写日记、回忆录自慰。这断断续续的稿子,最后集聚成书。1942年,《目的地重庆》英文版出版,她自此走上了创作的道路。

在这期间,他们婚姻继续恶化。1941年,她随夫同赴英国。1945年,丈夫以国民党军官的身份回国参战,她以继续攻读的理由滞留不归。两年后,丈夫殒于东北战场。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终于拉上帷幕。

作为狼心狗肺的现代人,我得衷心地说:丧偶,比离婚好。只是天未必那么从人愿。

1952年她又嫁出版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就告结束。1956年,她嫁给当年印度军队的一位上校,两人共同养育了三个孩子。婚姻生活的安定,令她有了更多时间创作,从当时至文革期间,她多次访华,出版英、法文的关于中国及中国领导人的著作。并写有五部传记性著作:《伤残的树》《凋谢的花朵》《无鸟的夏天》《吾宅双门》《凤凰的收获》。

而她最著名的作品当属1952年的自传体小说《瑰宝》:1949年3月新中国诞生前至朝鲜战争爆发后1950年8月之间,在香港,时年单身、带着八岁养女的韩素音,遇到一个英国记者马克,两人陷落于爱河之中。这场爱情可能从头到尾都绝望,如此局促,连完整地在一起待一天都不曾有过,唯一有过的家是太平间上方,巷子当中的白色石板上。

她说:“你的爱迟早会像海潮一样从我这里完全退回去,留下我,像一片湿漉漉的海滩,布满无足轻重的碎片。我要在这之前把记忆保存下来……我们跟别人没什么两样,既不比别人少点什么,也不比别人多点什么。我们不过是这变幻莫测的世界上的一对匆匆过客,一对并不完美的恋人。”

1950年夏天,与马克分手后,韩素音短暂地回到中国大陆,但眼前席卷一切的政治狂潮令她恐怖,她由衷地说:“暴力对这片土地并无好处……西方纵有千种不是,它们总有精神自由。”

她很快返回香港,失恋的伤痛,对故国的失望,1951年夏天,在香港玛丽医院的急诊室里,她写下这段故事。《瑰宝》最早在英国出版,一问世即引起轰动,出版商乔纳森在给韩素音的信里说:“现在,(英国)公共汽车上的所有妇女,胳膊下几乎都夹着一本您写的书。”

1955年,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把这部小说搬上银幕(译名《生死恋》《爱情至上》),次年获得了两项奥斯卡奖。

韩素音曾经大红大紫,陆续写出了三十多本书,在世界文坛上影响很大。伯特兰·罗素说过:“我花一小时读韩素音作品所获得的对中国的认识,比我在那个国家住上一年还要多。”如果这不是作者之间的彼此迎合,就得说:这认识,是先天不足的。我看一百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我仍然,不了解美国。而时过境迁,没人看她的书了——电影总有人看吧?韩素音或许会以这样的方式,永远留在读者/观众的生命里。

而关于韩素音,我想到的是人的自我界定,我们如何确定自己的归属与阶层。即使对普通人来说,这也是一生不断需要面对的问题:农村孩子,刻苦读书,为了摆脱身世。功成名就后,他却可能要面对拷问:我是农村人还是城市人,当这两种生活相碰撞,我到底该站在谁一边?

普通女性,生在一个家庭,因为婚姻进入另一个家庭。当娘家与婆家不合、有纠纷,当血亲(兄弟姐妹)与血亲(儿女)相对抗,她又当如何选择:谁的血更浓,我属于谁,我是谁的忠犬?

必须要说:这是人的自我选择。无论答案是什么,都不会错——但多半,也不会对。

而中国,以它的庞大精深、它的瑰奇美丽、它的深邃与简洁,深深吸引了韩素音,让她魂牵梦萦。她用文字,做出了一生的回答。

她深爱中国,视这里为自己的父母之邦,是自己的根与归宿。自幼年起,她便萌生了写一本关于父母和中国的书的想法——“我们是时代的产物,受到历史的影响。我之所以诞生,是因为中国在1900年发生了一场‘拳匪’之乱,欧洲人是这么叫的,中国人称为‘义和团起义’,由于这一事件,我的中国父亲没有去考科举,做翰林,却娶了我的比利时母亲。找树要寻根。我得回到根上去。”

现在可以说明真相了:她不姓韩,她姓周,“韩素音”其实是“汉属英”的谐音。她在说:我永远是汉属,只是身在英国。虽然,她有一张完全西方的脸。

她的晚年很幸福。与丈夫定居瑞士洛桑时,没有电视、没有汽车、没有保姆,她每天做一小时家务,丈夫会做两小时。这段婚姻一直延续到2003年,死亡将他们分开。男人先走一步。

2012年11月,韩素音与世长辞,年已近百。将近十年之后,她与爱侣在天堂再见。

而天堂之所以是天堂,一定是因其有选择,那些今生来世不想再见的怨偶,那些相见不如怀念的旧爱……都不必再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