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爱情乌托邦

——要不是为了说谎的权利,谁要当作家?

我能说:E·M·福斯特(EdwardMorganForster)的《莫瑞斯》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吗?

同性恋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禁忌。因为我早知道爱有两种,一种是浮泛的心动、喜爱、两情相悦。这是容易的,人人都可以实现,满怀自信地当作“深爱”。另一种爱则严肃苦涩,是明知道阻碍重重也要和你在一起,是一万次骂自己贱也放不了手,是“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则太罕见难得。毕竟,一切都可能挡在爱情的道路上:地域、人种、年纪、已婚、健康、民族、宗教……性别也是这许多阻挠之一,并不比其他问题有更多权重。爱门不当户不对的异性,需要的勇气,恐怕不比爱高富帅的同性少。

所以我对天王星人——福斯特用这个惊艳的词来称呼同性恋者——殊少同情。他们向我抱怨“社会压力大”,我无动于衷地回答:“你的男人/女人离开你,和我们的男人/女人离开我们是一样的。大气压能令肥皂泡泡破裂,却不能撼动古希腊神殿。”有些爱,如露亦如电,如梦幻泡影,如3D电影:戴上眼镜就是真的,摘下眼镜就是假的。

因此我怎能相信《莫瑞斯》的真实?故事发生是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剑桥学生莫瑞斯与同窗好友克莱夫相恋三年。毕业后,克莱夫却因一次感冒而“痊愈”!(传说中的以毒攻毒吗?)他回归到男欢女爱的世界,娶了个平庸女子,两人体贴入微地相互爱慕,美好的习俗接纳了他们。

莫瑞斯怎么办?他哭喊道:“这算什么结局呀?”他向医生求助,得到的是四个字:“胡说八道。”他想过自杀,也幻想过催眠能治愈自己,若能绝情灭爱,则万事无忧。他满心都是怨恨,却照常上班,咬牙应对所有工作,让日子一成不变。甚至,他还与克莱夫保持着老同学的关系:近在咫尺,看他与人家卿卿我我,怀里唯有空气可抱。这不是一刀毙命,是许多刀,是千刀万剐。

他在雨夜,绝望地对窗外呼唤:“来吧。”年轻的猎场看守阿列克听见了他的呼唤,来了。

这是太不相称的一对。莫瑞斯是智识阶层,在证交所工作,练达圆满,有头有脸的乡绅;阿列克只是个粗人,屠夫之子,有一切下等社会的小奸小坏。这是明知没有未来的孽缘,阿列克马上要去阿根廷讨生活。那么,尽情享受吧,像《广岛之恋》里唱的:“二十四小时的爱情,是我一生难忘的美丽回忆,越过道德的边境,我们走过爱的禁区……”二十四小时后,各自西东。

但是莫瑞斯对阿列克说:“你为什么不留在英国?”这太蠢了,跟所有床笫之间的甜言蜜语一样,是异想天开。会毁掉两个人的大好未来,还有牢狱之灾的可能性——王尔德就是前车之鉴。

明知道蠢,阿列克还是留下来了,“为了我的缘故,他牺牲了自己的前途,他并没有得到我会为他放弃任何东西的保证……原来的我是确定是什么也不会放弃”。撒花,庆祝,王子与王子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你信吗?反正我不信。这通篇都是谎言。

先是克莱夫的“痊愈”,一次小恙,就此打通他的任督二脉,从此就对女孩子的柔荑、香肩、秀发动了情,对男色不感冒。

而站在陌生读者的角度:要么,克莱夫不是同性恋,只是欲望最旺盛的青春期,他却处在全男班的公校和剑桥(当时剑桥除了一所学院外,只招收男生),于是莫瑞斯被假凤虚凰了。一旦进入有声有色的大社会,原本借路而行的爱欲立刻找到正确的路线,也就是说,他从不曾爱过莫瑞斯。

或者,他是个双性恋,可男可女,男人是鱼香肉丝,女人是糖醋排骨,一样美味。既然如此,到适婚年纪,娶一位有嫁妆的淑女,以体面的人夫人父形象,雄心勃勃地参政,是理性选择。为什么还要与莫瑞斯保持关系,不过是“不要把所有鸡蛋放在一个筐里”的经济考虑。像买股票,“把大部分钱都投在四分利的证券上,用剩下的一百英镑来玩儿”,既玩了感情,也不扰乱神圣的家庭生活,有患得患失——充其量也就是那么一点儿。

当然还有一个可能性是:克莱夫确实是个Gay,过去是,现在是,以后还是。他不是戒了同性爱,他就是戒了莫瑞斯,也许他会迷恋永远的美少年,或者寻觅一个粗野的熊形攻,反正就是没莫瑞斯的份儿了——这是不是,最恶毒的一种推测?

然而痴心爱人全不接受,福斯特固执地借自己的笔说:“不,他爱过我,和他的不爱一样真诚。他离开我也非他本来意愿,这是天意。人定胜天是昏话,做不到的。”

更大的谎言当然是阿列克与莫瑞斯的美好未来:“他们必须打破阶级的畛域来生活,没有亲属,囊空如洗。他们必须劳动,至死相依为命。然后英国是属于他们的,结为终身伴侣,这乃是他们所获得的奖赏。”

且不说男男公然出双入对,在当时的英国会被绳以之法。“坐在法官席上的克莱夫会继续宣判坐在被告席上的阿列克有罪。莫瑞斯有可能免受指控。”

更大的问题可能是相处:肉体再契合,两个人在一起,除了上床,总要干点儿别的吧?他们的朋友圈、看的报纸、过往履历……全不一样。福斯特的朋友,另一位同性爱者,直言不讳指出:“这两个人的关系是被好奇心和肉欲支撑着的,只能维持六个星期。”

福斯特任性地反驳:“尽管坚贞不一定靠得住,无论如何是可以盼望的,值得孜孜以求。在这片完全没有希望的不毛之里,仍能开出花儿来。”

荒谬呀荒谬呀,莫瑞斯离开他整饬的乡绅之家,抛掉剑桥毕业生的冠冕,从忙碌的股票经纪行隐退,他还能干什么?看看他的手,那双打板球、骑摩托车、读希腊文的手,能去开船,在流水线上做粗工,或者当木匠吗?

福斯特不答,他索性把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他明白要是让阿列克也化为尘埃或雾霭,变成过眼云烟而去,明智得多。“然而给予自己塑造的人物,实际生活所不提供的快乐,这诱惑简直是不可抗拒。稍微安排一下,运气就好多了。”他不忍毁了他们的幸福,因为那就等于毁了自己的希望。

他甚至还起意写过一篇尾声:数年之后,有人在密林里遇见两个相亲相爱的伐木者,是男男版的杨过与小龙女。——为什么没写?因为几年后,一战就开始了,“今天已经没有可以藏身的森林或荒原了,也没有能够在里面蜷卧的洞穴”。隐士无处可遁,都会被抓去当炮灰。

明明是谎言,为什么我整颗心都在颤抖?因为这是福斯特自己的故事:那被克莱夫抛弃的,是他。在雨中哭嚎的,也是他。他固执地,在等待生命中的阿列克,要撒娇地说:“为我留下来。”他的决定一如上帝说:“要有光。”

“安排一个幸福的结局是绝对必要的。否则我根本不会费神去写。尽管是在虚构的世界里,我决意无论如何要使两个男人相爱,并在小说允许的范围内让他们的爱情永远延续下去。”

作家之于作品,正如上帝之于世界:若不能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谁愿意花费七天时间?要不是为了说谎的权利,谁要当作家?要直面残酷人生,写新闻报道去;要揭露阴暗人性,给《法制进行时》当编导去。写小说,就为了这一刹那,心满意足的喜悦。这是梦,但是永远不会碎。因为虚空世界里没有大气压。

人人都渴望过HappyEnding吧:单身太久,不知道还没有机会爱?那人几时会出现,还是永远不?要怎样,冲破千山万水?要如何,从意乱情迷回归到一粥一饭?终于逼近终点了,需要抛弃锦衣玉食,天上人间?我愿意。但他,舍不下旧窝棚破棉絮……完败是大部分剧目的结局。

生活是一出蹩脚透顶的戏,福斯特生命里的雨夜,是每个人生命中有过的布景。滔滔不绝的独白本意是自我安慰,却变成自我责斥:你衣食无忧事业成功,亲人、家人与朋友的爱还不够让你满足?你还想要什么?爱不过就是情欲之火,到哪里找不到一双体贴的手一副柔软的唇?灵肉合一连宝哥哥都没做到,你算老几?

没用,没用。不被爱的绝望始终不曾离开。有时,为了掩饰突如其来的心伤,会突然尖声大笑,声音高亢得刺耳。脑海里始终响着一次不存在的敲门声,是有人凑近耳边:“你喊我来着吧?”是阿列克缘梯而上,翻窗而进。

随便你叫它什么吧,谎言、童话、意淫,总之,《莫瑞斯》就是这样一个,爱情乌托邦。到后来,到福斯特自己也不信了。到晚年,他说过:“我早已不再等待来自某处的拯救者了。那都是骗人的。”

福斯特活到九十一岁高寿,在生前,没几个身边人知道他的同性恋身份。他著作不多,因为他早已厌倦书写异性恋,厌倦用这种方式,曲曲折折抒发情怀。

他终生未婚。五十一岁那年,遇到一生中最后一位伴侣,时年二十八岁的警察白金汉,相伴四十年之久。白先生当然要结婚,婚后,白太太也渐渐接受了福斯特——当他是上不了位的小三吗?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正室范儿?而白家子女也都把福斯特当爷爷看待。1970年,福斯特在白家去世,死在爱人——及其妻小——身边。

能与爱人终老,安稳流年,已经是不可多得的福气;谦逊地退后一步,在爱人的世界里守住一亩三分田,也许好过霸气的“我是你的一切”最后全盘落空。但,阿列克不应如此。他不是阿列克。

福斯特在《莫瑞斯》扉页上写道:“献给更幸福的一年。”到最后时分,如果问他:那一年来了吗?他会怎么答?

他从没打算将《莫瑞斯》公之于世,只给精挑细选出来的一些朋友看过。到了晚年,他母亲及绝大多数近亲均已去世,社会风气也已天翻地覆,他才犹犹豫豫,在最后一版的打印稿上写下:“可以出版——然而,值得吗?”

《莫瑞斯》在他死后终于出版。

她曾与魔鬼立约

——路西法的女儿

对于《走出非洲》,也许你心目中涌现出的形象是梅丽尔·斯特里普。这部依据凯伦·布里克森同名自传体小说改编的电影拍摄于1985年,大受好评,获奥斯卡金奖十一项提名七项大奖,里面壮丽的东非风光、荡气回肠的爱情,令落过泪的观众,回头去翻阅小说。

必须承认,文字的影响力远弱过画面。看电影的多,读小说的少,对作者凯伦·布里克森,大部分人,所知不多。而如果我告诉你,关于她,一直有一个源远流长的传说,那就是:她曾与魔鬼立约。她向魔鬼索取了一件昂贵的事物,相应地,魔鬼拿走了她的父亲、她年少时的闺中好友、她的姐姐、她的婚姻、她的情人、她的孩子、她的农场、她的健康……她曾自称:我是路西法的女儿。

到底是什么,值得用这样的高价来换?

也许,你也想知道。

凯伦·布里克森出生于1885年。她祖父迪内森男爵,是著名的冒险家,1830年参加过法国对北非的征服。有后人开玩笑道:凯伦可以这样说:“我在非洲有过一个祖父。”父亲威廉迪·迪内森1945年出生,是八兄弟姐妹中的第七人,没有继承到贵族头衔,却承继了冒险的精神。曾作为法国军官参加普法战争,也在威斯康星州进行毛皮交易——在当地留下了与奇普瓦印第安女子的后裔。后从政,以官员身份参加俄土战争。1879年,他在哥本哈根北面约25公里处的一个渔村,买下了隆斯特德仑庄园,后来凯伦便在那里出生、去世,目前那里是布里克森纪念馆的一部分。他以本名及笔名出版了几本书,至今仍被认为是风格之作。

凯伦的母亲英博格·魏斯特霍勒茨出身于丹麦富裕的中产阶级。他们的婚姻不够恩爱,但也没到水火不容的程度。威廉迪后来患梅毒,长期住在一家疗养院里,在凯伦十岁那年,悬梁自缢而死。究其原因,应该是政治挫折、梅毒永远不会痊愈导致的身心残疾及长期抑郁。

那之后的凯伦,和母亲的家族住在一起,过着无忧无虑的富家女生活,随家人去挪威度假,学滑雪,在巴黎学绘画。她很早就暴露出文学与艺术上的天赋,发表有作品,也曾在法国开过画展,但都没反响。估计在大部分人眼中,这就相当于大观园中小姐们的写写画画,只是玩儿,不值得认真对待。

她深爱母亲这边的家人,但对于父亲那边的贵族亲戚,很是仰慕。毕竟当时还没有电影明星,天天在报章上抛头露面的贵族,一举一动都万人追捧,就是那时代的明星。不必责备她这小小的虚荣心,据记录,光在1900年,就有500位富裕的美国女性嫁给欧洲贵族。很显然,这也会是凯伦的选择。毕竟,富有中产阶级的女儿嫁给贵族,是一种流行,也是一桩体面的、双方获益的婚姻。

1909年,24岁的凯伦爱上小她两岁的远房表弟汉斯·冯·布里克森男爵,但对方反应冷淡。4年后,她嫁给了汉斯的孪生弟弟布洛尔·冯·布里克森男爵,成为男爵夫人。

她是为了男爵夫人的头衔结婚的吗?诚实地说:是。甚至她在新婚期间即被丈夫传染上梅毒,她还在给弟弟托马斯的信中写道:“说句够粗鲁的话,只付出这么点儿代价就得到头衔,很值哦。”——“这么点儿”?她还不知道,这将意味着她一生的健康与幸福。

婚后不久,在一位夫妇俩共同亲戚(布洛尔的舅舅,凯伦的表叔)的建议下,由凯伦娘家出资,他们在肯尼亚买了一座农场,开始了咖啡种植园主的生涯。1913年,凯伦踏上了非洲大地,直到1931年,一败涂地,黯淡离开。

18年间,第一个问题是健康:她长期被梅毒困扰,多次赴欧洲治疗,但一直未愈。青霉素尚未发明,当时主要使用的含汞和砷的药物,给她带来终生的重金属慢性中毒和上瘾。这期间,她还先后感染过疟疾、西班牙流感等。

第二个问题是婚姻。布洛尔艳遇无数,又挥金如土,把凯伦娘家提供的、本该用在农场上的资金挥霍一空。他也许不算个坏人。在那个时代,他的轻浮好色、酗酒贪杯,都是可以原谅的“男人的错”,但他终于在1919年提出离婚,凯伦不同意,且努力想挽回婚姻,甚至想与布洛尔生个孩子。但终于在1921年正式分居,1925年离婚生效。这段婚姻破裂中,凯伦算是无辜方,据她弟弟托马斯说,凯伦对性的态度“极端保守”,没有资料能证明她在正式分居前有过外遇。

第三个问题是孩子。凯伦一直没有孩子。她发表《走出非洲》时用的笔名是“以萨克·迪内森”,有评论家认为“以萨克”是出于《圣经》里的以扫。上帝怜恤亚伯拉罕与妻子撒拉无子,准让撒拉生育,当时撒拉已经90岁,觉得不可能,说“我和我主都老了”,大笑,后得子,取名“以扫”,便为“大笑”意。

此观点不知出自何处,凯伦自己从来没这么说过。但多少不是空穴来风,侧面证实了她求子之心的强烈。在她与家人的信件里发现,她曾两次怀孕,一次为1923年,另一次为1926年。报过喜讯之后,就是一封神伤的信:“我不知道如果真有了孩子会如此,也永远不会知道了……”发生了什么?是自愿流产还是被迫堕胎?幸好传记作家倾向于前者。

第四个问题是感情生活。1918年,凯伦与丹尼斯·芬奇·哈顿在穆海迦俱乐部认识,丹尼斯成为他们夫妇共同的朋友。直到1925年,凯伦正式离婚后,丹尼斯住进她家。即书中提到的“丹尼斯·芬奇·哈顿在非洲除了我的农场之外,没有别的住址。每两次远征狩猎期间,他总住在我家,他的书和唱片都存在这里”。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这个时代的同居?难说。

凯伦一直用“友谊”形容这段交往。《夜航西飞》的女作者柏瑞尔·马卡姆是丹尼斯的朋友,始终认为他与凯伦之间没有性关系,因为丹尼斯是同性恋。但凯伦的孩子确实是丹尼斯的,她与丹尼斯商量过。而丹尼斯的答复是:“或者,你可以把‘丹尼尔’删掉。”丹尼尔是这个可能出生的孩子的名字吗?删掉是指堕胎吗?传记作家争论不休,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丹尼斯从来没打算跟她结婚。

不过有一件事,丹尼斯做得很仗义。那是1928年,威尔士亲王访肯,布洛尔·布里克森男爵和丹尼斯一道负责接待。布洛尔已经再婚,殖民地上出现了新的男爵夫人,可想而知凯伦的微妙地位。显然是为了帮她撑门面,丹尼斯想办法安排了威尔士亲王对农场的访问。这次到访对凯伦很重要,她在书中几次提到。

这是爱情吗?凯伦的死忠粉强烈反对电影《走出非洲》里面的描写,坚持认为凯伦不曾“迷恋”丹尼斯,而是:“她爱丹尼斯,但她也爱非洲大陆,原住民和野生动物。”爱到底有几个名字?爱与爱,是否完全一样?

第五个问题,其实是这一切问题的核心:经济问题。18年来,农场一直亏损,原因有布洛尔早期的挥霍,蝗灾,旱灾,1923年的咖啡加工厂火灾,一战带来的经济衰退,国际汇率大幅变更,咖啡价格下降,农场上不断变换经济作物。但根本原因:凯伦不懂农业。

她在书中几度抱怨说:农场地势太高,不适于咖啡。没错,科学家们后来证实了她的农场确实不适于咖啡,因为地势太低了——这是个笑话吗?当然,如果不是发生在你我或者我们爱的人身上。

能怪她吗?不。她是被当作女结婚员培养长大的,从来没想过要当女农业科学家。

至于其他的问题,比如说在英国殖民地上,作为外国人,又被误会是亲德派,受到的冷落排挤;长期的无依无靠,身与心的极端孤独;还有1917年,她表妹兼最好的女友自杀身亡;1921年,她唯一的姐姐因病去世。

弟弟托马斯来农场考察过之后,认为已经无回旋余地。1931年,她的家人强烈要求她卖掉农场。她屈服了,农场已经出手,她还在处理未尽事宜时,丹尼斯因飞机坠毁身亡。

一切都结束了。

返回丹麦后,新的考验还在等待她。

在非洲期间,为了不让自己沉浸于自怜,她一直没停止过写作。她已经47岁,还是文坛新人,出版商认为书写得不错,但不想出“欧洲作家的处女作”。更有出版商根本一眼都不看:这早已是少年才俊的天下。

1937年,她52岁,《走出非洲》出版,她渐渐声名鹊起。随即,二战爆发,丹麦被德国占领,成为二等公民的种种屈辱和不便,令她内心十分痛苦。战争也令出版业几乎停滞,读者购买力极度下降,以前的版税拿不到,新书难以出版。1942年写的书,费尽千辛万苦、九牛二虎之力,才投寄到伦敦和纽约,连合同和校样都看不到,书到底出版了没有,有没有读者买?不知道。直到1945年战争结束。

和平了,多年笔耕不辍终于开花结果,她知名于天下,连玛丽莲·梦露都是她的粉丝,但,她的身体撑不住了,梅毒的后遗症之一就是严重的神经痛,她寝食难安,体重跌到35公斤上下。1949年,她因胃溃疡做了大手术,到1955年,她已经严重进食困难。

1957年,她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但无缘折桂。当年获奖者是以《鼠疫》著称的卡缪。

1962年,她在长期的病痛折磨里去世,具体死因为严重营养不良,终年77岁,而那时她已经卧床多年,形同瘫痪。如果你要问她离开非洲后做了什么?就是一个标准的作家生活:写写写写写写写,偶尔出去走走。没有再婚,也没有恋爱。

而她身后留下什么?《走出非洲》《七篇哥特式的故事》《冬天的故事》《芭比特的盛宴》等等。

好了,现在你知道她向魔鬼要了什么吗?

也许她什么也没要。所谓与魔鬼立约,是西方一个源远流长的传说。帕格尼尼、莫扎特这类才华横溢的艺术家,都有过类似传闻。也许这一切,都不是凯伦自愿的选择,而正如她在书中所说:“骄傲是对上帝创造我们时所怀期许的信仰。骄傲者能意识到这期许,接受使命且心领神会。对他而言,成功便是将上帝期许贯彻始终,并对自己的命运深为庆幸。”

在1955年丹麦发行的50克朗钞票上,印着她的头像。而她也是除皇室成员之外,唯一一个两次出现在邮票上的人物,这两次分别是1949与1966.

而关于国人最熟悉的她的作品——《走出非洲》,这是一部很特别的书。一方面,作者信笔拈来,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另一方面,到了最后,你才恍然发现这里面暗含的结构,像《一千零一夜》般环环相扣。

同样特别的,还有作者的无所不说和绝对的沉默。她明明是唯一的女主角,但是关于婚姻状态、对孩子的渴求、身体的病患,都只在最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透露一两句。内敛羞怯到难以想象的程度。另一个角度,就是对所有非洲的细节——雨季的咖啡花、园子里飞来的犀鸟、原住民小孩们的名字,一一道来,个个诚实无欺。

对她来说,何者为重,何者为轻?她不说,她让读者自己去寻找答案。

她的写作风格,影响过许多作家,诸如约翰·厄普代克、阿娜依斯·宁、卡森·麦卡勒斯、彼得·赫格(以《情系冰雪》知名的丹麦作家),其中最著名的,是J.D.塞林格,在《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面,多次提及《走出非洲》。

与她同时代的海明威,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曾表示:“这话我只对我的同胞讲:作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不得不说,真遗憾马克吐温和亨利·詹姆斯没得过奖。更伟大的作家总是不会得诺奖。而如果奖项给了美丽的作家以萨克·迪内森(凯伦·布莱克森的笔名),今天我会很高兴,很高兴很高兴。”美国作家杜鲁门·卡波特称赞《走出非洲》是二十世纪最唯美的一部作品。

到底他们说的对不对,你会有自己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