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蕾记得我爱你

--陌尘

草莓味棒棒糖

弟弟小我四岁,小时候身体弱,上学晚,所以我们俩没有一起上学的经历。他上小学,我上中学。中学我开始住校,一周回家一次。每周五他都会早早地等在我回家必经的路口,还不停地问妈妈:“我姐怎么还不回来呢?”

上大学之后,我一个月回家一次,慢慢存了一点私房钱,能给正上高中的他买他心仪的球鞋。

有一次周五我先到家,他推开大门看见我,就放下手里的书包,摸摸索索地掏出两根草莓味的阿尔卑斯棒棒糖。(虽然是男孩子,他却一直喜欢吃零食,书包里常常能翻出瓜子、辣条之类的小零食。)我看到他手里的棒棒糖,下意识地就拔高了声音:“你这么大了,还吃零食?你的生活费都被你这样零花了!”

正在整理书包的他突然僵住,抬头看了看我说:“妈说你这周要回来,我才给你买的……”

突然失语。才想起来,他不吃甜食。

德芙巧克力

大三下学期,我一直在考研和毕业后先工作这两种考虑之间徘徊。心里的念头此起彼伏,这一刻刚下定决心,要与学业死磕到底,下一刻一个忽起的念头就能把之前的所有推翻。没课的日子,我在自习室一待就是一整天,看周围人拿着厚厚的考研英语书狂背,心里没有着落。《中国电影史》《世界电影史》在桌子上堆得很高,好久没翻,手指贴上去,有细细的灰尘沾在上面。放弃,轻而易举;坚持,却举步维艰。

夏天来的时候,很伤感,徘徊间我蹉跎掉了一整个春天。

那天在座位上发现两盒德芙巧克力,心神恍惚地以为是同位女生遗忘的,就把巧克力推到旁边的位置上。之后连着几天,每次走进自习室,它们都端端正正地摆在我的桌子上。于是,我开始有点明白,感觉教室的某个角落里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我。那一道视线,突然让我的生活明朗化了,对自己有了信心,面对未来时也有了勇气。

后来是怎么知道了视线的主人呢?忘了,只记得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我打开了包装盒,待在高温的环境里太久,它居然融化了。我第一次尝到液体巧克力的味道,很美味!

毛毛虫面包

大学门口有一家卖面包的小店,店名是“面包小屋”。简单的门面,面包的种类也很单一,但能满足我们几个初级吃货的需求,经常买的是被我们称为“毛毛虫”的长条面包。

面包店下午六点打五折,于是六点之后,面包店里像被施了魔法一般排起了长队。排在队尾的时候不多,因为宿舍里的八个人总是两两组合而去,为了买三块五一个的“毛毛虫”,我们还偷偷地逃过课。

举着面包,踢踢踏踏地走在有凉风的黄昏里,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候。时间流过去是察觉不到的,因为谈笑嬉闹的分贝已经压过了外界所有的声音。我们说着对未来的期许、对学业的苦恼,有时候还会荒腔走板地唱两句:“越单纯越幸福,心像开满花的树,努力地深爱过就不苦……”一起哭过、笑过,也在夜幕下对着空旷的教学楼喊过暗恋着的那个人的名字,回声折回来,打在每个人的心上。

工作之后,高兴或不高兴时,还是喜欢吃一个“毛毛虫”。总觉得,甜食于我是最好的治愈药。每次走进面包店,我都会深深地吸一口气,视线像是一台扫描仪,自动搜寻目标所在地。只是,“毛毛虫”再也吃不出大学时的味道了。

就像萧红在后来的文章中多次提到“列巴圈”一样,面包小屋的“毛毛虫”也被我提过很多次。真正让我回味的不是那一点奶油的甜香,而是当年在一起的日子。没有想过要回去,只是时常会想起。也很想知道,后来的漂亮姑娘们,到底有没有和喊出来的名字在一起。

那些留在回忆里的味道以最独特的姿势,柔软了时光,定格了记忆。它们给过我力量,也给过我美好,让我用来软化岁月中的沙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