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欢喜随意而至

--加肥猫

“小确幸”和60件圆领T恤

买到一件中意的圆领T恤,对我来说,算一种“小确幸”。虽然我的要求并不苛刻,但能够完全满足,也要经过一番辛苦搜求:第一,须是蓝、黑、白、灰、棕这五种颜色;第二,百分之百的棉质,不要掺杂什么莱卡与丝绸等劳什子,更不要提什么纳米技术;第三,板型合宜,领口、袖口、腰身等部位不可以松松垮垮,也不要裹得紧紧的——当下的流行设计,还真不容易找到这样走中庸路线的,要么是修身设计,要么是宽袍大袖的街头范儿,穿上之后几欲乘风而去;第四,平平凡凡的圆领即可,什么翻领、V领、亨利领统统不必;第五,无须什么图案文字,最好连品牌Logo也欠奉。

也不是对所有的图案都排斥的。譬如,有一款荷兰牛仔品牌BlueBlood的T恤图案就深得我心:一只红彤彤的张牙舞爪的大龙虾,位于心脏的位置。这表示我嘴吃猪头肉,心怀大龙虾,所谓的“志存高远”。BlueBlood的品牌创始者是牛仔狂人,收藏有一万多条古董牛仔裤,都可以建造一座牛仔城堡了。想必他待在牛仔城堡里摩挲欣赏之时,心头涌上的那股子丰饶感觉堪称“大确幸”吧。

一万多条牛仔裤,肯定没办法都穿一下,而我的60件圆领T恤,全部浸染了自己的汗水,尽管有的总共穿不了几日。如今,小小的衣橱里边已经满满当当的,但遇到合意的,还是忍不住买下来,收藏的数量仍在膨胀之中。或许,我在寻觅“好看得摧枯拉朽”的那一件,但始终未曾寻获。当然,是否好看,圆领T恤自己只有30%的决定权,其他的70%取决于它的主人。类似阿诺德·施瓦辛格的肌肉男,穿来不会好看,休·格兰特那样的也不怎么对味儿。可以穿得好看的,是布拉德·皮特那样健硕又颀长的身型,始终带着不羁的男孩子气。总之,圆领T恤是这么一种行头,无论是躺着还是流浪,上山还是爬树,诸般皆宜。穿着它,大可不必在乎什么形象,可以尽情去做一些无聊但是有趣的事情。

此类事情,倘若穿着西装三件套就不怎么做得来。其他款型的衣饰都不免给它的主人添加了某种身份与意义,唯独这种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圆领T恤,如同人类的第二张皮肤。

大约就是这样了,我喜欢圆领T恤,是恋恋着不想对青春放手吧。等到若干年后某一日,长出了软绵绵的球状大肚腩,再也无法穿上这些圆领T恤,那就是我对岁月表示臣服之时。趁日光晴好的时候,我会把所有的圆领T恤在院子里晾出来,躺在圈椅上,看它们在微风里轻轻舞动,回忆一下年轻时的荣光。

阳光小姐,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九月一个晴朗的中午,因为阑尾炎发作,我去社区诊所挂完了两个吊瓶,准备回家休息。腹部的右下角仍然在丝丝作痛,在我的想象中,那里正进行着一场剧烈的战争,病菌们如同电影《魔戒》中的半兽人军团,已然把城门攻破,在我派去的左氧氟沙星军团未曾到达之前,它们正在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回家需要经过一个一千多平方米的大广场。旁边,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狗咚咚咚地跑了过去,我不胜欣羡地看着他们雀跃的步伐,心里充满了酸溜溜的妒意。

因为不得不放慢了脚步,我注意到今日薄云微阴的天空,正是我最中意的那种“短裤、拖鞋、长袖T恤、架在头顶上的墨镜”的好天气。广场的长椅上,尽坐着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他们眯缝着眼睛,安详地浏览着这个烂熟的世界。在阳光的沐浴之下,他们的眼神充满了温暖的恋恋之意。当然,这是我一厢情愿的浪漫想法,没准儿那边长椅上背对背坐的老头儿和老太太正在生着小闷气呢!

经过一个空空的长椅时,我忍不住坐下,伸展了几个姿势,都觉得不够舒适,干脆枕着背包躺了下来,将手合在胸前,长长地吐一口气,再闭上眼睛养神。眼前一片生生不息的红色,无所不在的热力浸润着身体。正在我腹部右下角鏖战的左氧氟沙星军团仿佛得了强援,一下子精神大振,奋起追杀,将病菌特种部队冲击得抵挡不住,纷纷做鸟兽散,丝丝隐痛如退潮一般消隐了。

我忽然懂得了为什么老人们喜欢晒太阳。阳光小姐,乃是我们人生最后的一份恋爱。告别了她,就意味着遁入永恒的黑暗。在病痛来临之时,自己仿佛一下子接近了衰朽残年,陡然生出来日无多的惶恐感觉。在身体完好的时候,以为手中依然握有无尽岁月,要么避日如仇,宁可不见天日,要么指望它把自己晒成好看的古铜色或者小麦色,心中毫无恋慕之情。唯有身体和欲望都老去之后,才晓得这默默无语的阳光是何等体贴,何等温柔,何等珍贵。

若干年之后,我静静地坐在广场的长椅上,阳光如同轻暖的帽子,罩在我那灰白稀疏的头顶上,而我会眯缝着眼睛,用缺牙漏风的嘴,轻轻地哼唱着: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当天空乌云密布时是你使我快乐。亲爱的,你从未明了,我是多么地爱你……

“西红柿炒鸡蛋党”

小学三年级,我第一次拿起了炒勺,在妈妈的指导之下,制作了人生的第一道菜——西红柿炒鸡蛋。我闭上眼睛享受鼻子底下升腾起的香气。尝了一下,味道也不差,颜色红红黄黄的,很好看,堪称色香味俱全。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乘胜追击,致力于在餐桌上开辟新的疆土,而是心满意足地止步于此。

西红柿炒鸡蛋是我唯一擅长的菜肴,它堪称懒人与笨人的救星。在漫长的独居岁月中,我给自己至少做过100次,都是一个人默默吃完。它抚慰的可不仅仅是空虚的胃,还有漂泊的心。豆瓣网上有个小组叫“西红柿炒鸡蛋党”,人气很旺,没料到世上还有这么多的同好。有人总结了这道菜的“精神”:简单——是人就能做;完整——有荤有素,营养完整,一个菜就能够满足一顿饭;方便——原料准备工作毫不费事,只比炒鸡蛋多一步洗西红柿;节约——整个菜没有任何不可以吃或不便吃的东西,没有水煮鱼最后那锅凄凉的油汤,也没有状元猪手吃完猪手后留下的一堆狼藉的配菜。西红柿炒鸡蛋都吃完了,余下的汤汁还能让小屁孩去舔一圈盘子。

大多数“西红柿炒鸡蛋党”党徒的特征是“我只会做这一道菜”,在虚荣心的指使之下,务必要把这道菜说得非同凡响,甚至唯我独尊。西红柿炒鸡蛋虽然简单,但绝不乏味,其中蕴藏着众多变化。根据程序不同,可以分为“先蛋派”与“后蛋派”;根据作料不同,可以分为“有糖派”与“无糖派”;根据口味不同,可以分为“干锅派”与“喝汤派”。像我,则隶属于“后蛋无糖喝汤派”。虽然大家观点不同,却能尊重对方的口味,和谐共处,无人以名门正宗自居。这是“西红柿炒鸡蛋党”的可爱之处。

至于我为何选择“后蛋无糖喝汤派”,无他,只因这是我妈的一贯做法。吃了那么些年,对这种口味的忠诚业已沦肌浃髓,压根儿不作他想。对我来说,西红柿炒鸡蛋最可贵的“精神”是里边有妈妈的味道。

在远离了妈妈的爱之后,不免会怀念她的厨艺,但其他的菜肴无论如何煞费苦心去做,都做不出那种黯然销魂的味道。唯有西红柿炒鸡蛋,却是同妈妈昔日做的不差分毫,连同乡愁嚼碎吞进肚子里,心头又会生出一些温柔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