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珠
我从小就是一个很孤独的孩子。记得我大约十二岁那年,剪着短发,穿一件妈妈亲自设计的只有半边领子的白衬衣,下面配一条姨妈寄来的她按照流行式样为我缝制的浅紫色背带裙裤,再戴上大大的草编太阳帽,脚踩一双米色厚底凉鞋。刚上初中的我,无疑是我们那个简陋的乡村中学里最时尚的女学生,再加上成绩也是别人高不可攀的好,静静地走在校园熙攘的人群中,我总是最孤单的那一个。
我喜欢阅读,我常去读书的地方,是屋后小河的石桥下,尤其是夏天,我一下午一下午地耗在那里。赤着脚浸泡在清凉的河水里,水草的清香从脚底升起,蔓延全身,让我的头脑格外清醒。手里拿着一本书,即便只是随手翻上几页,书上的图文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里。
对于我来说,一个人静静地看书便是最好的学习方式。我很喜欢去阅览室,看自己带去的书。常常是在离我座位很远的角落,他们有的和我一样静静地写字,有的则用书蒙着脸,悠闲地在窗边晒太阳。一切都是那么宁静,静得只有时光在悄然流去。然而后来的无知证明,或许我根本就没有在那里认真读进去什么书,而只是习惯了一个人守着属于自己的孤独。
有一段时间,我以为自己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睁开眼睛,看不到任何人,仿佛全世界只剩下自己,还有无限的焦虑。我想象着,过马路时,我的身体像一片轻飘飘的落叶一样,被疾驰而来的汽车撞飞;想象着,过大桥时,石桥会突然断裂,我像一只白蝴蝶一样坠入水中。我梦见自己坠入无底的黑洞,梦见自己被厚厚的黑土掩埋。我整天听着汪峰的歌,知道爱情像一颗子弹,已经完全穿透我的心脏;知道我的生命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疯狂,一面沉默。孤独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拯救自己。
我开始一个人爬山,和树说话,听风吹过的声音——那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回应。我去看池塘里的鱼,它们摇头摆尾的,让我感到生命的鲜活。我还会半夜起来看星星,我以为那是很多双遥远的眼睛。慢慢地,我喜欢上了逛街、看电影、听广播,我开始明白,看看拥挤的人群、听听人们说话的声音,也是一件很充实的事情。我开始喜欢聚会,喜欢咖啡馆,喜欢公园,喜欢街道,喜欢热闹甚至喧闹,尽管我依然是那背景里最安静的一个影子。
我想,假如有一天,我从事写作,我也会像杜拉斯一样,去一个安静的小咖啡馆。我会坐在窗边,一抬头就能看见街道,看着人来人往。空闲的时间,我也会像王安忆书中描写的那样,和一大群人围坐在暖烘烘的炉火旁,喝茶、吃火锅,烟雾缭绕,热气腾腾,如此温暖。
孤独是年少时的一场轻感冒,我自有治愈这场感冒的绝妙处方,而当我走过这段踽踽独行的年少岁月,才顿悟,我的那些异想、那种种沉浸其中的小格调、那温馨的作家梦、那些时光深处的小忧伤,都打磨成了我经年之后难以忘却的旧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