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时,我曾发誓要成为一名作家。
当时我真的发了誓,而且我需要为这个誓言创造出属于我自己的仪式,因为没有人会为一个渴望成为作家的年轻人设置正式的仪式。我利用想象力和热情创造出了自己的仪式:一天晚上,我回到自己的卧室,把灯全都关上,接着点燃了一支蜡烛,满怀对上帝的虔诚,跪倒在地,发誓此生将忠于写作事业。
奇怪的是,我的誓言的内容非常具体,我至今仍然觉得当时的誓言特别现实:我没有承诺要做一个成功的作家,因为我认为成功并不在我个人的掌控之中;我没有承诺要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因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能力;我更没有在“成为作家”这件事上给自己做任何时间上的限制,诸如“假如我到了30岁还没能出版一部作品,那么我就会放弃这个梦想,另选一条职业道路”。实际上,我没有对自己的人生强加任何条件或限制,我实现目标的最后期限是:永远。
我对宇宙发誓,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永远写下去。我承诺自己会试着勇敢并感恩地面对一切,而且尽可能地不去抱怨生活。我还承诺决不会只通过写作来养活自己,也就是说,我会通过一切必要的手段来支撑自己的日常生活和自己的写作事业。我不会企图通过热衷的事业获得来自外界的回报,我只想要穷尽一生拉近与写作之间的距离,也就是说,我要不断地向好奇心和满足感的源泉靠近。因此,为了生存,一切必需的准备我都愿意去做。
说来奇怪,多年来,我真的守住了这些誓言,至今仍然如此。我曾打破了自己的许多誓言(包括结婚誓言),但关于写作的誓言,我始终坚守着。
在混乱的20多岁,我在你能想象的每个方面都相当不负责任,甚至到了令人赧颜的地步,但即便在那个阶段,我也仍然遵守着关于写作的誓言。幼稚、粗心、鲁莽的我,仍然像个虔诚的朝圣者一样笔耕不辍地履行着我的誓言。
20多岁时,我每天都会写作。有段时间,我交了一位音乐家男友,他每天都要练习乐器。他弹奏音阶,我则会撰写小段的虚构短篇小说。二者的理念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坚持练习技艺,做到技不离手。在感觉不顺的日子里,如果我毫无灵感,那么我便会把厨房的计时器设定到30分钟,然后逼自己坐下来写点儿东西,随便什么内容都可以。我读过约翰·厄普代克的一篇采访,他说,我们今生所读到的一些最棒的小说,都是作者一天天累积出来的。对我来说,无论我手边有什么杂事,也无论我对自己的作品多么没有信心,我总能在一天当中挤出30分钟的时间来写作。
从整体上来说,我当年写的那些作品真的很糟糕,我对自己在写些什么完全没有头绪,感觉就像是戴着微波炉手套雕琢贝壳装饰品一样,每一步都举步维艰。我一没能力,二缺资历,写一篇短篇小说有时会花去我一整年的时间。在绝大部分的时间里,我只是在模仿我最喜欢的作家罢了。我经历过模仿海明威的阶段(谁没有过呢?),还经历过一段潜心模仿安妮·普劳克斯的时期,以及一段让人尴尬的科马克·麦卡锡时期。但是,这毕竟是一个新人起步时必须做的事——在能够推陈出新之前,人人都逃不过模仿。
有一段时间,我试着用美国南部哥特式小说家的笔触写作,我觉得这种腔调要比我自带的新英格兰式的多愁善感更有魅力。当然,我的“南方作家风格”也不能让人信服,因为我从没在美国南部生活过。(一位出生在美国南方的朋友曾在读完我的一篇小说后怒不可遏地说:“你让故事里的老人坐在门廊上吃花生,但你肯定从没坐在门廊上吃过一次花生!姑娘,你还真敢写啊!”唉,好吧,这毕竟是个尝试嘛。)
在写作之路上,我每一步都走得不轻松,没关系,我从没有妄想写作是轻松简单的,我对写作的唯一要求就是有趣,而写作对我来说也是如此——甚至在我写不出好作品的时候,写作也仍然能引起我的兴趣。现在,写作仍让我痴迷。从没有哪件事能让我如此投入。这种强烈的乐趣成为我继续写作的动力,即便没有获得实质性的成就也仍是如此。
渐渐地,我在写作上有了进步。
只要坚持练习,就能在你从事的领域内获得进步,这是生活中一条简单又慷慨的定律。比如说:如果我在20多岁时每天都练习打篮球、制作生面团或是学习汽车维修,那么现在的我估计已经成为投球、制作面点或是修车的行家里手了。
而我选择了研习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