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我所认识的小说家中,最有前途且最有趣的是一名叫凯蒂·阿诺德–拉特利夫的女孩。她年轻,机智,文笔犹如梦幻。但她却告诉我,她的教授对她说的一席话,让她在这几年里都不敢接触写作:“如果你在写作时没有情感的挣扎,那么你永远也写不出有价值的东西来。”
说实话,从一定程度而言,我理解凯蒂的教授想要传达的意思。他的言下之意是说“不要害怕探索创意的极限”,或是“永远不要逃避在写作时偶尔出现的不适感”。这些观点对我来说都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但是,如果说一个人没有受到感情的折磨,就绝不能创作出有价值的作品,这种观点不仅不符合实际,甚至还有些病态。
但是,凯蒂接受了这个观点。
出于对教授的尊重和信任,凯蒂将这些话牢记于心,渐渐接受了“在创意的过程中若不能激起内心的痛苦,就说明自己做得不对”的理念。
没有痛苦,就没有收获,不是吗?
但是,凯蒂有一个跃跃欲试的小说构想,她想写一个精彩绝伦且荒诞离奇的小说,她认为,写作应该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实际上,写作的趣味性竟让她心生愧疚,因为如果某个题材写起来很有乐趣,那么它必然是没有任何艺术价值的,不是吗?
为此,凯蒂把这本小说的写作工作搁置了好几年,她觉得这种可以预期的快乐是不靠谱的。当然最终,她还是打破了思想障碍,写完了小说。没错,这本书的写作过程并非一帆风顺,但她感到很享受。另外,这部小说的确很精彩。
尽管如此,凯蒂之前那几年让自己的创意与灵感白白流逝,只是因为她认为写小说不能让她感到痛苦,这也太可惜了!
苍天有眼,任何人都有权享受他们选择的天职。
可惜的是,凯蒂的故事并不是个例。
很多有创意的人所受的教育都告诉他们,“快乐不可信,唯有挣扎才是值得信赖的东西”。很多艺术家至今仍然相信,愤怒才是唯一真实的情感体验。这种消极的理念在我们身边随处可见,因为宗教、传统文化以及从浪漫主义文化传承的深沉情感,让西方社会的人们对痛苦的好处笃信不疑。
然而,将痛苦视为唯一可信的东西则是危险的。痛苦有“让艺术家丧命”的坏名声,但即便艺术家保全了性命,对痛苦上瘾有时也会导致他们罹患严重的精神疾病,甚至彻底停止工作。(我最喜欢的一枚冰箱贴上写着:“该受的折磨我已经受了,而我的作品何时才能有起色呢?”)
或许,你所受的教育也会让你皈依黑暗的力量。
或许,向你展示黑暗之力的,正是那些你所热爱和敬仰的创意者。我就是个例证。在上中学的时候,我所尊敬的一位英文老师告诉我:“利兹,你是个有才华的作者,但是,你恐怕一辈子也成不了气候,因为你没有在生活中经历足够的苦难。”
这话可真荒唐!
首先,一个中年男子对十几岁少女的痛苦了解多少呢?我当天在吃午餐时所经历的痛苦,估计就已经超过他一生痛苦的总和了。而真正的问题在于,创作何时变成一场比拼痛苦的竞赛的呢?
那是一位我所爱戴的老师。试想一下,如果我把他的话铭记在心,并且为了证明艺术的真实性,像拜伦那样踏上追寻苦难的探索之旅,那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幸运的是,我并没有这样做。直觉驱使我选择了与此全然相反的方向,让我奔向了光明与乐趣,并且与创意建立了一种彼此更加信赖的关系。我是幸运的,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人踏上了“黑暗”的征程,有些人甚至是有意为之。“我在音乐领域的所有偶像都是瘾君子,我只是想走他们的路罢了。”我的好友蕾雅·伊莱亚斯这样说道。这位才华横溢的歌曲创作者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想戒除毒瘾,在此期间,她流落于监狱、街头以及精神病院,从而彻底切断了音乐的创作。
蕾雅并不是唯一一个将自我毁灭与对创意的衷心奉献混为一谈的艺术家。正如爵士萨克斯乐手杰基·麦克莱恩所说,在20世纪50年代的格林尼治村,他亲眼看到几十个立志成为音乐家的青年为了模仿他们的偶像查理·帕克开始吸食海洛因。麦克莱恩表示,虽然帕克本人恳求大家不要模仿他身上这种可悲的做法,但他还是亲眼看到许多怀抱爵士乐手梦想的年轻人假扮自己是海洛因瘾君子,他们“眼睛半睁半闭,摆出低头佝偻的姿势”。抑或,相比全心全意地投入艺术创作之中,吸食海洛因或在脑海中幻想自己吸食海洛因说不定是一条相对好走的路。
成瘾并不是成为艺术家的必要条件,雷蒙德·卡弗对此感同身受。他本人是一名酗酒者。在戒酒之前,他从未在写作上达到过自己的理想境界,即便是以酗酒作为主题写作的时候他仍找不到感觉。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任何一名酗酒的艺术家在戒酒之后仍是一名艺术家,他们不是因为酗酒才成为艺术家。”
我同意这种看法。我认为,就像人行道缝隙中也能长出杂草一样,我们的创意虽然是从病态心理的缝隙中钻出来的,但它却并非源于病态心理本身。但是,很多人的理念却与此相反,为此,我们经常遇到有意抓着自己的痛苦、嗜好、恐惧以及心中的“恶魔”不放的艺术家。他们担心,一旦放下满满的怨恨,他们的个性也就不复存在了。想想里尔克那句名言吧:“如果我的恶魔离开了我,那么我会担心我的天使也离我而去。”
这句话出自里尔克这位伟大的诗人,也是经过了认真思考的产物,但是,这句话包含的思想情感却被严重地扭曲了。而且,当创意者在无法戒酒、不愿接受心理治疗、不肯通过治疗方法来缓解自己的抑郁症或焦虑症、不想解决自己的在性生活或亲密关系方面的问题、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治疗或个人成长的方法时,都会引用这句话来为自己开脱。他们将痛苦与创意混淆在一起,紧抓痛苦不放。
没错,人们对自己内在的“恶魔”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信赖。
在此,我要声明一件事:我并没有否认痛苦的存在——无论这份痛苦是你的还是全人类的,我只是拒绝对痛苦产生迷恋罢了。对于打着“艺术真实性”的名号有意追逐痛苦的做法,我是断然反对的。就像温德尔·拜瑞所说:“如果你认为自己对痛苦的酷爱是灵感之神造成的,那你就太靠近渴望和酝酿痛苦的泥沼了。”
不可否认,一些饱受折磨的艺术家确实是真实且诚恳的。当然,许多创意人士的确罹患有严重的心理疾病。(但话说回来,世界上也有成千上万饱受心理疾病折磨并且没有艺术天赋的人,因此,不加思考地将“精神失常”与“天才”混为一谈,我觉得这是一种逻辑上的谬误。)但是,我们必须警惕来自那些饱受痛苦折磨的艺术家的“诱惑”,有时候,所谓“饱受折磨的艺术家”只是一种伪装的外表、一个大家渐渐习惯的角色罢了。这个角色带有某种黑暗且浪漫的特殊魔力,可能会让别人受到魅惑。而且,这种角色也可能有一些附带利益——这种角色内附一张“恶行许可证”。
如果你恰恰是一位饱受折磨的艺术家,那么你就有借口虐待你的恋人、你自己、你的孩子,甚至所有人了。你可以吹毛求疵、狂妄自大、粗暴无礼、冷酷无情、与世隔绝、唯我独尊、飞扬跋扈、喜怒无常、目使颐令、肆意妄为、自私自利,你可以成日酗酒、整夜斗殴。如果出此恶行的是一位清洁工或药剂师,那么人们便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此人是个“混球”。但是饱受折磨的艺术家却能得到谅解,因为他们与众不同,因为他们既敏感又有创意,因为他们会创作出漂亮的作品。
但我却不能苟同。我认为,我们能够在拥有创意生活的同时努力做一个好人。在这一点上,我的理念与英国心理分析家亚当·菲利普斯相同。他曾说:“如果艺术让残酷变得合理,那我认为我们还不如不要艺术。”
实际上,饱受折磨的艺术偶像对我从没产生过什么吸引力,作为一个热爱幻想的人,即便是在偶像对我显得尤为性感且具有杀伤力的少女时代,我也没有中招。艺术家的这种形象吸引不了我,现在也仍然不能让我提起兴趣。我目睹的伤痛已经够多了,不会再主动举手,讨取更多。与患有心理疾病的人共处的经历也让我明白,将精神失常浪漫化并不是个好主意。除此之外,我也在自己的人生中经历了足够多的沮丧、焦虑以及自卑,我深知这些体验对我的写作并没有什么显著的帮助;我对自己心中的恶魔并不抱有深厚感情或耿耿忠心,因为它们从未给我带来过什么好处。在情绪低落或动荡不定的时期,我发现我的创意灵感亦会被壅滞阻碍。我在情绪低落的时候几乎无法动笔,小说更是写不出来。(换句话说,虽然我可以经历大起大落,也可以撰写大起大落,却无法将二者同时进行。)
情感上的伤痛会让我迈向深沉的反面,会让我的生活变得狭隘寡味、孤独凄凉;我的痛苦会将这个生机勃勃而广袤无垠的宇宙缩小到和郁郁寡欢的大脑一样的大小。当内心的恶魔肆虐时,我能感觉到我的创意天使在步步后退,它们在安全距离之外,冷眼旁观我的挣扎。它们不仅忧心忡忡,而且会变得越来越不耐烦。它们仿佛在说:“女士,拜托你振作起来吧,我们还有那么多工作要做呢!”
对于工作的渴望,想尽可能亲密无间且无拘无束地与创意接触的欲求,这便是支持我不惜一切代价抵御痛苦,并努力为自己营造健康、理性稳定的生活方式的最强烈的激励因素。
然而,一言以蔽之,这一切都是因为我选择了以爱为信仰。
记住,你要选择爱,不要选择痛苦,永远都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