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眼中,自我怜悯被看作懦弱的表现。但一些心理学家却认为,人受到挫折后,适度“自悯”有利于适应新生活,早日走出消沉。
美国得克萨斯大学心理学教授克里斯汀·内夫(KristinNeff)结合东方佛学思想,提出了“自悯”的概念。他从三个层面诠释了自悯:首先,适度自怜才能不苛责自己,犯了错误能包容自己,善待自己,而这是心理健康不可或缺的;第二,自悯的人有一个普遍认识,认为凡事没有十全十美,人也一样,都会有缺点、犯错误,应该接纳不完美的自己;第三,自悯的人都有一个正念,能积极看待自己的遭遇,接受并努力改善。
低自悯水平的人,对自己要求过于严苛,在面对挫折时更容易自我贬低、绝望乃至放弃,或自我压制过度而导致崩溃。相比之下,高自悯水平的人柔和得多,理性得多,他们更多地采用积极的情绪管理策略。
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做过一项研究,验证自悯水平对离婚后情感恢复状况的影响。
被试者是105名刚离婚的男女,婚姻平均持续13.5年,离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感情创伤。实验人员要求被试者回想前任的相貌30秒,随后谈论离婚给自己带来的影响。谈话被录音,并由4名专家对录音进行判断,给发言者的自悯水平打分。
第二阶段的实验,是对被试者进行跟踪调查,时间点分别是3个月后、6个月后和9个月后。结果显示:高水平自悯者从离婚创伤情绪中恢复较快,低水平自悯者恢复较慢,自悯水平直接影响消极情绪修复能力。
长期以来,自我怜悯被当作负面情绪。有人有时会觉得自己可怜,却不愿承认,而是努力忽视它的存在,压制它。这种表面的坚强并不利于情绪的调整。
自悯是一种看待自我的态度,更具有“呵护”“关爱”的意义。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个人的渺小和脆弱是毋庸置疑的。承认它,然后处理它,要比故作坚强有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