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花很长时间我就明白了,归根结底,一切都与我们留存下来的记忆有关。我们脑海里所维护的人生故事,在复杂度和细节程度上都令人惊奇。但这些故事是否“真实”,取决于记忆是否“真实”。它们是真实的?是也不是。事实有历史事实和叙述事实两种。并非自欺欺人,而是记忆确实难以把握。随着岁月变迁,人生故事里的事件和人际关系会变大变小,重要性也会有所增减。我们会很肯定一些事情发生了,但事实上它们从未发生过。“生活不是人们所经历的,而是人们的记忆及记忆的方式。”加西亚·马尔克斯在自传《活着为了讲述》(LivingtoTelltheTale)中如是说。
不管这话有没有道理,记忆确实是会累积。我们在记忆中如此自然地穿梭,很容易就忘记了它们具体数量有多少,它们肯定被上传到了某个神奇的存档系统里,而你脑海里的故事作者可以从中提取信息,来创造不断延续的人生故事。
一回想到我们是怎么毫不费力地将记忆乱丢时,就会觉得这有多么令人震惊。举例说,如果你与我在酒吧相遇,互相介绍,我们会很快从庞大的记忆档案里挑选出最佳内容,并向对方展示我们是怎样的人;或者说想让对方认为我们是怎样的人。在我们互相介绍后,就开始交换彼此人生故事里的大量信息——就是叙事心理学家所称的“自我的进化故事”。
假设我比你爱啰唆,我会先开始讲话。可能我在开头会先讲我的进化故事中某个很小的细节,某件傻傻的事,比如多年前我与苏珊·萨兰登那次不幸的会面——她对我火冒三丈,但那件事不是我的错。我分享这件逸事不是为了自抬身价——虽然有时候我可能会。我之所以分享这件事,是因为它是我进化故事里有些尴尬、有点自黑的部分,是别人逼问的时候才会说的,尤其是借酒逼问。一位叙事心理学家也许会说,我偶尔把这陈芝麻烂谷子拿出来抖抖,可能由于它很好地反映了我现在的个人神话——即我虽然有点儿酷,但也不是个自恃甚高的人。再喝一杯酒,我可能会分享自我进化故事中某些摘要的信息洪流,大概比你本想知道的、比你愿意忍受去听的要多得多。关于我在费城的某间红砖墙连排住宅里长大,有个小小的前院,在绿色和橘色相间的凉棚下有个微型水泥露台;关于我的卧室墙壁上贴满了牛仔壁纸并用大学的院旗来装饰;关于上高中的时候,我因为要跑到校门口一步远的餐车买椒盐卷饼而被罚了十次留堂;关于我最终在纽约找到了一份很棒的工作,虽然这份工作需要我放下尊严;关于很多年后我是如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遇见了琳达,或者关于奈德和凯瑟琳的这事儿、那事儿;关于职棒联盟成立的某些内幕,以及我们像傻子一样没有抓住这个机会赚钱;关于我们是怎样移居芝加哥的;关于我的狗狗“软木塞”(土狗)和伍迪(匈牙利维兹拉犬)的暖心回忆等。即使我说几个小时,把你耳朵说破,你获得的信息也只是我的个人进化故事的部分片段。
当我们喝到第三、第四杯的时候——顺便说一句,你也会跟我讲述你的生活,或者你会想试着跟我讲——我可能会讲到个人生活的小细节,比如我为什么、什么时候——在左肩上文了一只小海豚——在那很久之后,不大会文身的人去文身这件事才变得流行起来,然后由于我的文身师傅后来也帮詹尼斯·乔普林[1]文了身,这件事就更流行了;还有关于我最喜欢的十位费城老鹰队队员;或者关于我儿时常做的两个梦:一位开校车的神父一直想开车撞我;我在地铁上遇到二年级时认识的一个女孩,但我没穿裤子。
听了我个人神话里的那么多细碎片段,你会突然想起来你约了人要迟到,然后准备埋单,希望你越早想起来越好。这时候你已经了解了我的很多事情,但跟我脑海里楼上的故事作者所知道的相比,还不到一个小分子。
关于这件事,我的理论是这样的,很久之前的某时某刻,我们给了脑海里的故事作者一项安全许可:贵宾室、后台、内室,仅供收件人亲阅的、一级保密的都可以去看。这项许可让脑海里的作者可以毫发无伤地获取认知科学家所称的“自传式记忆”。由于这项非同寻常的许可,没有其他任何人能了解我们跟它一样多,甚至包括美国国安局,包括谷歌。父母、伴侣、伙伴、孩子、兄弟姐妹、曾经的爱人、诊疗师、神父、朋友、邻居和办公室的伙计们,对你的个人故事了解的程度都不同。其中有些人了解事实(或多或少),其他人知道的都是洗白后的版本。
你脑海里的故事作者知道一切。如果她终究要出卖你,就像那些出了名爱走极端的作家,那她将会变得极度危险。你将无法想象自己被暴露在外的程度。任何网络身份攻击都不可能比得上你脑海里的故事作者在“发功”时造成的情感创伤。她掌握你的记忆——是的,甚至连很隐秘的事也知道——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她了解你的恐惧,在某些方面甚至比你自己更加了解,因为她不会拒绝承认某些事实。她洞察你每一刻的欲望。她明辨你生活中的人孰轻孰重,尽管你可能会伪装。她掌握你狂喜的时刻、孤寂的时刻,即使你巧妙地隐藏情绪。
我们,还有脑海里的故事作者,是怎样将记忆保存下来的呢?它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我们的记忆如何在需要时被归档、检索、重新储存,随时间修改、删除,从回收站中恢复的?尽管科学家仍在研究人类是如何做到这些的,但我们从笛卡尔时代至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笛卡尔在17世纪提出的人类如何制造记忆的想法,比我的故事作者理论还要古怪。笛卡尔认为,大脑中的松果体是人类意识的中心。松果体表面的“动物本能”创造的记忆形式或印象,让我们看到已经不在眼前的物体的形象。
再快进到今天。我们已经取得了跨越式的进展,不要再提松果体了。神经心理学家埃里克·坎德尔由于“在神经系统的信号传导方面的发现”在几年前获得了诺贝尔奖,这对我们理解脑细胞的工作原理而言是一项巨大的突破。他取得这项发现的方式也令人称奇——通过观察黏糊糊的大型海蛞蝓的电突触方式。根据记忆的方式不同,我们的神经活动(可能也是黏糊糊、迟缓的)在大脑完全不同的区域发生。比如说“速度与激情”类的记忆,例如你毁掉了父亲的别克车的那个晚上,这样的记忆是扁桃形结构,周围会闪烁。那些高度紧张的、令人兴奋的记忆也是如此。神经学家认为,这样的记忆会在毫无前兆的情况下被记起,就像“闪光灯”一样。我们脑海里的故事作者在描绘这些记忆时需要格外当心,因为这时候他们经常粗犷到离谱。
无论如何,关于大脑如何工作的研究已经取得了重大进步,而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都不会取得如此巨大的进步了。弗朗西斯·克里克,DNA双螺旋的发现人之一,曾预言说最早到2030年,人类将完全理解大脑是如何产生意识的。我不知道你什么情况,但我没有时间等到那会儿了。这也是为什么在当前情况下,我还是选择去想象可能有个小人儿坐在电脑显示器前的瑜伽球上,或者其他更简单的方式。她轻触按键,调出不同的记忆,然后编辑每段记忆或记忆片段,就像剪接师剪辑电影一样。通过PS图像处理软件之类的程序,她可以自如地剪切润饰记忆。
科学家们会反驳我这个观点,那是当然。他们认为,记忆与快照图片或者视频片段完全不同。认知心理学家坚持认为,你的人生故事是由“具体的、有创造性的”的形象和认知组成的,而不是“真实事件的原始印记”。确实,若进行科学审查,关于“脑海里楼上的故事作者”的整个假设便遇上麻烦了。并非由于大脑研究学者和分子生物学家否认人生故事的重要性。恰恰相反,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神经学者认为,记叙性构成是“人类经历的不可避免的框架”。然而科学家终究是科学家。他们要求可以被实验和证实的证据,而迄今为止也没人在大脑里发现看起来像故事作者的东西。每当科学家使用常规的神经成像设备来检查大脑时,每当脑外科医生打开头颅直接用眼观测内部时,他们能看到的只是一堆含有上亿神经元的、约450克重的果冻状物质。看不到艾伦办公椅,没有笔记本电脑,没有黄色的拍纸簿或者索引卡;没有关于是否有来世的文稿;没有马斯洛“需求金字塔”形状的镇纸;没有咖啡渣,没有烟卷没有酒,也没有绿色小药丸。没有证据证明那450克重的果冻状物体里存在着一个脏兮兮的故事作者。
但是,仅因为人们尚未发现任何确凿证据,并不能说明这个故事作者不存在于大脑中,灵巧地藏匿着自己(如我所言,他真是很小很小的一个人,虽然他穿着双大大的马丁靴)。但是,让我们先停止争辩。我不会建议这位外科医生应该去检查下眼睛有没有毛病,或者抱怨那台功能性磁共振成像仪有故障。只有傻子或者执迷不悟者(有时候这俩是一回事)才会打赌认为未来科学会输掉。终有一天,我们会清晰地了解“一团能放在手掌上的450克重的果冻,是怎样能够想象出天使,思考无穷的意义,甚至怀疑它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的,神经学家拉玛钱德朗曾如此信心满满地说道。
归根结底,我们会为取得的科学进步鼓掌,但可能不喜欢它引领人们所获得的观念。个人来讲,我更加相信我们最重要、最珍视的回忆的确是真实无误的。那些记忆就是我本人,而你的记忆就是你。只要我们保留那些精确的、壮观的细节,你我就始终是自己想成为的样子。若在重要的记忆是不是生活的真实印记这个问题上逼问太紧,你就会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是我们认为的样子。个人而言,我宁可不要走到那一步。
如果说我们关于记忆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记忆通常是十分不准确的。有些人认为,每当你找出一段记忆,它都不再相同了。它变成了一段有关旧记忆的新记忆。有人会告诉你,那些我们以为是记忆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记忆,而是我们一遍遍重复的真实体验。每当我们记起某些东西的时候,都在重新构建这段体验。
不管记忆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是在哪里以何种方式存储,记忆都是不断变化着的。在一本关于自传式记忆的书里,约翰·柯垂描述了随着时间推移,记忆是如何重新写成被我们当作现实的东西的。我们遇到过的好人,在记忆里变成了更好的人;坏人则退化成更坏的人;一把小贝斯膨胀成一件大乐器。柯垂讲道,人们都会说“我们总是这样做”或者“我们从没那样做”,而事实上我们从不这样做,而总是那样做。但我们不是真要撒谎,对吧?比如,我曾告诉别人,我小时候总是运动队中最年轻的队员。但由于我年纪小、个子矮,队里也不怎么让我上场,总是坐冷板凳。我真是这样认为的。但如果你仔细调查下我在位于波科诺斯的亚瑟夏令营的运动经历,然后挖掘到我在校队或社区临时运动队的表现,你会发现只有一次——我是运动队中最年轻的队员(申明一下,是亚瑟夏令营的运动队)。那我为什么要说自己“总是”队伍中最年轻的队员但没上过场呢?因为这样说,帮助我定义了现在的我。我想让你们知道我是运动型的,但又不是那么擅长运动。
另一个例子:我总是发誓来发誓去,说我从来没有在学校考试时作过弊。我也真的相信自己从没有作过弊。但是,我也有理由确信小学考试中有几次我偷瞄过珍妮·马拉默德的试卷(珍妮是个天才,从来没做错过题)。那为什么我删除了关于偷瞄的那些记忆呢?约翰·柯垂引用一位发展心理学家的话提醒我们说:“当毛毛虫变成蝴蝶,它就不记得做毛毛虫的时候了。”在我的脑海里,自己是个完全成熟的、有道德的人,事实上真不记得曾小偷小摸过任何东西。
脑海里楼上的故事作者并不是要通过修改我们的记忆来散播谎言。她只是尽力创造连贯统一的故事。她轻轻地抖动记忆,将一些记忆抬高,将另外的贬低,这是为了不让记忆自相矛盾,或者使整体的主题变得模糊。若你因为考试不及格退学而不得不干一份糟糕的工作,你可能会忘掉关于自己嗑的那些药的记忆,而只记得你妈曾经说你是那种在传统教室里学不好的学生。或者你会清楚地记得,现在已经是你前妻的她,说需要自己的空间,而不记得她曾多少次告诉你嚼东西的时候不要张着嘴。故事作者让某些记忆优先于其他记忆的时候,只是想帮你一个忙。
“每个关于观念的行为在某些程度上都是创造力的行为,每个关于记忆的行为在某些程度上都是想象力的行为。”杰拉尔德·埃德尔曼这样认为,他是一位获过诺贝尔奖的生物学家,而你的作者不用上生物课就能理解这件事。“当讲到过去的时候,每个人都在写小说。”斯蒂芬·金的小说《乐园》(JoyLand)的主人公这样说道。也许这种说法有点儿过了。如果你问我,我认为人生故事更像一部非虚构性小说。
当今社会有很多关于“人类记忆正被围攻”的讨论,若此话当真,这对于我们确保人生故事的连续性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科技使人类变得愚蠢,有些科技则使人烦躁。人们担心的是,既然每个人口袋里都放着搜索引擎,我们就不需要像以前一样记住那么多的东西。若能简单地谷歌一下,那干吗还需要记住呢?某些功能一旦不用就会丧失,因而我们的记忆就会萎缩。曾有人这样担忧。
这是让我们紧张的理由之一。另外一个理由,是有人认为我们的“交互记忆系统”正在消逝。交互记忆系统是指两人或更多人可以使用共同的记忆存档。如果其中一位不知道或记不起来某件事,身边其他人可以填补这段记忆空白。曾经,人类就是这样来记忆很多事情的。要去调查什么东西,第一件事就是要询问别人。已故的简·斯塔福德,她去世前几年在帮《时尚先生》审稿时,告诉我说家里有个人——她的丈夫利布林是位新闻工作者——家里有个什么都懂的人真好。每当斯塔福德自己写故事需要某些信息时,她就走到楼梯口,往上喊:“嘿,乔!那个某某是什么东西,或者某某是什么人?”她要的答案就会从楼梯上大声喊出来。
在过去,交互是人与人之间的,而不是人跟Siri语音之间的。当一个人记不起来的时候,交互记忆系统里的其他人还记得。你的父母关于你的记忆组成了一个小规模的交互记忆系统。家庭中几代人住在一起,每天都有接触,他们将记忆集中,通过讲故事将记忆保存下来,总计合成规模更大的交互记忆系统。你不知道吗?那去问奶奶吧(但要大声点儿)。
眼下的问题是,我们不再几代人住在喊一声就能听到的范围里。我们也不再以部落分布,相比于单个家庭,部落是更大规模的交互记忆系统。我们确实生活在“品牌部落”里,但我很怀疑跟我同样用苹果电脑的人能否告诉我我母亲这边的亲属到底来自白俄罗斯的什么地方。除了知道母亲来自“俄罗斯的某个地方”,父亲来自“奥地利的某个地方”,对于自己的籍贯我一无所知,我也希望自己能知道。若能将人生故事放在更长远的历史背景里,会令我的故事更有意义。比如,如果我知道家族中曾有人英勇抵抗蒙古部落入侵,会让我感觉更多——更多什么呢?更多与时间的无穷弧线相连接,或者说类似这种事。亚瑟·叔本华说:“令人惊奇的是,我们突然出现了,而在数千年前人类是不存在的;很快我们又变得不存在,也将不复存在数千年。我们的内心说:事情不该是这样的。”若我能知道自己的血统可以追溯到古老的大草原,我大概不会再觉得自己是个匆匆过客。但现在已经无人可问了。我唯一能求助的就是上网,我也的确这样做了。我在族谱网站没有找到更多内容,因此只得从我读过的历史书里和确实不与我沾亲带故的人的自传里拼凑信息碎片,比如希特勒和斯大林的自传。多亏了他们的人生故事书,我得以推测出我父亲的家族是于19世纪迁到奥地利的,是俄国、匈牙利和巴尔干半岛的犹太人往奥地利大迁徙的一部分。而这仅仅是个开头。至于母亲这边,我仍然不知道她的家人是来自明斯克还是平斯克,但多亏谷歌地图,至少我知道了明斯克和平斯克在哪儿。
但是说实话,科技在给予的同时也在攫取,它是一把双刃剑。科技也许会导致记忆萎缩,但同时也能让人的记忆存储更加宽松。某天,我想听听作曲家理查德·罗杰斯为电视纪录片《海上的胜利》(VictoryatSea)谱写的配乐,20世纪50年代初这部片子曾在NBC热播。我跟我父亲从未落下过一集;回想起来,这是很有意义的养成亲密关系的体验。感谢科技进步,我轻轻点了几下鼠标,就在Spotify音乐平台上找到了这首配乐。当前奏——《强浪之歌》——响起的瞬间,我立刻被传送(或者说被护航)回了费城的惠特克大道上。我能看到起居室里电视机上的调音旋钮。我还能看到从小小早餐室的下拉式顶棚倾泻下来的阳光;还有用来调整拉绳的蛋形部件,它和父亲第一次心脏病发作那天安装的一样。我看到了房间角落的笼子里,我家的金丝雀“小叽喳”正在啄墨鱼骨。唤醒这些记忆只须重播《海上的胜利》,这我动动手指就能做到。
[1]詹尼斯·乔普林,美国女摇滚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