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从墓地散步回来,径直走进了厨房。琳达正要吃“意式干酪加风干番茄”三明治呢。
“我有个好主意!”我说,“我正考虑我们不如就葬在那个古老的墓地。”我的语气很轻松,仿佛是在告诉她我想到了晚上去吃饭的好地方。“我的意思是,不要过度浮夸,”我说,“不要巨大的陵墓或者高耸的方尖碑,只要两块并在一起的坟地,树一块有设计、有品位的石碑,能刻下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生卒年月、信仰和精选的观点就行。你写我的,我写你的。相信我,这样肯定更好。”
她吃了一惊,不是因为她正要吃温暖可口的食物,而我突然抛出死亡的话题,也不是因为想到又要换个墓地。现在她也十分乐意尝试新的地点。在过去几十年里,我们因为工作四处搬家,倒是与死亡无关——纽约城区、伦敦、诺克斯维尔、纽约郊区、麦迪逊、威斯康星州、芝加哥,再加上在佛罗里达西南部短暂工作过一段时间,我公司总部在那里。琳达很善于在新的环境里拨开层层迷雾找到方向,安定下来,并结交到新朋友。不过,倒不是说要扎下根来,就非要具备这些技能。
然而让她震惊的都不是这些,而是我的提议十分具体。这么多年来,我们只是含糊地谈过身后之事,基本都是避而不谈。倒是在我们参观伊萨兰学院的时候,徒步穿越红杉林,被难以言表的壮丽风景感动,我们用轻松的语调谈论了死后骨灰的安葬之地。到底是撒在大海还是森林里呢?大苏尔的森林一点儿也不比树木成荫的专业骨灰墓地差。琳达是在纽约布朗克斯海湾边的小岛上长大的,她说,她宁愿把骨灰撒在海里。而我选择撒在森林里,我从来不喜欢航行,更不要说想到死后骨灰会在海里随波漂散了。但现在,突然之间,就在她正好要咬下一口意式三明治的时候,我提出了一个如此具体的方案,她最终还是会葬在真实的墓地,上面还有具体的石碑,在一个真实具体的镇子上,这个镇上我们还有一些真正的朋友,但没有至亲,在我们整个的人生中,我们在这里总共待过不到两周。这实在是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所以我们最后商定,还是再花上几天认真考虑下。我们相对无言,坐了好一会儿。然后她抬起头来问我:“告诉我,到底是什么如此吸引你?是你希望葬在墓地,还是希望有个墓碑?”
这真是一个极好的问题啊!
我说,我也想思考一下这个问题,想清楚了再告诉她。同时,我也希望她能考虑一下我的这个想法,我确定自己不是突发奇想,我完全肯定这就是我想要的。
这时琳达的午餐已经凉了,我留下她独自享用,跃上楼梯,躲进书堆,继续钻研那些关于死亡和走向死亡的书籍。说实话,这几周来,我已经开始对探索死亡兴味索然,已经厌倦到极点了。没有人愿意死亡,对吧?这不难理解吧?每个人都会死。懂吗?我们为什么要搞得如此复杂?我想,又要说回弗洛伊德了。
在他职业生涯的早期(后来也温和了些)就大胆地提出,我们感到有一只骨瘦如柴的手掌有力地扼住了我们的脖颈,莎士比亚委婉地称之为“不合时宜的霜冻”,此时,我们为什么会直冒冷汗,这不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惧。我们都没有经历过,如何会害怕呢?(不要着急回答。)我们真正害怕的事情有很多:害怕丧失性能力,自我和超我之间的争斗,等等。因此,我们总是以权威的旁观者的身份、置身事外的角度来看待我们的死亡。就像拉里·戴维出演的我最喜欢的剧情:我在自己的葬礼上,头脑一片空白,在一个价格虚高的箱子里安息,和我最爱的5号球杆一起躺在里面。或者看着周围的墓碑,上面刻着李·艾森伯格?还刻着卡里·纪伯伦《先知》(TheProphet)里的诗句:“只有当你饮下寂静之河的水后,你才能真正地歌唱。”我就是这样。但你知道最糟的是什么吗?我还没提到超我呢。
弗洛伊德的理论有着明显的盲点——我们惧怕的不是死亡,而是在我们童年时期就埋在心底的东西——批评家们提出,弗洛伊德自己就很害怕走向死亡,因此通过自己的理论来规避它。弗洛伊德曾预言自己会英年早逝(但最终他活到了83岁)。我反复地思考这些和其他问题,花费了不少宝贵的夏日时光来研究,如果弗洛伊德尚在,他会对我现在的研究做出什么样的解读?我在沉思,他是否会赞同我的理念,也就是说在每个人身体里都有一个类似作家的人,而且他是永生的。我们都知道,弗洛伊德坚信叙事的说服力,无论怎样,他一直都是一个偏爱故事理论的人。
但他会设想一个小小的枪手,穿着牛仔衬衫和过时牛仔裤,肆无忌惮地查阅我们的记忆吗?弗洛伊德可能会将理论碾碎灌在法兰克福香肠里面。蹩脚的作者、文人,是我们潜意识的需要,性冲动主导着我们的人生。弗洛伊德可能会提出,我们的精神是“多层次的”,这无论在多么破旧的大学,连大二学生都知道吧。我们有前意识、潜意识和意识。弗洛伊德可能会不屑地说,如果要让这个楼上作者的理论变得合理,我们的大脑里可能还会需要第二个,甚至第三个作者。
坦白说,我觉得存在多个故事作者,倒是个有趣的可能。如果弗洛伊德还在世,我会立马给他发邮件告诉他,希望能和他共同研究“多个作者”的理论。我也认为可能会有两个或三个常驻作者,就好像写电视剧本的编剧团体一样。他们反戴着棒球帽,在房间里各抒己见,周围散落着比萨盒子、糖果包装纸和“胡椒博士”牌饮料瓶,闻起来就像在阿达马场的马厩一样。我立马就能想象这样的场景。大家能和平共处吗?不太可能。这些作家会难以避免地争论吗?当然会,文人相轻是臭名昭著的事实,即使是在他们都清醒的时候。看维达尔和卡波特、维达尔和巴克利、维达尔和谁都是这样。甚至可以看简·奥斯汀——她在给她侄女的信中写道:“沃尔特·斯科特不应该写小说,尤其是那些好的——这不公平——他作为诗人已经有钱有势了,就不该从其他人手里抢饭碗了。”
如果弗洛伊德愿意屈尊研究“多个作者”理论,他应该会更宽容些(当然我质疑这一点),他可能会把这个理论发展得更好,说明俄狄浦斯本身就像“水门事件”中的水电工一样,是他闯进了这个编剧团的房间。毕竟,这些作家都未经遴选,也从没有走出过房间,从乱伦、阳具妒羡和压抑的性欲里,他们又能知道些什么呢?这些可能远远超出他们的认知。
说到这一点,我可不想尝试去跟弗洛伊德达成和解。我为什么会在意弗洛伊德会把我的故事作者理论发展成什么样?他的人生和作品都被透彻地梳理过了。持异议者曾经发问,这些关于潜意识的言论是反映“患者的潜意识的观念(还是)治疗师有意识的理论”,某个批评家这样攻讦道。弗洛伊德的主要见解都源自他对自己人生笃定的研究,他的人生有着无穷的吸引力。认知科学家斯蒂文·朋克和其他人都曾猜想过弗洛伊德年幼时对母亲的渴望,以及后来发展成分析“亲母亲、仇父亲”的心理如何塑造人的一生,这些都是因为他对自己的身份有着可笑的误解。我们知道,其实弗洛伊德记错了偷窥他母亲裸体的事实,而这一事件是他所有理论的原点。那时他不是两岁,而是四岁。当时弗洛伊德家里有个护士,在当时的奥匈帝国,中产家庭会选择漂亮的帮手是很常见的,他们希望儿子拥有一个异性关系的良好开端。如果说年幼的弗洛伊德觊觎的是这个护士,而不是他的母亲呢?在他的早期作品中,他一直将女仆、家庭女教师和家里其他用人与他父母的神经官能症联系起来。这些都是实情,因此他可不该把你我的母亲都牵连进这心理黑暗面的理论里。是的,母亲当然能、有时也会在儿童的人生篇章中投下内疚的阴影。我的母亲——她爱我,我也爱她——从来不允许我忘记自己既不是医生也不是律师的事实(此刻我正穿着内裤坐在电脑前打字)。是的,如何撰写我们的人生故事,当然是十分复杂的,但不是弗洛伊德想要说服我们的那样。传统的核心家庭的理念——母亲、父亲和一个孩子,围绕谁有阴茎衍生出来一些问题——已经无可救药地落伍了,现在的家庭里,孩子极有可能是第三方生育的,或者是由同性父母从小抚养长大的,现代家庭千奇百怪的情况还有很多。
弗洛伊德关于死亡的“扭曲公式”很牵强,现在可以扔进“历史的垃圾桶”里了,厄内斯特·贝克在《拒斥死亡》(TheDenialofDeath)一书中写道。他的书在1974年获得了普利策奖,同年他因癌症去世,年仅49岁。他的作品极大地影响了很多社会科学家和精神治疗师,甚至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读者,比如比尔·克林顿,他将这本书和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Meditations),以及希拉里的历史哲学巨作《亲历历史》(LivingHistory)共同列为终身最爱的书籍。《拒斥死亡》这本书甚至还在电影《安妮·霍尔》(AnnieHall)里面出现过。还记得在书店的场景吗?就在伍迪·艾伦和黛安·基顿开始约会以后。基顿在浏览一本关于猫的大型画册,而伍迪拿起一本《拒斥死亡》。基顿(瞥过眼去)说:“嗯,你看的书很严肃啊。”伍迪说:“我,我沉迷于死亡……对于我来说这是个很重要的主题。我的人生观很悲观。如果我们要交往的话,我希望你能了解这一点。”
我自己有一本贝克的平装签名本——书里画满了线,在空白处做满了笔记,已经面目全非了——我也不知道这书买了多少年了。本来我想补充说“买书的原因已经不记得了”,但我当然记得。我买它,是因为我当时在想:我的人生已经过去大半了,这本书也许会对我有些用处。即使在那时,我也是试图尽力消除对死亡的陌生感。
《拒斥死亡》陈述了我们死亡焦虑的原因,如果我们复杂的自我和快递司机私奔,我们会产生焦虑,而对死亡的焦虑要更加深刻。死亡“是人类最终的命运”,贝克宣称:“想到死亡以及对它的恐惧,比任何事情都让我们人类魂不守舍;这是人类活动——主要是为了避免死亡的活动的主要源泉……”因此我们竭尽全力拒绝它。
山姆·金恩在这本书的序言里直言不讳,在贝克因癌症去世的前几天曾经去拜访过贝克。没有像在死亡咖啡馆那样絮絮叨叨地谈论蝴蝶和各教派之间的联姻。在病房里,他们“在死亡的面前谈论死亡”,之后,他们边用纸杯喝雪利酒,边轻声告别。用金恩的话说——别人很难超越他的语言,因此我也就不卖弄了——贝克是在千头万绪中编织了“死亡——拒斥”的论点。第一,尽管我们人的进化层次比较高,但和其他生物没有什么两样,我们就像是爬在人生挡风玻璃上的虫子,也像在沙漠里穿行的狐狸。我们像住在森林里的白鼬,也会在林间拉屎,尽管不是经常,但偶尔或必要时都会这样。当我们还是婴儿时,常驻作者也还没有出现,那几个恶臭的洞才是我们生存的根本。我们最先学到的就是释放难闻的物质,可不比那些野猪的排泄物好闻。我们作为人类的任务“变成了拒绝肛门代表的事物”。自然生物的价值是肉体上的,而人类的价值却是心灵上的,一种多维角度的冲突!
贝克的第二个论点是,没错,我们的确作为“生物”存在着,但这里有个注释的星号。在所有动物中,我们是唯一有“自我”意识的物种。在那个破旧的乡村墓地里,墓碑上的字已经说明一切,自我会被驱使去建造坚固的捕鲸船,跳优雅的《葛培莉娅》(Coppélias),写有影响力的小说,培养有教养的孩子。我们想尽可能长久地表达自我,因此就招致了恐惧;我们害怕我们曾经建造的、舞动的、写就的或者任何其他被动带到世界上来的东西终将消逝。我们要驱散眼前这些可怕的场景。
第三个论点是,为了尽力驱散恐惧,我们是如何寻找各种方式证明自己到底有多重要的。尽管贝克不知道什么“楼上作者”的理论,但他还是提到了作家的困境,尤其是在中年时期:“英雄事迹,对于我们来说似乎太宏大,或者说我们太渺小。”那我们如何说服自己我们是重要的呢?通过加入各种各样的“体系”吗?因为他们承诺让我们感觉自身比死亡本身更大、更强、更聪明——宗教就是这样一种终极体系。在死亡面前,我们能够吹嘘自己。我们告诉自己,上帝按他本人的形象创造了我们,我们已经探好通往永生的路。贝克说,英雄体系让我们“感觉到前所未有地有价值,在宇宙中的独一无二,对于创造有终极作用和无法动摇的意义”。
贝克的这第三个论点是说,我们对于英雄故事的追求是怎样诱导我们参与各种宗教混战的。各种体系之间相互竞争碰撞,最后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我的上帝比你的要更强大、更正直。
简而言之,这就是对于死亡的焦虑。我们必须说服自己,我们存在不仅仅是为了一辈子释放恶臭的物质,如果这样,就和不远处墓地里的死松鼠没什么两样。贝克说这些,是为了让我们承认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真相,这也正是意义所在,而这代表着“令人崩溃的真相大白”。
我说话算话,花了好几天去思考琳达提出的问题:是因为我想葬在墓地,还是我想要墓碑,让我一想到将在古老的乡村墓地安息就如此激动不已?实际上,这么多年来,除了那一次在海滩边的红杉林里徒步,我就从来没有考虑过我是想要在匣子、骨灰瓮、雪茄盒还是玻璃瓶里画下句点。不过,我肯定不会接受人体冷冻法。那种操作很昂贵,而且效用值得怀疑,另外,我住在芝加哥,相信我,我知道冷是什么感觉。我也从来没有真正考虑过是否需要墓碑。如果我从以前就对死亡进行过深思,也想到过楼上作者的理论,那会怎样呢?我能说的就是,如果我是楼上的作者,肯定会希望自己按照故事的叙事发展,在某个地方结束。如果墓地挑选得合理,这会让整个故事更加连贯、完整。打个比方,如果你的人生充满了极端的冒险行为,那你的遗体不应该被精细地碾碎,与爆炸性粉末混合,装在天线壳里,然后发射到空中吗?这样你的骨灰会像一朵巨大的菊花,在芝加哥的军人球场上空爆炸。这不比从美国家居用品店买个便宜的罐子,把骨灰放在里面,然后放在你三表弟那漆黑的公寓里发霉更合适吗?事实上,有些人能把他们最终的安息之地和生命中重要的东西很好地联系起来。我想起一位萨克斯演奏家,他花费2.5万美元买下一块墓地,位于纽约皇后区布朗克斯公墓10836号。这样一来,他死后距离他的偶像艾灵顿公爵[1]就只有45米远。迈尔斯·戴维斯爵士[2](根据他墓碑上的“皇家排序”)和伊利诺斯·贾奎特[3]也相隔不远。
所以,是的,我倾向于认为我们最终的栖息地应该对于我们有意义,这也是我和琳达最后坐下来商量墓地的问题时说的话。我列举了很多我喜欢这个地方的原因。这里宁静祥和,历史悠久,安葬在这里的人口十分多元化——基督教徒和犹太人,同性恋和异性恋,船长和芭蕾舞女演员,战争英雄和制造业大亨,正直的无产阶级和几个社会名流,他们如果去依莲餐馆(创始人依莲已经去世,愿她安息),肯定能得到好的座位。
我告诉琳达,这个墓地比我父母现在安葬的地方要吸引人得多:那是个辽阔而没有生气的“纪念墓园”,在费城东北部的郊区,旁边就是汽车呼啸的州际公路。我记得——在我十岁左右——我的父母在那里买下四块墓地:给他们自己、我姐芭芭拉和我。我想他们肯定买得很划算,因为这些墓地建在墓园新开垦的、完全荒芜的地方。某个周日,我开着我们的绿色别克Roadmaster,车身有两种绿色,深浅不一,我们开车去看了一眼。兰霍恩高速公路现在也已经破旧不堪了,离得很近的地方,有一段柏油路臭名昭著,赛车手们将其称为“恶心的洼地”。美国印第车赛冠军鲍比·恩赛尔称之为“史上最危险、最变化莫测和最具杀伤力的赛道”。
把我葬在“恶心的洼地”?就算对十岁小孩来说,也不是什么令人向往的未来。我还记得那天多么阴冷刺骨,但我也记得,想到从此以后,不管发生什么我们都将在一起,是有多么美好,在这样的光辉下又让人觉得温暖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很快,我和我姐姐都有了各自的家庭,为我们预留的墓地也转卖出去了。我母亲念叨了几十年,有一天她终将和我的父亲团聚,不是在天堂,而是在纪念墓地肩并着肩,与其他墓地一样,这里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被慢慢填满。如果说我的母亲有什么人生目标,那就是来这里陪着我的父亲,与她为他创作的故事再度重逢。最后,她终于得偿所愿。2007年12月底,又一个寒冷的冬日,我站在这里瑟瑟发抖,我想,她虽然寿命很长,但享受过的爱情太短暂了。
科马克·麦卡锡在电影《骏马》(AllthePrettyHorses)中说道:“他们在墓地上方撑起了雨棚,但风雨都是斜斜地刮来,雨棚丝毫不起作用。”
罗伯特·潘·沃伦在《归宿》(APlacetoComeTo)将近结尾处写了一段美妙的文字:“只要你有父母健在,你就是一个孩子;神奇的是,孩子总是被保护得好好的,因为父母是为你遮挡命运之雨的雨伞。但是雨伞一旦收拢并被放在旁边,一切就不同了,你必须再度更加警惕地观望天气,当风向有变,你的骨头会疼,所有的快乐都会带有讽刺的色彩(即使是因为对孩子的爱而产生的快乐,因为你感觉只要愿意,你自己就是雨伞或者避雷针,你也知道这些保护其实很脆弱)。不仅如此,因为父母的过世,你开始发现‘讲过的故事’对于每个逝去的人都很重要……你开始感到那些转瞬即逝的冲动,想要用语言对自己或某些熟人的人生进行总结。”
[1]艾灵顿公爵(1899—1974),全名爱德华·肯尼迪·艾灵顿,美国黑人爵士乐歌手,被誉为美国最伟大的作曲家。他深入研究大量的黑人音乐,同时还让爵士乐从低俗的酒吧走向高雅的艺术殿堂。
[2]迈尔斯·戴维斯爵士(1926—1991),美国黑人爵士乐小号手、乐队领队、作曲家。
[3]伊利诺斯·贾奎特(1919—2004),美国著名黑人爵士乐手,高音萨克斯演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