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能辩亦可辩

诡辩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把真理说成是谬误、把谬误说成是真理的狡辩。所以诡辩往往也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代表,其贬义之处也十分明显。说到诡辩,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到战国名家代表性人物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辩论。在这一命题中,公孙龙从马的属性、颜色等推导出“白马非马”的结论。虽然让主流思想接受这样一种逻辑不太现实,但哲学也不否认“白马非马”在特定文化背景下有其独特的含义。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是就事论事的辩论,只需事实到位,逻辑清楚,就会立于不败之地;然而,如果遇到的是反逻辑的诡辩,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以诡辩对诡辩。

谭政所在的学校明令禁止在校园里穿拖鞋。一天,当他穿着拖鞋走进教室时无意中被跟在后面的班主任看到。

老师显然很生气,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他嚷道:“学校规定学生不能在上课的时候穿拖鞋,我也在开会的时候特意跟大家交代过,为什么你还要穿拖鞋?”

谭政大声回答:“老师,我没穿拖鞋啊!”

“没穿拖鞋,那你脚上的是什么?”老师提高了嗓音反问道。

“是凉鞋啊!”谭政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子,语气坚定地说道。

谭政脚上穿的原来确实是一双凉鞋,后来他把脚后跟的带子剪掉了,所以现在看上去和拖鞋没什么两样。此时,全班同学的目光都聚焦在谭政身上,想看他怎么脱身。

“既然后带都剪掉了,怎么会还是凉鞋?”老师有点恼火。

“当然还是凉鞋了,就像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缺条胳膊少条腿就认为他不是人吧?”谭政鼓足勇气反驳道。

这会儿,下面的同学反而替班主任捏了一把汗,担心她下不来台。班主任显然没料到谭政会来这么一出,先是一愣,紧接着就恢复了镇定,心平气和地说道:“你的话不错,但你的辩解是错误的。凉鞋之所以是凉鞋而非拖鞋,最主要的判断依据就是它的后面有带,就像一个人,如果他的头都没了,你还会认为他是一个人吗?”

听完班主任的教导,谭政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垂下了头。

班主任对谭政诡辩的反击可谓直逼其要害,也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即凉鞋与拖鞋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是否有鞋后带。班主任根据这点编造了另一个诡辩,即一个人的头要是掉了,那他就不再是人了,并以此推翻谭政的言论。

李华是一个农村女孩,因为没考上大学就到广州打工,具体工作是在当地一所大学打扫卫生。一天,当她和工友辛辛苦苦干了半个小时终于把教学大楼的走廊打扫干净后,有个女大学生装在侧兜里的果皮屑就掉在了地上,女大学生回头看了一下也不打算捡,就往楼道走。工友把女大学生拦住,还和对方发生了争论:“怎么可以在地上乱扔果皮纸屑呢,况且我们才刚打扫干净。”

“如果不是我们把地上弄脏,你们干什么,要是连工作都没了,你们吃什么?”女大学生顶撞着说道。

李华本不打算干涉,听女大学生这样讲,觉得对方实在是太无礼了,决定替工友出一口气,便说道:“既然你这么热心肠,那好,我们明天统一改行去火葬场上班,那么也请你来照顾一下我们的工作。”

听李华这么一说,那位女大学生顿时哑口无言,愣了半天才不情不愿地回去把自己掉在地上的果皮屑捡起来扔进了垃圾箱。

在辩论中,如果对方运用诡辩,那么就一定存在可以抓住它“小辫子”的盲点。然后,再针对这一盲点进行毫不留情的“反诡辩”,从而达到批驳对方、阐明自己观点的目的。

黑格尔曾经对诡辩做过一段深刻的论述,他指出:“诡辩这个词通常意味着以任意的方式,凭借虚假的根据,或者将一个真的道理否定了,弄得动摇了;或者将一个虚假的道理弄得非常动听,好像真的一样。”所以,诡辩的威力固然很大,但用的时候一定要分清场合,不能为了突显自己的个性,信口开河地展现自己思维的独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