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崇拜恋人的爱情,难修成正果

男女之间的恋情,有一种初开始之际非常甜蜜,但结束时却残忍而痛苦,那就是因为崇拜而结合的爱情。

崇拜具有某种特质的人,不是什么错误。每个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都会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明星、世界伟人。人们所崇拜的对象,是人们行为、举止、价值观的来源,社会学称为“参考团体”。好的参考团体,可以激励人们积极向上;坏的参考团体,则可能拉人堕落。

虽然崇拜有积极正向的一面,但也有消极负向的一面,那就是迷恋。崇拜的开始,多半是基于对某人的迷恋。因为迷恋,于是渴望了解对方的一切,渴望接近对方。就好像崇拜明星的粉丝,会尽力收集自己崇拜的明星的商品,并且以能够近身接触,和对方说上话为最开心的事情。迷上一个偶像时,简直把对方当上帝,无论他做什么都对,一举一动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让人无法自拔,让人迷失自己。

然而,爱情的维系,需要情侣双方保持平等地位,能够彼此尊重,能够“举案齐眉”地说话、沟通、分享。一段健康、有未来的爱情,恋人双方必定拥有差不多的生命成熟度,能够平等自在地交往。

如果因为崇拜、迷恋而爱,进而交往,这样的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不平等。一方成了上帝、主人,另一方成了崇拜者、仆人。没有平等互惠的关系,无法有效地分享、互动。被崇拜的一方,做什么、说什么都可以,自我不自觉将太过膨胀;崇拜的一方,尽可能委曲求全,无法在爱情里展现自己。

长此以往,被崇拜的一方将高高在上,成为使唤、指挥恋情的一方,对爱人发号施令、予取予求,甚至因为太过轻易获得而不懂珍惜,反而讨厌起老是对自己百依百顺、像个小媳妇一样、丝毫没有自己想法与个性的另外一半。

爱情需要两个人彼此吸引,能够互相包容、彼此尊重、分享沟通,才可能开展,一人一神,一主一仆,是无法开展长久而健全的爱情的。

建构在迷恋崇拜之上的爱情,被崇拜、迷恋的一方若无法主动去扭转这份不平等的互动关系,最后要不是因为受不了另一半那令人窒息的柔顺而逃走,便是在碰上真正能够欣赏自己内在特质,能够平等互惠地交往、心灵相通的对象而选择结束。

崇拜爱人的那一方,恐怕直到被提出分手,都还不知道自己之所以百依百顺、丢掉自我却还是失去爱人,就在于把爱人当上帝崇拜,丢掉了自己,让这段爱情里只剩下一个人,无法再继续。

爱情箴言:

真正的爱情是平等互惠,没有谁需要委曲求全。改变也是发生在两厢情愿的默契底下,而非一方对一方的威胁或顺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