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爱情,男人女人似乎总有不同的追求。女人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男人说“不求天长地久,只为曾经拥有”。一生一世的爱情是女人永远的追求,却往往得不到满意的答案,女人总想占有得久一点,成为男人一生停泊的港湾,而男人只想占有得多一些,把女人当做走过的桥。
22岁的时候,丁丁是一个非常活泼快乐的女人,拥有花样的年华和众多男孩的追求,这些人中也包括她的老板。近水楼台先得月,天真的丁丁理所当然地成为了老板的女朋友。在和这个男人生活的日子里,她心甘情愿地照料着这个男人的生活起居,跟妻子的角色没什么两样。可是16年来,他占尽了她的青春,却从来不曾有过娶她的想法。
她是他的隐形情人,他们的关系连公司内部的人都不知道,大家都以为她只是他的一个助理而已。而她,明明知道他的浪子本性,却天真且固执地相信日久生情,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她一定会等到她梦寐以求的东西。她以为,等他不再年轻了,就一定会定下来跟她结婚的。在她38岁的那年,岁月终于将他们的青春剥尽,她深爱的他也终于结婚了。但是,新娘却不是她。她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绝望地哭泣,可是又有什么用呢?只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那场婚礼很隆重,也很盛大,45岁的他挽着22岁的漂亮女人走进了婚姻的礼堂。
16年,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女人的一生,有多少个16年?可怜的丁丁却把最美好的青春,托付给了这样一个男人。这样做真的是太傻了。38岁的她,该怎么办?她还能嫁为人妻吗?她早已经过了最佳的生育年龄,大部分男人都会选择年轻的女子,她还有多少选择呢?
她太不懂得及时转身了,从他把她当成隐形情人的那一刻起,她就应该放手的。真爱一个人的男人,不会将一个女人藏起来羞于见人的。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不想给她未来,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世界上最珍贵的话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这个“在一起”不是同居,而是婚姻。男人对女人最大的爱就是给她归属,给她婚姻。
对于一个根本就没有爱的人,坚持又有什么意义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草”,曾经以为是天长地久,到头才发现只是萍水相逢,他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并非那个注定要为你驻留的人,又何必太过于执著呢?
爱情不是盛开在天堂里的花朵,在这个纷繁复杂的物质社会里,女人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受到伤害。“爱到尽头,覆水难收”,勉强维持没有爱情的关系是没有意义的。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明智。一个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能和你一直走到老的。其实,当爱情已经走到了“灰飞烟灭”的尽头,无论你如何费尽心力去维持它,都于事无补。对于一个已经不爱你的人,傻傻地坚持不如潇洒地放手。
如果一份爱得不到回应,就放手吧。爱情是需要斤斤计较的,没有对等性的爱,到最后伤害到的只是自己。生活并不需要无谓的执著,没有什么不能被真正割舍。不要相信你可以改变一个男人,女人希望自己是男人停泊的港湾,男人却把女人当成了他走过的桥。面对这种男人,女人们还是趁早醒悟,在还未受到伤害之前,华丽地转身,才是最聪明的选择。